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和北京的领导相继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协和人大会议)上公布计划建设有“过渡房”性质的公租房,以确保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老百姓能圆住房梦。在这同时,很多代表委员也呼吁尽快制定《住房保障法》,进行“二次房改”,让经历土地革命的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回归到人人有住房的住房制度。
1998年房改前,中国实行福利分房制度,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基本由政府保障。然而,这个体制却出现供应不足的问题。因此,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此起,商品房成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的主渠道。然而,这样的体制换来的是另一种极端,富人越买越好,投机者越来越多,炒地皮、炒房产,正常收入老百姓买不起房。
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尝试对一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住房制度,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目前只占全市场的10%至20%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老百姓住房难的问题更为严峻。
此外,全市场化的住房体制也使很多地方政府开始靠卖地作为重要的甚至是绝大多数的财政收入来源,使得由政府掏钱建造,又得失去卖地收入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一直受打压。
重庆社会科学院企业研究所所长王秀模接受本报访问时说:“目前的保障性住宅面对缺地、缺政策和缺钱的问题,让政府抛弃‘土地财政’,才有望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但是,这主要通过二次房改才能达成。”
据媒体报道,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已被列为正式议案。学者认为,二次房改须否定目前的全面市场化住房制度,并形成一个能促进多层次良性发展的住房供应体系,让低端有保障,中端买得起,高端有选择。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阎雨告诉本报:“二次房改的核心内容就是要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基本方向就是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在这样的基础上,二次房改形成的住房制度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
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以及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而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也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
“四定两竞”指的是公共住房实行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三支队伍参与则是让政府、民间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
由于公租房属于公共住房中的一种具体形式,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阶层的住房问题,阎雨认为,公租房是二次房改实现的一个必要条件和方式,在服务范围、土地供应、开发建设方案、分配方式方面更具有创新性,能提高住房市场的效率。这是近几年来建设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所缺乏的。廉租房覆盖面偏窄,不足以满足住房需求,而经济适用房领域存在的寻租和资源错配,招致腐败和不公平等诸多诟病。比如深圳市的经济适用房停车库里,最近就爆出停着相当一部分20万元以上的车辆,其中不乏宝马、奔驰、奥迪、富豪、凌志等名车。
为了让公租房不重蹈覆辙,阎雨提出,当地政府必须解决好资金筹措和严格落实政策实施问题。目前,中国各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资金不足影响廉租房建设的问题,而公共租赁房是否获妥善管理,将决定其保值、增值和安全使用。
在解决资金问题方面,他建议,政府可以和发展商携手盖出高质量的公共租赁房,由政府严格监管房屋建筑过程。
他说:“毕竟这类房屋的建设也是展现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途径,使企业无形资产增加。”
此外,他也建议突破户籍制度的限制。目前,在很多城市,本地户口成了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必要条件。这种政策把一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新生代农民工等“外来户”挡在保障房体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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