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的感悟
理平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原文):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译文】
道常常表现为顺其自然自然而然,表面上看好像没有做什么(无为),其实世上的一切都在道(规律)的掌控之下(无不为)。执政者如果能遵循“道”(规律),万事万物将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发展、灭亡(新的产生)。当自生自灭(新的生)产生贪欲时,就用“道”的朴来规范它。用“道”的朴来规范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就会回归于自然(静),天下将自然而然达到稳定与安宁。
【感悟】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思想在老子《道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的、有目的的,而“道”则是非人格化的,是客观的,看它看不见,听它听不见,但“道”的作用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道是产生天地的渊源,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宇宙中最大的象,道泽润万物而不辞,让万物自生自灭(新的生),但又不主宰万物,让万物能自然而然地产生、发展、灭亡(新的产生)循环往复,以致无穷,所以是“无为”,“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不人为(伪),而是遵循道(规律),自然而然,顺其自然,这样万事万物就会归顺于道,归顺于道就会达到“无不为”的结果。征服世界,并不伟大,一个人能征服自己,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征服自己,就是要做到不自大、不自见、不自持、不自霸,要像水一样地滋润万物而无所求(无欲),像水一样地滴水见日月(包容),像水一样的止水(心若止水,宠辱不惊),像水一样地平(公平),像水一样地无色(透明),像水一样地折射出彩虹(非凡),像水一样地低调(谦逊),像水一样地深不可测(学问),像水一样地滴水穿石(恒心),像水一样地排山倒海(能量),像水一样地化作云海(自由),像水一样地化作江河湖海(动力),像水一样地化作氢氧燃烧为水(能源),像水一样地冰出于水又寒于水(升华),··· ···从这意义上说,为人处事都要向大自然学习,向天地学习,向水学习!生是上天赋予的权利,活则要靠人的智慧与勇气,面对生活中的艰难险阻,用坦然的心去面对,用超然的心勇闯难关,用悟然的心回归于自然而然,不断取得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这样的生命才更有意义!
“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执政者如果能遵循“道”(规律),万物将自然而然地产生、发展、灭亡(新的产生)。“道法自然”,自然就是无为,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执政者如果能依照“道”的规律为政,惠民,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质朴。万物也能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自生自灭(新的生)的良性循环,人与人就会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与自然就会实现“人人呵护自然,自然孕育人人”的良性循环,天下就会实现物质的和与意识的谐良性循环,就会不断实现和谐世界。万事万物都遵循产生、发展、灭亡(新的产生)的规律。从地球来讲,它也遵循产生、发展、灭亡(新的产生),作为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是否会随着地球的灭亡而灭亡,答案应当是否定的,因为人类在地球毁灭之前,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探索一定会研制出两倍光速的载体(日光与月光合二为一的光速,理论上应当是成立的,当今的人类已经发现了超光速的粒子),人类就能摆脱地球对人类的束缚,在无限的宇宙中自由、自在地寻找到新的适宜人类生活的新的地球。从这意义上说,我们人类就不应仅仅局限于一个有限的地球,不应仅仅局限于地球上有限的资源,我们应在保护好人类目前的共同家园——地球的同时,更应以地球为原点,以宇宙为座标,不断把全世界研制宇宙飞船的人、财、物、技术聚合在一起,这样可避免走弯路,避免走重复之路,尽快研制出人类共同所需的二倍光速的宇宙飞船,自由地翱翔于宇宙之中!到那时,人类才能从必然王国升华为真正的自由王国。从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来讲,它经历了原始公有制社会(原始社会)到私有制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从私有制社会回归于新的公有制社会(公私合一的和谐社会——大同世界)循环往复,以致无穷。其实公与私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两者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在公平、公正、公开和公信的前提下,两者可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于和谐世界之中。