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计划生育政策是这样的,早在1950年代,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首先提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生育控制(非计划生育),不过当时生育控制并未真正实行,中国家庭生育未受政府影响。
直到1960年代,中国人口急剧增长,政府因人口压力巨大,最终于1964年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委),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此后计划生育逐步强化实施。2007年10月28日,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不再作为我国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结果,我们在执行政策时逐步走火入魔,由原来的提倡变成强制,少生变成绝育,优生则变成谁有钱谁生,谁不怕倾家荡产谁生,谁超生就灭了谁。计划生育对百姓的祸害几乎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反观计划生育政策,从马尔萨斯资产阶级强权剥削理论影响到马寅初的首倡,从提倡优生到强制堕胎再到把计划生育当成牟利手段,从温和到残忍,从理性到疯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中国的计划生育的某些做法,性质如下:那是一种属于反自然,反人类,反种族,反民族和反人民的政策,属于断子绝孙、亡国灭种的政策。
反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这是自然界进化的基本规律。人是自然界的一份子,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比如,一个孩子他自然生长着,你想让他长高一些,也得依靠不违背自然的办法,如果违背了自然,比如使用催生剂,结果人是长高了,如果这个人因此而变异成了畸形,这能行吗?能不能用力拉长呢?显然不能,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禁止生育,强制堕胎,就是属于用拉长的办法,来干预物种自然生长的政策。结论,禁止生育政策和强制堕胎,是一种违反自然规律的做法。
反人类。我们百度一下,《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可以进一步设想,对平民采取强制、非人道甚至残忍手法强制堕胎、强制绝育、禁止生育,这难道不是反人类?
反种族。世界上的人种很多,有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还有美国印地安红人,据说还有蓝种人和绿种人。现在假设白种人、黑种人、红种人、绿种人和蓝种人召开联合会,宣布对黄种人实施禁止生育政策,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黄种人人口太多,请问黄种人能同意吗?肯定不同意!你想啊,那和种族歧视、种族灭绝政策,有两样吗?或者黄种人自己开大会说,我们黄种人口增长太快了,对地球资源形成很大压力,严重影响了地球其他人种的生存,我们今后要计划生育少生甚至不生了,这能不能达成共识?如果达不成共识,那究竟那些人该少生或者不生呢?结论:无论是谁强制谁,都是对种族的背叛行为!
反民族。假如几个家庭联合起来,对某个家庭说,你们家人口太多了,今后不要生育了,这个家庭能同意吗?如果其他国家和民族联合召开大会对中华民族实行计划生育,要求少生甚至不生,否则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中华民族能答应吗?我想答应的人肯定是少数,既然是少数,我们为什么还要执行如此荒唐的政策呢?其他国家干预中华民族的生育权,是反中华民族的,那我们自己来贯彻执行这样的断子绝孙政策,是不是反中华民族?
反人民。为什么是反人民呢?有权的人生了孩子可以撤职,这不是有权就可以生孩子吗?有钱的人,生了孩子不怕罚钱,这不是有钱就可以生孩子吗?所以最终倒霉的还是老百姓,既没权也没钱,就只能被阉割、被堕胎、被殴打,被监禁,被弄得家破人亡,背井离乡,妻离子散,这不是反人民,又是什么呢?有权利人被撤职,有钱的人被罚钱,没权没钱的人被殴打和坐牢,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难道不是反人民?
肯定会有人问,既然那么多人认识到计划生育的非人道化,为什么不立刻叫停吗?旁观者答曰: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中国汉奸真不少。首先,正是这些汉奸通过蛊惑我们的昏庸官员,在配合马尔萨斯,实施灭绝穷人的计划,按照马尔萨斯的理论,经济条件好了就可以多生,经济条件差了,就“必须积极抑制,利用提高人口死亡率的办法来使人口和生活资料之间保持平衡。道德抑制,让人们通过各种主观努力在道德上限制生殖的本能,降低出生率,提出让人们禁欲、不婚、不育。”(百度百科,马尔萨斯人口论)。
马尔萨斯人口理论的最后四个结论是:“第一,认为工人贫困、失业并非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而是人口法则作用的结果;第二,建立在财产公有制基础上的平等社会制度,不过是幻想,相反,财产私有制的社会制度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出自人口的自然法则产生的;第三,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工资同样受人口法则的支配,工资水平是受人口的增减而变动的;第四,反对救济穷人,救济穷人即帮助穷人制造穷人。”(百度百科,马尔萨斯主义),一句话,你们工人贫困,是因为你们生儿育女太多!
