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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所谓“秦桧遗嘱”其实是当代丑类伪造出来的!

还我锦绣山河 · 2011-02-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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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所谓“秦桧遗嘱”其实是当代丑类伪造出来的!



引言:所谓的“秦桧遗嘱”其实是现代汉奸杜撰出来的文学作品,漏洞百出,早就被打假了。

最近有则“消息”广为流传,说是在秦桧家族墓地发现的宋代大墓考古发掘工作有了重大发现,出土了一份写在一块绸缎上的秦桧亲笔遗嘱,遗嘱中否认存心害飞、预见身后骂名、严责空言误国、敦嘱子孙避祸。

而且据某些所谓“空头砖家们”考证,民间形成定见的秦桧是金国“奸细”的看法,都无实证,却有很多反证(事实上,他们所谓的“反证”是伪造的,于史无据)。

秦氏后人据此表示,如确定先祖罪名不实,根据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将可能入禀法院要求取消岳飞庙中的秦氏夫妇跪像,如仍要设立跪像,则应“将跪像脑袋换为书本,代表食书不化、空言误国的腐儒们该为中国的落后而忏悔”,云云。

这则没有注明来源和的小道消息被当成真实的新闻通过网络被大量转载,并在网友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然而,争论中却很少有人怀疑过这则消息的真实性,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考古工作是非常科学、严谨的,更何况出土文物对它所代表的那段历史具有不容置疑的证据性。

但是事实上,这则消息却是某个网友异想天开虚构杜撰出来的假消息。

最初我刚看到这则消息时,就有这么几个疑点:

一是和刊发媒体不明,而且使用的是“据未经证实的消息透露”和“匿名专家介绍”这种遮遮掩掩的表述,不是考古新闻或政府新闻发布的用语;

二是秦氏家族墓地已经被考古学界判定在南京江宁,文中对所在地区却表述含糊,甚至说此地为岳秦两家分领,而岳氏家族墓地史书早有记载,在江西九江太阳山;

三是按照考古常识,宋代丝绸制品很难能完整保存下来,更何况是在地下多水的江淮地区,这样的可能性更加微乎其微;

四是文风有多处滑稽之处,如自承拆迁开发工程引人争议、秦氏后人要入秉法院为祖先翻案,以及最后的“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所得出的结论,都非常不合常理。

果然,据昨日《金陵晚报》的报道说,江宁宋墓M3号墓的墓志铭上的部分文字被专家解读了出来,是“宋故燕国太 夫人曹氏”,而史料中并未记载秦桧有一位姓曹的燕国夫人,因此墓主人身份可以基本排除秦桧。这则消息一出,原来的所谓“秦桧遗嘱”已经是立伪无疑。

现在才刚刚解读出墓志铭上是何许人,又何来当初言之凿凿的秦桧墓呢?连墓主人都不能确定,又怎么能断定墓中出土的就是秦桧之物?

终于,这个消息的原闻声在网上发了声明,承认所谓“秦桧遗嘱”完全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创作的文学作品,所谓考古发现秦桧遗嘱云云纯粹是异想天开的构思,一场子虚乌有的闹剧。

既然是闹剧,许多人笑过骂过之后,也就抛之脑后,不去管它了。但我却感到难以释怀: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不负责任的“创作”?

这样漏洞百出的奇谈怪论为什么会得到这么多人的共鸣?

这些话,究竟是历史上的秦桧说的,还是当代的“秦桧们”想说而说不出口,只好假借古人之口说给现代人听的?  

 

其实早在六七年以前,那个以惯于挑起网上论战著称的所谓网络辩手朱海军就曾写过《我说岳飞与秦桧》、《秦桧——汉民族真正伟大的民族英雄》等一系列文章,公然为秦桧翻案,斥责岳飞“不过是一介书生而已”,其观点之独特、表白之露骨,远比现在这个所谓假托“秦桧遗嘱”的东西要直接、大胆。

   

可惜朱海军先生的这番谬论似乎遭了天谴,年纪轻轻就在2000年“911”一命呜呼,死后一年,他所崇拜的美国也在这一天遭到了重创。

   

但是朱海军先生虽然死了,他的思想还是后继有人的。先是由余桂元主编的新版《高中历史教学大纲》,以岳飞与文天祥当年是参加“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而非“反抗外敌战争”,属于兄弟阋墙、家里打架为由,不再将他们列为“民族英雄”。

   

然后就有个所谓的艺术家在上海一家艺术馆展出秦桧立像,说什么西湖岳王庙前秦桧夫妇的跪像是过去人权和女权被侵犯被压迫的表现,人触犯法律,自然有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但谁也无权逼人下跪,或者死后塑个跪像供人侮辱。

   

现在又出了所谓的“秦桧遗嘱”,暗指这秦桧纯粹是为江山社稷牺牲自己了的令名,为其“忠心报国”而负骂名感到无比的委屈。

   

大家可能要奇怪,这些人怎么一再跟岳飞和秦桧过不去啊,隔三差五就要出来说三道四一番,为什么啊?!因为岳飞和秦桧这两个名字已经不仅仅再代表他们自己,而是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

   

在中国人心目中,岳飞是“精忠报国”的象征,而秦桧是“卖国求荣”的典型。

   

千百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以岳飞为楷模,学习他精忠报国的爱国思想和精神,前赴后继、抵御外侮、奋发图强,虽死而无憾。

   

当然,也有不少苟且之徒奸佞之辈为了掩饰自己里通外国、卖国求荣、甘当汉奸的罪行,不断地伪造证据、篡改历史,发出一些奇谈怪论,妄图为秦桧之流翻案。

 

这些年来,从岳飞到文天祥,林则徐到狼牙山五壮士,一个又一个民族英雄的形象被扭曲、被篡改、被抹杀和攻击;而从秦桧到李鸿章,袁世凯到汪精卫,一个又一个的汉奸卖国贼的罪行被美化、被翻案、被理解和支持,这难道是偶然的吗?!

   

有人说,不必太当真,用时髦的词来说,无非恶搞一下而已。但是远的不说,就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与其说是个全民“恶搞”年,不如用“颠覆”一词更加恰当。

   

一些我们从未怀疑过的史料、从未质疑过的生活,正被前所未有的赤裸裸地展现开来,在声讨中酿出一场又一场口水战役:包公真有传说的那么好吗?秦桧是不是汉奸?我们是不是“龙”的传人?四大发明是哪“四大”?中医是不是伪科学?……等等。

   

人们不禁要问,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承,还有多少东西可以被颠覆?!在我们民族文化的支柱被一个个有计划有预谋地动摇和摧毁的同时,千百年来作为我们民族精神的大厦已经摇摇欲坠了。

   

有人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历史问题。但是,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应当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难道秦桧、吴三桂成了促进民族团结的典型,屈原就不应抵抗入侵的秦国?难道共产主义实现,国家消亡,就意味着原先的反侵略反压迫是无聊之举?

   

抛开当时的历史环境,用现在的东西生搬硬套过去的人和事,以此作为现在评价过去对错的标准,这是在篡改历史!

   

古人云:“亡其国必先灭其史”。史书是写给后人看的,用前人前事来作后人后事的借鉴和镜子。如果我们的历史不再是扬善抑恶,而是扬恶抑善,那我们的后人就会照着去做,他们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就会亡国灭种!

   

一个人,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是应当要有一点精神的。这种精神,应当激励人们向上提升,而不是向下沉沦。

   

岳飞的《满江红》、文天祥的《正气歌》和《过零丁洋诗》之所以广为流传,就是因为他们代表了这种精神,人民群众赞赏和认同这种精神。

   

秦桧是不是汉奸原本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其跪像存在所蕴涵的象征,那就是对背叛祖国、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行为的厌恶和唾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有些人怎么为那些卖国求荣的叛徒涂脂抹粉、歌功颂德,把他们陷害忠良、出卖祖国的行为说成是合理的、不得以而为之,他们始终还是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远都不会咸鱼翻身。

   

 

相关材料二:从“忽悠”开始历史创作

   

雪珥最初专攻南宋史,2006年,他开玩笑在网上编造了一篇名为《秦桧遗嘱被发现》的博文,在“遗嘱”中,他模仿秦桧的语气,自称与岳飞是哥们儿,一切阴谋缘于不得已。

 

该博文屡次被转载,在网上广为流传,最后竟然被网络媒体评为“2006年十大考古发现”之一,但是却没有人注意到遗嘱“出土”与“壶侑”,——那是“忽悠”的谐音。

   

“编辑们并不傻,他们只是偷懒”,忽悠让雪珥看到,历史原来如此有吸引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关注的年代从南宋直插清末。

   

   

相关材料三:谁急着给奸臣卖国贼平反?“秦桧遗嘱”是个假新闻

   

在网上吵吵闹闹好多天的所谓“最新考古发现”的“秦桧遗嘱”,原来是个假新闻。这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以新闻报道的形式”虚构杜撰出来的文学作品,所谓考古发现秦桧遗嘱云云纯粹是异想天开的构思,一场子虚乌有的闹剧。

   

新闻报道的文学作品咱见过,比如所谓“报告文学”,虽然在报告文学里容许进行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也容许自己发表感慨和评论,但是他所记述的事件和人物却必须是真实的,绝不容许违背新闻的真实性铁律。

   

所谓的报告文学,报告是第一位的,文学是第二位的,附属的;报告是主干,文学是枝叶,“文学”是为“报告”服务的。像“发现秦桧遗嘱”这样的所谓以新闻形式进行的文学创作,所报道的事件核心本身就是故意造假的事情,也许是俺少见多怪,孤陋寡闻了,真真是平生未之见也!

   

看全国各大网站那个劲头,把一条假新闻认真其事在那里炒,有的还做了专题,被这小子骗得滴溜溜乱转。连老夫这样还算经过一点事的人,也未能免俗,也受邀参加了争论。

   

今天看到一个好心网友,和俺不亲不故,在俺的博客里留下了造假新闻创作的地址连接,告诉俺事情的真像,俺才知道大家都被忽悠了一把,无奈和叹气之余,想到了一个问题。

   

其实假新闻不可怕,怕就怕在已经知道了是假的,却仍然要炒作。其实,各家网站都在报道、评论这个事,但仔细一看,却没有一家网站把原的原文全文转载。

   

放下原来说的和写的全文,首先主观上即想当然地认为那所谓报道是真的,然后再组织讨论,这种无的放矢的批判方式,我们过去干的太多了,想不到几十年后,这种流毒还在影响者我们,真是令人叹息莫名!

