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网络公司删帖内幕:恶花无善果
引言:一则新闻
本报北京1月21日电(记者李林)记者今天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从2015年1月起,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除病灶、纯洁队伍、提高素质、承担重任。
据悉,整治工作分内外两个层面同时推进:对内整治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为期3个月;对外整治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为期半年。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全程监督,中国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已开设举报专区,并设立举报奖项,最高奖金为5万元。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当前,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网上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问题还很突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彭波称,这两种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公害。
彭波表示,当前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合法网站乱象丛生。通过开展批评性报道要挟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取“宣传费”、“赞助费”、“合作费”等,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地方频道这一问题尤为严重。同时,传统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单位所属网站或自办网站实施敲诈的问题也很突出。如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的100多家企业,21世纪网累计向拟上市公司、已上市公司收取“保护费”高达两亿多元。
二是非法网站招摇撞骗。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国家机关或社会行业组织名义,私自开设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的虚假网站,或私自开办“民间”反腐维权网站,打着“舆论监督”“举报受理”“维权揭黑”等旗号,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敲诈勒索。这些非法网站数量很大,有的颇具影响,删一个帖子甚至开价数十万元。
三是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一些合法注册的广告公司、文化公司、策划公司,实际业务却以有偿删帖等非法经营为主。这些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将一些无中生有或是片面放大的新闻稿件大肆炒作,迫使涉事方答应其开出的各种条件,再通过行贿等手段进行删帖,借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四是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监守自盗。有的干部在物质诱惑面前迷失方向,内外勾结,参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为队伍建设敲响了警钟。
彭波表示:“我们决不护犊,决不护短,决不心慈手软,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任何人都没有‘豁免权’,查到谁就是谁。”
(原标题:我国开展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
揭秘网络公司删帖内幕:恶花无善果
“3·15”本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盾牌,如今却成为某些所谓投诉打假网站的“摇钱树”,“3·15”也成了他们免费的招牌广告。这些所谓的投诉网站拿着消费者的投诉帖,和商家做起了收钱删帖的买卖,消费者望眼欲穿地等待回音时,殊不知早已成为他人的“盘中餐”。假投诉网站这种“一菜三吃”,不仅吃了消费者,吃了商家,还吃了社会公信力。
