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巧合还是事出有因,2009年11月27日,中国经营报披露农业部批准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安全证书的消息不久,中央1号文件就提出了“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的要求。一时间,举国上下,讨伐之声不绝于耳。虽然此前所吃似已被转基因,祸福难料,但本人深以为忧的并不在主粮,而在于主管或主官被转了基因。
俗话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就维持人的生命乃至健康的主粮而言,是好是坏,可吃、不可吃甚至禁吃,决定的因素无不在主事之人。一家当户如此,一个集体乃至国家也是如此。主事者或主官若时刻从家人或国人的生命安全乃至健康着想,没有被欲图亡我者转基因,他就绝难欺瞒和引导家人或国人去吃那福祸难料的转基因主粮及其它转基因食品。即便要吃,他们也必须仿效第一个吃螃蟹者而率先垂范,不能把家人或国人当成试验品的小白鼠。
说心里话,自打转基因问题披露以来,尽管诸多志士仁人引经据典,各抒己见,痛陈其害,可本人并未为之所动,以致被有些网友大为不解,甚至来电或发邮件责问何以不做任何置评。这主要是因为,直到现在本人还坚持相信,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做主管或主官者如果不是丧心病狂,不是缺乏理智和做人的良知,特别是如果没有率先吃了转基因主粮且感觉良好的话,他们是绝不会批准有关安全证书的。
国家农业部的高官们会如此,主管他们的高官更会如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连我辈平民百姓都知道这个道理,高官们能无自知。况且,国务院总理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的“要做负责任的大国”,能仅仅是对外国而言?而《人民日报》关于转基因主粮“不过安全关不能上市”的解释,尽管与农业部业已“批准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安全证书”自相矛盾,如未批准的转基因大豆、豆油和花生等食品早已上市,但毕竟可以诠释为决策层及其主官并未突破“不安全”底线或有所保留,且已经上市的并未得到国家公开认可和批准,属于违法违规、查处不力和留待深化改革解决而主官无须为此担责的问题。
此外,自诩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当政者号称经常上网,能不了解转基因食品因之极不确定性、具有很大安全风险和弊大于利而在国外特别是美国严谨上市的事实?所以,若不是被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国主子转了基因的汉奸、洋奴或卖国贼,他们怎能批准转基因主粮上市来残害本国人民?否则木已成舟,即转基因主粮业已或早已上市为害,真正的共产党人、正义之士尤其是作为受害者的全国人民,仅仅把矛头指向纯属被动物的转基因主粮,不是舍本求末而实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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