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在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定律的深圳聘任制公务员改革,近日遭遇社会质疑。有媒体报道,深圳试点聘任制公务员改革后几年内,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无一人被解聘。昨日,市人社局对此回应称,聘任制改革的目的不在于解聘,而在于提升公务员的履职效能,并同步配套公务员养老社会化改革。《南方日报》 2014年4月9日 深圳观察(第S02版)
随着公务员聘任制的改革试点的不断推广,江苏、福建、漳州、厦门、广西公务员聘任将陆续“登场”,公务员聘任制正在演变成一股“潮流”。也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可”,越来越多的单位“跃跃欲试”,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竞争局面。而深圳试点聘任制公务员改革几年内,无一人被解聘,谈及“零辞退”原因,相关负责人指出是因为为了留任,大家都表现积极,状态良好,考核合格。虽然,我们不知道考核的形式是怎样,但是仍希望别让聘任制考核“走过场”,让聘任制变成“铁饭碗”,使得“铁饭碗”和聘任制可以双向行使,聘任制改革成了“噱头”,成了赢得群众叫好声的“幌子”。因此要多措施做好“铁饭碗”聘任制改革,才能确其单向行驶。
首先,规范聘任程序是前提。《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可采取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两种方式进行选拔。公开招聘可以采用考任制录用方式进行选拔,而直接选聘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但由于直接选聘没有相关的程序规定,缺乏客观的标准和监督,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同时,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他们的福利、保险等待遇如何确定,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规范公务员聘任程序是基础,只有做好该项工作才能确保聘任制发挥真正的意义,运行顺畅。
其次,严格考核是关键。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即使是聘任制也吸引了许多人涌进这个大队伍。尤其是聘任制公务员,因为是合同制,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做到严格考核,认真对待,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以及考核制度,加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以及聘期考核,让聘任制的制度优势得以更充分地显现。不能让聘任制变成掩护“铁饭碗”的美丽外衣,蒙蔽群众眼睛。
最后,完善聘任制改革相关法律规范。虽然大家都知晓公务员聘任制,但是其核心理念群众并不明白,甚至有许多人怀着“怀疑”的眼光看待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因此加强制度完善跟进改革步伐,提高群众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认识并且接受。尤其是聘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协议工资制度、救济机制和退出机制。
总之,聘任制改革是一条漫长的路,注重改革方式的同时力争求实效,别让聘任制又变成“铁饭碗’,那不仅会失去改革意义,同时会降低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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