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偶然的机会,我从【曹开林的《文摘》博客】中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新快报》记者刘虎检举官员自食恶果?”(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0a60790102eymt.html),其中有这样一些内容:
【建议@央视新闻 报道#刘虎案#】
【求各大TV、各大日报和记协关注。//@周泽律师: 以一个前新闻人、大学法学教员和律师的身份,为本条微博内容的准确信、合法性背书。//@霞光染红天:@CCTV法治在线@国际新闻快报@央视新闻@央视新闻@央视夜线转发微博】
【《新快报》记者刘虎微博检举多位高官被以制造传播谣言涉嫌嫌寻衅滋事追诉】
虽然“《新快报》记者刘虎检举官员自食恶果?”一文,所说到的以上内容已经是去年八月底的事情了,但因为我孤陋寡闻,所以,就不得不关心一下记者刘虎的命运,所以,才有了我这个帖子的标题。
我其所以要在这个标题中提到“人权” 二字,是基于我对“人权” 二字含义的这样理解:我觉得生存权、劳动权、发言权乃是人权必备的三要素,缺一不可。而作为记者人权的首位要素就应该是他的发言权。
基于我对“人权” 二字这种理解,所以,我自然要关注记者刘虎的人权今如何?倘若刘虎如今安然无恙,那自然就再好不过。倘若刘虎果真【被以制造传播谣言涉嫌嫌寻衅滋事追诉】,我恳请大家一定要关注记者刘虎的人权。
最后,我还想说的一点是:对于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为官者违”的说法恐怕早就应该扔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吧?倘若它还没有被扔掉,那就一定是共产党或者是社会主义制度出现了什么问题。
秦川牛
20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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