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农历三月十六。这一天是阴天,春雨不紧不慢地下着。不过,一大早接到老家亲戚一电话,说他儿子骑摩托车被交警扣住了,还要拘留。一时间,他又怕又慌,作为一个良民,闻听拘留所就色变。
最初信息并不明朗,后来才知道是交警二中队办理的,拘留三日,又是罚款又是保证金,需要两千多元。这位亲戚表示,只要不进拘留所,多花点钱也行。
其实,也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亲戚就把他儿子被交警捉拿的信息告诉我了,目的就是害怕交警办手续,办了处罚手续会更加麻烦。但是在老家,我也只有一个做警察的同学,没办法只好求助于他。
说起这位同学,多年以来并未求他太多事。倒是去年,在回老家的农村公路上,限速60公里的路段,不小心跑出了93公里的时速,当时并不知道,等八九月份审车时才发现,处罚结果是罚款2000元,扣12分。这可是个严重的结果。不得已求助这位同学,在他的协调下,处罚结果变成罚款200元,扣6分。——因为常回老家,那段路我常走,也就明白那种太好的路况,如果限速60公里,不用说十之八九就是个陷阱,一不小心必然被罚。直到今天,也因为经常记住那段限速路,我也很难明白自己何以会超速50%?
现在再次求助于他,有点不好意思。这里的主要原因是他还得求人欠人情。不过,他还是跟二中队的中队长通了电话。等到亲戚找到中队长,中队长说已经办理了手续,无能为力了。于是,我把结果转告同学,同学说那就到拘留所等吧,找人再说情。
到了下午,同学说还得找中队长。但是等来等去迟迟不见中队长,亲戚急了。电话一个挨一个。我也只好一个电话一个电话问同学。同学也说得很实在,说中队长给面子了,就会照顾办理;如果不给,那就到拘留所那里再说吧。
其实,站在局外来看,不难发现一名交警中队长的“生意经”叫人浮想联翩:
在乡村,无证驾驶摩托,是个普遍现象。如果管理,说有事就有事,依照法律,性质严重。可是,现实情况是法不制众,别说无证驾驶,就是有车牌的摩托也不多。于是,对于一名交警中队长来说,只要想干事,就可以上路撒网,一网一大片,谁成为漏网之鱼当然庆幸。可是,如果被网住,就麻烦了,最高处罚是进拘留所。结果就像我的亲戚一样,找人托关系,以求处罚最轻。
在中队长看来,遇到关系户,也就尽量照顾。这种照顾不光落人情,还有烟酒金钱之类的好处费。可以说,上路查一次,就够自己“盆满钵满”“舒服”好长时间的。会出事吗?不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出什么事?一般来说,能够找到关系的人始终是少数,多数被网之“鱼”是要进拘留所的。进了拘留所,中队长就会爱莫能助,但是从拘留所再捞人,就需要另找关系了,路子差不多。不过,进拘留所的“鱼”越多,中队长自然也就越能干。
下了一天雨,苦苦等着结果,亲戚的糟糕心情可想而知。最糟糕的是,他看到有人托了关系已经自由,虽然这些自由的人肯定后悔而且不满。面对许许多多无证驾驶摩托的乡下人,最好的治理之策是什么?显然是个问题。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被处罚后滋生出不满情绪,继而怨恨报复社会,这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人人都知道,无证骑摩托也不是个啥事,就是进了拘留所又怎么样?罚出一堆钱之后,会让人产生心服口服的效果吗?也许,这才是一名交警中队长的“生意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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