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阶级”(middle class)这个英语词,确切的译法,是“中间阶级”,起初并无财产之意,而是一个政治和美学概念。就财产论,中间阶级即便没富过贵族上层社会,至少也不相上下。其绰号“暴发户”或“新贵”,透露了实情。正因如此,贵族虽不堪忍受中间阶级的粗俗,其日见萎缩的钱袋却迫使其纷纷在中间阶级青年中为自己物色女婿,好使爵位与金钱联姻。
正如“绅士”,“中间阶级”最初也是英国货,一类不怎么让人瞧得起的货色。罗伯特.华德像他那个时代的贵族一样对新贵们颇为不屑,嘲弄道:对英国古已有之的上层和下层社会,他很信任,但对“那处在中间的,却不大有把握”,因为它像楔子似的插在英国传统的两个阶级中间。它来自无钱、无权亦无文化教养却也乐天知命的下层社会,但因手头有了钱,就开始不安于政治上的无权。它的财产也没有使它跻身于有教养者之列,反倒使它失去了下层阶级的纯朴,显得更粗俗了。直到马修.阿诺德时代,尽管中间阶级通过1832和1867年的《改革法案》已获得参政权,其政治代理者辉格党(后来的自由党)也已操控大英帝国的权柄,却丝毫没改变它在美学上的低下地位。阿诺德1869年出版《文化与无政府状态》,替已成为统治者的中间阶级出谋划策,却仍没忘给它取一个新绰号----“非利斯人”,即“没有文化教养的庸人”。
中间阶级从贬义词变为褒义词,多亏法国的托克维尔。此公虽是贵族,却有共和思想。在对美国进行九个月的考察后,写了《美国民主》一书。那时的美国是一个富人和穷人均占少数的国家,大多数人收入接近,处于中间,因而没有哪一种力量能说了算----这种制衡,使政治平等和民主政治成为可能。美国中间阶级与英国中间阶级共用一个词,却非一回事,前者是一个财产概念,即个人收入处于中间状态。由于它处在中间,占人口大部分,就能向上或向下尽量兼顾上层或下层阶级的利益。
当中国当今的富人自称或被称为“中产阶级”时,我不知道这个词确指什么:若指英式的中间阶级,那它在政治和美学上显然不够谦逊,仿佛高人一等;若指美式的中间阶级,那它在财产上又显得太富,非中国大多数人的收入可比。当我们说到“中产阶级”,言下之意是极少数富人,其识别标志是:高档时服、豪华住宅、高级私家车、俱乐部会员证、每年出国旅游、会一门外语等。对当今中国社会来说,那显然不是“中间”,而是金字塔塔尖。
但人们为何用这个词称呼它,它又为何欣然接受?当它被称为“中产阶级”时,被误以为是未来民主社会翘首以盼的那种力量。但既然它不是真正的中间阶级,就不能把未来民主社会寄托于它。远在它成为民主力量前,就已成为社会不公正的象征:它正在把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聚敛于自己手上,全不顾大多数人(真正的中间阶级)日益相对贫困化。它冒用“中产阶级”这一名号,是因为该名号能使它的大肆敛财和奢侈消费显得名正言顺、心安理得。
卫君问政,子曰:必先正名。名不副实,则名存而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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