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思维方式》
——研览儒、释、道、耶、穆、苏、第五项修炼……的共性、差异及其适用边界
第九章 毛泽东思想面临的挑战
今日关键词:敌对斗争,是非改造,对立统一,新人,谁在制造冤假错案,为人为己,手段目的,相忘于江湖
第三节 吾命维新(上)
再来看社会主义的三项核心价值之间的关系:
其一,解放思想是后两者的前提,没有“解放思想”前提下的“求”,“是”是无从或全面揭示的,因此它更是达到“求是”的前提;
其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内在规定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必须服务于它;
其三,唯物下的“阶级分析”方法在区别和遏制非“为人民服务”和非“全心全意”上起到了背景性的作用,但这个背景在毛泽东那里(详情参看《矛盾论》)也已被改造为对立统一以至辩证统一下的矛盾分析,而非单纯你死我活的截然对立的唯物主义下的“阶级分析”。
根据上一章对“大学之道”的阐述,现在再对照一下社会主义三项核心价值:
由上表的对比,不管在逻辑形式上还是在基本或表象内容表达上,两者有着高度的相似性,不由得使人得出这么一个推论:毛泽东本身长期受到的中国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思维定势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当然也包括流变曲解后的四书五经的影响。即便不非如此,而被视作在长期革命实践探索中的总结,那也是和曾子英雄所见略同的。具体细节上的区别,恭请读者回顾本书第一、二、六、七章的相关内容。
毛泽东于1937年7月和8月分别写就的《实践论: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和《矛盾论》集中反映了关于“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最初的一般原理和逻辑:
前者,主要是为“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提出的。
结论是,“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后者,主要是针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提出的。
结论是,“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并指出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特殊性和相对性”,而“斗争”贯彻始终,尤其矛盾“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
针对以上内容的原理和逻辑,需要提请注意如下几点逻辑前提,也即毛泽东所依据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基本背景:
一是,“实践”之“实”本是一个中性词,但是基于唯物辩证论的话,唯物之实指的就是“实体性实在”,也即“眼耳鼻舌身意”所认知到的实在,并不包括“关系性实在”。那么,再如何辩证地分析事物,也仅在实体性实在里打转,涵盖不了两类实在。涵盖不了的话,子曰:“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
而描述并完整反映“思维的根本法则”的学说为《易》或者唯识学八识。这点请参见本书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内容;
二是,“理性认识”之“理性”或者从属于“理性”范畴的“理智”,其最初根源于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承接,它们的本意也是指“眼耳鼻舌身意”以下的认知。其后,包括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培根、伏尔泰、黑格尔、康德、叔本华、马克思等都没有完成这个突破。即便黑格尔受《易》思想的影响有了一丁点儿突破,但就这点儿突破都还停留在假设层面,这时黑格尔再如何批判,也跳不出“理性”的范畴。因此,千万不要以为整天挂在嘴边的、言必称的、但不明所以的“理性”或“理智”之舶来品是个多么先进高档的东西。这里先给出这个结论,在本书第十三章“两希文明在西方的延承”中将有详述;
