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一)研究背景
二战以来,国际环境相对和平,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社会在雄厚的经济基础与美国的大力扶持下,迅速恢复物质生产,同时也在大力推进新一轮更彻底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过度的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破坏了历史环境,割断了城镇的历史联系,消灭了文化的地域特色。为此,西方社会逐渐重视保护本地区的文物,欧洲各国纷纷重新审视本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与保护目标,荷兰于1961年、法国于1962年、日本于1966年、英国于1967年、意大利于1967年制定了新的文化遗产法规,更加清晰地确认了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的价值。很明显,西方社会已经认识到,保护本国的文物是保护文化资源与民族历史,更是保护本国的文化实力与国家软实力,进而保护民族的未来。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从此确立了世界遗产这个重要的概念,要求缔约国要承认、确定、保护、保存、展出本国领土内的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并将它传给本国与世界的后代;明确这类遗产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整个国际社会都有责任进行合作,予以保护。此后,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在世界各国获得了空前的重视,迄今为止已经有186个国家加入公约,成为拥有缔约国最多的国际公约之一。
《世界遗产公约》诞生以来,陆续又推动了覆盖文化遗产各个领域的许多重要的公约、宪章、宣言与决议,从而引发了一场从国际机构、各国政府,到各遗产地与普通民众广泛参与且影响深远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运动。1987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在华盛顿通过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1999年,该组织在墨西哥通过了《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2005年,该组织在西安通过的《西安宣言》,以“保护历史建筑、古遗址与历史区域周边环境”。
西方社会众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与民间科研学术机构开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世界遗产,尤其是世界文化遗产的坚决保护与深入研究工作。欧盟“科学发展第六框架计划(2002-2006)”确立了文化遗产保护与相关研究作为增强经济潜力与民族凝聚力的战略重点;意大利启动了“文化遗产保护特别项目”;法国实施了“文化遗产国家级研究计划”;美国制定了“挽救美国财富计划”;印度提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全部潜力来保护、保全、评价、更新、尊重与利用印度的悠久文明。
可见,在世纪转折点,世界各国尤其西方发达国家都充分认识到文化遗产带来的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经济财富)与文化财富(精神财富),而且逐渐认识到其中蕴藏的无穷力量,因而都空前地提高了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西方发达国家很清楚,要利用本国文化资源,建设强大的时代文化,必须充分具备保护与利用本国文化遗产的意识与能力。
本课题组认同:“文化遗产保护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的提法。 并认为保护与利用本国的文化遗产将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世界强国与文化强国全力竞争并控制的文化资源与文化产品的战略制高点。按照国家软实力理论,文化遗产不仅能够巩固国家硬实力的已有增长,更能带来国家软实力的持续增强,使世界强国与地区强国不仅具备刚性威慑力,而且具备柔性感召力,在世界硬战争与软战争中都获得绝对优势。
我国现代意义的“文物”是伴随着20世纪初期现代考古学在民国学界确立而产生的。清王朝后期,清廷已经认识到保护现代意义上的文物对国家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性,故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设立民政部,制订了《保存古物推广办法》。民国初年的1914年颁布了《大总统禁止古物出口令》,制止外国所谓考古学家与探险家对中国文物的野蛮掠夺。1928年,内政部又颁布《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1930年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文物法——《古物保护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物的保护与研究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一方面轰轰烈烈地开展工农业生产,构建新中国独立自主的庞大工农业体系,另一方面也能深刻地认识到我国优秀的文化资源,尤其文物的社会价值,并对全国重要文物进行保护。我国的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研究工作在老一辈文物工的努力下生机勃勃地在全国各地迅速开展起来。
1961年,国务院颁布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提出了国家、省与县(市)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及内容。1982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199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2002年颁布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为新时期的文物保护与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近年来,政府与民间的有识之士逐渐认识到,仅重视物质生产,仅有物质财富的增长,国家光具备硬实力是不够的,没有文化财富的同步增长,我国的软实力成为综合国力的短板,不仅阻碍了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创新,而且降低了我国文化资源在世界文化中的比重与分量,削弱了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力与感召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与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本课题组认为,文化不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文明进步的重要目标;不仅是民族凝聚的精神纽带,而且关系到民生和人民幸福;不仅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越来越大。而且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作用日益突出。文化所具有的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正在被全社会广泛认同。只有激发了与具备了文化创造力的民族才能拥有任何其他领域的创造力。
