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官方的几个错误
说实话,对邓玉娇案是不怎么敢乱讲话的,怕影响了别人,怕对正义者不利。
突然看到其“律师”的诉状,感觉松了口气,于是,又要出来胡说一番。
一、为什么只对邓玉娇进行有罪推定?
咱不懂法律,不过总听说什么宁可放过一千坏人,绝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无罪推定论。
据说这个无罪推定要比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强多了。
据说这个案子是邓玉娇报的。
报案人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呢?
其他人为什么就不是犯罪嫌疑人呢?
为什么要往杀人罪上靠呢?
为什么就不往强奸罪上靠呢?
为什么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无罪推定,而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就不适用无罪推定呢?
强奸娼妓就可以不算强奸吗?
于法是否有据?
如果交易成功的强奸可以不构成强奸罪的话,那交易不成功的也不构成强奸吗?
哈哈哈
在这里,巴东官方的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为什么这么不公正?
二、雄风宾馆梦幻城的色情服务,官方不知道吗?
据说公安局长对异性洗浴服务、色情服务等理解的差不多。
很明显,色情服务是违法的。
雄风宾馆开了多长时间,官方一点不知道吗?
是不是违法行为只有警察不知道啊?
三、为什么对梦幻城老板适用无罪推定?
案件发生后,公告马上就讲对梦幻城进行停业整顿。
为什么要进行停业整顿呢?
是不是早就知道这梦幻城是做什么的呀?
如果不知道人家是做什么的,那为什么马上就可以决定停业整顿呢?
既然停业整顿,那就一定知道它是做什么的。
可做这种事情,恐怕不只是违法这么简单吧?只怕涉嫌犯罪吧?
为什么不拘拿老板呢?
为什么要对老板进行无罪推定呢?
哈哈哈
在巴东警方眼里,官员(邓贵大、黄德智等)、老板(梦幻城老板)等都适用无罪推定,穷人(农家女邓玉娇)适用有罪推定。
为什么会这样呢?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家女是什么?
是主人。
官员是什么?
是勤务员。
老板是什么?
是狗屁。是专政的对象。
法律与现实相差怎么这样大呢?
是谁错了?
法律,还是现实?
巴东政府门前的牌子上,估计要写上“人民政府”的字样。
巴东公安的牌子上,估计也要写上“人民公安”的字样。
你们知道谁是人民吗?
你们是为人民吗?
你们明明是在欺压人民。
巴东官方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离谱了!
巴东官方实在是太混蛋了!!!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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