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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建设的思考

Soviet · 2011-06-29 · 来源:
建党90周年 收藏( 评论() 字体: / /

中国文化建设的思考  

   

中国的文化领域业已呈现多种文化取向并存的状况。时下有唱红歌的,有讲《论语》的,有号召学习外国的,有弘扬传统文化的。各种文化流派之间,既有融合也有碰撞。比较引人注目的,当属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这两大理论体系的交锋。自改革开放以来,二者之间的交锋从未停止。  

   

客观地说,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在历史上都曾为推动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就它们对中国的具体影响而言,马克思主义带来了革命和社会财产重分配,它使中国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打下了工业化的基础;自由主义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改革开放以后,它主张效率优先,鼓励竞争和对利益的追求,客观上推动了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今天要在这里探讨的是,这两种思想体系对文化建设的指导意义。  

   

对理论体系的科学认识  

   

论证哪一种理论体系更好、更合理,应当采取客观的分析方法,而不应当戴着有色眼睛去论证预设的结论。以科学的认识论来看,判断一种理论体系价值的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个方面:  

1.         这种理论体系是否能够很好地解释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发展规律。  

2.         这种理论体系对于具体的社会建设能起到什么样的指导作用。  

   

科学认识论的特点是,将一种理论体系加以适当的归纳和总结,然后从客观事实来论证它是否成立、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成立。任何一种理论都包含一些“基本假设”。这些基本假设是理论的原点,它们本身不能在理论体系内部被证明。理论体系中其他的结论由这些基本假设推导而得出,这就避免了“循环论证”——如:吃得多是因为长得胖,长得胖是因为吃得多。  

   

以欧式几何的理论体系为例,它基于五条公理(基本假设):  

1.         任意两个点可以通过一条直线连接。  

2.         任意线段能无限延伸成一条直线。  

3.         给定任意线段,可以以其一个端点作为圆心,该线段作为半径作一个圆。  

4.         所有直角都全等。  

5.         若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相交,并且在同一边的内角之和小于两个直角,则这两条直线在这一边必定相交。(平行公理)  

   

如果基本假设发生变化,推导出来的结论便会不同。如果去掉第五条“平行公理”,得到的便不再是欧氏几何,而是适用范围更广泛的绝对几何。如果一种理论的基本假设存在问题,或者根本不能成立,那么由它推导出来的结论是缺乏可信度的。例如,牛顿力学的基本假设是绝对时空观,时间和空间之间不发生联系。当客观事实证明绝对时空观并不成立的时候,牛顿力学的体系就动摇了——它解释不了的东西,需要用相对论力学和量子力学来解释。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言论自由?  

   

这种“基本假设化 + 实践验证”的科学分析方法,同样可以应用于政治思想体系。而且,这是一种直观而犀利的分析方法,能够抛开一切不必要的繁琐逻辑,直接抓住要害、发掘出思想体系中的不完善之处。自由主义有一套较完整的关于文化理念的阐述,其主要内容是“观点的自由市场”。这一概念最早由英国文学家弥尔顿提出, 后由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理论化,大致内容可以理解为:  

必须允许各种思想、言论、价值观在社会上自由的流行,如同一个自由市场一样,才能让人们在比较和鉴别中认识真理。  

这种文化理念衍生出了基于自由主义的传播学。  

   

对于“观点的自由市场”这种文化理念,应当一分为二地来看。从正面来看,它认为言论自由有助于人们发现真理——这一点是非常可信的。比方说,科学的进步就是一个不断提出新理论的过程,如果不允许发表新的见解、新的理论,科学就无法发展了。从历史上看,在程序上剥夺多数人言论自由的做法(根本不让多数人说话),影响几乎都是恶劣的。典型的例子是罗马教廷对欧洲文化的控制,这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直到近代欧洲实现了政教分离,文化才真正繁荣起来,社会的发展大为加速。  

   

