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周市长被原谅,那刘青山、张子善就不该杀!
刘青山,1914年生人,被捕前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张子善,1914年生人,被捕前任天津地委书记。
二人案发时37岁。
二人都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有功绩。
1951年12月14日 ,河北省委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张二人的处理意见:“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 12月20日 ,华北局经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对刘、张的处理意见:“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当时之所以加“或缓期两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有回旋的余地。
当时担任天津市委书记的黄敬,曾在冀中担任过区党委书记,是看着刘、张成长起来的。在公审大会召开之前,他找到当时还兼华北局第一书记的薄一波,说:刘、张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薄一波如实地向毛泽东转达了黄敬的意见,毛泽东听后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黄敬同志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一条!”这是张子善的遗言。
“拿我作个典型吧,处理我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遗言。
哈哈哈
如果小周市长被原谅,那官员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品行恶劣!
如果小周市长被原谅,那官员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带有官僚习气!
如果小周市长被原谅,人民就要受气,人民就要倒霉!
如果小周市长被原谅,清华、北大的论文就会抄袭得更严重!
如果小周市长被原谅,这个世界就真得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了!!!
一句话,小周市长该杀!
当然,这里的杀,不是杀人。
应当给出路。
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犯糊涂,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因行小仁,而对人民犯罪,这些年我们见得太多了。
但愿这一次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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