虚假315维权网站与商家勾结收钱删除投诉帖
[来源:北京晨报]时间:2012-03-15 17:58:36
“3·15”本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盾牌,如今却成为某些所谓投诉打假网站的“摇钱树”,“3·15”也成了他们免费的招牌广告。经过记者近一个月的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投诉网站拿着消费者的投诉帖,和商家做起了收钱删帖的买卖,消费者望眼欲穿地等待回音时,殊不知早已成为他人的“盘中餐”。假投诉网站这种“一菜三吃”,不仅吃了消费者,吃了商家,还吃了社会公信力。
■域名公司
信息乱码问题可能怪显示屏
昨天,域名注册提供商万网的市场部媒介经理方晓静向记者保证,只要是从万网申请域名的网站,注册信息肯定是真实的。但当记者问为何有网站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全,甚至显示出为乱码时,方晓静说:“我自己从没有遇到过乱码的情况,如果是乱码,有可能是电脑显示屏的问题。”记者联系另一个国内域名提供商厦门易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易名的客服电话始终无法打通。
■记者调查
域名信息基本虚假
记者在网上搜索到11家投诉网,网站名称基本都包含“315投诉”、“打假”等字眼,乍一看这些网站的名字很雷同,光看网址或网站的中文名称很难区分彼此。这些网站的内容大体一致,并且都标榜自己是“最权威”、“最知名”的投诉网站。
在逐个查询域名注册信息后,记者发现,这11家网站的域名注册信息绝大多数是虚假的。有网站注册人的信息为一个邮箱地址,有的甚至是一串问号。联系方式留了手机号的,拨过去后却是空号。有的网站的注册地址不准确,其中最离谱的是“315诚信网”,它的域名注册信息显示出的是“ok”,除此之外再没有显示其他的注册信息。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虽然有的网站在页面下方摆着ICP备案号,但在工信部却没有查到备案信息。
可以先删帖后付钱
记者通过QQ逐个联系了这11个网站,这些网站直接表示可以删除网站里的投诉帖子,删一条收费400元至900元不等,若多删还可打折。不止一家网站表示“可以秒删”。所谓的“秒删”就是先删帖,然后通过转账支付。
记者在QQ上和一个名为“人人打假网”的网站联系时,对方明确表示能删帖,价格为一条400元。随后,记者从网站“行业曝光”一栏中随意选取了一条标题为“北京祥易捷工艺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害人”的链接发过去后,对方立刻表示可以删,付款方式是支付宝转账:“秒删,删完付款。”当记者还打算讨价还价时,对方表示帖子已经删了。并发过来支付宝账号为15801529028,收款人名为“艳丽”。网站删帖所花的时间仅为1分钟,记者返回页面时发现,原帖的确不见了。再回到QQ对话框中,记者对其迅速删帖表示吃惊时,对方回复道:“效率第一嘛,付完钱截个图发给我就行了。”当得知记者要第二天才能付款时,对方说:“没关系,彼此信任嘛。”
次日上午,对方QQ给记者留言,问何时可以支付,并表示帖子暂时恢复,“能付款的时候联系我吧,到时候我再彻底删除。”这时记者再次打开“人人打假网”的页面时看到,原本被删了的帖子重新出现在“行业曝光”栏目中,位置没有任何变化。而在随后的三天里,对方一直在给记者留言,问何时可以付款删帖。
团伙行动有钱同赚
记者偶然发现,假投诉网站“单打独斗”成不了气候,而“拉帮结派”式的打家劫舍让假投诉网站坐享其成。在一个名为“维权记者万里行”的QQ群中,有196名成员,成员之间“资源共享”:可以收钱删除的帖子放在群里“疯转”,有钱大家一起赚。3月10日,记者发现在 “维权记者万里行”的QQ群里,时常会出现“快转”的帖子链接。直到12日晚7点左右,一条“4张空白借据欠下24万元,信用社被指借据造假”的帖子被发上该群,发布者在帖子链接后注明“对方已删稿,快转”。之后的12小时内,这条帖子被近30家网站转发。
■官方说法
相关法律处于空白状态
对于网站从事删帖收费的乱象,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曾民发表示,这属于非法公关的范畴,商家利用给投诉网“服务费”的手段,删除消除自己的负面消息,从而让收费删帖的市场应运而生。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迅猛,法律滞后,有关这类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态,无法明确如何依法处治收钱删帖的这类网站。当商家愿意给钱删帖时,那么双方就是自愿交易,但如果有网站打着维权的口号,利用手中投诉资料向商家要钱删帖,网站便构成了敲诈勒索。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也认为,在网站的前期审查和后期监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没有专门的法律和条款来约束网站经营活动的范围。