从负面来看,“观点的自由市场”的问题在于将社会看得过于简单和模式化。它的基本假设是:民众总能够很容易地分辨出真理,淘汰错误的思想。然而,做到这些需要无限的、绝对的理性,这并不符合客观实际。理性不是人先天具备的,而是通过教育和学习的过程获得的。没有人生下来就懂得哲学和科学,否则还要教育机构干什么?知识水平和个人阅历对个人行为的理性程度产生决定性影响,正因为如此,列宁明确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民众的认知能力客观上受到历史时代和社会环境的局限,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民众的理性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一时流行的观点,很可能是迎合了民众短期的想法、哪怕是非理性的想法,而与真理相差甚远。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魏玛共和国的自由民主实践。一战之后、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德国,制订了一部基于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的宪法,也是当时最激进的资产阶级宪法。秉承自由主义价值观的著名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参与了起草这部宪法,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明文写入其中。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言论自由的氛围中胜出的思想竟然是法西斯主义。在1932年的选举中,德国民众用手中的选票使纳粹党成为议会第一大党。如果民众的理性是无限的,为什么会在没有外部干涉的选举中把纳粹党推上前台呢?如果将长达6年的反法西斯战争看作“在比较和鉴别中认识真理”的过程,牺牲几千万人的代价是不是过于高昂了?  

   

另一个例子是二战以后的南斯拉夫。作为一个民族成分复杂的多民族国家,南斯拉夫一向对民族问题非常敏感。铁托在世的时候,作为执政党的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一直采取压制民族主义、提倡民族团结和融合的立场。执政党长期坚持“我是南斯拉夫人”的宣传,淡化民族背景和差异,当时有近1/3的公民生活在民族通婚的家庭中。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各加盟共和国领导人为了增加个人的政治筹码,纷纷鼓吹本民族利益至上的观念,执政党和联邦政府没能及时遏制这种危险的做法。在这些政客的煽动下,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升级为冲突和仇恨,最后引起了轰轰烈烈的内战,导致国家分裂、数十万人在种族仇杀中丧生,把一个中等发达国家打回了第三世界。浩劫过后,前南斯拉夫地区的人民终于意识到,铁托时代的生活是最有尊严和安全感的,跟着民族主义政客没什么好果子吃。然而他们没地方买后悔药,南斯拉夫这个曾让他们自豪的国家已经不存在了。  

   

从客观情况来看,应当以定量而非定性的方法来认识民众的理性,而不应该简单笼统地将民众视为理性或非理性的群体。最符合客观实际的描述还是“有限理性”。民众的“有限理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         在涉及切身利益的基本问题上,老百姓并不糊涂,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举个简单的例子,抗战结束之后,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军队进入东北的时间差不多。经历了伪满时期的长期信息封锁,东北老百姓并不了解政治,对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军队没有特殊的偏好。但短短一年之后,共产党就在东北广大农村获得了支持,而国民党势力难以渗入农村。原因倒不复杂:共产党的军队有严格的纪律,不打人骂人、不拿东西,帮房东挑水、为穷人说话;而国民党军队对待老百姓并不客气,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没有给老百姓带来任何实际好处。老百姓支持谁、反对谁,完全是从自己的切身感受出发的。放到现在也是一样:老百姓对所谓的“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深恶痛绝,恰恰是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任凭崇拜新自由主义的“精英”们把“产业化”说得天花乱坠,老百姓照样嗤之以鼻。  

   

2.         在复杂的、可能带来长远影响的社会事务上,民众因为认识水平有限,确实有可能做出非理性的选择。德国人民选纳粹党上台这个例子就很有代表性。那种从根本上否认民众中可能存在非理性倾向、认为民主具有天然公义的观点,其实就是民粹主义,也可以叫做“民主教”——一种宗教化的、非理性的对民主程序的膜拜。但应当指出的是,民众中存在的非理性倾向,是可以通过教育和舆论引导逐渐消除的。例如,1999年取缔“法O大法”的时候,一开始有不少信徒用上访的方式来“护法”。但是经过政府的教育,他们认识到了这个非法组织的本来面目,与其划清了界限,使得事件迅速平息下去。  

