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为贵”的出处和原意及误区
探索者
笔者见许多人说“和为贵”是孔子所说,其意是“和平为贵”、“和睦为贵”、“和谐为贵”等等等等。其这样说者,有的是不知,有的是“人云亦云”,有的则是别有用心故意为之!无论居心何在,其实都是对孔子的强奸!
为正视听,特撰此文!
“和为贵”的出处是《论语》的第一章《学而》的第十二段。
《论语·学而·1·12》:“有子1曰:‘礼2之用,和3为贵。先王之道,斯4为美5。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6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1.有子:即冉有,冉求(前522—?),姓冉,名求,字子有,亦称冉子,孔子的弟子。当时是季孙氏的家臣。孔子一再称道:“求也艺”(《论语·雍也·6·8》),并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chuò)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14·12》)然也说“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不知其仁也。”(《论语·公冶长·5·8》)但冉求对孔子帮助极大。他说服季康子把正在卫国走投无路的孔子迎归鲁国。后孔子认为他为季氏“聚敛而附益之”,称冉求“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11·17》)孔子对其恩将仇报。2.礼:《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夫礼,所以整民也。”《礼记·礼运》:“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中国古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的等级制度以及与其相应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此,指周礼。孔子把“复礼”作为挽救东周衰亡的一剂灵丹妙药,而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12·1》)老子认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三十八章》)墨子则指出:儒家“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欺)亲,立命缓贫而高浩(佚)居,倍(背)本弃事而安怠傲”,使人“惰于作务,陷于饥寒,危于冻馁”。直接批评孔子“盛容修饰以惑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礼以示仪,务趋翔之节以观众”,且心术不端,“繁饰邪术以营世君”,于陈蔡时苟且偷生,不能杀身成仁(《墨子·非儒下》)。3.和:适宜、得当、得体,恰倒好处。《中庸·10》:“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所以“礼之用,和为贵”,就是“礼”的运用要以合乎于“周礼”为“贵”。其“和”不是“和平”、“和睦”之“和”,亦不是“和谐”之“和”,而是“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之“和”。因此,何谓“适宜、得当、得体,恰倒好处”?就是“皆中节”,在“礼”的“节制”之中,即在“礼”中。4.斯:这、此。5.美:得意、满意。6.节:节制。对于统治阶级来说,“礼”不仅是其特权的保障、标志,是维系其内部团结的规则、方式,也是强加于被统治阶级的一种暴力、枷锁。《论语·宪问·14·41》:“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在此,有子说:礼的运用以适宜、恰当,符合周礼为可贵。先王也是以此为好者,无论大礼小礼,皆是如此。但是不能一味地为适宜而适宜,为恰当而恰当,不以礼来节制之,也不对。所谓适宜恰当,是运用的适宜恰当,而不能违背礼。其运用礼是否适宜恰当,也得用礼来判断,用礼来节制。
译文:有子说:“礼的运用,最可贵者是适宜。所以先王对礼的运用,也是以此为追求,事无巨细,皆是如此。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能一味为适宜而适宜,不遵守礼法。不以礼法节制,也不可取。”
因此:
1、“和为贵”,并非整句。其整句是“礼之用,和为贵。”
2、此句并非孔子所言,而是有子,即冉求所言。
3、此言是说:“礼的运用,最可贵者是适宜。”并非说什么“和平为贵”、“和睦为贵”、“和谐为贵”等等等等。
4、其中的“和”,既不是“和平”、“和睦”之“和”,亦不是“和谐”之“和”,而是《中庸·10》:“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之“和”。
5、《论语·为政·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卫灵公·15·40》:“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先进·11·17》:“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易白沙《孔子评议上》:“少正卯以大夫讲学于鲁,孔子之门,三盈三虚,不去者唯颜回。昔日威严,几于扫地。故为大司寇仅七日,即诛少正卯,三日尸于朝示威。弟子子贡诸人为之皇恐不安。因争教起杀机,是诚专制之尤者矣。”不仅孔子没有说过什么“和平为贵”、“和睦为贵”、“和谐为贵”等等等等的话,孔子也没有什么“和平为贵”、“和睦为贵”、“和谐为贵”等等等等的思想,有的只是“攻乎”!“鸣鼓而攻之”!“诛”之!“三日尸于朝示威”等等的“专制之尤者矣”!
(请进入《研读四书 评说孔孟》,其网址:http://blog.sina.com.cn/juerenqiyiminfuxia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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