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子”都不管了,还要“面子”干什么?
广东有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情感激动地说:“请政府给《宪法》留点面子”;草民对此甚为感动,委员先生还记得起中国有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容易啊,这比那些动辄就提案“上访者要判刑”,“恢复使用繁体字”之类的委员先生女士们“革命”得多得多,确实不失为是一种好表现,赞一个。但我还是想跟那位贵委员谈几句,至于我的资格远远不够就请见谅为盼了。贵委员是否刚从世外桃源回归中国大陆,对几十载来令人怒发冲冠的现实情形闻所未闻,怪不得还牢牢地记着《宪法》,一听到重庆要收房产税,而《宪法》里并无此条款,这不是要搞独立王国么?岂有此理,简直就是无法无天,太不给《宪法》面子了!然而,现实却总是那么地无情,以使草民于今也很有些瞧不起威严的《宪法》了,这罪过当然是罪过,但也无法,因为在和平年代里也讲究“杀开一条血路”的改开英雄们,早已将《宪法》搬到角落里去了。所以,我的意思是:“里子”都不管了,还要“面子”干什么?!
请看——
《宪法》序言里说:“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这就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毛泽东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父,毛泽东思想就是指导思想。
可谁能够理解这么一个事实:在毛泽东逝世后不久,右派几乎全被平反,连“我就是不喜欢社会主义,喜欢资本主义”的“准确的右派(其自称)”茅于轼先生,被捧成了中国改开革命中“经济学界的鲁迅”;人民公社被强行解体,WHDGM被定性为“内乱、动乱和浩劫”;李锐辛子陵袁腾飞们既疯狂又无耻地大肆诋毁毛泽东时代,不知天高地厚地否定毛泽东思想,谩骂攻击否定毛泽东的普天功绩,还累及毛泽东的英雄儿子毛岸英烈士,试问,这给威严无比的《宪法》留了半点的面子吗?主流媒体中又有哪一家站出来过喊上一声:“请给《宪法》留点面子”?我们的当局对此种明目张胆的反动行为又有何作为呢?没有,或几乎没有;怪只怪老天不能开言。若要说中国历史上谁最冤,我看非毛泽东莫属。
《宪法》总纲第二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六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第七条说:“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那么,对照《宪法》的条款,就请大家想一想,就请某些改开家们扪心自问,读过、理解过《宪法》吗?是谁主张所谓的“国退民(即私)进”,在“改制”的名义下瓜分了多少全民所有制企业?是谁允许在中国大陆存在富士康式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竟然使十几个员工前赴后继地从高楼上跳了下去?这不是人剥削人又是什么?为什么会上演群众集体向共产党领导的政府衙门下跪的封建式活剧?为什么会产生大量“四零五零后”下岗失业的怪现象?为什么自焚事件接连不断地发生?为什么会有“卖地财政”与商品房的天价并存的“特色”得无法让人民理解的奇特现象?为什么会有堂堂国家总理为农民工索讨欠薪的喜剧?…………试问,资改派、新生的剥削阶级给《宪法》留面子了吗?把人民当国家的主人了吗?
他们,连《宪法》的“里子”都不管了,那么,《宪法》还要“面子”干什么呢?
昨天,重庆、上海宣布从今日起征收房产税,………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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