   

民众的理性不是无限的,“观点的自由市场”基于无限理性的基本假设也是不成立的。正因为如此,“观点的自由市场”这种理念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如果在一个“自由市场”中不存在任何秩序和约束,那么市场的运作就绝不是“优胜劣汰”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奸商和黑社会势力同样有得势的机会——错误的思想完全有可能误导民众,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魏玛共和国的政治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对言论自由的认识,同样应当采取定量而非定性的方法。“应该有”或“不应该有”,这种过于简单化的讨论没什么意义——捂着盖子不让人们说话,或者纵容颠倒是非、血口喷人,都是极端化的做法,对社会发展没什么好处。值得认真论证的是,应该如何定义言论自由的边界。  

   

从社会实践来看,言论自由不应该越过以下这些底线:  

1.         不得歪曲事实、捏造谎言。言论自由的前提是要对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做法,违反基本的诚信。西方国家在承认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设有诽谤罪,而且对诽谤罪的惩罚非常严厉。像茅于轼这种信口雌黄、血口喷人的老汉奸,其人格放在西方社会也是值得鄙视的。  

2.         不得宣扬仇视社会和人民的言论。如鼓吹炸政府、炸公安局、炸菜市场、劫狱等等。这样的言论放在西方国家,肯定会被归为“恐怖主义”。  

3.         不得宣扬煽动民族仇恨、挑起民族冲突的言论。前南斯拉夫的历史已经给我们上了最好的一课。  

4.         不得宣扬危害国家主权、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无论言论自由如何充分,都不应该纵容汉奸们公开卖国,汪精卫之流永远都应该是被镇压的对象。汉奸们惟恐天下不乱,中国要是真乱起来,他们是要弹冠相庆的。  

   

只有在不越过上述底线的前提下,言论自由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而唯有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言论自由才是值得提倡的。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即使在西方国家,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例如,导演拉斯·冯·提尔在2011年的戛纳电影节上发表同情希特勒的言论,电影节管理委员会立刻宣布他为不被电影节欢迎的人,要求他立刻离开戛纳。言论自由是社会宽容的体现,但这种宽容是有限度的、而不可能是无限度的。颓废、落后、变态、反动的思想理应被历史埋葬,根本不值得宽容。宽容的底线,是不妨碍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进步。一个宽容无度的社会,必然是藏污纳垢、男盗女娼、道德观混乱、是非观混淆的社会——宽容无度导致它根本不具备自我清洁的能力,这样的肮脏局面显然不是广大人民群众希望看到的。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有自由,有宽容;但是自由有边,宽容有度。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媒体?  

   

自由主义传播学反对由政府经营媒体,反对政府开展宣传工作,认为唯有政府之外的“独立媒体”才是值得信赖的。而马克思主义传播学的理念则针锋相对,主张“要政治家办报”,将媒体作为教育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工具。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定位,向来是自由主义传播学与马克思主义传播学冲突最剧烈的地方。两种理论体系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冲突的根源,是不同的权力观,以及对政府地位的不同定位。  

   

自由主义认为政府是“必要的恶”:政府的天性是对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潜在威胁,只是因为整个社会客观上需要维持一定的秩序,所以政府不得不存在。按照这种逻辑,如果政府是“必要的恶”,那么政府主导的宣传工作自然成了“恶的延伸”,这便是自由主义传播学一向推崇“独立媒体”的原因。自由主义对政府地位的界定大体上是消极的,可以称之为“消极政府观”,其基本假设是:政府权力和民众权利之间是零和关系、对立关系。政府权力增加必然导致民众权利减少,公平正义以及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只存在于民间。  

   