三是,虽然“知行统一”的结论是基于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得出的。但毛泽东这里受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影响的痕迹,也是非常明显的。但王阳明那里的“知行合一”之“一”的究竟(此“合一”非指集成整合为一体、或归于一致、或不分彼此、或可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统一之属,在下一章介绍老庄“天人合一”思想时将专门讨论),在毛泽东思想中并没有反映更没有去探讨。尽管王阳明此思想,尤其是“一”直指本体,但因王阳明并没有就“知”和“行”分别进行详细的定性(孔子、老庄在这个方面的定性是非常清晰的),造成后世(不仅仅是毛泽东)于“知和行”的关系上只能得出“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逻辑。在此逻辑下,似乎人类对事物或者宇宙自然真相的认知只能是无限接近,永远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人类是可以获得完全的真相的,其条件即是要超越“眼耳鼻舌身意”。本书后续各章在介绍道学和佛学时会有更深入的论述。
总的结论是,马克思以至西方主流哲学(诸如尼采等倒是个例外)都还停留在唯物或者理性的阶段,未定性的“知和行”本身也极易落入同样的境地。也即是说,上述文论所依据论证的众多基本概念本身即是不究竟的,而且其共同的不究竟也基本一致,最终造成不管是《实践论》还是《矛盾论》所提供的认知方法都还停留在前六识能够反映的实体性之客观实在上。
这里需要穿插一个有关文化传统和唯物对立之“阶级分析/斗争”的小背景:
综观《共产党宣言》,其开篇首句“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这个形式即来源于《旧约·创世纪》,而且《共产党宣言》总体内容上彻底对立的倾向尤为突出。
不管是出于受众易于接受和树立类似宗教性的权威,还是马克思自幼所受犹太文化的潜在熏陶,总之,其受《旧约》耶和华截然对立风格(本书后续第十二章对《旧约》会有专门的阐述)这种文化背景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种风格随着“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结合毛泽东的奋斗实践,以及从小就耳濡目染的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教育,对人民大众苦难的强烈共鸣,对极端困顿的中国摆脱“三座大山”之当期核心矛盾解决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共同形成了毛泽东思想。
由于上述这些东西方现实的和传统的熏染痕迹的共同作用,使毛泽东在处理问题时有明显区别于耶和华风格的特点:
一是,对立下,分清“敌我”的斗争哲学;
二是,辩证下,厘清“是非”的改造哲学。
这两种哲学其实就是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一般情况下,二者的混合使用是常态,而且力求做到对立统一或者辩证统一。
毛泽东晚年自我总结:“……我一生干了两件事,一是和蒋介石斗了那么几十年。……另一件事你们都知道,就是发动文化大革命。这件事拥护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这两件事都没有完。这笔“遗产”得交给下一代。怎么交?和平交不成就动荡中交,搞不好就得‘血雨腥风’了。你们怎么办?只有天知道。”
这个总结是坦率的、准确的,同其一向的哲学思想也是高度吻合的。这里的“我一生干了两件事”之语,基本上是围绕着“斗争”和“改造”这两大哲学思想讲的,而且把这二者能够发挥和运用的潜力几乎到了极致。这也是毛泽东之所以是伟人并远远高于一般意义上的国家缔造者或者政治领袖的根由所在。
在对待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阶级敌人和外部敌人时,那是必须要严格遵循对立的阶级分析的。就算如此,也要适当区分敌人内部势力的左中右,以最大限度地孤立顽固分子以瓦解对方。更有甚者,“对于反动阶级实行专政,这并不是说把一切反动阶级的分子统统消灭掉,而是要改造他们,用适当的方法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新人。”1951年4月30日特意批示:“杀人不能太多,太多则丧失社会同情,也损失劳动力。……凡无血债或其他引起民愤的重大罪行,但有应杀之罪者,例如有些特务或间谍分子,有些教育界及经济界的反革命等,可判死刑,但缓期一年或二年执行,强迫他们劳动,以观后效。”最典型的案例是对诸如日本战犯、侵朝战俘的特赦、优待和改造等。“死缓”这一司法用语也横空出世,但后世往往忽略了它的应用边界。因此,诸如“对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之类的说法至少不符合毛泽东关于各类甚至包括敌我矛盾处置的一般原则或一贯态度。
而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及某些同志尤其是领导所犯错误时,则是通过整风甚至触及灵魂的文革,来进行深刻教育,而非简单肉体类的惩罚或消灭。无他,只是为了人类社会的绝大多数,也是为了挽救那些陷入种种歧途而不自知的极少数,必须要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必须要开展针对各个阶段新矛盾的整风运动!
