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专家学者或者高官有这一说法?但我有不同看法:当官有较高稳定收入,而且生病、老死都不用愁,国家能负担!当官要贪腐完全是私心在作怪,这样的官员都有一颗贪得无厌之心!贪腐是犯罪!它比杀人、放火、返毒、抡却、炸骗、偷窃更可恶!为什么这样说呢!除了贪腐犯罪,其它犯罪或有这样、那样的原因!社会的不公、不正!使他们生活、精神、生存有缺陷或者有危险!!!但是当官的只要有一颗不贪得无厌之心,完全能生活无愁!社会不能对他们不公、不正!所以说他们的贪腐应该比其它犯罪更可恶!更加不能让人原谅!!!但是专家、学者为什么将他们的犯罪看的比其它犯罪要轻微呢?这与他们依靠的对象有最大关系!因为他们与官家是联合体!利益共享,生存空间在同一地域!当官完全可以不贪过一辈子!而其它犯罪不可能有当官的条件!所以说当官犯贪腐罪比其它犯罪更严重!!!必须重罪治之!才能减少贪腐!!!!当官绝对不是高危行业,如果是高危行业为什么要挤这独木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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