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河分析:如果房价降不下来,央企退不退出有何意义?
“两会”上温总理遏制房价的话音未落,新地王频频出现。总理的话不如总经理,让中央颇为难堪,央企76家退出房地产市场的决定,试图让房价能够回头。辞河认为,如果房价降不下来,央企退不退出有何意义?
就土地来说,只有拍卖才是最公平合理的,如果用划拨的方式,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猫腻,即使表面上地价比较低,权利部门又有多少腐败产生在其中?既然是拍卖最合理,那谁拿地不都是一样的吗?与其让私营企业赚钱,还不如让央企赚钱,至少央企的利润还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只是房价的一部分,对老百姓来说,房价越低越好,对国家来说,地价越高越好,这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
房价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房价由地价、建设成本、各种税费、利润等组成。唯一不能确定的是利润的多少,其他成本基本上能够确定下来,房价除了和地价格有关外,最大的降价空间在利润上。
辞河认为,要降低房价,有几种方法,必须抓住实质问题,才能解决和遏制房价的不断攀升:
一是政府努力开发保障性住房。这些年各级政府都在大讲特讲保障性住房,也增加了开发力度,问题在于保障性住房的开放面积供不应求,分配上还不合理,很多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形式和宣传上。保障性住房要确实落到实处,更要加强管理,以保障性来解决困难人群的住房难。
二是对一般商品房控制利润空间。解决房价问题,不是不让它上升,在中国目前的局势下,房地产仍然有几十年的发展空间,如果房价踏步不前或者下降,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并不是好事情。经济发展、收入提高、物价上涨才是社会发展的良好趋势,就房价来说,商品房价格是应该上涨的。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样遏制商品房价格的不断上升、成倍的上涨。那就要控制商品房的利润空间,给商品房确定一个利润空间,不能随行就市让房地产利润抬高房价,通过审计成本,还能够挖出腐败的痕迹和线索。
三是制定购买的强制性法律制度。商品房的购买,炒房往往容易把价格抬上去,这些年来,只要购买了商品房,转手就赚个盆满钵溢,炒一套房就抵十年二十年的工资收入,这才是造成房价成倍上升到根源。必须制定法律制度,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购买商品房,就像制定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购买保障性住房一样,也要规定购买资格。比如一个家庭拥有二套的就不能购买商品房,住保障性房子的一旦购买了商品房就应该退出保障性住房。出租房屋应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措施,这样才能既限制房价,又限制购买人,房价问题才能平稳下来,也不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四是高档商品房保障不同需求。既然房地产行业是全面的市场调节,国家控制了保障性住房和一般商品房,对高档房子就可以放开,以满足社会不同的需要。对高档商品房本来就不是一般老百姓能够享受到的,为了拉动内需,为了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需要,那些富裕的群体就让他们购买完全市场化的高档商品房,即使以后需要征收物业税什么的,这些人多缴纳些也是应该的。
房价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如果房价不能降下来,即使所有国有企业都提出房地产市场,也无法解决房价问题,土地标王并不可怕,既然一块土地要盖房子,土地价格越高对国家越有利,是央企拍卖的到还是民营企业拍卖到,辞河认为央企赚钱更有利于社会,既然房价降不下来,与其让民营企业独吞这个蛋糕,还不如让央企参与竞争,毕竟央企是全民所有的性质。
辞河年初曾经写过一个帖子,发在博客上没有发论坛,是谈论房价的,辞河认为中国的房价不会明显的下降,即使不涨已经是很不错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房价不跌就是涨,因为房子越来越远,地段的不同价格是非常悬殊的。
如果因为部分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房价能够降下来,那房价的不断攀升就是央企的过错了?央企不是成了房价高升的替罪羊?如果房价并不因为央业的退出而下降,明明白白央企可以获得的利润拱手相让民营企业,对国家和国有企业是否是个损失?决策的失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责任又如何来区分?其实,辞河认为,房价上升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现在中央出台很多政策给房价降温,即使房价降下来也是正常的情况,而绝对不是央企退出的结果。房地产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链并不因为参与企业的性质而有所改变。
安得广厦千万间,让天下寒士买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