马克思主义对政府职能的定位则非常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无产阶级政党和它领导下的政府代表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推动社会变革、建设新型社会。如果党和政府是主导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那么通过广泛的宣传、将人民群众团结在它们周围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马克思主义对政府地位的界定是比较积极的,可以称之为“积极政府观”。“积极政府观”存在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忠实代表劳动人民的利益。  

   

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同样不认同“消极政府观”,而认为政府应当成为引领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中国古代的士大夫阶层一直对社会治理抱着积极的态度,而且以出任官职、为社会繁荣做出贡献为荣。“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古人的这些思想都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西门豹在邺城治水,曹操广兴屯田,苏轼在杭州修苏堤,体现出的都是积极推动社会发展的理念。中国民众也并不认为政府必然与民众对立、必然是恶的化身,否则,狄仁杰、姚崇、包拯和海瑞这些政府官员的故事不可能流传多个世纪。时至今日,“政府是必要的恶”这种观念,在中国仍没有得到广泛认同。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内倾向于“消极政府观”的人,基本属于崇拜西方世界、思想西化最为彻底的那部分人。  

   

客观事实没有证明自由主义的“消极政府观”必然优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政府观”。值得说明的是,“积极政府观”承认政府管理中可能存在消极因素,列宁和毛主席都发表过大量反对官僚主义的文章,中国古代士大夫也认同“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的理念。而自由主义的“消极政府观”对政府总是抱着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不愿承认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而事实证明,现代社会中的政府往往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起到关键的领导作用。如果没有政府的大力推动,苏联和中国都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工业化进程,韩国和新加坡的经济起飞亦然。没有政府的大力推动,就不会有上海的浦东新区,也不会有台湾的新竹科技园。由此可见,“消极政府观”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  

   

对政府地位的准确定位,是确立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角色的前提条件。从马克思主义的“积极政府观”出发,政府掌握主流媒体没有什么不妥,而并不是像自由主义传播学所声称的——只有“独立媒体”才算媒体。而且,“独立媒体”的“独立”只不过是个相对概念,它们独立于政府之外,却从未独立于财团和阶级之外。美国的主流媒体不受政府直接掌控,但这些所谓的“独立媒体”都在大财团掌控之下,从根本上代表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如果把这种性质的“独立媒体”克隆到中国,对劳动人民而言没有任何实际好处——它们不但不会为劳动人民说话,反而有可能成为外部势力向中国渗透的工具。自由主义传播学在当代中国,扮演的其实是一种干扰力量。  

   

在马克思主义“积极政府观”的理论框架下,政府领导下的媒体必然是“政治挂帅”,而经济利益必须而且只能是附属品。公共媒体是宣传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阵地,要承担起教育人民、培养人民政治觉悟的社会职责。这一点绝不可以动摇——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苏共将媒体的控制权拱手让给西方势力的代言人,造成了社会思想的巨大混乱。自由主义者们认为,共产党领导下的媒体宣传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一种“精神污染”。如果把宣传一种文化简单地定义为“精神污染”的话,他们自己不遗余力地鼓吹个人利益至上、否定社会责任感的价值观,是不是更应该算作“精神污染”?而且这种价值观使得社会道德滑坡、产生了许多惟利是图的小人,是不折不扣的精神污染、精神垃圾!  

   

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积极政府观”并不是无条件成立的,它成立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忠实代表劳动人民的利益。如果这个前提得不到满足,公共媒体宣传的性质就会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就会变成歌功颂德、粉饰太平。承认政府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在接受监督这一方面,中国各级政府都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改进。而且,除了政府掌握的主流媒体之外,社会上应该存在其他的能够让公民表达意见的发声渠道。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互联网和部分平面媒体已经承担起了这种职能。主流媒体之外的发声渠道虽然起到的是补充作用,但它的存在非常重要:它一方面提供了释放不满情绪的渠道,避免了民众因为完全没有发声渠道而产生积怨(齐奥塞斯库的悲剧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另一方面承担了对政府的监督职能,避免了为尊者讳、讳疾忌医的情况。近年来,中国的“网上问责”使很多问题官员被处理,铁道部被催促采取实名购票制,是这种监督力量的初步体现。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监督力量理应越来越强,促进政府行为向更好的方向转变。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格局?  

