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是中华文化的一种原型象征。龙原本以爬行动物蛇为蓝本,在尼采笔下,“蛇作为最聪明的动物,其生活空间在地上,在低处空间里,代表着肉体、物质。”([德]安。彼珀《动物与超人之维》)而鹰则翱翔在天上,代表着神灵和精神。如中国上古传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而黄帝战胜蚩尤、宙斯击败堤丰、上帝惩罚撒旦等“日(禽)——蛇”搏斗的主题则是世界各民族迈向文明的标志。
文化考古学表明,远古初民心目中存在一种共通的宇宙范式。它在纵向方面从中心向上下两端展开,分为“天、地、人”三个层级,横向方面从中心向东、南、西、北四方展开。“三”与“四”纵横交错,或上下加上东西南北四方,即为天地四方“六合”,泛指天下或宇宙。
以北美洲阿兹忒克人的部落宇宙观为例。其纵向方面为天地人“三才”,即:天顶——天神世界;中央——人类世界;地底——幽灵世界。横向方面则为火土气水四元素。在阿兹忒克人看来,人类处于下层魔鬼世界和上层神灵世界之间的险境之中,随时可能遭受毁灭性的打击。他们相信只有让神祗满意,宇宙才能运转有序。为了避免毁灭性力量的降临,他们在宗教仪式中用牲畜甚至活人来祭祀神祗,常以受害人之心或血献祭太阳神,有些现存雕像表现的就是国王和王后血祭的情形。
载于圣经的“直上青天之塔”通天塔,则是上述宇宙范式的巴比伦版。该塔在设计上是作为君主上升和天神下降从而沟通天地双方的一种阶石,它的最高层被认为上接于天,基层之下还建有代表地下水的大水池。通天塔有七个层级,被称为“天地七使之屋”,代表土星、木星、火星、金星、水星、太阳和月亮七星。
与此相仿的还有埃及的金字塔,在设计上体现着陆地是由太阳从水中创造出来的最初山陵观念,君主被认为是太阳神的化身,贯通天地人三域。据说有金字塔铭文称:“为他(法老)建造起上天的天梯,以便他可由此上到天上”。
“事实上,这些建筑就是宇宙的范式”,因为埃及和两河流域的人都具有将宇宙看成四等分的圆周的原始观念,整个宇宙被看作是“天和地”,“地”又二元性地被认为是“南和北”,那里的君主自称“四方之王”或“宇宙四方之王”。 ([英]汤姆逊《古代哲学家》)
其他文化象征也是如此。在基督教的《新约》世界中,上层是上帝的居所天堂;下层为地狱,乃是痛苦之所在;作为中层的现世或人间则是上帝和天使、撒旦和魔鬼的活动舞台,“十字架”意味着人既受撒旦的诱惑,又得到上帝的恩赐。(上帝与撒旦也是源于“日蛇搏斗”)
各民族早期的宇宙范式彼此结构雷同,这显然不能是出自对自然本身的模仿,而是以象征化为意义的方式来展开的。上述例证表明,文化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建构者与被建构者的关系,当自然界作为象征的事实出现时,它就超越了旧的“事实”的存在方式而呈现出新的“意义”的存在方式。
然而中国“龙”的独特意义在于:与世界其他民族的原型象征相比,龙介于天地两域之间,它既可下潜于渊,也可以腾云驾雾上达于天。“龙是结合成一个整体的天父宙斯和大地女神,他是真正的皇父,将冥界与上苍、女性与男性结合成一个保护的和温柔的绝对形象。”([美]阿.科尔曼,莉.科尔曼《父亲:神话与角色的变换》)
就是说,中国“龙”是远古各民族共通的“日(禽)——蛇”搏斗的原型母题的一种变型。龙非鹰非蛇,亦鹰亦蛇,因而体现了中华文化以中介为本位的独特本体结构。中国汉代大儒董仲舒将此中蕴涵的“意义”诠释为“王道通三”:
“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春秋繁露》卷十一)
笔者曾说中华文化是政治型文化,“龙”的文化蕴涵便是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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