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看待“袁腾飞事件”——如果袁不受惩罚,这将是言论自由尺度的一个新标杆
对于这个话题有点烦了,实在不愿意再在这个人身上花时间,不过要怪就怪昨天老僧发神经去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袁的视频。这就如同吞了一只苍蝇之后,非得扣喉咙让自己吐出来,尽管这个过程很难受,但要不吐出来的话,这一辈子都会觉得自己身体里面有个脏东西。所以,“袁腾飞”这几个字现在已经成了老僧心里的魔障,一想起来就恶心,但还经常想起,有些心理强迫症的征兆。所以要想脱敏,只能继续“打口水仗”,直到心理对这东西不再敏感为止。
看央视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大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坚定。况且,“言者无罪”应该算是“普世价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世界各国都对言论自由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范,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言论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是会受惩罚的。但好在中国的“秽史”够长,文言古句的内容丰富,言简意赅,自由发挥的余地很大,所以“言者无罪”基本上可以按需胡乱解释,这完全可以成为央视“民主作风”的典型事例,甚至年底还捞一个“感动中国奖”也未可知。在当下的中国,什么样的奇迹都是有可能出现的。所以,我对那些试图用法律条文去追究袁腾飞责任的网友不以为然,太天真太幼稚了,这是在中国,这是在央视,你们以为自己是谁啊?那么,如果袁腾飞不受“网络口水仗”的任何影响,继续在“精华学校”教授精英的子弟们,继续在央视讲他的“秽史”,继续用“秽史”卖钱(出现这种局面的概率很高,毕竟这一次背后靠着的是央视,而央视的......。),那么我们这些网络上读书“读到狗肚子里面去了”,我们这些“人渣”思想的追随者们,能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什么正面的意义呢?
我觉得还是有一点是很正面的,那就是袁腾飞的言论“自由”尺度将成为一个标准,今后大家可以比着这个标准来点评二三四五六七,这未必就是坏事。不然的话,只需袁某人说,不许其他人说,这也太那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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