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一鸿 :期待“打黑除恶”不再“运动化”
据中央政府网2011年09月04日 载文称:
9月2日至3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暨部署食品药品案件侦办工作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毒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
这是继重庆“打黑除恶”和2001年4月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斗争作以来,由公安部全面部署的第二次“打黑”行动,并将这次行动定义为:"打四黑除四害"是为民之举爱民之策。 这次打击目标主要集中在“瘦肉精”、“地沟油”,以及黄、毒等违法犯罪上,但对诈骗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涉黑贪官的打击,似乎并未列为重点。会议要求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上升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精心组织部署,迅速采取行动,形成了强大声势。
笔者认为,“打黑除恶”的口号和行动的是深得民心的,把打击黑恶犯罪作为主攻的专项斗争,注定也是深得民心的。 但是 ,对严重危害社会和民生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 ,能否尽快形成一套长效机制,结束这种“运动化”的打黒模式次以求确保长治久安?否则,打一次 ,待死灰复燃后再打,这的确对预防犯罪奏效甚微 。
从今年1月起,历时7个月的全国“严打整治行动”到点了。虽然声势不如往昔猛烈,但一张全天候的信息监控网络已顺势矗立,如果从诸多方面再加一把劲,把“打黑除恶”的内容补进去,同吋再付出若干辛苦努力,从而将“打黑除恶”法制化、制度化、日常化、长效化,结朿延续近30年的这种“运动化”严打方式,岂不在法制建设上提供了永安民心、永得民心的保障?
重庆“打黑除恶”确保了重庆的经济民生的和谐发展。
全国“打黑除恶”,已然是确保国泰民安和经济民生和谐发展的重要之举。
正如该次会议要点:
“小黑不除,必致大黑;大黑不除,后患无穷。”大量事实表明,“四黑”问题的蔓延滋长,已经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 “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的生存土壤尚未铲除。有些地方,尽管制度规定都有,但执行起来却形同虚设,使违法犯罪人员钻了空子。现在最怕的是“多龙治水”,遇到问题来回“踢皮球”。早在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就发出掷地有声的呼吁:“保障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好!好事就是好事,没有可好可不好的,也算好事或者坏事的道理。
我为这次“打黑除恶”行动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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