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主题是民主
2010-9-26
阿芳《马克思财产权理论的再认识》强调: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揭示了私有财产的来源和本质,提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的理论观点,从而为马克思“消灭私有制”的观点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的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是人类克服自身异化,实现由“异化人”向自由人转变,最终达到人的彻底解放。
但,如果权力得不到制约、管理和监督能力又不够成熟,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就仍然不能化解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相分离的矛盾,这种矛盾妨碍着劳动者创造性、积极性的发挥,一定程度上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这种情形下的国家所有,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工人的被雇佣地位,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仍然会产生劳动的异化,而劳动异化的产生是违背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解放的根本目标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极力鞭挞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构建公私财产共同发展、一体保护的有中国特色的二元财产权制度,围绕着实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主义的目标,创造一切条件,让一切促进和解放生产力的活力竞相迸放,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对于这样的问题,无产阶级导师主要通过政治、文化、所有制改造和党的建设加以处理。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实践,更加关注对于无产阶级专政机构的革命,也就是说不仅仅要有所有制改造,党的建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而且要实现比资产阶级民主更为彻底的、为人民利益服务的革命民主。让人民监督权力机构的行为,就是跳出黄氏“怪圈”的基本办法。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必须分清主次,相互促进。
讲究大公无私,就是要祛除自私自利之心的欲望膨胀,防止有缝可钻的自私行为对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撕裂。强化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每一个人的利益相关,“社会占有”和“个人占有”的有机统一,它不同于纯粹的国家所有,而是既有社会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也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充分肯定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这种所有制解决了劳动异化问题,真正实现了人的自由和解放。
所谓纯粹的国家所有是没有的,不是为人民的国家,就是以国家为个别人服务的“封建专制国家”、“纳粹式的国家”。真正为人民的国家是毛泽东时代的国家——“新中国”和列宁时代的“苏维埃”政权的国家。这就是人民在社会中的真正地位决定的。
中国不仅仅需要真正的民主,更需要的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革命,建立科学共产主义运动形态,真正解决人的劳动异化的问题。现在的经济,没有人民革命,绝不可能真正“和谐”。
科学共产主义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站在无产阶级解放的立场的哲学革命,实践共产主义的政治,从而实现所有制的革命和《共产党宣言》的两个彻底决裂。绝不能在所谓的“创新”旗号下确立私有制和官僚资产阶级的世袭统治。
没有革命,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国家,更谈不上社会主义建设。要实现马克思、恩格斯说的“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1页]就必须实现社会公民的社会主义革命,形成公民的社会主义革命能力。个人必须真正是社会人。这个过程就是毛泽东思想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实践,更加关注对于无产阶级专政“权力肌体”的革命。
这绝不意味着个人仅仅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实行占有;恰恰相反,强化的社会意识才能真正使得社会主义个人具有对社会利益的真正自觉,是社会主义觉悟,社会主义意识,共产主义政治所赋予“人”的直接权利占有社会财富,‘特别是’政治上的直接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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