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2010年在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发表的重要文章中指出: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悠久历史的鉴证,是民族智慧的结晶、民族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生命力与创造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这些文化遗产,对于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人类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文化资源及其核心——文物,已经成为维护民族创造力、生命力与凝聚力的重要力量,已经成为提高国家软实力与综合国力的重要战略资源,在此国际与国内背景下,深入开展文物对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和意义的研究已是迫在眉睫。
(二)研究目的
1,建立文物的动力与价值理论及其评估体系
本课题组结合国家软实力、区域软实力、城市软实力等理论与国际文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经过细致调研与充分论证,在本报告中提出了:(1)文物的软实力理论,其中包括:文物的软实力理论及其核心动力与核心价值理论;(2)文物的经济价值理论及其评估体系;(3)文物的社会价值理论及其评估体系;(4)文物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模式。希望通过科学严谨的论证,为河南地方政府对文物进行统筹规划,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价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决策依据。希望引起政府部门、经济部门与学术部门对文物保护和利用的重视,努力提高我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与实践水平,挖掘其在城市、区域与国家三个层面的软实力中的潜力。
从中外实践看,对文物的保护有助于发掘文物的经济社会价值,提升地区文化形象,提高文化创造力、生命力、凝聚力、净化力、传播力与感召力,从而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优越的文化环境,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并形成良好的互动,促进区域社会繁荣,提升区域人口素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本课题的研究证明,文物能够为国家、区域与城乡带来稳定的、可持续增长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文物部门不应自处于边缘地位,完全能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也希望通过对河南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分析研究,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参考。
2,实施发展转型战略需要重新认识文物蕴藏的动力与价值
北京大学现代中国研究中心系多学科、跨院系的研究教学机构,是国内软实力研究的首席机构。我们认为:文物是国家的软实力资源之一。在这种意义上,有力保护、深入研究与适度的利用文物是软实力建设的核心工作。文物是有形的历史文化载体,是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不仅是文化财富,而且能够带来物质财富。文物保护与利用带来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城乡面貌的改善、国民精神的充实,其效益是综合的和全面的。有力保护与深入研究文物不但能传承民族文化,加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同时,对文物的深入研究与适度利用可以为中国转向均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提供一种持续有效的文化资源。提高对文物价值与文物动力的认识符合21世纪的要求,符合物质财富与文化财富均衡发展的要求,符合区域硬实力与软实力、国家硬实力与软实力均衡建设的要求。
基于上述认识,北京大学现代中国研究中心组建课题组展开研究,尝试对河南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判断和量化评估,建立文物的价值与动力系统,建立文物的软实力理论,以此为中国保护与利用文物资源探索出一条路径。
今天,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但是,文物的价值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究竟有多大?能否有一个量化的指标?这些都是大家广泛关心的问题。在此背景下,调查和研究文物对区域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设法进行量化评估显得很有必要。
为了总结河南省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经验,提高各级政府对文物的价值,促进文化财富与物质财富均衡增长,北京大学现代中国研究中心开展本课题研究,提出文物的软实力理论,通过对文物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估,揭示文物所蕴藏的巨大价值、社会发展动力与区域软实力。本报告在国内外第一次把文物的保护利用与软实力理论结合,把文物定义为国家软实力、区域软实力与城乡软实力的核心资源,并系统地总结分析了文物的软实力理论、核心动力及核心价值理论及其评估体系。对文物的核心动力理论与核心价值理论及其评估体系的认识,关系到政府与社会各界对国家软实力、区域软实力与城乡软实力的重要性的认识。对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成败,关系到中央政府构建国家软实力,各地政府构建区域软实力与城市软实力的成败。本报告提出了河南省区域软实力的建设与河南文物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提出了河南文物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详细评估体系,以及河南省区域软实力建设与河南文物价值评估体系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出了文物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从理论与实践上清楚认识文物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做好文物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3, 实施中原经济区战略需要重新认识河南文物蕴藏的动力与价值
