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平民政治——《中庸
(一)原文:
哀公问政。
讲解:
政者,正也,政之文也。“政”是儒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是从是、彼要素相互关系这个角度标志人的“正”的范畴,把“政”翻译为“治理国家”割裂了儒学有机的思想整体,而不得不将儒学区分为道德儒学、政治儒学、生活儒学等;也正是这样的撕裂,最终导致了儒学体、用的不能统一,而异化为维护皇权的工具。《论语》记载有人问孔子:“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为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以为政,奚其为为政?”,批判的就是把“政”理解为“治理国家”的错误思想。
翻译:
哀公问怎样为政。
原文: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其政举;其人亡,其政息。
讲解:
“上圣之人,手无虚指也,口无虚辞也。”要说“政”,需要首先指明是哪个人的“政”,“其人存,其政举;其人亡,其政息。”作为从是、彼要素相互关系这个角度标志人的正的“政”,总是与具体人密切相关的,不能脱离人的具体性空泛地谈论“政”。本句历来被作为儒学推崇圣君贤相的政治模式的论据,是建立在本句的错误理解基础上的。如解儒学之“政”,人人皆可为尧舜者明矣!
翻译:
文、武王的政,已经被记录在典籍中了。他们的政尽管很值得后人推崇,但某一人在的时候,才有某一人的政,某一人不在的时候,也就没有了这个人的政。
原文:
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卢也。
讲解:
“道者虚设,其人存则通,其人亡则塞。”人是什么?道是什么?
“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谁与?”在儒学看来,人必然是社会的人,儒学对人的理解是在肯定人的社会性这个前提下来认识人的。在我们肯定了人的社会性之后,任何人都是首先处于有人构成的社会系统中的,都有其系统规定内容;同时任何人,又是该人自身,都有其作为系统中的要素之要素规定内容。无论从人的一般性,还是从人的具体性来说,人都是其要素规定内容与系统规定内容的统一,某人的道是有该人的固有矛盾内容确定的,是其要素规定内容与系统规定内容对立统一的结果。某人的发展与道相互统一,就是德。
孔子与老子思想的根本区别在于,老子把德理解为玄德、孤德,孔子把德理解为文德、邻德。在孔子看来,“德不孤,必有邻。”,人的发展是不是符合其道,必然会表现在该人与其他人的相互关系中。德是政的基础,政是德的表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如果人的发展符合其道而有德,那么从是、彼要素的相互关系看,自然会得到彼要素的肯定而“居其所众星共之。”政不过是人的发展是不是符合其道的表现,不能仅仅就“政”来理解“政”,需要从德来理解政。
翻译:
人的发展变化,会马上体现在该人与其他人的相互关系中而表现为政;地的发展变化,会马上表现在树的生长过程中。“政”象芦苇,随风摇摆,不过是人的发展是不是符合其道的外在表现。
原文:
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译文:
所以要说为政的问题,就需要首先明白“政”是不脱离人的实际发展过程。(人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要说为政的问题,)还必须把人从无限的社会中指认和确定下来这个人到底是哪个人。“为政”本质是人修而之道、之正的过程,是我们所指认的是要素修正其实际发展,而使自身发展符合于道的动态过程;修正自身发展使之符合于道,也就是改正其不符合其系统规定的自身发展,使自身发展在符合系统规定的情况下发展自身。
原文: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讲解:
何谓仁?何为义?
在儒学看来,人作为要素,永远不可能脱离系统而孤立存在,要素之系统规定是要素自身固有的规定性;人作为系统中的要素,其系统规定内容是系统赋予的,要素之系统规定又是外在于是要素的规定性,是表现于是、彼要素的相互作用中的。所谓仁与义,都是标志是要素之系统规定内容的范畴,仁是从要素自身的固有性这个角度标志人的系统规定内容,故言:仁者,人也。义是从是、彼要素的对立作用中所表现是、彼要素的统一,故言:义者,宜也。人的实际存在是差别中有统一,统一中含差别,不同人的差别与统一是礼产生的基础。“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知道礼的本质,并用礼治理国家,这有什么困难呢?不知道礼的本质,妄谈礼的形式,又能把礼怎么样呢?今人讲礼,仅见其作为规范、制度、礼仪的一面,全不见礼之本质,悲哀啊!