   

本来就有人想借炮制“网络谣言”来把网络论坛收拾一下,却偏偏有好事者要拿谣言哗众取宠,将一个个活生生的借口送上门去,这就使俺不得不怀疑除了哗众取宠之外,有的人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

   

其实要辨别谣言并不难,只要将其原文一字不漏的登出来,大家自会鉴别。就如这位朋友说的,他杜撰出来的这个新闻文学,连最简单的新闻要素,即五个w都没有,稍微具有点常识的人就可鉴别出来。此等简单的事为什么没人做呢?

   

我在看各家炒作时,虽没见原文,也有过怀疑。因此特地在文章开头表明“真伪如何,尚未考证,即使是真的.....”云云,就是凭经验留了一手也。但毕竟徒费功夫,也参予了起哄,愧何如哉,愧何如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呜呼,古人曰三省吾身,良有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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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扫盲材料:

材料一:秦桧真的“冤枉”吗?

在中国,秦桧就是奸臣和卖国贼的代名词。谁要是给秦桧翻案,谁就是汉奸卖国贼。因为给秦桧翻案就是给奸佞、卖国贼翻案!

   

   编著《宋史》的元朝史官对秦桧生平事迹的概括总结: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

   

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桧立久任之说,士淹滞失职,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与擢用。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如孙近、韩肖胄、楼照、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跻政地。既共政,则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听桧弹击,辄以政府报之,由中丞、谏议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阅月,或半年即罢去。惟王次翁阅四年,以金人败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论,桧德之深也。

   

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桧阴险如崖阱,深阻竟叵测。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礼。”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术。

   

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

   

然桧死熺废,其党祖述余说,力持和议,以窃据相位者尚数人,至孝宗始荡涤无余。』

   

——《宋史》卷473《秦桧传》

   

就炮制冤狱、害死岳飞这一点上讲,罪责不全在秦桧,因为秦桧当时的权势暂时还没有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决定权在于宋高宗赵构。但是,“罪责不全在秦桧”不代表“秦桧没有责任”。

事实上,在炮制岳飞冤狱的过程中,秦桧不仅是主要同谋,而且还是阴谋的具体执行者。在得到宋高宗赵构的首肯之后,秦桧、张俊等奸佞之徒亲自炮制了岳飞冤狱,秦桧、张俊等人对岳飞的冤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宋高宗、秦桧都是杀害岳飞的凶手。

尤其是,在害死岳飞之后,秦桧大权独揽。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甘当奸细、卖国求荣、残害忠良、结党营私、独断专行、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生前作威作福,坏事做绝,罪恶滔天,一点也不冤枉。

害死岳飞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逐渐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秦桧自己就是一个超级大贪官,秦桧用的人都是些寡廉鲜耻的贪官污吏,,“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为桧用”,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
        
据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秦桧用人,尽用赃官墨吏,要是有赃污不法被举讼的,“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府库无旬刀之储”。秦桧及其党羽为了大肆收刮民脂民膏,还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南宋每年要进献给金国大量财富,为了媚事敌国,秦桧及其党羽还不择手段地榨取民脂民膏,致使南宋国困民穷,平民百姓大量破除!


秦桧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秦桧坏事做绝,自己也感到难以逃脱天下公论的谴责,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没有气节的文痞们为他歌功颂德,要求无耻文人们进献马屁文,以粉饰“太平”!

为了掩饰罪行,秦桧及其党羽还大肆篡改历史档案以文过饰非!

在害死岳飞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当上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自此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架空皇帝,——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秦桧还不遗余力地破坏抗金力量,致使南宋军备废弛。秦桧还“挟虏势以要君”,架空皇帝,秦桧晚年“颇有异志”,甚至想效法西汉的王莽,图谋篡夺皇位!

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生前作威作福,坏事做绝,罪恶滔天,一点也不冤枉!  

   

   

 

材料二:秦桧卖国求荣、残害忠良、祸国殃民的罪行

 

南宋之所以没有灭亡,主要是因为岳飞等抗金英雄的抵抗,金国之所以要与南宋议和,主要是因为岳飞北伐击败金军主力,使金人认识到武力难以灭宋。

   建炎四年(1130),宋金战争形势发生转变,金军进犯江南地区,长途奔袭,战线过长,金兵所到之处不断遭到南宋爱国军民的英勇抵抗,金军伤亡惨重,而占领的地区又不能巩固,无法立足。

   

同时,在金军主力进攻江南的时候,中原沦陷区内的原宋朝军民也纷纷聚众抗金,“江北之民,誓不从敌,自为寨栅,群聚以守者甚众”。

           

种种迹象表明,单纯靠军事手段,是不可能灭亡南宋的,金国女真贵族们于是放弃了在短期内消灭南宋政权的不切实际的计划,要转回头去,去倾力经营已经占领的中原和华北各地。

   

公元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国天会八年)秋,在江南战事结束之后,金国女真统治者开始采取“以和议佐攻战,以僭逆诱叛党”的新策略(《大金国志》卷7)。金国女真人企图通过这一新策略,来达到他们在战场上不可能实现目的。

           

金人所谓的 “和议”其实是一种烟幕弹,是想诱惑南宋王朝放松警惕,丧失斗志,最后乘机一举而灭之,所以“和议”仅仅是金国侵宋战争的一种辅助手段,是为了辅助“攻战”。

   

公元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国天会八年),金国女真统治者在扶立刘豫伪齐政权的同时,又放纵奸细秦桧归宋。

    

金国扶植刘豫傀儡政权和派遣奸细秦桧打入南宋朝廷内部,几乎是同时发动的政治攻势。前者虽一时颇有声势,其实不过是抗金事业的疥癣之疾;后者一时并无成效,却最终成为断送南宋抗金斗争的心腹之患。

   

在秦桧归宋之前,南宋朝廷虽多次派使者与金国谈判,但仍是一边防守,一边议和。而一味奉行屈膝求和政策,甚至不惜大肆出卖国家领土主权,通过割地称臣纳贡,不惜一切代价地向金国奉行屈膝投降政策,实际是从秦桧为相开始的。因为秦桧在金国时,首倡和议,所以他南归后,就成为金国女真贵族在南宋的代理人。

       

而正是由于宋金战争形势发生转变,金国统治者认识到单纯靠军事手段,是不可能灭亡南宋的,所以金国女真统治者开始采取“以和议佐攻战,以僭逆诱叛党”的新策略,他们想派一个得力的奸细混入南宋朝廷,进而作为他们的代理人,来为他们服务。这才有了秦桧的归宋奸计!

   

建炎四年(1130年)金军被迫从江南撤军之后,经过南宋朝野上下齐心协力的经营与努力,南宋辖区的社会经济逐渐从动荡不安状态中解脱出来,进入稳定恢复阶段。

    

这期间,好几支新的宋军(包括威名远扬的岳家军)在战场逐渐发展壮大,而且通过平定内乱、抗击外敌,确保了江南地区的安宁,为江南地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

   

事实上,自南宋建炎四年(1130)以来,直到岳飞遇害之前的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之间的力量对比在逐步朝着有利于南宋的方向转变。南宋由弱变强,金国由盛转衰。

 

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及金国女真统治集团的内讧,加上连年侵宋,金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军将士厌战,士气低落,军力日弱。而在侵宋战争中,金军又接连被宋军击败,金国统治区内的各地汉人纷纷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压迫,加之来自北方蒙古的威胁,使兵老气衰的金国无力继续打下去。

   

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过去轻视南宋的军力,认为用武力可以灭宋,所以他才“锐意败盟,举兵南征”。但南侵的结果却是,金军“败于顺昌,败于郾城,败于柘皋”,金军一败再败,使兀术看到金国在军事上已失去了优势,想用武力亡宋是不可能的了。

   

金国主战派的锐气遭挫,于是,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就改变策略,重新提出要与南宋讲和,再开“始讲和,而南北无事矣”。很显然,如果金兵能在战场上取胜,那么向来轻视南宋的金国统治集团是不会与南宋讲和的。

    

由此可见,宋金尽快地达成和议,既是苟且偷安、疑忌武将的南宋皇帝宋高宗赵构和卖国求荣的权奸秦桧的愿望,也是金国女真统治者的需要。

早在公元1127年,宋高宗赵构登基不久,就不断遣使去金国,卑辞厚礼,一意求和。但金国最初兵力强盛,一心想吞灭南宋,根本就不肯承认南宋的重新立国。 面对金军的武力威胁,宋高宗乞和不成,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破格提拔抗金将帅。 

但是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却一直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打压武将的事权,使武将受制于文官。只要出现武将功大、官高、兵多、权重的情况,就会被宋朝统治者视为对皇权的巨大潜在威胁。 

然而,只要战争继续下去,南宋朝廷就不得不倚重武将,这与宋朝对武将的猜忌与防范的传统国策相抵触。 

南宋初年外敌入侵、战乱不断的特定历史条件使武将事权增重、地位和威望提高,与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发生了冲突。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与武将权力增重之间的矛盾,在南宋初年始终存在。这个矛盾随着抗金形势的变化而升降。  

到后来,以宋高宗赵构为首的南宋朝廷出于对武将的防范与猜忌,急于收回诸大将的兵权,甚至不惜放弃收复失地,曲膝求和、偏安江南。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宋金再次开战之后,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及金国女真统治集团的内讧,加上连年侵宋,金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军将士厌战,士气低落,军力日弱。而在侵宋战争中,金军又接连被宋军击败,金国统治区内的各地汉人纷纷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压迫,加之来自北方蒙古的威胁,使兵老气衰的金国无力继续打下去。 

在经历了公元1140年和公元1141年几次大战的挫败之后,作为向来骄横的金国好战分子,把持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也不得不承认南宋『近年军势雄锐,有心争战』(《三朝北盟会编》卷215《征蒙记》)。意识到宋金双方战略态势已经发生逆转之后,兀术采取的策略是,一边虚声恫吓,一边放出允许和谈的信息。  

     
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要讲和,这当然是宋高宗、秦桧求之不得的。但宋高宗、秦桧却又感到议和的最大障碍是来自那些握有重兵的宋军大将们。  

宋高宗、秦桧明白,收回宋军诸大将兵权和与金国议和这两件事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与金人媾和,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解除诸大将的兵权;而只有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才能确保与金国议和的顺利进行。
    
宋高宗赵构要解除宋军诸大将的兵权,不仅是为要议和,而且更是出于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而防范武将做大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历来就重文轻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国策。
        
绍兴十年(1140年),在金国败盟之后,宋军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这标志着金强宋弱的形势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正因宋金对立的形势发生了这样的根本转变,赵宋政权偏安江南已经有十足的把握,解除诸大将兵权的时机也已成熟。所以,宋高宗赵构就把他这一心思告诉了秦桧,『乃密与桧谋削尾大之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6)。
    
