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明白,郑大一附院作出的不是“职业病”鉴定结论,作出的是医学诊断结论,这个结论难道超出医院的执业范围吗?作为卫生厅,这一点该比谁都清楚明白。
黑猫白猫的意义谁都知道,退一步说,无论是“黑诊所”还是“白诊所”,能说实话救人命,这才是好诊所。如果不告之患者真实病情,就是被评为国家三甲、二甲、一甲、甚至特甲医院,对需要治病的百姓来说又有什么意义?百姓需要的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工,并不需要那些高高在上不顾百姓死活的官僚作风。
这里的关键是郑大一附院对张海超的诊断说出了真实点的病情,惹恼了一些人的虎威。而这样的诊断在评定职业病上只能起到参考依据作用,并不起法律效应。如果把这样一个为民服务的医院定为“黑诊所”,作为一个屁民已无话可说,心中只有悲哀和愤怒,“欲加之罪,何须有名”?
“开胸验肺”医院有没有违法,咱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公道自有人心,法律应该是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不是你哪个部门说了算,你那“法”是把弱势群体逼上绝路的做法。
黑白颠倒,真假不辩,这就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吗?“法”究竟为谁而定?没资格的验出来了,遭到立案调查和批评,按此推理,有资格的没验出来那就该通报奖励?
以后我们所有人在看病时,是否要提前给卫生厅打电话,问该去哪家医院就诊?去哪家医院是合法看病?违法看病的后果是什么?同时,建议卫生厅也建一座看守所,将那些违法看病的医生和患者统统关进去,省心。
笔者曾在沈阳盛京医院做过心脏换瓣手术,虽然很成功,看了河南卫生厅的“要求”,现在很是后怕,怀疑盛京医院是否有职业的“开胸换瓣”资质手续,如果真的没有,很为那些为挽救我生命的医生而担心,你们能被处分和开除吗?
为百姓说真话诉真情的医院,被确定为“黑诊所”,相信,全国所有的草民都会万声欢呼:“这样的‘黑诊所’快快多多的来吧!”这样“开胸验肺”的“黑诊所”,百姓很需要。
辽河鱼想问一下:医院是干什么的?看病的?职业病难道不是病吗?有资质认证的医院看不了,诊断不准,患者难道不可以转院吗?如果连这点权利都没有,谁还相信这是医院?一个合格的医生有诊断权吗?要是有的话,他是否有权利和义务告诉患真实的病情?要是有,他做的一切违法吗?要是不违法,凭什么要批评处罚医生和医院?
“黑诊所”验出了事实真相,“黑诊所”让真理大白于天下,“黑诊所”做了一个正义者应该做的事,社会需要这样的“黑诊所”,百姓欢迎这样的“黑诊所”,为这样的“黑诊所”的义举叫好!为什么?“黑诊所”验证了有资质的“职防所”错误不好吗?“黑诊所”让有些人心虚了、害怕了?象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这样的“黑诊所”,人人希望似春风漫过,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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