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已经失去了原来社会主义“国有”的意义。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大多数已经演变成政府权势与国有老板相互勾结,共同掠夺工人劳动果实的贪污腐败集团。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所谓法人治理机构,不讲社会效益,不是从全国全局利益着想,而是从小集团利益着想,打着发展是硬道理的幌子,利用各种手段,甚至欺骗的方法,弄虚作假,行贿受贿,千方百计抢窃社会资源、财富,为自己、为本区域少数领导、及本小集团谋取最大利益。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早已经背离了社会主义经济平等、政治平等的思想,背离了国有经济为人民服务的主导力量。
现实很多的国有企业经济早已经变成是半公半私的半官僚企业了。
承包制让少数人大发其财。《公司法》与《合同法》的实施,彻底改变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
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本质区别就是工人是否是企业的主人翁,是否有权力管理企业。而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工人成了合同制工人,失去了民主管理工厂的权力;法人治理制度的产生,让企业领导几乎成了企业一亩三分地上至高无上,说一不二的一方诸候王;所谓的政企分开和老板到位行使所有者权利,在实际上却为官商勾结,贪污受贿大开方便之门。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代国家行使资产所有权的董事长在当前市场经济下能够做到独善其身的人几乎很难找到。政府少数当权主要领导,也很容易在金钱面前被不良企业家所收买,成为半官僚国有企业老板压迫掠夺国有资产的帮凶和靠山。这种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半官僚资产企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破坏将比私有化经济破坏性更大。
美国经济学家艾勒曼曾经提出“民主公司制”理论。该理论强调公司是“职工所控制的公司”。为了确保职工能够有效控制公司,艾勒曼十分倡导“职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民主公司制理论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劳动财产原则。即人人拥有与生俱来的、不可让渡的享有自己劳动果实的权利;二是民主原则。即人人拥有与生俱来的、不可让渡的民主自决权利。劳动财产原则说明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工人,民主原则说明选举权应该赋予工人。这种从产权角度来界定的民主公司制主要有美国的职工持股计划、西班牙蒙德拉贡式的职工合作社、前南斯拉夫的自治模式、日本的职工主权模式,而不是中国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以股权大小行使所谓的所有权权利——这种权利已经搞垮了千千万万个国有企业,并让千千万万个国有企业化为私有,即使一时还没有被私有的国企业,绝大多数也成了少数利益集团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些开明的专家学者尚能把工人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力放在首要地位,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却让在改革中让工人变成劳动的工具,在不能为国有企业中的工人管理企业立法,保证工人民主管理工厂的权力,保证工人的经济平等、政治平等的权力,那么,失去有效监督的国有企业就很容易蜕变为官商一体,官僚资本主义企业。
国有企业发展好坏对政府官员的前途没有影响,即使国有企业被搞垮了,被卖掉了,权势官员从国有企业大捞一笔财产,不但不影响政绩,相反还可能成为改革开放中的功劳。但是对本企业的全体工人利益却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只有本企业的工人群众最关心企业的生死存亡,与国有企业利益相关。
让对企业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政府委派的老板代行使所有权管理企业,让一个不受工人监督的老板可以象处理自己财产那样任意处置国有资产,怎么可能管理好企业。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即便是雷锋再世,在这种权力不受约束的条件下,也必然免不了受到社会腐败大环境的影响做坏事。
要想搞好国有企业,其中,恢复工人在国有企业主人翁地位和管理企业的权力,将改革掉了的工人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力通过重新改革还给工人,让工人通过某种程序选择管理者,将是坚持特色社会主义下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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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