内奸秦桧的心理状态和宋高宗并不完全一样。一方面,内奸秦桧一直在不断地破坏南宋的抗金斗争,尤其是在金国危难的关键时刻,更是要千方百计地来为其金国主子效劳。另一方面,秦桧在南宋朝廷中,正因有金国女真主子作后台,与金人勾结往来,决意主张和议,才取得了宋高宗的宠信而久居相位,进而争权夺利。  

结果是,而在秦桧的主持下,南宋解除了三大将的兵权,并与金国达成了第二次绍兴和议,暂时消除了金国对南宋的武力威胁,向来猜忌防范武将的宋高宗赵构自此可以无所顾忌地打压武将,进而消除武将权力增重对皇权构成的潜在威胁,同时,向来希望偏安东南的宋高宗赵构此后也可以当“太平皇帝”,尽情享乐;作为金国的代理人,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无不唯命是从,故金人全力支持秦桧为相。在议和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逐渐转变成皇帝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

显然,秦桧及其奉行的妥协求和政策既符合金国女真贵族的利益,又满足了宋高宗赵构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才有秦桧这个金国代理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才有了秦桧在南宋的权势和地位。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下半年,在奸相秦桧的主持下,南宋朝廷与金国再次议和。宋金双方先是暗中就议和事宜进行交涉,之后又公开派遣使者进行谈判。

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提出了宋金议和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求南宋杀害抗金名将岳飞。这是因为金人深知:岳飞能征善战、威名远播、功高望重,不仅抗金意志坚定,而且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善于带兵、练兵。岳飞即使被南宋朝廷罢官免职,也犹如『猛虎在山』,『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这对于兵老气衰的金国来说,仍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威胁。  

兀术的密信,就像给秦桧下了一道不可违抗的圣旨,秦桧当然会千方百计地去执行。而宋高宗赵构为了向金国表示求和的诚意,除了要解除岳飞的兵权,还下决心要谋杀岳飞。

绍兴十一年(1141)八月,岳飞罢官赋闲。在这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对皇帝的宝座也没有威胁。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终”,完全可以就此住手。但是宋高宗为了尽快对金国媾和成功以迎回亲生母亲韦太后,加之对岳飞的忌恨,故在秦桧的怂恿下,决定对岳飞下毒手。

绍兴十一年(1141) 十月十三日 ,岳飞被逮捕入狱。按着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南宋朝廷还特地将岳飞“逮系诏狱”的事,公开“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由于主审官何铸天良发现,力辩岳飞的无辜,秦桧理屈词穷,遂上奏宋高宗,改命阴险歹毒的万俟卨为御史中丞,任主审官(《宋史》卷380《何铸传》)。  

早在公元1127年发生的靖康之变中,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贤妃也被金人掳到北方,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宋金议和之时,韦贤妃还被扣留在金国。

当岳飞被投进冤狱时,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十分频繁,双方秘密地就宋金两国再次议和之事进行讨价还价。宋金议和期间,金人提出了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除了割地称臣纳贡之外,还必须杀掉岳飞。

宋高宗赵构和奸相秦桧原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就可以偷安于东南了。宋高宗对秦桧说:『边事既息,可以弥兵,卿为相,亦当效曹参之清静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2)。但南宋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投降。

南宋军民虽然纷纷反对议和,但宋高宗、秦桧却置若罔闻。宋高宗、秦桧派宋使魏良臣等人带着他们拟好的投降条款去请求金国批准。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金国使者再次来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宋高宗赵构、秦桧卑躬屈膝地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南宋向金国称臣,金国册封宋康王赵构为南宋皇帝;
      
     (二)、南宋每年向金国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三)、重新划定宋金疆界,秦岭-淮河以北的原北宋辖区全部归金国所有。南宋与金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
    
     (四)、金国放回宋高宗生母韦太后,归还宋徽宗和郑皇后的梓棺。

通过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约,金国获得了在战场上得不到的大片土地。岳家军当年攻克的商、虢、唐、邓等州,以及北伐中收复的很多失地,加上吴磷、杨政等部所收复的陕西州县,以至吴玠当年坚守的和尚原等要塞,都被宋高宗和秦桧割让给金国。邵隆坚决反对割让商州,被秦桧贬官后毒死。 
              
屈辱降金的第二次绍兴和约的签订,不仅捆住了南宋抗金军民手脚,让抗金大业和收复失地的宏图成为泡影,而且还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持续了一百多年。

然而,宋金虽然已经签订绍兴和约,但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军统帅完颜兀术(宗弼)原先提出的杀害岳飞的要求还未实现。
    
宋高宗、秦桧害怕金国以此作为翻脸变卦的借口来破坏和约。加之,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太后在靖康之变中也被金人掳到北方,当时还在金国,宋高宗非常思念他的亲生母亲,而金人曾经提出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必须杀掉岳飞。于是,在奸相秦桧的怂恿下,宋高宗赵构最终下决心杀害岳飞。

绍兴十一年 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 ,万俟卨等通过秦桧,匆匆上报一个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说『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宋高宗当即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当日,岳飞在狱中被赐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岳飞无限悲痛地向天空仰视了一阵,接着就拿过笔来在供状上写了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绍兴十一年除夕 (即公元1142年1月27日),三位献身于抗金战场,出入枪林箭雨,矢志不渝地尽忠报国的爱国将领(岳飞、岳云、张宪),终于牺牲在南宋投降派的屠刀之下。岳飞、岳云、张宪三位爱国将领遇害的那几天,临安(今浙江杭州)城内凄风苦雨,连绵不绝。 

岳飞的悲剧既是他自己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那个时代的悲剧,通过岳飞个人的悲剧,得到了很强烈、很集中的表现。岳飞之死,标志着南北分裂,标志着北方人民遭受金国女真贵族压迫奴役的长久化。
     
根据第二次绍兴和议,南宋要对金国称臣,每年要向金国进贡几十万两白银与几十万匹绸缎,还要割让大片国土。    

金国则答应放回宋高宗赵构那已经年逾六十的亲妈韦太后,同时归还南宋的还有宋高宗赵构亲爹宋徽宗赵佶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实是一截朽木。宋徽宗赵佶于1135年在金国被糟蹋致死,之后金人将赵佶的尸体扔到火坑里浇上油锻炼,制成好燃料)。
 
但是宋高宗赵构当亲王时娶的原配王妃与两个小妾,以及宋高宗赵构的两个亲生女儿,还有宋高宗赵构的兄弟姐妹和其他亲人却没能从金国归来(在被金军掳走后,他们中的不少人被凌辱蹂躏致死)。    
     
对于金人灭亡北宋、侵占宋朝疆土、屠戮宋朝臣民、害死宋高宗赵构父兄、奸淫赵构母姊与妻女等诸多罪恶,宋高宗赵构并没有感到很耻辱,也没有因此而对金人恨之入骨。
 
宋高宗赵构一再奴颜婢膝地屈辱求和,祈求仇敌金人让他当“太平皇帝”。 根据绍兴和议的规定,宋高宗赵构要尊称金国为“大金”,自称曰臣构,每年还要必恭必敬地屈膝跪拜金国皇帝派来的使者。    
        
绍兴十一年(1141年),在奸相秦桧支持下,南宋朝廷收回三大将的直接带兵权,冤杀抗金名将岳飞。而根据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    
     
害死岳飞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在专权期间,秦桧甘当奸细、卖国求荣、残害忠良、结党营私、独断专行、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想方设法地榨取民脂民膏,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甚至架空皇帝、图谋篡位。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在专权期间,秦桧媚事敌国,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都无不唯命是从。为了媚奉金国主子,秦桧及其党羽想方设法地榨取民脂民膏,不断地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宋高宗、秦桧为了媚奉敌国,讨好金人,对于绍兴和议中所规定的“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都如期交纳。而且南宋交纳“岁币”时,还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如南宋交纳“岁币”时,要由枢密院差使臣四员管押银纲,户部差使臣十二员管押绢纲,并于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军的岁币库,然后再差将官一员部押军兵三百人,护送过淮河。在交纳“岁币”前,先要拿出银、绢式样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样,一份留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虽然呈交了银、绢式样,但在正式交纳“岁币”时,南宋使臣还要受到金人的百般刁难,“初交绢,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于是南宋臣僚们还要向金国小吏行贿,“通支金人交币官吏,靡费银一千三百余两,金三十五两”,其余布、帛、酒等共折银六百二十两,对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还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结果宋廷又要额外“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    
         
此外,南宋皇太后每年都要给金国皇后进献礼物,年年“亦以钜万计”。金国皇帝还经常派人来索取“金珠靸工之类”,宋高宗、秦桧亦“令有司悉与”。甚至有些珍稀动物,如“白面猢孙及鹦鹉、孔雀、狮子猫儿”之类,只要金人有所索求,宋高宗、秦桧均令“搜访与之。    
         
南宋每年还要派使者赶赴金国贺正旦、生辰,贺礼需要金器千两、银酒器万两、锦绮千匹、茶千斤,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节人(上、中、下三等随从人员,上,中节各十人,下节三十人)。同时,南宋朝廷还要赏给他们的行装钱,正使一千缗,副使八百缗,银、帛各二百两匹。下节银、绢共三十两、匹,中节二十五两、匹,下节十五两、匹。这些人除领取薪棒外,还“日给五百钱,探请俸二月”。    
     
金国使者来南宋时,南宋沿途的地方官不但要迎送,而且还要大排筵席。金国使者到临安(杭州)后,更是没完没了的盛宴款待。    
     
为要使这些金国使者能在金国皇帝面前说些好话,宋高宗、秦桧还以“密赐”的办法,进行贿赂。暗中送给金国正任使者银一千四百两,副使八百八十两,袭衣(衣物的全套)金带三条,三节人皆袭衣涂金带,上节银四十两,中、下节银三十两,“自是以为例”。金国使者在临安(杭州)要买物品,也要从南宋国库拿出钱万缗,作为他们购货之用,也“自是以为例”。    
     
绍兴和约签订以后,宋金之间暂时休战,宋军军费削减很多,但由于南宋权贵们要花费以上种种巨额开支和过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如为了把临安(杭州)经营成为富丽繁华的安乐窝,在那里广造宫殿,大造宫邸,修湖凿山。    
     
秦桧“夺上心,粉饰太平,沮砾士气,今日行某典礼,明日贺某祥瑞”,而对于战备之事,却是“士马销亡不问,干戈顿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养于钱塘湖山歌舞之娱,无复故都黍离麦秀之叹”,“此桧之罪,所为上通于夭,而不可赎也!”(《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谠议序》)。    
     