   

从实际情况来看,最适合中国国情、最为合理的文化格局应当是:“一元主导,多元并存”。“一元主导”是指马克思主义应该当仁不让地占据主导意识形态的地位,团结多数群众,指引社会发展的宏观方向;“多元并存”则是指应当允许多种其他文化的存在,作为文化体系的补充。  

   

“一元主导”的意义在于为国家建设提供明确的指导思想——没有整体规划的蓝图,就建设不出像样的大厦。如果今天你在这里信手添几块砖,明天他在那里随意抹点水泥,最后必然是乱七八糟、不像样子,正如“1955年体制”瓦解之后的日本。而且,“一元主导”还是社会凝聚力的保证,如果没有一种能够团结多数群众的主流意识形态,社会就不可能稳定。冷战末期,出现在苏联和南斯拉夫的社会动荡就是典型的例子。社会动荡,人民遭殃。这两个国家经历的经济衰退和内战已经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数典忘祖是要倒血霉的。  

   

“多元并存”则体现了社会的包容性。包容就意味着不要出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排斥,这对于社会的整体和谐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格局,其实已经在中国的社会实践中得到了实现。举个例子来说,马克思主义是主张无神论的,而各种宗教都主张有神论。但是建国以来,马克思主义文化和各种宗教在社会发展中早已实现长期和谐的共存。中国13亿人口中,各种宗教信众接近2亿人,这不就是“多元并存”的范例吗?  

   

“一元主导”与“多元并存”是辩证矛盾的对立面,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不承认“多元并存”的必要性,主导文化就必然与其他所有文化产生正面冲突,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历史上,许多国家内战的导火索,就是奉行“国教”的统治集团拒绝实施宗教宽容政策。如果片面强调“多元并存”,而不承认“一元主导”的重要性,就没有哪一种意识形态能够团结多数人,整个社会将倾向于分裂溃散,无法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合力——这当然不是一种理想的状况。  

   

放眼世界,不仅是中国,其他能够在稳定格局下发展的国家,也大都具备“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文化格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不例外,它们同样有主导意识形态。以美国为例,虽然民主党、共和党轮流执政,但两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些具体政策上,而在意识形态上仍有很多交集。例如:对内维护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保障资产阶级在社会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对外维持美国对世界政治的影响力,对战略资源的控制,以及在经济、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因此,美国的政党轮替并不会导致主流意识形态的改变或根本动摇,而且目前美国国内的其他文化都没有能力撼动这种主导意识形态。美国的主导意识形态同样讲究“政治正确”,例如:那些生活在社会制度与美国不同、或战略利益上与美国严重冲突的国家中的异议人士,无论其个人品行如何,都被视为“政治上正确”;而一切触动私有制、涉及社会财产重分配的政治观点,都被视为“政治上不正确”。一言以蔽之:美国的主导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国内贺卫方、茅于轼等无耻的知识分子业已沦为西方势力的走狗,终日鼓吹“去意识形态化”。这些人所谓的“去意识形态化”,并不是真的不要任何意识形态,而是让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主动退出思想的阵地,让他们奉行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来占领——这样他们就可以膜拜在美国祖宗面前了。这些汉奸知识分子看不得中国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一心要推翻中国现有的社会制度,让中国成为西方的附庸。他们所谓的“独立人格”,说白了就是颠倒黑白、血口喷人、认贼作父的汉奸卖国贼人格。敌人支持的,我们就要反对。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支持。中国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独立自主和稳定,因此,坚持“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格局最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贺卫方、茅于轼等唯恐天下不乱的社会渣滓,必将被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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