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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又发布惊世骇俗的言论了:“楼脆脆”与“楼歪歪”都源于施工事故,真正的责任方不是开发商,而是与施工相关的各方。
这样的推理,到此戛然而止。倘若继续,必将落实到工人身上。那时节,购房人的冤枉,也就只能到千军万马的工人中寻求平反了。任志强冰雪聪明,推理到此,已经足以为开发商解脱,继续推理下去,能出现笑话。 任志强的理论,建筑在类比的基础上:“商场卖电视机,4S店卖汽车与开发商卖房子是同样的,他们都是销售的组织者,都应对销售的商品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他们都不是生产者,商场不会生产电视,4S店不会生产汽车。开发商也不直接从事商品房的建设,不挖一锹土,不砌一块砖。” 为了达到为开发商开脱的目的,任志强真也是不择手段了。堂堂一个开发商,竟然把自己纡尊降贵成了“商场卖电视机,4S店卖汽车”的。但是,无论商场还是卖汽车的,只是整个生产的末端,负责产品销售的环节。他不可能,也绝不具备开发商的哪怕一个最微小的权利。 开发商的确不挖一锹土,不砌一块砖。但是他从暴力拆迁,违规征地,到楼房建起、销售,是全程掌握,全程监控的。他可以随意寻找包工头,也能把成本压缩到让包工头破产。他可以随意寻到工人,也能把工人逼上楼房讨薪。他能为倒塌的楼房找到专家,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鉴定,也能把售出的劣质的楼房鉴定得完美无缺。 开发商的这种特有功能决定了他,即使把所有的建筑权承包出去,仍然要负终极责任。因为承包者不过是开发商的一个影子,他不过是在开发商金钱的淫威下,代替开发商走完同样的路。开发商绝不会,也不可能因把工程承包出去,便只享受红利,而不承担责任。 流氓不可怕,可怕是流氓有文化。这话似乎有点粗,但理不粗。文言文的表达是,一个枪杆子,一个笔杆子。任志强这两杆子都具备,文武全才。财大本来就气粗,又能巧舌如簧,把死人说活,把建倒楼的责任,推出去,任志强可谓招人怕。 但是,比喻总是蹩脚的。任志强想用一个毫不匹配的类比,把房地产商从“楼脆脆”与“楼歪歪”中解脱出来,成为“楼跑跑”却也不容易。倘若民间将这样的类比用到三鹿奶粉上,大约可以推理出,三鹿总裁既没有挤奶,也没有参与奶粉加工,于是便无罪。有罪的当是工人、奶农、甚或是奶牛。煤矿矿难,尽管煤老板不挖一锹煤,也绝脱不了干系;彩虹桥垮塌,如何怎样深挖,也追究不到建桥工人。想用这样简单的类比蒙人,没门。 商场是贸易的地方,而开发商不仅仅是贸易商还是建筑商。想规避自己开发商的身份,披上贸易商的伪装,把责任一推六二五,来个“楼跑跑”,任志强也真好意思。这种宁可装傻,说出一些脑袋长在屁股上话的人,也就只能出在建筑行业。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为了说明发商的无责任,任志强竟然用了比较的方法以烘托:“楼脆脆”与“楼歪歪”占多少呢?“定少于矿难,少于火灾,少于交通事故,也少于汽车的召回比例”。这样的比较,依旧源于脑袋长在屁股上的思维。楼房是人们花钱买来住的,不是用来冒险的。没有几个因为寻求刺激,而买“楼脆脆”或“楼歪歪”。住宅必须安全。他和矿难、交通、失火的危险系数不一样。睡睡觉楼到了,那是国际性的悲哀。 流氓的嚣张,文化装点的无耻,开发商的这种合二而一的形象,养成原因固然多多,但其身后政府的身影,大概是最重要的。这些年政府依靠土地财政发展地方经济,依靠开发商提高GDP,房地产市场稍微出现点拐点,政府便频出救市政策,他们把开发商惯得成了背靠大树的公子哥。 官商勾结,相互利用、钱权交易,腐败了官场也惯坏了房地产商。在腐败的权力支撑下,开发商被惯成了目空一切的怪物,也养成了肆无忌惮的性格。唯有老百姓大气不敢出,成了这场权钱游戏中的牺牲品。 法律的软弱,似乎也偏袒得开发商忘乎所以。这些年老百姓和开发商的矛盾,虽然尖锐,却鲜见几例与开发商打官司的,打赢的,几乎没有。老百姓的弱势地位,越来越弱。为了生存,他们除了受权力的羞辱,还要受开发商的宰割。 楼倒了就要承担责任,真流氓是有这个勇气的。任志强挺身而出,想充大哥大,让开发商做“楼跑跑”,大概枉费心机,也通不过流氓组织的审查。 凡事要小心,路不要走绝,话也不要说绝。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总有极致的时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历史大潮,终将把一些人沉没在污浊的泥潭中。历史将审判他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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