正是由于每年都要贡纳巨额的岁币给金国,加上南   宋   君臣过着纸醉金迷的奢侈腐朽生活,频繁地“上下宴安”,以“钱塘为乐国”,挥霍无度,其结果必然是要加重南宋人民的负担。    
        
绍兴十二年(1142),经秦桧提议,宋高宗下诏,命南宋各地常平司卖官田时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愿增者,许人刬佃”。在过去战争期间,南宋朝廷曾以“济军用”为名,向人民“预借赋税”,就是暂时增加部分税收,但是战争结束后,原先增加的赋税没有减免,而且还大幅度提高税率,老百姓需要缴纳的赋税数额反而更多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且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    
     
在各地,还增加了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州县的老百姓则要缴纳绵、绸、税绢、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括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麹引钱,各色不一”。秦桧还令各地,“间乞(益蜀)免,理宜禁绝。”(《文献通考》卷5)     

总之,在专权期间,秦桧多次下令各地暗中增加赋税,不断加重人民负担,“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秦桧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续资治通鉴》)。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    

     

秦桧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秦桧将很多官位立价出售,当时如果想要当地方官,必须先给秦桧送几万贯钱,买官价格“必数万贯,乃得差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附注:以购买力估算,宋朝几万贯钱大约相当于现在几百万人民币)。    

     

秦桧用人,尽用贪官污吏,如果那些投靠秦桧的贪官因赃污不法被举讼,秦桧就出面保他们无事,“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那些与秦桧政见不和的南宋大臣,有的被罢官,有的被驱逐远调,有的被流放到偏远蛮荒之地,秦桧党羽逐渐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也越来越大。    

     

那些无耻之徒、奸佞小人纷纷依附秦桧,贪官污吏们更是拼命地巴结秦桧,争先恐后地给秦桧当走狗,有的贪官甚至情愿给秦桧当仆役,供秦桧差遣。    

     

通过奉承拍马、贿赂秦桧,徐宗说从下级官员升任南宋朝廷的户部侍郎。当时户部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户部侍郎相当于现代国家的副部级高官。    

     

作为南宋时期的中央副部级高官,徐宗说竟然恬不知耻地以秦桧家仆人自居,长期替秦桧经营田产,号称是秦府“庄客”。徐宗说“附秦桧以至从官,常为桧营田产”(《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秦桧大量任用贪官污吏,将清廉的官吏尽数驱逐排挤出朝廷,使贪官污吏充斥官场。那些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盘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    

     

贪官污吏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南宋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4)。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    

     

秦桧当政期间,南宋百姓的境况是何等悲惨!哪里谈得上“富足”二字?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府库无旬刀之储”。为了解决财政危机,秦桧大肆横征暴敛,秦桧“密谕江、浙监司暗增民税七八”,结果导致“民力重困,饿死者众”(《文献通考》卷5)。    

     

为了榨取民脂民膏,秦桧还禁止减免赋税,密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甚至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致使平民百姓大量破除。    

     

《宋史》卷174《食货志》记载:“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重困,饿死者众”;    

     

《文献通考》卷5记载:“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秦桧亲信曹泳任户部侍郎期间,“巧计百出,必为额外多方聚聚敛,较利之锱铢,割民之脂膏”。    

     

在秦桧及其党羽的治理下,南宋国困民穷,“饿死者众”,两淮、江南各地普遍出现萧条衰败景象。    

     

当时南宋老百姓评论说:“自秦太师讲和,民间一日不如一日”(《 胡澹庵 先生文集》卷14《与虞并甫》)。“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卷374《胡铨传》)。  

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出现的这个“萧然”景象,便是当代网络丑类所宣称的和议之后带来的“繁荣”!    

     

在过去战争期间,宋高宗、秦桧曾以“济军用”为名,向南宋人民预借赋税,就是暂时增加部分税收以资助国防费用。但是在战争结束后,原先增加的赋税不仅没有减免,而且还大幅度增加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巳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6)。    

     

在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收刮民脂民膏以媚奉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名义上是南宋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秦桧占有的巨额财产无非是收刮得来的民脂民膏。    

     

在专权期间,权势如日中天的奸相秦桧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巧取豪夺、广置家产。

秦桧飞扬跋扈,到处霸占田产,秦桧所建的相府园宅在他死后被用作宋高宗退位当太上皇的居所德寿宫,足见其规格之高,现在德寿宫已被考古发掘。    

     

宋金议和之后,宋高宗赵构曾经慷慨地将当时著名的永丰圩田赐予秦桧,秦桧占有的这片良田共有一万五千多亩,“亘八十四里,为田千顷”。后来,秦桧家的私有良田遭遇洪水,秦桧居然以南宋朝廷的名义下命令强行征发民工三万多人去修整自己的私家田产。    

     

绍兴十二年(1142年),极其富有的南宋庸将刘光世病死,刘光世家在建康(今江苏南京)的园第、豪宅,全部被秦桧强行霸占。    

     

南宋庸将张俊以贪财和富有而闻名于世,被世人嘲笑为“坐在钱眼里的张郡王”。张俊家共有良田一百多万亩,每年收租米六十万石以上,相当于南宋最富庶的绍兴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两倍以上。通过巧取豪夺,张俊还占有了大批园苑、宅第,仅所收房租一项,每年就多达七万三千贯钱,也就是仅房租一项,就年收入七亿三千万文钱。张俊死时,张俊家的大部分房产以及很多良田都被秦桧强行夺占。    

     

在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全国各地的大小官员平时要向秦桧贡献财物。每逢秦桧生日,各地大小官员还争先恐后地进献大批财宝,给秦桧祝寿,“四方竞献奇宝,金玉劝盏,为不足道”(《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遗史》)。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各地官员给秦桧进贡的生日礼品至少价值几十万贯钱,“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按照购买力估算,每年各地官员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秦桧的钱财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几千万人民币。    

     

南宋臣民都知道,秦桧家的财富比南宋朝廷的左藏库(国库)还要多过数倍。由于长期不间断地大量收受贿赂,加上不断侵吞国家与私人的财产,以至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秦桧家财宝堆积如山,号称“富敌于国”(《宋史》卷473《秦桧传》)。    

     

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秦桧两踞相位,前后独掌大权达19年。在专权期间,秦桧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以致富可敌国。秦桧之子秦熺,几乎每天都要请人打造金、银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画。这都是耗费巨资的事,秦熺却当成日常功课,秦桧家日常生活的奢侈程度可想而知。    

     

秦桧还不遗余力地摧残南宋的国防力量,迫害南宋的抗金将士,致使南宋军备废弛多年,军心涣散、军纪腐败。    

     

对于坚持抗金的将领,秦桧不断地加以打击和迫害。南宋的抗金名将,如岳飞、韩世忠、刘锜都遭到迫害,其中岳飞、岳云、张宪等人被冤杀,韩世忠等人被解除兵权赋闲,刘锜等人则被贬斥远方;岳飞部将牛皋不满秦桧的黑暗统治,秦桧让其党羽田师中用毒酒将牛皋毒死。   

     

签订绍兴和约时,南宋把商州割给了金国,商州守将邵隆坚决反对割让商州,被秦桧贬官叙州后毒死。为悼念邵隆的爱国品行,叙州军民“皆悲哭之”“为之罢市”(《三朝北盟会编》卷214);    

     

抗金将领李显忠杀出重围,自敌占区回归南宋,金人称其“私遣过界”,“秦桧怒”,随即罢去李显忠的军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当时还有一位身陷敌占区的河北进士梁助,昼行夜状,历尽了千辛万苦回到南宋。梁助归宋后“上书言河北事极详”,并认为“金人必举兵。秦桧怒,直决之”,把他“押赶惠州编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引《赵牲之通史》。)     

     

收回诸大将兵权之后,秦桧大量选用一些奸贪驽钝的庸人去接管各路宋军,“其任将帅,必选驽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驽将治军“不治兵而治财,刻剥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绝;市井之习成,而训练之法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经过秦桧及其党羽的破坏,南宋初年军队的抗敌锐气丧失殆尽。在秦桧专权期间,大部分宋军将士逐渐由能征善战的军人转变成贪财好利的商人,这些人整天朝游暮宴、安富尊荣、醉生梦死,“二十年间,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秦桧还不断缩减宋军的编制与规模,甚至经常克扣军饷。于是南宋军备废弛、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守将缺人,军力日渐衰弱。    

     

值得注意的是,绍兴和议达成之后,金国女真统治者“以书来索北人之在南者”,南宋朝廷“不敢不如命”,很快下令将“海州、泗州、涟水在南百姓”“根刷过淮北”。后来,秦桧又写信给金国统治者,“许以所索陕西、河南人次第而遣”。    

     

绍兴十四年(1144年),宋高宗、秦桧又“命州县根刷,前后归朝人发还金国”。但金人还不满意,于是秦桧又“命尽发前后所得大金、契丹及归朝人五万,还于大金。”  

秦桧这样做的目的既是满足金国的要求,更是为了“阴谋内弱军势,绝后来归降之心。”(《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此外,对于淮河、大散关以北的民众,因不堪忍受金国统治者的压榨或因饥荒而冒死南归者,宋高宗、秦桧一概拒之于国门之外。    

     

宋高宗、秦桧下令给宋金交界处的南宋地方官吏说:“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当时,金国连连灾荒,陕西一带百姓“无以食,争西入蜀”,但因为秦桧命令,宋庭不敢接纳,以致这些百姓“皆散去饿死,其壮者,北人多买为奴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     

     

有人会问,宋高宗、秦桧将南归的北方人强行遣送回去,跟军政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南宋前期的主要将领,如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吴玠、刘锜等人,都是北方人,“中兴诸将皆北人”,而他们的手下将士,也多是北方精壮汉子。事实上,这些逃到南方的北方流民,是宋军的中坚力量。    

     

而宋高宗、秦桧做出亲痛仇快的举动,无疑是断绝了宋军精壮兵员的来源,导致后来宋军战斗力大为消弱。而且,他们的举动,也让北方的百姓和义军心寒,不敢南来,大大巩固金国的统治,削弱了南宋的边防。    

     

这种恶果,充分体现在绍兴三十一年的宋金战争上。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压制和破坏,到了金国再次发起攻宋战争的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南宋军备已废弛多年,宋军将士也早已失去绍兴十年时的那种进取之心和雪耻之志,此时算得上是兵无精兵,将无良将。结果,在名将刘锜(已经六十多岁)的指挥下,虽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镇江四支大军,但宋军在两淮还是一败再败。毫无疑问,刘锜此时手中的兵马,已非昔日骁勇善战的八字军,而是被秦桧之流腐化削弱后的军队。刘锜纵有千般能耐,此时也无济于事了。    

