房价与任志强工资比跟白送无异 (原创)
忠言 /文
北京市政协委员、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17日说:1978年GDP大概3000多亿,现在是30多万亿,增加了100多倍。1978年月工资全国平均28.6元,到现在也增加了100倍。1978年我们大白菜2分钱一斤,现在2元钱一斤,也增加了100倍。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相差太远了。房子等于没有涨价。(4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我不知道任志强“和工资收入相比房子没有涨价”的依据从何而来?稍有头脑的人,都不难看出他的话严重违反常识,是在侮辱百姓的智商。即使如本人般愚笨的人,也知道房价的增长远远高于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何况,30年前也根本没有什么商品房一说,工资并不包含住房因素,职工住房作为国家和集体福利,房租金是极其低廉的。
任志强总裁说1978年全国平均工资28.6元,到现在全国平均工资“增加了100倍”的说法毫无根据。据今年4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36元,年均29229元。而这个数字也备受争议,因为它把许多不可支配收入包括在内。即使任志强说的30年前平均工资28.6元是真实的,到现在也只增加了85倍。而按全国中等城市5000元1平米的房价,拿2436元的月工资来买一个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50万元,在收入稳定的情况下就是不吃不喝也需要17年时间。而在大城市万元以上的房价不吃不喝最少需要30年以上时间。而不吃不喝显然是不可能的。这远远超出了国际上工资年收入与总房价比为3~6倍的正常比值。
其实,我们也无需象任志强那样的能言善辩,只用我们切身的体会和事实足可以驳倒任志强的诡辩。记得30年前的1978年,我在部队还是一位入伍不久的战士。那时部队干部住房的租金我不大清楚。不过,10年后的1988年家属随军后我住在部队家属院的房费(房租金)我是清楚的。那时,我们居住的是70多平米的营职干部楼,每个月的房租是4.5元,每平方米只有6分多,一年房费仅有54元。这样的房子就是住上100年,也只花5400元。那时,我的工资大约100元左右,房租约占工资的4.5%。虽然那时部队的房费可能低廉一些,但地方的房费也并不高,每平米一般0.12元,楼房为0.13元;有的是按房间计算大约一间房每月也就1.2元。
可见,30年前的“房价”不可能比20年前更贵。即使我们按照20年前的标准计算,一个70多平米的福利房百姓租住100年也仅花1万元左右。而现在10000元又能干些什么呢?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买房子买不了一平方,在中小城市最多也只能买2—3平方米。10000元在上海、北京等地租两间的房子最多租住5个月玩完,也就是说大城市的房租金增长240倍。按中小城市标准的两室一厅月租金最低的600元计算,租金也增长了133倍多。
目前,中国城镇居民之所以能拥有住房,最主要的因素是得益于国家政策性地对大量公有住房的低价出卖,以及市民私有房产的改造增值。新增城市人口买房的除了少数“先富"者,其他均为不得已的“房奴”。说起来不怕寒碜,2005年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但这样的房子是倾其全家30年积蓄,仍然有两位数的贷款和借款之后才买下的,因应享受而没有享受到福利房政策,也成了不折不扣的房奴。退休之前能否把借贷还清还是未知数,而我无论如何还算不上是最低收入阶层。
任志强说,30年间和工资收入相比,房子等于没有涨价。他说的也许是“真实”的,因为对于那些相当于占据全国居民20万亿储蓄近二分之一的30万“先富”的千万富豪们而言,岂止是没有涨价,简直是大降价。任总裁年薪700万,比1978年平均工资涨了20多万倍,房价对于任总裁来说简直是跟白送没什么区别。而对普通百姓而言,任志强的话只能是强奸民情民意,是昧着良心的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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