如,资本主义社会其物质形态私有制为主体,意识形态公有制为主体(思想公有化于民主法治的体制之中);社会主义社会其物质形态公有制为主体,意识形态私有制为主体(统一思想于某某1人,也就是思想私有化于某某1人,某某1人的思想自由就会剥夺13亿人的思想自由,某某1人就会垄断13亿人的无限精神财富,当人的思想自由被剥夺时,人就会被代表、被贬值为低等动物“白猫黑猫”,就会失去人的灵性、理性和悟性,就会干出禽兽都不如的蠢事,就会背离大道,大逆不道,就会男盗女娼,就会道德败坏,公平、正义缺失,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党将消亡)。其实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互动循环,物质形态私有制可通过虚拟经济即股市、期市、债市等转化为社会化的大生产、大流通的公有制体制之中。同样意识形态私有制可通过民主法治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通过网络、新闻媒介开放,使人们的思想公有化于宪法和法律之中,也能实现人人有“言”能“皆”表(谐),并在公平、公正、公开和公信的争鸣中“比”较,明“白”(皆)是与非,这样才会产生“万家争鸣,万花齐放”的氛围,这样人类的无限精神财富才能转化为无限的物质财富,这样才会有中国创造,才会有教育家、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等,才会有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层出不穷!这样才能废除意识形态“一言堂”,废除单色(红色)一统天下,让天下“万物将自化”,真正实现天覆为衣,地载为养,天覆地载,万物化生,真正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
“化而欲作”,万物自我生长过程中,难免会滋生贪欲。其实,人是高级动物,只要是动物,就会有本能和欲望,就会有贪欲,有自大、自是、自主、自霸等人性的弱点。对待欲壑难填的现状,“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即以道的无名之朴镇之。无名之朴者,是谓现素抱朴,少私寡欲,一旦淡化了名利、钱财、地位、权势,就会回归于自然而然,就会不欲、不主、不霸。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上下不欲,天下清静,将自正而归大顺焉。道总是润物自然,所以会无为而无不为。因此天下万事万物会自成天性,态势发展会自得端正,天下自然清静,自得端正而回归到永久的和谐大同。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执政者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永恒的大道始终无为,但是却取得了无所不为的成果。大道运行没有时空限制,具有永恒的客观规律性。正是这至诚不移的客观规律性,才孕育化生出天地万物,取得无所不为的结果。
道法自然,人法大道。大道是可以认识的,认识大道才能更好地自学自愿地用道养生、治国。
就养生而言,“侯王”就是自我。自我因循大道,“无为”以养朴,朴“无不为”以养生。自我若能甘守“无为”之道性,无名之朴也就漫漫生长。随着朴的成长,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自然平衡健康,自行调节转化,身体也将会阴阳平衡,良性循环,不断实现身与朴统一。在身体发展转化的过程中,倘若受到外来邪魔的侵袭,我将静以守朴,用朴来镇慑邪魔。邪魔得以镇慑,无名之朴也就能无欲。能够静之以道,镇之以朴,不再产生违背大道的妄念,那么,心情就会安定,身体自然百邪不侵,从而健康长寿。
就治国而言,执政者若能因循大道,实行“无为之治”,即以“无为”来修订善法(遵循道的原则订立的法——善法),以善法“无不为”治国。随着符合自然规律的法律的逐步完善,公民民主自由,国家繁荣富强就自然而然地能得以实现。在规律面前人人平等,个个自由,倘若有不法之徒危害社会,即可用神圣的法律来镇慑他们。社会上没有了不法之徒,神圣的法律也就失去了作用。这就是说,法不害人而人自害。如果人人能够消除不道的观念,于“不言之教”之中,天下也就安定太平和谐大同了。
本章是对道经的总结,中心议题是“无为而无不为”,即老子的以道(规律)为本的思想,也是老子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命题。
大道无为,始终按自己的轨道运行,使得整个宇宙和谐有序;执政者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可使社会和平安定;自我无为,遵守合乎自然法则的人生法则,可使自我健康长寿。这里,宇宙、社会、人生是“实”、“有”,自然法则、社会法则、人生法则是“虚”、“无”,实与虚、有与无是辨证统一的,欲治实、有,必守虚、无。自然法则是永恒不变的,所以,“无为”的目的在于寻求“朴”即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和人生法则,治国以法,治身以朴,则“无为而无不为。”
大道之性体现了无私、无欲、无争、守柔、贵弱、谦恭、纯真、诚信、公平、正义、仁慈、博爱等特性,道性既是朴性,体现于人即为“上德”。人人真朴,社会自然淳朴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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