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应当天经地义。但是,多年以来早已乱了套,“优质教育资源”被一些人挂在嘴上,一些学校不是“重点”就是“示范”,造成的现象就是“择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尤其是在大城市,“择校”总与“乱收费”、“奥数”、“坑班”、“掐尖”等现象联系在一起。别的不说,这让我们的义务教育名不副实,病的不轻。
前不久,高高在上的教育部又在行动(有无效果另当别论),相继出台了与“小升初”、“幼升小”相关的政策,要求包括北京在内的19个重点大城市在2014年应制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据称到2015年,重点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经是好经,似乎一念,就万事大吉。
可是,明眼人看出,如果人家不就近入学又咋地?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谁怕呢?更为掩耳盗铃的是,那些“条子生”“共建生”咋办?学校敢不收吗?特权下的就近入学还会让人相信吗?教育部的本次“新政”中没有提及取消“共建生”“条子生”,如果这个口子留着,其实就是给一部分人使用特权留下了通道,只要有口子就一定会有竞争,那么不仅择校还会存在,同时学生的负担也很难减轻。
“条子生”是指由上级领导直接介绍给校长让校长照顾的关系户,“共建生”是指一些单位与学校之间建立的互惠关系,学校每年从“共建”单位接收一定数量的孩子,“共建”单位当然要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这些“特权生”肯定不是就近入学,但是谁也拿他们没办法。曾有北京某著名优质中学的校长说,每到招生季节,他能收到几百张“条子”,条子数量甚至可以与招生计划比齐。
换个角度看,现在的校长每年也就盼着“择校费”过日子呢。这笔钱,就是小金库,学校活得滋润不滋润,自己说话算数不算数,就看“择校费”的多少了。有个潜规则是,纪委检察院的“关系”,学校是来者不拒,因为哪个校长都是屁股上沾满了臭屎,擦不净的,纪委检察院来敲门,就是磨道里找驴蹄,一找一个准。特权不除,择校难禁,这是个常识。
其实,所谓的“新政”其实并不“新”,“新政”中反复强调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早在1986年就被写入了第一次制定的《义务教育法》中,2006年重新修订并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仍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瞧见没,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教育部涉嫌“失职渎职”,三十年了,这条法律都没被执行落实到位,何止丢人?何止荒唐?
无论存在多少难解之题,“新政”要想成为治愈基础教育阶段择校热、负担重等各种顽疾的猛药,公开透明学校的招生信息就是不二选择。开学了,就在校门口就在网上,把张三李四的信息公之于众,看看到底是不是就近入学?如果不是,对不起,敬请去自己的片区就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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