     

后来,南宋大臣袁燮在奏章中指出:“自秦桧当国,阴与虏结,沿边不宿重兵。”(《历代名臣奏议》卷337)。南宋大臣叶适在《题姚令威<西溪集>》中提到:“初,完颜亮来寇,举朝上下无不丧胆,直云:虏百万何可当,惟有退走尔。”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南宋时人王之道在奏章中指出:“吾之宿将,比自讲和以来,初无尺寸之劳、毫发之功。二十年间,享其富贵尊荣。……黄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游暮宴,其奉养倍侈,有非言之所能尽者,孰肯披甲胄、冒锋镝、奋不顾身以拘国家之急哉?”(《祖山集》卷二十《与汪中丞画一厉害札子》)    

     

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金国内外交困。然而在达成宋金和议之后,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休养,加上南宋每年进贡给金国的大量财富,金国的国力得以恢复,金军将士也养得膘肥体壮。而此时的南宋,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折腾,已经国困民穷,“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金国力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    

     

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听说金主完颜亮率大军气势汹汹地扑来,宋高宗赵构马上吓得尿裤子,赶紧备船,准备逃亡海上。多亏了临危不惧的文臣虞允文指挥宋军残部凭借长江天险据守,加上金国后来发生内讧,南宋总算又逃过一场劫难。    

     

在专权期间,秦桧还结党营私、党同伐异,残害忠良、诛锄异己,受到秦桧陷害的不仅有抗金将领,而且还有很多文人士大夫、正直人士,甚至还有很多平民百姓。    

     

秦桧要打击迫害的异己对象,首先是那些过去曾反对过和议的主战派。不仅抗战派武将被打压迫害,而且抗战派文臣,像张浚、赵鼎、王庶、胡铨等人也遭到秦桧的迫害。无恶不作的秦桧,就是要害尽曾经反对议和的人。  

此外,心胸狭隘的秦桧对以前与他有过不和或弹劾过他的朝臣,即使不是抗战派官员,也要逐一加以打击报复。秦桧指使台官、谏官所弹劾的异己,往往都是“无罪可状”的人。要给他们强加罪名,“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但秦桧为了欲置他们于死地,还惟恐他的党羽不力,所写的弹劾章疏不够尖刻,便经常自己执笔以授言官,所以人们一看就知道:‘此老秦笔也”(《宋史》卷473《秦桧传》)    

     

当时,凡是“与秦桧异论者”,即使被罢官为闲职,“奉祠里居”,或“侨居他郡”,也全都在劫难逃,“以次被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8),最终都遭到了秦桧的打击迫害。在秦桧专政期间,“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秦桧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宋史》卷473《秦桧传》)    

     

秦桧还实行特务统治,大兴告讦之风,鼓励奸佞小人随意诬告无辜,栽赃陷害,炮制冤狱,制造恐怖气氛。“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此风一起,一些贪渎无耻之徒“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宋史》卷473《秦桧传》)。  

当时的很多卑鄙小人纷纷依附秦桧,不断告密,通过诬告陷害无辜以求升官发财。南宋社会出现了人心惶惶的恐怖局面。    

     

尤其是,在秦桧的晚年,秦桧的权势达到一手遮天的程度,秦桧无端大兴冤狱,陷害异己及其亲属,其残害异己的心理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受到秦桧迫害而家破人亡的人有成百上千之多。    

     

绍兴十五年(1145),宋高宗赐秦桧一座宅第,中有藏书楼,赐名“一德格天之阁”。秦桧将张浚、赵鼎、李光和胡铨等五十三人的姓名写在阁内,“欲必杀之而后已”(《宋史》卷473《秦桧传》)。    

     

吕中《中兴大事记》记载:“桧秉政十八年,富贵且极,老病日侵,将除异己者。故使徐磊、张扶论赵汾、张祁交结事。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无全肤,令汾自诬与特进永州居住张浚、责授建宁军节度使副使昌化军安置李光、责授果州团练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而桧已病不能书矣。 ”    

     

秦桧晚年一手遮天,亲手炮制了一个冤狱,准备将他最痛恨的那些文臣士大夫一网打尽。据南宋时人吴猎记述,那份“谋大逆”者的名单一旦经秦桧画押,大理寺将立马判以“极刑”,也就是将秦桧所憎恨的那五十三个名士全部杀光。所幸的是在南宋大理寺将此名单上呈秦桧时,“桧夫人王氏却之,语家吏日:‘太师病势如此,且休将这般文字来激恼他’如此者再三。桧死,事遂已。故以桧之恶如此,而其子孙未尽绝灭,盖王氏此举,能全数十家性命故也”。    

     

这里将秦桧所憎恨的那些文臣士大夫们“子孙未尽绝灭”之事归功于秦桧老婆王氏拒绝大理寺将“谋大逆”者名单上呈给病入膏肓的秦桧而“能全数十家性命”,虽然明显体现了因果报应的思想,但也说明了秦桧迫害异己的残酷与南宋时人在残酷迫害下的畏惧心理。    

     

对于秦桧专权期间丧心病狂地迫害异己之事,南宋时人留正《中兴圣政》与吕中《中兴大事记》均记载:“甚矣,秦桧之忍也!不惟王庶、胡铨、赵鼎、张浚、李光、张九成、洪皓、李显忠、辛企宗之徒相继贬窜,而吕颐浩之子摭、鼎之子汾、王庶之子荀、之奇,皆不免焉。盖(秦)桧之心太狠愎,尤甚于章(悼)、蔡(京)。窜赵鼎而必置之死,杀张浚而犹及其家。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冯璃《论语注》而得祸,末年欲杀张浚、胡寅等五十三人,而秦栓已病不能书。可畏哉! ”    

    

在不遗余力地铲除异己的同时,秦桧还极力扶植培养党羽走狗,对“附己者立与擢用”(《宋史》卷473《秦桧传》),“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授以爵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7)。    

     

当时的一些奸佞小人,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卨、程克俊、李文会、扬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等等,都因附会秦桧而相继被秦桧任用提拔(《宋史》卷473《秦桧传》)。    

     

秦桧还通过控制科举的方式,惟其所欲,“引用州人,以为党助”(《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当时的文士只要是秦桧的老乡,同时具有眼、耳、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势炎炎,日迁月擢,无复程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当时,秦桧同乡吴表臣、林待聘等人号为党魁。  

秦桧营私结党、任人唯亲,其结果是“非桧亲党, 则不得仕宦”(《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秦桧和他的亲信结成了狐群狗党,控制着朝政大权,使南宋朝政极端黑暗腐败。    

     

秦桧为人处世的哲学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秦桧即便是对他的党羽,也是爱之则欲其生,恶之则欲其死。  

需要利用某人时,秦桧就甜言蜜语,给予对方以高官厚禄,一旦觉得对方用处不大,或对方不能对自己言听计从,或疑忌对方,秦桧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给予对方以无情的打击,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秦桧的诛锄异己,还涉及到秦桧与他的党羽之间为争权夺利而展开的互相倾辄。    

     

在秦桧当权的十多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共有二十八人之多。奸相秦桧不仅妒贤嫉能,而且老谋深算,对“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    

     

秦桧所荐用的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这些人被选来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即使这样,秦桧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必“诬以罪,罢之”。罢之以后,“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并派人去进行监视。(《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作为南宋三大将之一,见利忘义的卑鄙小人张俊曾经追随秦桧,与秦桧合谋杀害了岳飞,排挤了韩世忠,之后独掌南宋枢密院。张俊原本以为自己从此可以稳坐钓鱼台。但是秦桧对张俊也不放心,不愿把军权交给张俊,而要由自已独揽。    

   

岳飞遇害之后,秦桧立即唆使其党羽江邈“论其罪”,弹劾张俊图谋篡夺皇位”(《三朝北盟会编》卷147)。宋高宗赵构出面担保张俊“无谋反之事”,放了张俊一马(《三朝北盟会编》卷147)。但是把全国的最高军权交给武将掌握,宋高宗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机让张俊罢职赋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三朝北盟会编》卷169)。    

在秦桧党羽中,即便是为秦桧在专事和议或倾覆政敌过程中建有汗马功劳者,如在言行上稍一不慎,也会遭到秦桧的贬斥甚至迫害。下列遭贬的几个人,颇具代表性。  

      

范同是秦桧党羽,过去一直赞成和议,曾经受到秦桧的举荐。宋高宗、秦桧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时,范同又积极低为他们出谋献策,故曾经得到秦桧重用。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范同向秦桧献计,解除岳飞等三大将兵权,从而平稳成就“绍兴和议”。秦桧就荐举范同为参知政事(副宰相)。    

     

等到范同担任参知政事一职之后,“或自奏事,桧忌之”(《宋史》卷380《范同传》),于是秦桧就指使其党羽万俟卨就上章弹劾范同,说他对收兵权一事“贪天功以为己有”,范同“遂罢与祠”。但秦桧“忌之”之意犹未释,万俟卨又论其罪,结果范同被流放偏远地区,“谪居筠州”(《宋史》卷380《范同传》)。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参知政事范同罢,同始赞和议,为秦桧所引,及在政府,或白奏事,桧忌之。右谏议大夫万俟商因论近朝廷收大下兵权归于宥密,而同辄于稠人之中,贪天之功以为己有,望罢其机务。诏同以本官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9)。

又据朱熹说:“杀岳飞,范同谋也。胡铨上书言秦桧,桧怒甚,问范:‘如何行遣?’范日:‘只莫采,半年便冷了。若重行遣,适成孺子之名。’秦甚畏范,后出之。”

前者是因为范同“或自奏事”,自作主张,难以控制;后者是因为范同城府甚深,心计难泯,令人生畏。无论是前者抑或后者,都触犯了秦桧结党专政之大忌,故“斥而去之”。    

      

绍兴十年(1140年)六月,刚投靠秦桧不久的奸佞小人万俟卨被秦桧举荐为台谏官。在秦桧谋害岳飞以及其它一连串的罪恶活动中,卑鄙阴险的奸佞小人万俟卨最为卖力,就象疯狗一样,到处狂吠乱咬。因此万俟卨受到秦桧的特别赞赏,被荐为参知政事(副宰相)。   

在收岳飞等三大将兵权、杀戮岳飞父子及岳飞爱将张宪的过程中,万俟卨是宋高宗、秦桧的得力助手,所以民间往往将其恶名与秦桧相提并论。而今杭州岳坟前面长跪不起的四具“白铁奸佞”,其中之一就是万俟卨。