本课题选择河南省进行研究有三个原因:第一,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中,地处中原的河南省长期占据中原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处于东亚文明的领先地位,因而拥有非常丰富的文物,有利于广泛、系统、深入地研究文物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第二,河南省是中原文物大省,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文物行政部门在新中国建立60年来的文物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先进的文物保护模式,涌现了许多优秀的文物工,在文物保护与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很多成功经验是课题组深入细致地学习与研究文物的核心价值、核心动力与软实力的基础。第三,河南省文物局近年来确立了建设文物强省的方针,深刻认识到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及其在经济社会转型中的动力,开展了一系列基础工作。在课题组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中,河南省文物局从知识到经验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是本课题有可能取得突破的关键。
河南省“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构建“中原经济区”,发挥中原地区地理资源、文化资源、产业分工、交通枢纽的核心与桥梁作用。在当前全国区域经济版图上,“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八大经济圈”已经先行启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而河南省在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并没有优势。资料显示,2006年,河南的经济增长速度在中部位列第一,全国名列第八;2009年,河南的位次在中部掉到了第五,全国则已滑落至二十二位。在这种形势下,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要想后来居上,就必须充分认清本地区的优势,发挥自己的资源禀赋,扬长避短,走出一条符合区域生态与人文要求的发展道路。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充分发掘和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核心优势。
那么河南省的资源优势、核心优势在哪里呢?河南省委与河南文化人士已经认识到了,在于中原地区悠久灿烂的文化资源。中华农业文明的传统文化及其沉淀下来的文物资源是中原经济区最重要、最显著的优势之一。在中国地域文化中,中原传统文化在南宋以前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在中华民族文化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着核心作用。与“东部沿海”、“东北振兴”和“西部大开发”不同,“中部崛起”具有独特的文化资源、文化环境和文化条件,更具有特殊的文化意义,社会意义和战略意义。
在《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大力弘扬中原文化。深入挖掘、有效整合开发中原文化资源。”的建议。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指出:“中原要崛起,河南要振兴,必须首先突出河南的文化优势,发挥河南文化的作用。”省长郭庚茂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将华夏历史文明传承核心区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四个定位之一。
在河南省的文化资源中,文物是核心资源。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地处华夏中心的河南省长期处于中华文明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艺与民俗发展的核心与领导地位,因而拥有更加丰富的文物资源。河南省的地下文物居全国第一位,地上文物居全国第二位。从时间上看,从距今八千年的裴李岗文化、距今六千年的仰韶文化,夏商周直至今天,历史悠久,连绵不绝。从空间上看,各类文物点分布广泛,全省各个市、县,各个乡、镇都有分布,同时又层次分明,沿黄河两岸的6个市,即三门峡、洛阳、郑州、开封、焦作和新乡最为集中,其次是豫北的安阳和豫南的南阳。从类型上看,河南文物可谓丰富多彩,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石刻以及近现代建筑应有尽有。规格高,观赏性强。这些都是河南文化资源的核心优势。
在中原经济区的建设中,通过对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将河南文物资源的巨大价值发挥出来,使之转化成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培育软资源、软产业、软环境,建成不同于国内其他外向型与资源消耗型的经济板块,带动经济社会均衡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中原生态文明区的有效方式。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内对文物本身的研究历史悠久,但对文物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研究,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贡献的研究起步比较晚,起点比较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西北大学、四川大学等许多学术机构与政府部门都做过极富探索性的研究与实践,对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大有裨益。但目前所有的研究多囿于纯西方经济学的角度,最前沿的是西方文化遗产经济学的理论与运算尝试。这些研究的理论起点、数据收集、数据运算、图表制作技术并不逊于西方同行,已经比较前沿,对我国政府部门挖掘与研究文物的经济价值亦有裨益。但经济学家仅把文物认作一种社会普通公共品时,其建立的文物价值理论体系必然把文物的经济价值估算模型与估算范围降到最低,仅限于文物直接引起的文物价值而不包括文物间接带动的价值。这样计算出来的结果,实际上必然远远低估了文物的真实经济价值。而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研究与阐述文物的社会价值也是长期以来使用的一种方法,但这种方法流于空洞,缺乏量化指标,缺乏数据支撑。