■业内揭秘
虚假投诉网三大特点
为企业提供舆情监控的诚搜网主编吴晓伟告诉记者,类似于“315维权网”和“315维权专区”这种网站,特点都很一致。
吴晓伟点开一个投诉网站告诉记者,第一,网站的联系方式只有QQ或是电子邮箱。第二,再看网站,如果无法投诉,网页上没有ICP备案号,域名注册信息虚假,页面内容更新速度慢,就可以确定该网站是假投诉网。第三,这类网站的警惕性很高,与商家交易时选择隐蔽性好的支付手段——支付宝。通过支付宝转账时,只需一个邮箱或手机号,便可完成交易。商家交完钱,连对方性别都不清楚,更不用说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具体的办公地址了。他们都是以删帖收费作为收入来源。
吴晓伟认为,这类假投诉网站之所以可以运转,主要是因为有删帖收费的市场,商家用钱能摆平的事,自然会选择简单的方法消除负面信息,而假投诉网和商家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其次,申请域名和服务器门槛低,成本低,假投诉网站的利润大,让这些经营者有利可图。
建站简单运营成本低
吴晓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建一个网站需花280元买个域名,向国内知名域名服务提供商租用一个网页空间为500兆附带50兆数据库的服务器,一年的费用为980元,这样一个网站就初步搭建起来了。如果页面想做得精致一点,再找人花1000元左右做个页面,全部费用加一起也不会超过3000元。若网站出了问题被查封,花280元重新买个域名,服务器不必换,一个换汤不换药的网站就又完成了。
正如吴晓伟所说,一两个人就能开个假投诉网站,如果有后台维护,最多三五个人就够了。“在QQ上看看有没有人想删帖,不用费什么力气,这些一天就能赚千八百块钱。”吴晓伟表示,假投诉网站投入的人力成本和网站的后期维护成本很低,“他们随便删几个帖子,成本就回来了。”
■删帖黑幕
商家同行之间互黑
投诉网站收费删帖只能算“维权圈”桌下交易的冰山一角,处理过大量消费者投诉案例的仝思是一家被关网站的高管,但他现已经转行,而撤出的原因竟是“自己被黑了”。
仝思告诉记者,2010年,国内一家生产白电的龙头企业与一著名厨房小家电生产商都生产了同一种厨房电器,但该厨房电器都存在质量问题,而两家企业又是同行冤家。厨房小家电生产商的工作人员找到某电视栏目的一个无证记者,并给了他一笔“好处费”,让该记者手中的枪只打白电企业,而仝思的一个同行网站联合该记者,与厨房小家电企业一起,唱了一出“剿匪记”。仝思表示,除了厨房小家电生产商,还有其他两到三家同行企业也一起合伙黑了这家白电企业。就这样,商家同行之间利用媒体“窝里斗”。
无良网站“三吃”
仝思表示,在业内还有一种被称为是“三吃”的无良网站:一吃消费者的投诉信息,二吃商家的“公关费”,三吃社会公信力。而这种拿钱不办事的网站才是真黑。“3·15”打假网站中,一些“空手套白狼”的网站,不接受消费者的投诉,而是直接把其他网站的帖子拷贝过来,坐等商家自己找上门。假投诉网站收了钱,却不能彻底删帖,当商家再找到网站时,网站却说“这事我们办不了”,商家的钱就打了水漂。个别商家作为假投诉网的“消费者”,也栽过大跟头。商家为了删帖,给了网站大笔“服务费”后,网站便彻底消失了,而商家连网站的办公地点都不知道。
“还有人找我,想买我们的数据库。” 仝思告诉记者,这些投诉网站曾找过自己,就是为了拿投诉帖子去讹商家的钱。他认为,投诉网站之所以能运营起来,靠的就是消费者对网站的信任,这样一来,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本版撰文晨报记者姚锦波
消费者地位弱势正常维权成本高易受阻
[来源:齐鲁晚报]时间:2012-03-16 06:51:42
3·15期间,企业纷纷启动危机公关,各大网站的“删帖”价格水涨船高。据报载,专业网络删帖公司删除一条普通帖子起价已到2000元,最高可到3800元。删了帖子,企业的“3·15危机”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度过了;可如此一来,势必损害消费者作为社会公众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权利。
删帖的出现,首先是由于网络监管的不力,从而让见利忘义的商人和牟利至上的网络公司有机可乘。
其次,维权扎堆现象导致了删帖价格水涨船高。维权并非只是3月15日前后的事情,而应该成为一种常态化、长期性的监管。虽然政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大下工夫,可是目前出现问题依旧常常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阶段。3·15本意是体现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却变成了申诉维权的火爆日。消费者意识到:到了3·15,问题就好解决;过了3·15,恐怕就没人再管这些事。如此一来,3·15删帖价格能不井喷?
