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精英“周密、智慧、高超”设计的国企改革,其实是天下最愚蠢的设计
人民日报的 宁要 先生在《“宁要不完美”的改革 不要不改革的危机》开篇就象一个怨妇般诉说:“无论方案多么周密、智慧多么高超,改革总会引起一些非议:既得利益者会用优势话语权阻碍改革,媒体公众会带着挑剔目光审视改革,一些人甚至还会以乌托邦思维苛求改革。”。
改革设计方案真的如顶层精英们所说的是那么“周密、智慧、高超”吗?
答案是否定的。
三十年改革实践反复证明,所谓的“周密、智慧、高超”的改革设计方案很少有不是愚蠢的。
小岗村孤且不去说他。现以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为例,顶层精英认为“周密、智慧、高超”设计的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如果将阴谋论排除在外,其实是天下最愚蠢的设计。
仅以国有现代企业制度下放松或取消对一把手监督管理为例:
1、《合同制》用工制度,将工人全部排除在参与管理企业,监督权力之外。
改革前国有企业,工人为全民所有制工人身份,财务、技术等专业管理人员是国家干部。任何人无权解聘或开除国家干部与工人。财务人员与工人对一把手实施监督权力,不必担心被辞职或开除;改革后,企业实行《合同制》,一把手可以任意解除内部任何员工,即使财务管理人员明知一把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转移企业财产也不敢抵制。
2、改革前,条条块块行业管理机构、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都可以对企业实施监督,也就是通常说的婆婆多。改革后,企业实行自主经营,条条块块行业管理机构、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都无权过问企业经营,婆婆没有了,监督也没有了。
3、法人治理机构形同虚设。
改革前的国有企业,无论是一元化领导,还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一把手与二把手,以及主要领导与副职,高层管理与中层管理,由于都是国家干部,一把手没有任免干部的权力,基本上能够形成相互制约关系。
改革后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其建立起来的法人治理机构,表面看起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能够相互制约,实际上全部是银样腊蜡头,摆设装样子。因为作为被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管理者董事长可以随时随地依据《公司法》、《劳动合同法》行使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决定或否定企业任何决策。不管你是财务骨干还是技术骨干,只要一把不高兴,随时让你走人。反正国有企业又不是老板个人的,正如有的老板说,你能造原子弹又咋的,我不想用你,你就得走人,这是《公司法》、《合同法》赋予我的权力。在丛林法则下,难道还指望一把手必须具备有雷锋或焦裕禄精神不成。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改革让一把手没有了任何的有效监督机制。
为什么山西煤炭老总被小偷盗窃五千万元之巨之前仍然被上级看作是廉洁的好干部,其实说穿了,无非是将国有财产让少数权势利益均沾而已。或者说,煤炭老总能够受贿五千万元不暴露,至少要将国有财产五个亿以上,通过各种形式行贿各路权势神仙,形成一个瓜分国有财产相互依赖,相互利用的利益团体。
现实中,可以说,几乎所有国有企业在投资、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融资、合资经营中,其后面必然有国有企业政府主管领导及省部级,甚至更高级权势人物亲属参与瓜分的影子。没有权势后台亲属参与国有企业经营,并从国有企业中瓜分一杯羹的企业,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正是由于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国有企业歪风邪气盛行,贪污腐败严重,效率低下。
若是出于搞好国有企业的目的深化改革,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发挥工人主人翁当家作主作用,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由工人通过某种程序在社会上公开选择管理人员,让企业管理人员处于工人的严格监督之下。
而精英们的改革不是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在过去改革中存在的严重弊端,却要进一步私有化国有企业,或引进外资控制国有企业。无论改革中出现什么问题,改革精英们象信了邪教一样,一概归结为私有化不彻底问题上,这不是别有用心又是什么?
如果说改革设计者们不是别有用心的搞垮国有企业,那么,将与国有企业最有利益密切关系,最了解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的工人排除出企业监督、管理之外,只让一把手行使资产所有者权力,这种改革的设计难道不是天下最愚蠢的改革设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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