因为毛泽东相信很多同志也是可以改造好的。因此,除非有超越或不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在逻辑及其背景,必然使整风与文革成为现实。
更重要的是,具备“……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特点的人实在是不多的。现在看来,似乎那就是毛主席的自画像。终其一生,他都是一直令人可敬地忠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对追求人类解放这个使命一向忠贞不渝,并不遗馀力地引导其实践走向深入。
显然,上述作用在明显的敌对势力处理上其效果非常明显,典型如抗日战争、抗美援朝等。而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尤其对于少数具有资产阶级倾向和官僚主义作风的人上,则极容易被人利用或被具相化操作。“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个相对高端的社会角色担当为各类从政者、做官者、为学者、牟利者……提出了几乎是整齐划一的高保准和严要求。特别是“全心全意”的界定,更是加重和抬高了有“资产阶级倾向和官僚主义作风”或者严重自私贪婪之人的修养要求和层次。而恰恰是那些少数,却往往是体制内的掌握或自以为掌握知识、权力、势力或者财富者,甚或是无知无畏的流氓无产阶级。但正是基于这些东西(对前述种种“主观、教条、经验、宗派、官僚、命令、山头、个人、脱离群众、资本、修正……”之主义的执着)的厚重或对其一知半解,反而会使有些从政者、做官者、为学者、牟利者……在冲破“眼耳鼻舌身意”之“分别、执着、包袱……”上又多了些许难以逾越的障碍。
正因为看到了这本质的一层,尤其如何把这部分人改造成为“新人”,就如文革甫始的《5·7指示》所示。根据《实践论》和《矛盾论》,毛泽东无法更不能用阶级对立的方法实施,只有而且只能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去处理,这时必然要遵循一些非阶级对立的既定方针目标。因此,毛泽东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
“整风是思想上的清党,审干是组织上的清党。”
“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现在我们的同志把这些观点联系不起来,不晓得讲了多少次,多少年。统一战线,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反对形而上学,反对教条主义这一套,一等到写文章、演说、开会作议论的时候统统忘记了,没有治病救人的意思,没有帮助别人的意思,一棍子打倒。”
“要文斗,不要武斗。”……
通俗的讲,所谓整风或者文化大革命,就是奉行思想改造的路线,也即消除掉上述种种非“克己”的主义或倾向,而非简单的消灭肉体。因为,思想的改邪归正,才是其最终目的,才能做自己的真正主人翁,才能成为“新人”。
但是,顺利发动“文化”之革命绝非易事,一定程度上截然对立性的矛盾易识别和操作,而涉及辩证统一的人民内部“是非”问题,特别是“分别、执着、包袱……”的思想改造则远非如此简单。通观“文化大革命”和三次大的“整风运动”,随着运动的深入,尤其文革时期“敌我”与“是非”之间的界限已被严重模糊,而且把思想上的问题同肉体冲撞、人格侮辱、生存威胁等挂钩,简单化、上纲上线甚至刻意扭曲的具相化操作成为主流。
关于这点,泛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伤痕文学或某某回忆录中反映得最多,比如,不让往铅笔盒、橡皮上写名字:“不要把这么一点点小东西都变成‘私有财产’”……距离毛泽东制订的方针初衷越来越远——历史版的“政令不出中南海”,几乎无一例外地留下遗憾,出现人身攻击,人身伤害,以至大批“冤假错案”:
1、延安整风运动中。康生利用手中掌握的“整风”“审干”大权,在延安各机关单位、学校发动了“抢救失足者运动”,大搞逼、供、信。一时间,整个延安地区“特务如麻”,弄得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笼罩在一片恐怖的气氛之中。
2、建国整风运动中。这个时期,总体上不管整风还是整党都还是受到上上下下的一致拥护的,之后的几年,几乎是政治运行环境最清明的时期。即便如此,在诸如大肃反中也造成了一些失误。
3、“开门”整风运动中。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一批知识学术界人等,被打成右派,含怨受难。
4、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党中央”决定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结果,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而文化大革命开始前一年,毛泽东就十分明确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是运动一开始,真正倒霉的却是地富反坏右分子和他们的子女,以及大大小小的所谓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真正的武斗也是从批斗他们开始的。——真真的现实版的乾坤大挪移,何其怪哉!
有些人一直都在声讨四次运动造成的负面影响,无疑它们确实都曾经发生过,毕竟所有的伤痕文学或某某回忆录同时扯谎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必须清醒认知的一点是,毛泽东的指导思想同下面所谓执行层的操作,根本就不是相对应或一脉相承的甚至是扭曲反向的。至于后来的左左右右有意无意的对其广度、深度或力度存在避重就轻、夸大夸张、各执一词甚至肆意诬蔑,也都是蛮常态的事情。认知不到这一点,那就只剩下或陷入到无知无畏于事无补的相互讥讽谩骂了。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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