其次,正是这些汉奸通过蛊惑我们的昏庸官员,在配合美国对中国实施世界人口灭绝计划。1974年,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出炉了高度机密(保密期15年, 1989年解密)的备忘录,题目是“世界人口增长对美国国家安全和海外利益的影响”。这份备忘录中涉及粮食政策、人口增长和战略性原材料。备忘录的内容是由约翰·D.洛克菲勒三世授意,尼克松亲自布置的。这个秘密的计划在华盛顿被简称为NSSM 200,即《国家安全研究备忘录第200号》。1975年杰拉德·福特一上任就立即签署了总统行政命令,使《国家安全研究备忘录第200号》成为美国政府的官方政策。
《国家安全研究备忘录第200号》(NSSM-200)的主旨是实施“世界人口行动计划”以大幅度降低世界人口数量。这一新政策的理论出发点是:大多数高质量的矿藏都位于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数量过多的“劣种人”妨碍美国获得充裕的、廉价的原材料,必须除掉这些高速增长的人口才能保护美国利益。基辛格明确提出:美国要将粮食援助作为“国家权力的工具”,对那些接受援助的国家来说,要么绝育要么挨饿。美国的新政策实际上就是“如果这些劣等人种妨碍我们获得充裕的廉价原材料,我们必须想办法除掉他们。”(加拿大华人论坛:美国人口灭绝计划详解。)
灭绝的方法不外乎有四个:第一,就是实施所谓转基因战略,催生目标地人口的变异和自我灭绝。第二,就是制造黄色污染和精神污染来弱化和侵蚀目标地国民的体质和灵魂。第三,就是在生化技术方面,通过生化武器、化肥、农药、生物催化剂、物品防腐剂等来污染、危害目标地国民,造成夭折或者畸形、病态生长,达到最终灭绝的目的。第四,煽动发展中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这是一个一箭双雕的政策,既可以实施灭绝计划,又可以随时打出人权大旗,来打压这些国家。美国人七十年代的秘密计划和我们在七十年代实施和强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也许仅仅是巧合,但是知错而不改,那就是有意配合!
第二个原因:中国有些官员真无耻。可以肯定的说中国大多数官员是明事达理的,是爱国的,是行为公正、立场坚定的,是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但是总有一些无良官员,无耻无知而无畏,无德无能而不要脸!长达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应该是造就和养肥了无数这样的贪官和酷吏。计划生育就像一个正在从无数百姓身上吸血的针头,一旦拔了,就会使数以千万计的有关官员和利益链上的所有“蚂蚱”失去了财路,这就是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尽管不得人心,却仍然要强制实行的内在原因。
计划生育据说是为解决人口增长和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矛盾。那效果如何呢?计划生育以来,人口是减少了,但资源依旧是过度开发,生态环境依旧破坏的很严重。有人说要是不实行计划生育的话,资源消耗更严重,是这样吗?你知道我们的资源到哪里去了吗?廉价送给了发达国家!正是这种廉价的输送,严重破坏着我们的生态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口增长了近4个亿,中国变穷了吗?中国不穷,她国库充盈,拥有足够的外汇储备,光美国国债就高达千亿美元。中国人穷吗?中国人不穷,我们有数以万计的官员和富翁拥有美国的护照,随时都可以步入美国中产阶级行列。那中国就没有穷人?有!但是他们穷是由于孩子太多吗?讽刺啊,讽刺,绝妙的讽刺!他们大多数只有一个孩子!他们贫穷的原因就很明显了!两极分化,大多数人遭到了极少数人的剥夺!或许某种政策出现了偏差吧,那简直是一定的!
请看现行的计生政策:一个本来就很穷的人超生了孩子,你还罚人家钱,要抄家灭族搞连坐,甚至摧毁他们的家园,那么这家人家该怎么生存?拿什么去抚养孩子?还有什么精神来为他们的祖国工作?这个孩子生出来就遭到令他缺衣少食的剥夺,他能对这个社会报以感恩的心情吗?全家人因为多养个孩子就遭受如此肉体、精神的折磨,这难道不是社会的压迫吗?赤裸裸、理直气壮地的推行这样的社会压迫,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应有的理念和行为吗?
既然这样,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什么还不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呢?旁观者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立即叫停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剥夺和对公民生育行为的打压,叫停各种以所谓超生名义而进行的敲诈、勒索、惩罚(包括罚款)和变相惩罚行为;提倡(而不是人为干预,更不是强制)和鼓励少生、优生,把计生委的任务转移到对于优生优育的指导和服务上来。提倡少生可以采取某些奖励政策以资鼓励。国内某些地区的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既利于优生又防止人口无节制增长有效办法。
或许有所谓先见者不无担心的问:那会不会造成人口的激增?那请你们咨询一下那些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生的人吧,他们愿意生两个以上的孩子吗?即使有,他们抚养的起吗?他们对上要赡养至少四位老人,对下还养得起几个孩子?何况国家正在想办法延迟养老金领取,这难道不是雪上加霜?以房养老的计划有望进一步剥夺这对年轻夫妇的继承权,他们还敢生?还是考察一下现今人口有负增长的国家吧,他们都实行过计划生育吗?他们为什么不得不实行奖励生育的政策呢?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