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
在迎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汉奸分子茅于轼2011年4月26日在若干有影响力的媒体发表《把毛泽东还原成人》一文(此文是共产党的叛徒辛子陵所著《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读后感),对抗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同志去年在中央党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大量捏造事实,以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篡改、捏造、丑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在社会上激起强烈的谴责和愤怒。各方面的反应已经表明,这是茅于轼、辛子陵等在蓄意挑起事端,制造动乱。
我们是热爱伟大领袖毛主席,拥护中国共产党,向往社会主义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群众。看到这种情景我们绝不能无动于衷,我们绝不能坐视不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捍卫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崇高形象,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为此,我们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请求,希望人大对这一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以平民愤,以慰人心,维护我们党的光辉历史,维护毛泽东主席的荣誉和尊严,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同时呼吁全自治区各地热爱毛主席,拥护中国共产党,向往社会主义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共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拿起宪法和党章的武器,以各种形式展开积极的斗争,揭露茅于轼和辛子陵的罪行,坚决打退这股反动潮流。
欢迎自治区广大人民群众加入公诉团。
自治区人民群众加入公诉团方式:请进入签名页,填写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曾)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没有可以不填)、本人留言、本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有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时间截至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晚上20:00.此后于2011年6月15日汇总北京市人民公诉团成员名单连同公诉书递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抄送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大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公诉团发起人:
1、 李宗田(包头客运段退休职工)
2、 徐纪鸿(包头房建段退休职工)
3、 韩文才(通辽纪委干部)
4、 薛志发(包头客运段退休职工)
5、 魏文成(包头客运段退休职工)
6、 王文恒(包头公务段大集体工人)
7、 闫艳春(包头石拐区陶瓷厂下岗工人)
8、 张云昌(包头客运段退休职工)
9、 孙树伍(包头电务段退休职工)
10、 董南生(呼铁恒诺集团公司包头分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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