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汉字的科学性、民族性和尊严
陈德述
汉字是我们的祖先发明的独特的、最优美的文字,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字;由于它的独特性而形成的律诗和书法,是人类文明最有韵味的艺术;它有几千年形成、发展、革新、传承不断的历史,它有很大的信息包容量,最利于当代的信息处理;它是记载浩如烟海的历史信息的工具,保存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它担负起民族认同、国家统一的重大作用;它为中华民族得以繁衍、延续、发展至今,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近代,西方文明占了优势,汉字文明遭受到了质疑,其中,包括汉字本身。极端错误地认为,象形的表意汉字是落后的文字,只有西方的拼音文字,才是先进的文字。加上汉字字形本身复杂、笔画多,不利学习和书写,也不利于文化的普及,于是进行了文字改革。文字改革本身没有错,汉字的简化也是对的。但是,汉字改革和简化的根本指导思想是错误的。汉字的形成与发展有它自己的特有的规律,许慎把它归纳为“六书”,这是汉字形成和发展的科学性,简化汉字置“六书”于不顾,用拼音来统辖一切,完全破坏了汉字的科学性。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一批、二批、三批,越来越不像话,让有识之士,痛心疾首。时下,“简化字”的滥用,破坏了汉字的民族性和尊严,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一地步。民族文字的尊严代表着民族本身的尊严。现在,是认真对汉字的改革和简化进行反思的时候了。有人呼吁恢复使用繁体字,这是历史的倒退,也是行不通的。但是不对汉字改革和简化字,进行反思、改正,也是不合潮流的,是不得人心的。
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在讲到“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时,提出:要“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如何规范语言文字呢?首先要规范简化字本身,因为简化字本身就不规范,最规范的汉字是繁体字,从这个意义上说。恢复使用繁体字是有道理的。由于错误地要把象形的、表音的汉字拼音化这种不正确的思想指导下,在简化汉字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偏颇、弊端、滥化,背离了汉字的科学性。为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反思、反省,纠正出现的偏颇和滥化现象。
一、汉字简化的主要手段是把同音字合併,其中带来许多弊端。如:把“註释”简化为“注释”、“麵条”简化为“面条”、“头髪”简化为“头发”、“裏面”简化为“里面”、“發展”简化为“发展”等等,等等,其繁体字与简化字只是读音相同。其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註”,是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不明白的文字,而“注”,是指水的流入、灌入或注入。用“注”来取代“註”,使“注释”不是“註释”而是大量“注水”。“麵”,是指用麦子磨成的粉末,引申为一切粮食磨成的粉末。“麵条”,是指用麦麵做成的条状食品中。“面”,指表面、上面、外面。由于把“麵”和“面”混为一体,于是有人把“面条”翻译成脸上的条纹,从字面上说中没有错的。“髪”字的本义,是指长在人的头上的毛髪。“發“,是指發生、發动、發展、出發,与“髪”是完全不相类的、内涵完全不两个字。如果把“髪”简化为“发”,就不应该把“發”,简化为“发”。由于不适当的简化,“髪”“發”不分,于是有的理髪店,改成某某“理發”店,这是由于简化字不当而出现的笑话。