万俟卨在确立“绍兴和议”及和议以后秦桧清洗政敌的过程中,可谓冲锋陷阵,功劳卓著,因此也像范同一样得到秦桧的重用,但因不愿在秦桧面前当行尸走肉而好景不长。   

害死岳飞之后,万俟卨奉命出使金国,等到万俟卨回朝,秦桧就假造金人赞扬自己的话“数十言”嘱托他上奏给宋高宗,“奏于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万俟卨没有答应,这就得罪了秦桧。    

     

又有一次,万俟卨上朝奏事,刚好当天秦桧在“殿庐中,批上旨,辙除所厚官”,秦桧擅自用皇帝的名义授予其亲信官职。等到万俟卨出来时,有一个官吏就将秦桧用皇帝的名义制作的批文盖印之后,拿进来请万俟卨过目,万俟卨不肯看,他说:刚才我没有听见皇上讲起这件事。秦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这既暴露了秦桧对万俟卨的疑忌,也暴露了万俟卨对秦桧独断专权的不满。    

     

秦桧党羽李文会、詹大方知道这些情况后,立即上奏弹劾万俟卨“黩货营私,窥摇国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万俟卨因而被罢去参知政事之职。    

“参知政事万俟卨提举江州太平观。先是,卨使金还,太师秦桧假金人誉己数十言属南奏于上,卨不可。他日奏事退,桧坐殿庐中批上旨,辄除所厚官吏,钤纸尾进。卨拱手日:‘偶不闻圣语。’却不视。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语。御史中丞李文会、右谏议大夫詹大方闻之,却奏卨黩货营私,窥探国是。卨再章求去,上命以资政殿学士出守,及入谢,上问劳甚悉,桧愈怒。给事中杨愿因封还录黄,乃有此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  

巫假与范同均为秦桧乡党,因附和秦桧而官至签书枢密事。巫假在充当秦桧党羽的过程中,绝无万俟卨那种“反”心,也没有范同那样的心机,而是谨慎从事,甚至大有“伴桧如伴虎”之感,但最终仍然未能逃脱秦桧的猜忌和打击。    

      

作为秦桧的同乡,巫伋一向依附秦桧,并受到秦桧的重用,先被任命为崇政殿说书,后又被任命为签书枢密院事(最高军事机构的副职)。    

     

有一天,在都堂上,秦桧别有用心地问巫伋最近有何新事。巫伋怕讲“时事”会触怒秦桧,就用不着边际的事敷衍秦桧说:近来有一术士从乡中来,“颇能论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秦桧听后却勃然大怒说:“是人言公何日拜相”(《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疑神疑鬼的秦桧因此对巫伋产生疑忌,“惟恐巫伋攘己之位”,就给巫伋加上“阴怀异志”“黩货营私”的罪名,罢了巫伋的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绍兴二十二年(1152)四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事巫伋罢。伋与秦桧居同乡。一日,桧在都堂,偶问假云:‘里中有何新事?’伋不敢对,徐曰:‘近有一术士自乡里来,颇能论命。’秦变色谓饭日:‘是人言公何日拜相?’伋惶恐而罢。章厦闻之,即劾伋阴怀异意,以摇国是。林大鼐亦奏伋黩货营私。于是并迁二人,而伋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章再上,遂落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关于此事,南宋时人留正《中兴圣政》作了这样的评论:“巫伋术士之对,盖恐辄及时事以触桧之怒,故泛举不切之事,聊以塞责云尔,而桧勃然变色,遽嗾使言路逐之,惟恐他人攘己之位,虽桧之猜恨忌刻,不近人情,然亦可以为依阿取容,谄事权贵者之戒也。”   

     

敷文阁侍制沈该由“秦桧荐引”。沈该任侍制后,宋高宗对他很器重。秦桧知道后,就忌恨沈该,“桧忌之”。于是秦桧很快就把沈该排挤出朝廷,调往偏远地区,“移知夔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郑刚中历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职,曾经由“秦桧荐于朝”。由于感念秦桧的举荐之恩,郑刚中对秦桧唯唯诺诺,“桧主和议,刚中不敢言其非”(《宋史》卷370《郑刚中传》)。郑刚中还极力称赞秦桧收兵权是“非常之举”,还为“桧陈善后之策,凡七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后来,郑刚中出任四川宣抚副使,处理政务时却没有先向秦桧报告,就直接上奏宋高宗,于是“秦桧怒刚中在蜀专擅”,“遂罢,责桂阳军居住”,后“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宋史》卷370《郑刚中传》)。    

     

秦桧“怒刚中不已”,又下令把郑刚中的儿子右承务郎郑良嗣和他的下属宾客,都逮捕投进江州之狱,派其党羽大理寺丞汤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鞠其事”, 把郑良嗣等人“掠治无完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秦桧一伙诬陷郑刚中任四川宣抚副使时犯有“凡事干边界”、“怀奸异议”、“沮害国事,又辄违朝命,出卖度牒”等罪,“移封州安置”。郑刚中到贬所后,守臣左朝请郎赵成之又“希桧意,每窘辱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结果,郑刚中不堪凌虐而死。在郑良嗣被贬柳州时,郑刚中的下属宾客也都受到株连。如右朝请郎张汉之被“除名,送宾州编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右奉议郎赵士褭与右武大夫开州刺史、御前中部统领官张仲也都被罢官。其实,郑刚中“非不忠于秦桧也,一旦积怒,贬死遐荒,将吏宾客,无得免者”(《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在秦桧当权的十几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执政级高官,共有二十八人之多。    

     

奸相秦桧不但妒贤嫉能,而且老谋深算。对于“士大夫之有名望者”,秦桧“悉屏之远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秦桧任用提拔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遗史》)。那些“柔佞易制”的小人、庸人被选拔到朝廷做官之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即使这样,秦桧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秦桧必“诬以罪,罢之”(《三朝北盟会编》卷220《遗史》。把他们罢官之后,秦桧“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三朝北盟会编》卷220《遗史》),还要派人去进行监视。    

     

总之,秦桧对待副手的办法,是用台谏官攻击他的执政官,执政官离职,则台谏官升任执政官,又遭新的台谏官攻击,如此循环往复。秦桧玩弄权术的手段既狡滑,又残酷,通过牺牲别人来不断巩固自己的权位。    

     

秦桧对待侍奉自己的党羽,虽然不像打击“不附和议之士”那样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因“惟恐他人攘己之位”而“猜恨忌刻”,进行不断的清洗,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其实,这在秦桧看来,两者都是危及以自己为核心的相党权力的因素。就被贬斥打击者而言,无论是“不附和议之士”,抑或“不异奴隶”的秦桧党羽,均成了秦桧炮制的“绍兴党禁”的打击对象。

正因为如此,使得南宋“绍兴党禁”比北宋“崇宁党禁”更具彻底性,从而保证了秦桧相党政治的坚固基础;也正因为这种专横独断的相党政治,使得上自宰执(副宰相),下至士子,“依阿取容”,几成一代风气,使宋朝文人士大夫传统的“开口揽时事,议论争煌煌”和“言必中当世之过”的直言敢谏文风消失殆尽,形成了一个阵容庞大的“歌功颂德派”,为秦桧主持的“绍兴和议”歌功颂德,摇旗呐喊,粉饰太平。  

     

这样还不够,秦桧还图谋让他的子孙来继承他的衣钵。早在绍兴十二年(1142年)的一次科举考试中,秦桧指令考试官录取其子秦熺为状元。当考官定其子为第一名后,秦桧又装模作样地故作姿态,要考官把秦熺降为第二名。不久,秦熺即被任命为礼部侍郎。此后,秦熺的官职不断得到升迁,很快就和秦桧一起成为南宋朝廷中的执政级高官。    

     

绍兴十八年(1148),秦熺被升为知枢密院事(最高军事长官)。秦桧的目的,是要把南宋的军事与政治大权全部由其父子独掌,想要把南宋朝廷的最高权力机构变成他秦家世袭的私家机构,以“其子熺为枢密,欲以代居相位,而两府合为一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当时南宋许多朝臣都看出了秦桧的阴谋,大家议论纷纷。有一天,秦桧问官员胡宁“外议如何?”胡宁对秦桧说:“外议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秦桧听后,迫于公论难违,才由秦熺奏请“父子共政,理当避嫌”,辞去了枢密院事之职。但秦熺仍任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提举秘书省,“立班在右仆射之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不久,秦熺又被加恩升少傅,封嘉国公,与秦桧一样同为南宋朝廷的执政级高官。    

    

在绍兴二十四年(1154)的一次科举考试中,秦桧还为其孙子秦埙谋夺状元名位。秦桧利用手中权力,任命其亲信御史中承魏师逊、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汤思退、右正言郑仲熊、吏部郎中权太常少卿沈虚中、监察御史董德元、张士襄等人为考试官。这些考官本来就是秦桧党羽,他们对秦桧的意图心领神会,他们也想借此机会来讨好秦桧,从而可以取得高官厚绿。    

     

于是,秦桧任命的那些考官们就协同作弊,商定取秦桧孙子秦埙为第一名。当从誊录考卷的编号中找到秦埙的试卷之后,考官董德元得意忘形地说:“‘吾曹可以富贵矣!’遂定为第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为了向秦桧父子表功,在未揭榜时,考官沈虚中就暗中派人把此事告知秦桧儿子秦熺。    

     

到廷试时,秦桧又别有用心地奏请“以士襄为初考官,仲熊复考,思退编排,而师逊详定”。由于秦桧的恩荫,秦埙一下子就当了敷文阁侍制,因而沈虚中就密奏宋高宗,请准许“有官人为第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当秦桧指令主考官录取其子秦熺为状元时,蔡京的亲吏高拣还在,高拣就对人说:“看他秦太师,吾主人乃天下至缪汉也”(《老学庵笔记》卷8)。这是尖锐而辛辣地讽刺秦桧步蔡京的后尘,搞一家专政。过去蔡京官居太师、总领政务,但年已八十,目盲不能写字,政务则由其子蔡絛把持。现在秦桧比蔡京更甚,其子秦熺已窃据高官,却还嫌不足,又为其孙秦埙谋取状元。    

     

但在廷试后,宋高宗赵构看到秦桧孙子秦埙的文章,认为秦埙所写的内容全都是秦桧、秦熺的话,“皆桧、熺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于是就把才华超众的张孝祥定为第一,降秦埙为第三。这也反映了宋高宗对秦桧独断专权的不满,有意不让秦埙为状元。    

     

在这次科举考试中,由于秦桧的营私舞弊,秦桧侄子秦焞、秦焴、姻党沈兴杰、亲党周夤等人,都得到了进士的头衔,无非是要“父子亲党,环列要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以建立秦家的天下。无怪乎“天下为之切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秦桧坏事做绝,自己也感到难以逃脱天下公论的谴责,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没有气节的文痞们为他歌功颂德,要求无耻文人们进献马屁文。    

            

在秦桧专权期间,南宋文人们只要吹捧秦桧、称赞和议、贬损岳飞,就可以谋取功名富贵。而揭发秦桧的罪恶,则将遭到秦桧及其党羽的无情迫害。不久,吹捧秦桧的诗文铺天盖地而来,秦桧自己都感到目不暇,秦桧对马屁文要求越来越高。要博取秦桧的欢心越来越难,于是,无耻文人不遗余力地提升自己写马屁文的水平。    

     

一大帮奸佞之徒和无耻文人争先恐后地吹捧秦桧、粉饰“太平”,把阴险歹毒、祸国殃民的奸相秦桧吹捧成“圣人”“恩父”,还不遗余力地粉饰“太平”,把在以秦桧为首的贪官污吏盘剥下的萧条黑暗的社会景象说成是“太平盛世”。    

     

到后来,有的无耻文人甚至在马屁文里说秦桧的功德超过了古代的贤相和圣人,把秦桧吹捧成“元圣”(古往今来第一圣贤)。那么,秦桧真的是“元圣”吗?秦桧到底是不是古往今来第一圣贤呢? 岳王庙里的流传了几百年的秦桧跪像最能说明问题!    

