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对朝援助必须坚持原则”
6月29日“大家文摘报”,在头版以大字标题,转载了“国际先驱导报”、“中国新闻周刊”、“世界新闻报”的文章:“对朝援助必须坚持原则”。
从文章标题看,无可指责,办什么事都得坚持原则,何况国与国之间的援助。但文章内容所阐述的“原则”,很值得商榷,我认为是错误的。
文章第一部分是诉说某些帝国主义国家指责中国对反朝核问题“不够强硬”;这就表明“对朝援助必须坚持的原则” ,要体现中国在反朝核问题上要很强硬,以换取一些帝国主义不再指责中国,并让帝国主义承认中国反对朝核问题上对朝很强硬,最好还能表扬几句。对于拜倒在美帝脚下的假洋鬼子,有这种思想并不奇怪。
第二部分内容是,中国给朝鲜不少援助,但朝鲜不听我们指挥,甚至对着来,因此文章用“专家”名义说:“专家称援朝必须坚持原则”,什么原则呢?朝鲜“应当对中国采取符合中国的基本利益和起码尊严的态度”;文中用中共中央党校朝鲜问题“专家”张琏瑰的话说:“我认为中国应把对朝鲜的援助和对朝政策挂钩,利用这种平衡杠杆达到对朝施压的作用”。
以上是我引用文章部分内容,表达我对全文主要论点的理解。不知是否理解对了?望指正。
有几个问题需进行商榷:
首先是国与国之间的支援问题,文章只讲中国对朝鲜的援助,避而不谈或根本不承认朝鲜对中国的援助。这明显带有大国沙文的味道,而且违背了还称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原则;更不符合史实。大家都记得,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发生在朝鲜的那场战争,我们从来是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这是符合实际的,我们支援朝鲜抗击美帝的侵略,朝鲜的存在,确保了我们东北的安全。何况中国的抗日战争,朝鲜是出了力的,包括在中国抗日牺牲了的朝鲜烈士流淌在我们国土上的鲜血;而抗美援朝,我们不少烈士(包括我的亲人)牺牲在朝鲜,鲜血流淌在朝鲜的国土上,所以说中、朝友谊是两国人民用鲜血凝成的。我们现在援助朝鲜,我讲最最起码的结果,朝鲜的存在,我们牺牲的烈士能在那安垂吧!何况起码减轻了我们东北的防卫吧!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真还承认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则社会主义国家给兄弟国家、正在为解放而斗争等的国家的援助是不应有附加条件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如果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关系问题的专家,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不懂,岂不是假冒伪劣?
第三个问题,说援助朝鲜,朝鲜却不听我们的话,这更荒唐了。这不就成了赫鲁晓夫,给人家一点东西,就要人家听他指挥,跟了他的指挥棒转,而做起“老子党”。何况一些人口头上还整天喊着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五项原则,其中一条就是互不干涉内政,“专家”连我们国家奉行的这种基本原则都不懂,何况其发明者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这种人还有什么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冒充什么国际问题“专家”,搞一些歪门邪道,去挤压政府向邪路上引。
恽仁祥
2009年七月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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