从根本上来说,删帖现象反映出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要自己花钱做技术鉴定,还未必能找到权威部门;出现问题,消费者消耗年余仍然不能得到满意答复。而如今,消费者网络言论的权利还要被企业以删帖的方式剥夺。由此可见,消费者维权任重而道远。(陈立新)
其二在于不良企业删帖动机为掩盖的事实
[来源:荆楚网]时间:2012-03-16 06:45:23
“3·15”删帖热背后的三重思考
一些非法网站看到消费者期待维权、企业害怕被曝光这一特殊市场,翻手套取消费者投诉信息,覆手转向企业收费删帖,将“3·15”变成“发财节”,网站“三头吃” 日进数万元。(3月15日 《新京报》)
删帖收费备受诟病,尤其是临近“3·15”,就更加猖獗,每年的“3·15”都会发生类似的事件,从消费维权去透视问题,正如记者调查的那样,这些网站泛滥、暴利的背后折射正规维权渠道的不畅,笔者认同之余还有三重话说,这类现象须从消费者、不良企业、删帖网站三个环节展开讨论。
一是广大消费者缘何热衷于网站发帖。消费者反映诉求,网络成为投诉和维权的重要战场之一,网络独有的传播特性,传播力度和效度相比于现实举报投诉,对企业产品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越深,这就使得收费删帖网站投机“寄生”而起,有迹可循,成为消费流水线上的一道利益链条。然而,透过镜像看实际成效,要思考的不是止于网络而是延伸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去,消费者为何不向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向消协投诉而选择发帖?是诉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抑或是更为严重的反映问题维权无力,这些问题正是折射出正规维权渠道存在不便和操作差异,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良好的维权投诉机制有待加强。
二在于不良企业删帖动机为掩盖的事实。负面消息对企业产品的影响无疑会带来利益的损伤,更重要的是想逃避法律的制裁才会花钱删帖,从中辐射出的信号便是产品和服务存在问题,遭消费者投诉曝光,企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心理作祟,求掩盖和敷衍弊端的心思,给了删帖公司一个可以实现目的平台,此环节是不良企业和删帖公司的内部潜规则,狼狈为奸般的“共赢”,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权益和商品市场良性发展。
最后一重问题是什么造就了删帖公司的发展环境。此类公司,经营理念是相同的,“你花钱我消灾”,目的也相同,一切为了利益。企业有所求正中删帖公司下怀,它们向企业收取删帖费用以及“公关费”便滋生出删帖利益链条;一些网站编辑和版主经不起“公关费”的诱惑,盯着企业的“有缝的蛋”,充当苍蝇角色,使得删帖公司聚合一群乌合之众,涉嫌违法而又缺失道德的发展,删除了百姓诉求和网络的公信力,也删除了作为网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
删帖收费是一项趋利扰乱消费者维权,带着投机的目的去赚黑心钱的社会不良现象。它利用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看似与消费者无关,实际却是对社会虚假产品的纵容,蒙蔽消费者的眼睛,实质是企业与公司的黑色交易,终归受害者还是消费者,这种腐朽交易要彻底杜绝和曝光,需用法律捍卫维权意识,更需要相关部门更为有效的监管和查处。(陈方炜)
其三在于法律监管处于灰色边缘地带
[来源:成都晚报]时间:2012-03-15 18:58:38
删帖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犯罪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网络删帖公司生意又兴旺起来。记者暗访若干删帖公司后得知,要在“3·15”前删掉“黑帖”,需支付两三千元,而平时则只要1000元左右。北京的网络删帖公司称凡是网站的文章都可以删,百度贴吧删帖报价“贴吧企业1000元”,付费方式为“先付10%,删除后付全款”,并称“需要1—3个工作日”搞定。一般的微博价格是1900元起步。3·15前删掉“黑帖”则需加价50%。(3月14日《新闻晨报》)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古老的游戏之道,但搁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钱不是好拿的,灾也不是好消的,从发帖到交易再到删帖,每一个环节都埋伏着法律“炸弹”,一不小心就会“触雷”。
先以发帖为例。在勃兴的互联网时代,发帖是公民表达的一种形式,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在网络论坛等公共平台上畅所欲言,碰到糟心事、被愚弄了、受到不公平对待了,在网上一吐为快,再正常不过。这本来是正常的表达,对企业的正常监督,却猝然被删除帖子,删帖人显然就侵犯了公民的表达自由,还涉嫌伤害了其他公民的知情权。