这两种最常使用的研究方法难以完全满足中国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转型期时全面研究与分析文物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在文物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研究方面,欧美日等国的科研机构一直走在前列。原因很简单,一是得到政府与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强有力支持,二是获得政府与民间机构持续的、雄厚的资金支持,三是拥有庞大的、优秀的科研机构与科研队伍。在这样的优越的条件下,发达国家的科研学术机构不仅可以全面地、深入地研究本国、本地区的文化遗产,而且可以广泛地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文化遗产,为传承与发展本国的文化资源,掌握文化的发言权,发展本国的国家软实力打下了牢固的基础。早在1987年,欧盟已经意识到文化旅游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因此欧洲议会确立了一个庞大的文化研究项目,全称是“积极管理文化旅游对城市资源与经济的影响” ,简称“PICTURE”。该项目的目标是制定一套可持续经营文化旅游的城市战略管理架构。 2007年4月,英国诺丁汉大学学者里甘地在葡萄牙召开的“旅游经济学的进步”国际会议上发表题为“文化遗址的负荷量:用联合分析法评估文化旅游对欧洲中等城市的影响”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当前,旅游是欧洲最大的经济部门,21世纪,旅游将是欧洲最大的支柱产业,而且,未来文化旅游将是各类旅游中最重要的增长极。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旅游战略,不仅能保持文化遗产内藏的地区文化传统,而且能支持经济发展。” 在对世界文化遗产社会价值的研究方面,发达国家的科研学术机构普遍采用显示性偏好(RP)方法与陈述性偏好(SP)方法,前者因存在比较多的缺点被后者逐步代替。陈述性偏好模式误差尺度较显示性偏好模式小,但并不显著。陈述性偏好模式的参数系数值可真接用于估计实际需求。后者主要有两种评估方法:条件估值法(CV)与选择模型法(CM)。 但因为其估算的价值也受到各种质疑,西方学者近10年来依然较少使用这两种方法。 而且,因为西方学者对这类估计数据应用于成本效益分析还持较大的怀疑,所以很少机构愿意使用这两种方法来做政策指导。
总之,目前西方学者创造出来的分析方法与估值方法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还很不完善,但在没有更好的方法出现之前,目前只有使用条件估值法与选择模型法来分析与评估世界文化遗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
三、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一)研究方法
本课题组力图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提出文物的软实力理论及核心动力与核心价值,提出文物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的半年时间内,本课题组分4组分7次对河南省境内18个各具特点的地市进行了大规模、高密度的深入走访调研,运用了文物资源系统内部调研、政府部门调查、社会问卷调查、实证案例调查与国内外网络调查、文献调查为主的10种不同的调研方式,获取了有关河南文物资源的数百万字的文字资料、座谈录音、政府部门统计数据、社会调查数据、网络调查数据与文献资料,通过与省内各级政府部门与文物部门37场综合性座谈,在文物的经济价值、社会贡献及区域影响等研究领域获得了许多第一手资料。在调查的基础上掌握了河南文物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数据与案例,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严格的统计运算与校正,建立了河南文物的社会学与经济学评估体系。
课题组认为,《软实力:河南文物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课题,其中:1)河南是中华民族文物最集中的区域,具有庞大的文物蕴藏量;2)河南是中华民族农业文明的核心区域,历史上具有我国乃至世界罕见的生态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3)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华民族5 000年来历经无数艰难险阻,依然充满民族凝聚力与生命力的缩影。所以,本课题建立理论体系、数据体系与案例体系的根本方法必须1)结合河南历史上文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情,2)结合河南当前文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情,3)结合河南文物与民众生活与发展的实情。
为此,课题组确定了“立体调研、综合规划、模式创新”的方针。立体调研就是走出去采集数据,数据形态分为文献描述类、口述类、量化数据类、图片类、音频视频类等;数据采集方式分为政府统计部门索要、属地问卷、省内问卷、国内问卷、国际网络问卷、属地访谈座谈等。综合规划是参考当代西方前沿论证模式结合中国文物保护实际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价值评估体系。模式创新是课题组为自己树立的目标,就是要为中国的文物保护、利用建立标准。
(二)调查方法
本课题组在资料搜集过程中使用了7种资料搜集方法,既有定量搜集方法、又有定性搜集方法。具体如下:
(1)系统普查法:课题组制定河南文物工作情况调查表,通过河南文物局下发到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获取了直接的、丰富的第一手数据资料。
(2)专业调查法:课题组设计与课题相关的主题,走访18个市县,与当地文物、文化、宗教、旅游、教育和社会团体等基层工和学者围绕主题进行深入详细的座谈,客观、真实地了解基层文物工和相关部门干部对文物的认识。
(3)结构性访谈法:课题组制定明确的、详细的访谈提纲,对文物系统以外的部门(统计局、旅游局、发改委、工商局和建委等)进行访谈,获取文物系统之外与文物相关的资料,全面了解河南文物的经济价值。
(4)参与式观察法:课题组成员在专业访谈、社会调查过程中对河南文物的保护、利用进行走访和观察,从而获得了大量感性、直观的一手资料。
(5)问卷调查法:课题组制定了省内居民、景观游客、省外居民、网络调查四套社会问卷,组织课题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实地问卷调查,获得了大量一手资料。
(6)案例分析法:课题组通过调查、访谈、观察获得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并且对其进行分类,使案例与理论、数据有机结合。
(7)文献分析法:课题组对以往文物研究的文献进行了梳理,从而为该课题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研究方向。同时搜集了与该课题相关的文字资料,对其整理,为课题的观点提供文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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