译文:
仁,强调的是系统规定对于人而言的自身固有性,看到人与人之间统一的自身固有性最为重要。义,强调的是对立作用中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统一,是应该、合适、适宜,因此尊重那些善于在对立中促成统一的人最为重要。人与人的统一是有度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也是有度的,这是礼形成和存在的基础。
原文: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译文:
所以说要说为政的问题,如果是个明白人,是不能够不修正自身而使自身发展符合于道、符合于正的;人的发展不是孤立的,是要素修身而之正是不能够脱离与自身发展有密切联系的彼的。在是、彼要素的相互作用中发展自身就不能不了解彼,要了解和认识彼就不能不知道有是与彼共同构成的系统——天。
一
原文翻译:
哀公问怎样为政。
孔子回答说:“文、武王的政,已经被记录在典籍中了。他们的政尽管很值得后人推崇,但某一人在的时候,才有某一人的政,某一人不在的时候,也就没有了这个人的政。人的发展变化,会马上体现在该人与其他人的相互关系中而表现为政;地的发展变化,会马上表现在树的生长过程中。“政”象芦苇,随风摇摆,不过是人的发展是不是符合其道的外在表现。所以要说为政的问题,就需要首先明白“政”是不脱离人的实际发展过程。人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要说为政的问题,还必须把人从无限的社会中指认和确定下来这个人到底是哪个人。“为政”本质是人修而之道、之正的过程,是我们所指认的是要素修正其实际发展,而使自身发展符合于道的动态过程;修正自身发展使之符合于道,也就是改正其不符合其系统规定的自身发展,使自身发展在符合系统规定的情况下发展自身。仁,强调的是系统规定对于人而言的自身固有性,看到人与人之间统一的自身固有性最为重要。义,强调的是对立作用中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统一,是应该、合适、适宜,因此尊重那些善于在对立中促成统一的人最为重要。人与人的统一是有度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也是有度的,这是礼形成和存在的基础。所以说要说为政的问题,如果是个明白人,是不能够不修正自身而使自身发展符合于道、符合于正的;人的发展不是孤立的,是要素修身而之正是不能够脱离与自身发展有密切联系的彼的。在是、彼要素的相互作用中发展自身就不能不了解彼,要了解和认识彼就不能不知道有是与彼共同构成的系统——天。
二
解说:
本段在说明了“为政在人,取人以身”的后,从微观的层面进一步说明该如何“为政。”
翻译:
无论所取之人为何人,都有五对最基本的是、彼相互作用,都要通过三个阶段才能修身而之正。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妇,兄与弟,自己与朋友,这五组最基本的是、彼相互关系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存在的。知道了自己的固有矛盾性、认识到自身的系统规定内容、勇于接受系统规定内容对自身发展的约束,这三个阶段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必须的,而当我们做到修而之正的时候,这三者又是合而为一的。有的人是生下来就知道自己是矛盾的存在物的,有的人是通过学习而知道了自身的固有矛盾性的,有的人是在自我发展受到挫折以后才认识到自身的固有矛盾性的,无论是通过怎样的途径认识到人的自身矛盾性,及其知的时候,都是要认识到人的自我矛盾性这一点的。有的人是安心去做的,有的人是看到那样做对自身发展的促进去做的,有的人是自身发展受到挫折,才去做的;无论我们是怎样做到的,当人的自身发展符合与其道的时候,人的发展都是符合与其正的。孔子说:“好学,离认识到自身固有矛盾性就不远了;只做自身能力所及的,离他的系统规定要求就不远了;知道耻辱,离勇于接受其系统规定的约束也就不远了。知道了这三个阶段,也就知道该怎样修身而之正了;知道了自己该怎样修身而之正,也就知道了该怎样让别人修身而之正;知道了该怎样让别人修身而之正,也就知道了该怎样治理国家。”
三
齐明圣服,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去谗远色,贱货而贵德,所以劝贤也;尊其位,重其禄,同其好恶,所以劝亲亲也。官圣任使,所以劝大臣也。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时使薄敛,所以劝百姓也。日省月试,既廪称事,所以劝百工也。送往迎来,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远人也。继绝世,举废国,治乱持危,朝聘以时,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