尤为关键的是,公民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带有著作的意味,理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只要发表的文章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侵犯他人权益,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都不得无故删除。而我们看到有些删帖人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拿到了好处就删帖,这是对合法权益的伤害。当然,公民发帖不能没有底线,如果该帖子涉嫌造谣,侵犯了他人名誉或企业形象,监管部门自当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删除。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网上有些帖子确实夸大其辞,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涉嫌夹带私仇攻击他人、企业,这样的发帖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发帖人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有一种现象不能不提,有一种发帖是蓄谋为之。据报道,记者调查发现,有网络公关公司大言不惭地自称,只要记者支付8万元,他们“想黑谁就黑谁”,“你指定哪个仇人,对方的‘大名’和‘光荣’事迹就会在第二天出现在各大论坛的前10名里”。“想黑谁就黑谁”,貌似吹牛皮、说大话,实际上绝不夸张。这可从现实中找到无数例证。比如一些引起广泛关注的公关事件,常常就是业内利用网络水军抹黑竞争对手的行为。对这样的行为,不仅发帖人,公关公司该被惩处,幕后指使者也应该被严惩。
发帖有学问,需遵守法律,不可想怎么发帖就怎么发帖,删帖同样应遵循底线,不能想怎么删就怎么删。如果明明是公民的合法表达,却任意删之,长期下去必然伤害网络媒体公信力,让网友避而远之,人气不再,而且此举涉嫌违背《著作权法》,被删帖的网友完全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最关键的是,不少删帖是为利益驱动,是拿了别人好处而删帖。这种删帖存在一条灰色利益链,企业给删帖公司好处,删帖公司又拿好处给删帖人,而删帖人一般供职于网站。在这场利益交易中,表面上看只是一场简单的交易,实际上涉嫌违法,即存在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由是言之,无论删帖人还是删帖公司,乃至于行贿的企业,都可能触犯法律。
当然,应该看到,删帖公司大行其道,愈演愈烈,甚至已经演变为一种利益巨大的产业化经营。权威报告指出,目前国内网络公关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而在这一数字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由网络删帖贡献的。去年,中央四部门曾出台《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决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遏制非法网络公关猖獗势头,维护互联网正常传播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面对种种扭曲的网络市场乱象,除了专项整治,还需要出台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给那些灰色化生存的删贴公司、删帖人套上法律的笼头。
要正视删帖公关背后的监管责任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时间:2012-03-16 07:27:57
“我们可以删各种网络负面消息。”这是时下常见的删帖公司打出的广告。有资深人士对记者报料,目前从事网络删帖公司的人多数此前就是互联网运营人士,这些人熟悉和了解整个互联网游戏规则。同时,该人士透露,随着“3·15”的临近,众多删帖公司已不接单了,而那些声称能删一切网络负面信息的公司多数在蒙人。(3月14日《广州日报》)
删帖公关俨然成为一条错综复杂的利益链,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关注删帖公关现象,除了要追问网站编辑以及商业网站本身的职业道德、职业伦理之外,须正视这种现象背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这绝对不是给删帖公司、问题企业和商业网站之间存在的猫腻开脱责任。熟悉商业网站运营规则的人都知道,删帖公关一般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找网站编辑操作;第二种是和商业网站“合作”。前一种一般是“小事”,“搞定”网站编辑就能解决问题;第二种一般是“大事”,需要和商业网站达成协议,比如说让问题企业做广告等,才能最终摆平。在删帖公司、问题企业和商业网站之间这种近乎默契的平衡面前,简单的指责,意义不大。
那么,是否可以从追溯网络监管部门的责任入手,遏制这种利益链的存在呢?简单分析不难发现,这种追溯机制的建立,往往需要耗费太大的成本。因为,商业网站发展到目前阶段,和某些监管部门已达成一定程度的默契与平衡。如果职能部门的监管之手过多干预商业网站运行,其结果很可能会导致权力之手的过分越界。正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地方性商业网站一般不去触碰本地“纳税大户”的负面信息,此一点便足以证明,在当前的监管规则面前,商业网站一直以来都是非常“懂事”的。
说到底,删帖公司、问题企业和商业网站之间复杂利益链的存在,还是我们对问题企业的常态监管程序出现了问题。应该建立一种机制,让多部门联合执法,透明公开影响较大的问题产品事件调查追问全程,或辟谣平息,或道歉召回。不仅限于商业网站,电视、报纸、广播等,都要全程跟进,绝不含糊。