     

为了掩盖自己的滔天罪恶,奸相秦桧及其党羽还大肆篡改史料以文过饰非。在秦桧长达十四年的专权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秦桧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卷473《秦桧传》)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这条记载表明:自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再相之后,南宋官史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修订,自此“无复有公是非”,而秦熺对南宋官史的篡改,也远不止于绍兴八年之后,此前相关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从建炎元年(1127年)到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战,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激烈斗争的盛典时期,包括岳飞从投身抗金战争直到被害所经历的岁月。秦熺在绍兴十三年之前就将这部分国史的日历编撰完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八绍兴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473《秦桧传》)。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挥尘后录》卷一)。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南宋史宫张震上奏说:“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将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8)。后来有个叫徐度的官员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挥尘后录》卷一)。      

   

《文献通考》卷194转引《中兴艺文志》记载:“《高宗日历》,初年多为秦桧改弃,(秦桧)专政以后,纪录尤不可信。”  

   

绍兴八年(1138年)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的十八年间,南宋的官方史书都是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修订。在这十八年间,奸相秦桧及其党羽大肆篡改史料,“无复有公是非”。  

   

在专权期间,秦桧还禁止私人修史,大兴文字狱。秦桧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给后世的史学研究带来了很严重的消极影响。  

   

《宋史》虽撰修于元朝末年,但却是在原宋朝官修史书的基础上删削整理而成的。故秦桧及其党羽篡改删销史实的消极影响在《宋史》中也有所反映。  

   

元朝所修的《宋史》中的《高宗本纪》主要是沿袭南宋官修国史中的《高宗日历》(《高宗日历》、《高宗实录》等南宋官修史书已经失传),而《高宗日历》却是在秦桧养子秦熺支持下,由秦桧党羽编写而成。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早已指出:“盖绍兴十二年已前日历皆成于桧子熺之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二,绍兴八年九月乙巳注)。  

   

秦桧及其党羽大肆删削篡改南宋官方史书之事发生在绍兴年间(1138—1155年),而徐梦莘编著的《三朝北盟会编》成书于绍熙五年(1194年),李心传编著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则定稿于嘉定元年(1208年)。故《三朝北盟会编》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两书也不同程度地承受了秦桧专权期间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消极影响。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都是关于南宋高宗朝历史的重要史籍,两书分别是南宋史学家徐梦莘(1126-1207年)和李心传(1167-1244年)。从总体上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两书及其虽然都肯定岳飞,但两书之中关于岳飞的许多记述,却是残缺不全、错漏百出。这其实是在相当程度上承受了秦桧专权期间大兴文字狱、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恶果。  

   

宋金和战是北宋末年到南宋前期的头等大事,宋人根据亲身经历或所闻所见记录成书者,不下数百家,但“各说异同,事有疑信”。编著《三朝北盟会编》时,南宋史学家徐梦莘将当时各家所记,以及这一时期的诏敕、制诰、书疏、奏议、传记、行实、碑志、文集、杂著等各种资料,凡是涉及宋金和战问题的,即使彼此相互矛盾抵牾,也一概兼收并蓄。  

   

《三朝北盟会编》全书按年月日标示事目加以编排,大约征引了二百多种文献,可谓是一个关于宋金和战的资料集合。由于徐梦莘不加改动地收录各家著述,而对于所收录文献彼此记述的异同和疑信,也不加考辨,故《三朝北盟会编》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具有重要史学价值,但书中互相矛盾抵牾之处也很多,疑点也不少。  

   

事实上,《三朝北盟会编》收录的文献与引用的资料之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来源于南宋朝廷的官修史书,而南宋朝廷的官修史书大多曾经遭到秦桧及其党羽的删削篡改,所以《三朝北盟会编》部分承受了秦桧专权期间大兴文字狱、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恶果。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主要是以《高宗日历》、《中兴会要》等官修史书为基础改写而成。当然,李心传还参考了其他官方档案,以及一百多种私家记载、文集、传记、行状、碑铭等,并进行了细致的考订,采用了他认为是可信的资料,辨别了他认为不可信的资料,并加以注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全书对宋高宗在位时期南宋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大事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述,同时也记录了金国前期的部分史事,是研究南宋、金国历史的基本史籍之一,也是研究岳飞的重要史料之一。  

   

然而,李心传虽精于考辨,但却笃信南宋官修史书、《日历》中的某些记述,故南宋官史中不少曾被秦桧父子歪曲过的记述却没有得到更正,这就造成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关于宋高宗朝前期一些史事记载的失真。如对岳飞绍兴六年秋的一次北伐,相对其他史书的记载,岳家军的战绩就被缩小了许多。又如岳飞在绍兴元年冬的一次北伐,在与岳飞同时代的南宋名臣李纲等人的文集中均有记载,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却因袭秦熺所编南宋国史《日历》,对此一无所述。  

   

尽管如此,但考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原文可以发现,李心传作为一位传统史家,即使是在因袭了秦桧养子秦熺编撰的国史《日历》等南宋官史材料的情况下,其治史态度也还是较为谨慎的。如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建炎三年十月辛卯条的注文中,李心传写下了如下一段话:“按:此《日历》乃秦桧领史院,秦熺为秘书少监时所修,张孝祥尝乞删改,疑未可尽信,姑附著此,更俟参考云。”综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全书,除了部分因袭官史的材料有待商榷之外,应该说是基本做到了秉笔直书。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桧专政以来,所书圣语有非玉音者。恐不足以垂大训。乃奏删之。”这说明秦桧及其党羽删削篡改南宋国史范围之广,甚至对于宋高宗亲口所说的话也敢加以篡改。宋高宗在位三十余年,有大量的语录,参照官史编写《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过程中,想从其中完全去伪存真,显然不甚可能。  

   

谈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书中与岳飞相关的记载,则秦桧及其党羽删削篡改史料的影响更不可不查。关于这一点,宋史泰斗邓广铭指出:“例如绍兴十年金人背盟南犯,南宋于出师抵御之前,先升迁诸大将的官职,日历中对韩世忠、张俊二人的新职均详为记载,岳飞的却独独不被载入,李心传便于这年六月朔日的记事下附加案语说道:「日历独不载岳飞除命,盖秦熺削之也。」现今以《会要》及《玉堂制草》增入。这证明李心传对于其时国史中关涉到岳飞事功的某些记载,已经不肯完全信任了。但是,因为秦桧父子及其喽罗日夜劳其心计于作伪灭真,牵合弥缝等等的工作上面,致使后来读史的人极容易为所蒙蔽,防不胜防,辨不胜辨,遂又不免入其彀中而不能觉察。所以,即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之中,其所载岳飞言行,因受奸党的欺弄,失于觉察,以至和官史同样诬枉失实的,为数也还不少。”  

   

事实上,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虽然取材广泛,但主要还是以一千卷的《高宗日历》为底本。而《高宗日历》则是在秦桧养子秦熺主持编写而成。故《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很明显地受到秦桧及其党羽大肆删削篡改南宋官方史书的消极影响,书中也保留了秦桧之子秦熺的很多歪曲历史的错谬失实描述。  

 

秦桧独相期间,大量起用自己的子孙与亲朋,他们成了秦桧相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秦桧排斥政敌的一支重要力量,秦桧养子秦熺则又成了秦桧掌握宋高宗“起居动息”、监视皇权和控制百官的最直接的耳目。    

     

秦桧养子秦熺先由秦桧推恩补官,绍兴十二年(1142)中进士第,通判临安,两个月后,便人观为秘书郎;同年九月,升秘书少监,十月,崇政殿说书;绍兴十五年(1145)十月,秦熺除翰林学士,二月兼侍读,后迁少傅、少师,封嘉国公。秦熺与其父秦桧一样,成了南宋朝廷中的执政级高官。    

     

除了秦桧养子秦熺,秦桧之兄秦梓也以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入朝为官,任秘书少监,次年十月,升侍读;    

     

另有秦桧弟秦棣、兄子秦昌、秦垣,以及秦桧的三个孙子秦埙、秦堪、秦坦等,均在秦桧独相期间,入朝为官,窃据要职;    

     

秦桧妻党王氏一门甚众,加上其子秦熺妻党曹泳、其孙秦埙岳父高百之、其侄秦垣岳父丁篓明,有数十人之多,他们也都被秦桧安插在南宋朝廷。    

     

秦桧的子孙、亲友与秦桧的其他党羽勾结在一起,结成相党,为秦桧抑制异论,并大兴文字狱,实行“文禁”和“语禁”,全面实施秦桧专横独断的相党政治,建构了一张巨大而又严密的网络。    

     

事实表明,秦桧党羽布满朝野,其党势力,坚如磐石,也即如朱熹所说“举朝无非秦之人”,连宋高宗赵构也“更动不得”!    