“游”,本来是指水生动物的运动状态,或人在水的游泳。“遊”,是指人在陆地上行走或遊行、旅遊。把“遊”简化为“游”,游行、旅游,全都到水中游了,人岂不是成了水中的动物了。把“亁旱”的“亁”、“幹部”的“幹”、“树榦”的“榦”,都简化合併为“干”。“干”除为“天干”之“干”外,还“盾”、“涯岸”、“冒犯”、“求取”的意思。本来乾卦的“乾”与“亁”、“幹”、“榦”完全无关,但竟然有人把“干”当作“乾”的简化字,把“乾卦”说成是“干卦”,《周易》有“干卦”吗?简化字造成的混乱,可见一斑。类似上述的例子不胜枚举,只要你用心去研究就不难发现。
二、简化的任意性,似乎没有什么规则和标准。如果凡同音字都合併,为何不用同一原则进行简化呢?如“園”与“圓”,为何不合併成“园”或“圆”呢?如“藍”与“蘭”为何不合併成“兰”或“蓝”呢?等等,等等。我猜想,简化后没有合併成一个字,是想区别“園”与“圓”、“藍”与“蘭”的不同意义,既然如此,为何又不尊重“註”与“注”、“麵”与“面”、“發”与“髪”的意义区别呢?为何要把“拚搏”繁化为“拼搏”呢?“拚”,有捨去、奋力、不顾惜的意思。“拼”,拼凑、连合。难道“拚搏”,只是拼凑拼凑而不用奋力就行了吗?“言”字作为偏旁,既然已经简化为“讠”,“註”字为何不简化为“讠加主”,这个字还要比“注”少一画,可见,字的简化是随意性很强的,没有章法的。
三、有个别的字简化得十分荒唐,如“臟”和“髒”都简化成为“脏”,是十分可笑的。“臟”,是“臟腑”之“臟”,是人的身体的重要组成部份。“髒”,是指骯髒,指不卫生的污物,怎么能把“臟”和“髒”简化合併成一个字呢?这样说来,“五脏”就是一堆髒物,更可笑者,脏物、脏款、脏水、脏话等等之“脏”,也赞同于臟腑之“臟”。有人戏谑说,现在不少人心很坏,是因为心脏“骯髒”了。再如國字,中间的“口”,表示一定数量的人口,即人,或可以说是“人民”。“一”,表示土地。“戈”,表示武军队。有土地、有人口、有军队,有一定的国界范围就是“國”、简化后和“国”。一个“王”字加一小点“、”,这个小点“、”代表什么?是代表“人”吗?这个“国”字,只能是一个君王独尊之“国”。
以上只是举例说明,不能概括简化字的种种弊端、偏颇和荒唐。对于简化字的种种弊端,民间流传一些顺口溜:“親不相见愛无心。廠内空空產不生。麵條无麦兒无首,運无車难行走。買成钩刀下有头,輪成人下有匕首。五臟骯髒良心坏,義字无羊心不善。有雲无雨湧无力,鄉里无郎天下奇。开头无门无奈何,恶魔仍然是恶魔。这些顺口溜道出了简化字的弊端。
四、“简化字”使用十分滥化。到底是“交待”,还是“交代”?到底是“部份”,还是“部分”?到底是“漏子”,还是“娄子”?到底是“纰漏”,还“屁窭”、?到底是“趟水”,还是“蹚水”。这些滥用的字词,大量出现在时下的出版物、电视剧的文字对白和宣传标语中,使民族语言文字的尊严性受到严重的挑战。“简化字”的滥化,使大量的古代文化典籍,丧失了它的文献学价值。如“于”和“於”之间,是简和繁的关系吗?考《汉字简化总表》、《辞海》、《汉语大字典》、《新编字典》、《简化字繁体字对照字典》,“于”均不是“於”的简化字。现行出版的古典文献中,全把“於”字改为“于”字,非常让人费解。所谓“规范”汉字,以什么为标准。《汉字简化总表》,没有把“於”简化为“于”是明智之举,是对祖先对文字使用的尊重。古典文献中用字的不同,或由于时代的不同,或由于地域的不同,这种不同是有其文献学价值的。《诗经》、《尚书》只用“于”,不用“於”;而《论语》只用“於”,除引文外,不用“于”,现在出版的《论语》全都改用“于”了,难道不是随心所欲吗?
妄图把汉字拼音化,把同音的字合併成一个字,削弱汉字的表意功能,否定了汉字的科学性;把汉字简化,消弱了汉字表意的丰富性和多彩性,否定了汉字独具特色的民族性;“简化字”和用词的滥化,丧失了汉字尊严,因而也丧失了中华民族自身的尊严。现在是到了全民必须认真反思和纠正简化字弊端的时候了。国之大事,人人有责,希望有识之士,都来关心这个问题。
2012年2月22日,兎年除夕,除旧迎新之时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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