就目前而言,这样的监管机制仍未完善建立。但是,如果确认确属商业违规,确实属于影响较大的事件,监管部门在督促企业完成既定程序之后,应该也必须用媒体全程曝光的方式,让公众知晓问题真相。所幸,删帖公司也承认,有一些网站是删不了的。如果监管机制中的曝光机制一旦确立,各级政府新闻网站在此方面做好了表率,不管是不是“3·15”,相信此举不仅会压缩删帖利益链的存在,还会帮助企业养成严守商业道德和商业伦理的习惯,并能为建立阳光、健康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李记)
斩断“网络删帖”黑手从规范法律法规开始
[来源:长沙晚报]时间:2012-03-16 07:27:44
随着“3·15”的临近,一部分企业在为投诉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些“专业删帖公司”生意火爆,删帖价格也水涨船高,内部人士透露,标题或网页中含有“3·15”的普通负面帖子已经升格到2000元起价,而平日即使删除知名网站的同类帖子,价格也仅为千元左右。(3月13日《扬子晚报》)
“网络删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它的发生发展跟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互联网的“纯真年代”一去不返,删帖公司这朵“恶之花”现在越发香艳迷人。一旦涉及具体利益,一些单位和个人,包括商人和个别官员,都有可能成为网络删帖的幕后推手。从政治学意义上讲,删除网帖等信息的做法,与被曝光者恶意买光报亭报纸或者封存报纸并无二致,实质就是操纵舆论,不但侵害了新闻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媒体的影响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那么该如何斩断删帖的黑手?笔者认为首先是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每个网站的运营流程、删帖手续和责任权限,从法规上约束网络公司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其次是建立规范的行业管理协会,加强网站内部的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防止网站为利所动,被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所利用。其三是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人和背后指使者的法律责任,减少恶意删帖。(舒爱民原题:斩断“网络删帖”黑手也是维权)
让消费维权少点难、不再烦
[来源:新华网]时间:2012-03-16 07:20:41
让消费维权少点难、不再烦——代表委员建言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傅勇涛、华晔迪、孙奕)“买了就不能退”“只管修,不能退”“有问题找厂家,商家不负责”……这样搪塞消费者的现象在目前的消费领域屡见不鲜,售前和售后让消费者感觉冰火两重天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依然困难重重。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对此,一些代表委员呼吁,要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建设消费友好型社会,让消费维权少点难、不再烦。
消费者直呼“很受伤”
最近,正在准备结婚的夏楠遇到了一件头疼事。他刚买的新冰箱制冷效果不好,商家却告诉他:只负责修理,不能退货,除非有权威部门对这台冰箱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制冷确实存在问题。
“像这样的问题,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海南省兴隆华侨农场橡胶第四分公司经理余永华代表说,例如电视购物,商家在电视、网站上把产品介绍得无比好,消费者拿到手发现上了当,打客服电话却一直是忙音。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2011年我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7万件,销售、邮政和快递、汽车、教育或培训、食品、金融保险等领域投诉量增长较快,其中销售、邮政和快递的投诉增长均在30%以上。
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代表说,这几年,在一些部门和组织努力下,消费环境有所改善,消费对于经济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但是,消费品市场的诚信度还需要提高,以增强市民的消费信心。
消费维权难度大成本高
“当前消费者受侵害现象依然比较普遍。”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举例说,在商品房、汽车、网络购物、金融消费等领域,消费者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维权比较困难,维权成本高,有时候是“追回一只鸡,得杀掉一头牛”。
“举证困难是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刘俊海注意到最近一位储户称从ATM机上取到假钞投诉、银行要求其举证的情况,“这怎么举证得了呢?难道让消费者取钱前扛着摄像机,再请上两个公证员?”