     

作为南宋四大权奸(秦桧、韩陀胄、史弥远、贾似道)之首的秦桧,远不止是皇帝的一条狗那么简单。    

     

宋代野史、正史以及宋人其他著述中关于秦桧独断专权、架空宋高宗的记载不胜枚举:    

            

南宋史官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记载:“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一切希望(秦桧)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命官犯罪,勘鞫已经成,具案奏裁。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知有秦桧,而不知有朝廷”“生杀废置,惟己所欲”。    

            

南宋史家吕中《中兴大事记》记载:“ (帝)亲近儒生之时,桧(秦桧)虑其有所浸润,于是以熺(秦熺)兼侍读,又以巫伋为说书。除言路者,必预经筵,以察人主之动息”。    

            

南宋史学家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208《林泉野记》记载:“ 御前诸处,奏到绝少,乃是桧意。”     

            

南宋学者叶绍翁《四朝闻见录》记载:“秦桧欲胁君固宠金人,又藉之以坚和好,盟书所载,不许以无罪去首相,故诬以侮兵云。”    

     

南宋学者周密《齐东野语》记载:“ 桧暮年,颇有异志。”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谠议序》)    

     

朱熹指出:“高宗初见秦桧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恶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朱子语类》卷131)    

     

朱熹还指出:“故相秦桧归自虏廷,久专国柄,内忍事仇之耻,外张震主之威。以恣睢戮善良,销沮人心忠义刚直之气;以喜怒为进退,崇奖天下佞谀偷惰之风。究其设心,何止误国!岳侯既死于棘寺,魏公复窜于岭表。连逮赵汾之狱,盖将掩众正而尽诛;徘徊汉鼎之旁,已经闻图九锡而来献。”(《朱文公文集》卷99《除秦桧祠移文》)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绍兴十一年(1141年),作为南宋三大将之一,见利忘义的卑鄙小人张俊曾经追随秦桧,与秦桧合谋杀害了岳飞,排挤了韩世忠,之后独掌南宋枢密院。张俊原本以为自己从此可以稳坐钓鱼台。但是秦桧对张俊也不放心,不愿把军权交给张俊,而要由自已独揽。    

     

岳飞遇害之后,秦桧立即唆使其党羽江邈“论其罪”,弹劾张俊图谋篡夺皇位”(《三朝北盟会编》卷147)。宋高宗赵构出面担保张俊“无谋反之事”,放了张俊一马(《三朝北盟会编》卷147)。但是把全国的最高军权交给武将掌握,宋高宗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机让张俊罢职赋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三朝北盟会编》卷169)。至此,宋高宗赵构基本完成“军政改革”,又回到祖宗“文官统军”的老路上。    

     

秦桧初试得手,即开始着手结党营私。秦桧自立门户、收揽奸佞,排除异己、陷害忠良,结党营私,架空宋高宗赵构,独掌朝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于桧,非桧亲党及昏庸谀佞者,则不得仕宦,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间”(《三朝北盟会编》卷169),南宋的整个国家机器围着秦桧一个人运转。    

     

秦桧还派人监视宫中,甚至收买了宋高宗赵构的内侍以及御医王继先,窥伺宋高宗赵构的举动,宋高宗赵构的一举一动都受秦桧掣肘。    

     

宋高宗赵构原先以为秦桧无一兵一卒,虽然贪点捞点,但终成不了大气候,等到发现秦桧之奸险叵测时,局势已变化了,“殿堂之上,莫非秦氏朋党;朝野冲要,无不桧贼爪牙”。再看看自己,“中兴班底”或杀或贬,削剥已尽,特别是杀害岳飞,令海内失望、士民崩心,当年在河北相州振臂一呼天下云集的场面,再也不会出现了。    

     

秦桧权倾中外、咄咄逼人,对宋高宗赵构压迫不止。秦桧“性阴险如崖阱,深阻不可测”(《宋史》卷473《秦桧传》),宋高宗赵构畏惧秦桧,有时见面竟至慌张不能自持,甚至天天在靴中藏一把匕首以备不测,但表面上还得对秦桧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    

     

宋高宗赵构懊悔不已:倘韩世忠、岳飞有一人在,秦桧安敢如此猖狂?好在秦桧没有篡位自立的社会基础,宋高宗赵构心里多少有点儿慰藉。    

     

熬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桧病重,宋高宗赵构登门探视,实则是查看真假虚实。秦桧已病得口不能言,惟流涕淋浪。    

     

秦桧儿子秦熺狂妄不知深浅,奏请代居宰相为谁,宋高宗赵构气不打一处来,丢下一句:“此事卿不当与。”说罢拂袖而去。    

     

回到大内,宋高宗赵构立刻令人草诏,抢在秦桧断气之前,将秦桧祖孙三代全部免职。秦熺正在指使大臣奏请自己为相,闻诏大惊失色。当夜,秦桧病死,年66岁。这一年宋高宗赵构48岁,岳飞被害已14年。    

     

秦桧晚年“颇有异志”,也就是有篡夺皇位的野心,但秦桧暂时没有轻举妄动。这主要是因为:宋高宗不是无能之辈;赵宋王朝经过将近两百年的统治,根深蒂固,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最关键的则是,南宋臣民对秦桧恨之入骨,秦桧不得人心,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拥护,缺少篡位的社会基础。    

     

考虑到改朝换代的巨大成本和风险,万一有闪失,将招来大祸,故秦桧及其党羽虽然控制了南宋朝政大权,但是还是不敢轻举妄动!    

      

秦桧其实很想效法西汉的王莽,所以秦桧千方百计地阻止宋高宗立年长而又英明的赵瑗(即后来的宋孝宗)为皇太子,秦桧原本想等宋高宗驾崩之后,由他秦家找个几岁毛孩当傀儡皇帝,然后再一步步地取而代之。可惜秦桧活不过比他年轻十八岁的宋高宗,秦桧的阴谋最终落空!    

     

看过以上扫盲材料,大家还会认为秦桧是在“背黑锅”吗?  

从总体上看,自南宋建炎四年(1130)以来,直到岳飞遇害之前的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之间的军事力量对比在逐步朝着有利于南宋的方向转变。南宋由弱变强,金国由盛转衰。

   

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过去轻视南宋的军力,认为用武力可以灭宋,所以他才“锐意败盟,举兵南征”。但南侵的结果却是,金军“败于顺昌,败于郾城,败于柘皋”,金军一败再败,使兀术看到金国在军事上已失去了优势,想用武力亡宋是不可能的了。

   

金国主战派的锐气遭挫,于是,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就改变策略,重新提出要与南宋讲和,再开“始讲和,而南北无事矣”。很显然,如果金兵能在战场上取胜,那么向来轻视南宋的金国统治集团是不会与南宋讲和的。

   

由此可见,宋金尽快地达成和议,既是苟且偷安、疑忌武将的南宋皇帝宋高宗赵构和卖国求荣的权奸秦桧的愿望,也是金国女真统治者的需要。

   

古今中外,无数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和平并不需要条约保障,而需要实力保证。金真有实力灭亡南宋,再多条约也没有用。南宋要立足江南,也根本不需要条约,不要忘记南北朝时期,南朝什么时候向北国签和约啦?

   

当初,北宋与辽国达成“澶渊之盟”之后,宋辽两国之间维持了一百多年的和平,而南宋与金国先后达成两次绍兴和议,第一次不到两年就被金国单方面破坏,第二次不到二十年,又被金国单方面破坏。

   

——并且“澶渊之盟”也没有南宋与金国达成的“绍兴和议”屈辱!

   

1. 早在绍兴八年(1138年)年底,宋金达成第一次和议。但是仅仅过了一年半,到了绍兴十年(1140年)五月上旬,金国统帅完颜兀术(宗弼)就突然撕毁和约,大举攻宋,宋高宗当时无奈地说:『夷狄之人,不知信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5)。

   

2. 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第二次达成议和,外强中干的金国在国力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占了很大的便宜。然而,到了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不到二十年,金国再次单方面撕毁合约,大举南侵。

   

公元1142年岳飞遇害,南宋与金国达成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议”,公元1161年,金主完颜亮率大军再次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赵构、权奸秦桧之流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彻底破产,再到公元1234年,金国灭亡。这中间隔了93年,其间宋金两国又发生三次大规模战争,其中有24年在打仗!此外,金国与北方的蒙古之间的战争也连绵不绝,难以有完全的统计!

   

人们珍视和平,但是绝对不能把和平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须知由于南宋小朝廷的偷安妥协,致使当时的中国饱受南北分裂之苦,经济文化惨遭摧残,自黄河以南到长江以北的广阔地区因为属于宋金两国交界区而长期处于荒凉状态。

   

在宋金达成和议以后,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国女真贵族的残酷奴役,忍受来自金国女真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又要承担金国对蒙古战争引起的各种负担, 大批汉人壮丁被金国女真统治者强征戍边,在金国与蒙古之间的战争中,充当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国始终存在着很强烈的民族歧视政策,当时的金国把民众分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汉人是第四、第五等)

   

除了进行大规模的烧杀抢掠外,金国女真统治者对汉人的民族意识刺激最深者,一是对汉族男子强行“剃头辫发”,二是强制推行奴隶制。从金国建立到元朝初年,是中国北方社会奴隶制成分扩张的时期,这当然是严重的倒退。岳飞被害三十年后,南宋大臣范成大出使金国,看到一个女婢颊刺“逃走”两字,写诗说:“屠婢杀奴官不问,大书黥面罚犹轻。” 范成大从汉文明的高度,看不惯此种野蛮行为,表示义愤。

   

而南宋自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南宋官府对南宋人民的横征暴敛不但没有丝毫减轻,反而不断加重.真正能够享受和平的只有金国女真贵族和苟且偷安的南 宋 君臣,少数统治者的骄奢淫逸、贪污腐化与大多数人的贫困痛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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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2.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3. 这是一股妖风
  4.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5. 2001年就贪污23亿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国内,也叫认罪悔罪减刑?
  6. 吴铭|舆论斗争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7. 李昌平:我的困惑(四)
  8. 你要反“极左”,就必须得弄清楚这几个基本问题
  9. 熬鹰
  10. 经济工作会议全解读(一)当前的困难有哪些?国家的判断释放了什么信号?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紫虬:从通钢、联想到华为,平等的颠覆与柳暗花明
  3.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5. 李昌平:县乡村最大的问题是:官越来越多,员越来越少!
  6.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7. 这是一股妖风
  8.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9.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10. 朝鲜领导落泪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3.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4.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5.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6.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7.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8.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9.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10.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泽东遭受了三次打击
  2. 大蒜威胁国家安全不重要,重点是他为什么会那样说
  3. 铁穆臻|今年,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要理直气壮纪念毛泽东!
  4. 《邓选》学习 (十一)发展速度
  5. 欧洲金靴|“一切标准向毛主席看齐!” | 欣闻柯庆施落像上海福寿园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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