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
解说:在“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之后,本段从宏观的层面阐述“政”。
译文:
治理国家有九条基本的原则,这九个原则是:修其身而之其正,尊贤者而识其正,立足是彼要素的实际联系而彰显是、彼要素的相互统一,敬重大臣,体恤群臣,关爱百姓,劝勉百工,柔服远人,安抚诸侯。修身而之正,那么自身发展就不违背道;敬重贤人而识正,就不会被是、彼要素的对立所迷惑;彰显统一,亲族就会和睦无怨;体恤群臣,群臣就会重礼而守度;关爱百姓,百姓就会相互勉励而道德敦厚;劝勉百工,就会财用充足;柔服远人,四方就会归顺;安抚诸侯,诸侯就会敬服不作乱。
内心虔敬、知思明达,服仁行义,不符合自身的度的事情就不去做,可以修己之身而做到正;去除挑拨离间的人避免是彼的对立、远离女色克制自身的欲望,轻视货财而以德为贵,可以劝勉有智慧的人而不过;自尊其位、自重其禄,彰显统一,可以劝勉亲族。官署虽多但又各有其司,是为了劝勉大臣;忠于职守、诚信待人、自重其禄,可以劝勉士大夫。因时役使、轻赋薄敛,可以劝勉百姓;经常检查考核,根据工作质量确定应该给予他们的粮食,可以劝勉百工。有来有往而不废弃礼,嘉奖能做到善的而宽容、谅解不能做到善的,可以柔服远人。接续断绝了后人的诸侯、复兴灭亡了的邦国,帮助诸侯评定诸侯国的祸乱扶持危局,按时接受朝聘,不以货财为贵,用厚礼回敬诸侯而让他以薄礼进贡,可以劝勉诸侯。
为天下国家的九条原则,是分而述之,而推行这些原则的基础则是一致的——修己之身而之正。凡做事情,事先考虑周详就会成功,事先不做周详的考虑,就会失败;说话事先有准备就不会失言,做事事先考虑周详就不会有困难,行动之前先确定行动的必须就不会后悔,确立道的尊贵、做任何事情都不违背道就不会穷困。
四
解说:
“在下位者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上者尊位,在是、彼的相互作用中居于主导方面和支配地位者为上;下者从尊,在是、彼的相互矛盾作用中居于次要方面和从属、配合者为下。上、下如理解为上、下之等级地位,那么后文意旨则不能贯。“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古代的学者是为了自己修正自身而之正,现在的学者是为了修人之身而之正,故言“治”
译文:
在是、彼的相互关系中处于矛盾次要方面的如果不能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自己就不可能获得民众的认可,民众也不可能被治而之正。要从矛盾次要方面成为矛盾主要方面是有规律可偱的,如果不首先得到朋友的信任,是不会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得到朋友的信任是有规律可偱的,不能彰显亲族的统一性,是不会得到朋友的信任的。彰显亲族的统一性是有规律可偱的,所要求的统一不是亲族与自身真实存在的统一,亲族之间的统一性是不可能彰显的。做到自身实实在在地与亲族的统一是有规律可偱的,如果不明白自身固有矛盾内容相符合的自我发展,是不会做到自身实实在在地与亲族的统一。自身发展与要素规定与系统规定内容相一致——诚,是天道,是每个人必须做到的;把与要素规定、系统规定内容相统一的发展,转变成自身的实际发展,这就是人道,是每个人应该做到的。做到诚的人,不用刻意去做自身发展自然合乎其要素规定与系统规定内容,不用思考就可以获得对其要素规定内容与系统规定内容的正确认识,自然、从容去做,就符合了其固有矛盾基础,这样的人是“圣人”。做到“诚之”的人,能在自身发展的多种可能中正确选择符合其固有矛盾内容的发展,并克服自身欲望和各种困难,实现这样的自身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多方面地了解、详细地询问、周密的思考、清楚地分辨、切实地实行。除非不去了解,了解不全面就不停止;除非不去询问,询问不清楚就不停止;除非不去思考,思考不周密就不停止;除非不去分辨,分辨不清楚就不停止。除非不去实行,实行不见成效就不停止。别人用一分功夫做到的,我用十分功夫去做;别人用十分功夫做到的,我就用千分功夫。如果真能坚持这样,即使是愚笨之人,也会变得聪明;即使是软弱之人,也会勇敢地实行与其固有矛盾基础相统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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