除了举证难,刘俊海认为,维权费用高、维权渠道不通畅也是消费者意见大的方面。
“目前,解决消费纠纷的主要途径有协商、消协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五种。”在刘俊海看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商家和消费者友好协商,不过,“一些商家往往做不到‘登高望远’,有时为了维护一点财产利益,宁愿牺牲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
“虽然国家不断畅通维权渠道,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对于较小金额的权益受损通常采取‘算了’的做法,以免付出更多的精力、时间成本。”陈世强委员说。
湖南大学副校长赖明勇委员告诉记者:“我的朋友前不久被一家通讯公司莫名其妙多收取了1000多元的服务费,多次交涉无果,也只好认倒霉。”
宁夏银川唐徕回族中学教师吕新萍代表说,很多企业都宣称“三年或是六年,甚至终身保修”,但产品出了问题要返修时,又要求消费者支付更换零部件的费用,消费者在面临这种侵权行为时,多数人并不坚持主张,或者干脆重新再买。因此,企业一定要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一些代表委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困难还与程序复杂有很大关系。现实中,消费者往往求助无门,监管部门权责划分以及对不同类型侵权行为的维权途径缺乏明晰规定,也很少采取措施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指导。
让诚信守法驱走消费阴霾
许多代表委员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投诉和询问工作,消费者利益得到维护,但也确实还存在许多不到位的情况:例如消费者投诉电话只有声讯电话而无人工接听、许多投诉信息石沉大海、商家厂家互相推诿责任等。
对此,代表委员和业内人士呼吁,重视诚信经营、尊重每一个消费者,让消费维权少点难、不再烦,让消费者开心消费、放心消费。
江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廖进球代表表示,必须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机制,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其合理诉求要充分保护,对不法商家要加大惩治力度。
“打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关键是要建立‘金字塔’式消费维权结构,‘塔基’是友好协商。”刘俊海呼吁,发生纠纷的商家应主动与消费者握手言和,避免消费纠纷升级为公共危机事件。“爱护公司品牌就是爱护公司生命,保护财产利益更应该保护品牌利益”。
刘俊海并建议,消费纠纷案件应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重点解决“立案难”和“执行难”问题。
一些代表委员还建议,对于一些国内外的知名企业甚至奢侈品厂商漠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必须加强相关制度规范和实际监管力度,予以坚决抵制,保护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也应更多觉悟,勇敢捍卫自身权益。”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委员说。
原文地址:内地媒体曝光删帖灰链,政府官员成主要客源:虚怀
这一抓捕行动源于一个为期两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由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部署,从2012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其中重案由公安部直接启动。随着对雅歌时代调查的深入,牵涉的名单越来越长,多家网站有工作人员被捕或被调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亦有警员被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删帖生意的产业链也在不断“成熟”,发展成为一条由公关公司、门户网站中高层甚至部分监管官员里应外合联手操纵的灰色产业链。
删帖生意隐而不显,无人监管,给公关公司带来不菲的利润,其中既有像雅歌时代这样以删帖为主要生意模式的公关公司,也有很多知名公关公司承接相关业务,直接或间接收费。据雅歌时代一位前高管透露,仅2011年一年雅歌时代的毛利就高达5000万元,一半以上收入来自于二三线城市政府官员删帖。雅歌时代总经理顾腾达因此成为富豪,被圈内人戏称为“差五毛一个亿”。
雅歌时代成立后,上门的客户络绎不绝,在雅歌时代网站宣称的客户名单中,不乏知名公司。既有中国移动、一汽大众这样的大企业,也有像必胜客、吉野家这样的外企,还有恒大地产、特步中国等民企及上市公司。此外,还包括很多个人。
据一位雅歌时代员工透露,公司超过60%以上的利润来自于“二三线城市的官员,多为警察局长和县长”。企业客户一般是自己找上门,个人客户则需要业务员挖掘。一旦出现地方官员负面信息,业务员通过查号台或其他办法,设法找到当事人联系删帖事宜。
业务员看来,比起企业删帖,找官员删帖“几乎是一找一个准”,特别是“两会”前后。企业有成本限制,会评估负面新闻的影响来考虑是否要在删帖上投入成本。官员为了仕途,删帖不计成本,顾腾达曾在公司内部对销售员培训时称,“一单至少50万元”。
事实上,删贴业务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对网站工作人员的行贿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属于政府工作人员的网管办或网监处官员的行贿,则涉及《刑法》第389条规定的“行贿罪”。个别情况下,也涉及“敲诈勒索罪”。联合网站主动发布负面信息,找企业联系业务,即属此类。(来源:大公网)
删帖公司,网络删帖的内幕,高额暴利堪比贩毒。(业内人士揭秘删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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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生意:“千万级”的!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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