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粮食价格(1)
《宋代物价研究》第三章(1)
程民生
粮食价格是百价之基。粮食等饮食作为人维持生命的必需品,也是流通最广泛的商品,其价格于社会生活关系极大,影响着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农业与手工业、商业。尤其是在灾荒年间,粮价不仅对人民群众而言关乎生死,对统治者而言,如果人民买不起粮食而挨饿,就会引发变乱,所以官府对粮价同样十分重视。其价格所呈现的两大特点,一是空间上地区差价明显,二是时间上年份、季节差价多变。有关宋代粮价,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这里在前人基础上再作概括、补充或订正,并按地区论述,以探讨各自的规律和差异。
【一、粮食】
1.全国粮价的基本趋势
宝元二年(1039年),吏部流内铨由于地方官职田问题,透露出各地粮食价格的不同:
相度欲以幕职令录与判司簿尉各作一等,大约随路分斛斗贵贱分定石数。如京东、京西、河北、淮南、两浙、江南,皆物价中平,其幕职令录以岁收一百五十石已上、判司簿尉一百石已上者为有职田;陕西、河东、荆湖、福建、广南,土薄物贱,即幕职令录以二百石、判司簿尉以一百五十石为限;唯川峡谷贵,与(诸)路不同,其幕职令录断自百石已上、判司簿尉五十石已上,并为有职田处。①
怎么看待这条史料呢?有以下几点应该注意:一,同样职位石数少者,意味着当地粮价贵,与石数多者在那里卖出的价钱大致相同。二,照此可大致分为3大区:京东西、湖北、淮南、两浙、江南粮价比较便宜:“皆物价中平”;陕西、河东、荆湖、福建、广南“土薄物贱”,粮价更低;川蜀4路粮价最贵。三,这是的当时情况,未必十分准确,更不代表前后期各地粮价,仅作参考。
我们主要想谈的是,根据有限的资料,勾勒出不同时期全国平均粮价的变化。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京西、京东、河北、河东、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都获得大丰收,官方报告每斗米的价格为7至8文,②每石70至80文。
天圣八年(1030年),范仲淹说道:“窃以中田一亩,取粟不过一斛。中稔之秋,一斛所售不过三百钱。”③当时全国粮价一般为每石300文。与前相比,增长4倍左右。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58之7至8;参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3,宝元二年二月癸亥,第5册第2895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③范仲淹《范仲淹全集·范文正公文集》卷10《上资政晏侍郎书》,]第233页。
熙宁元年(1068年)以前的15年间,即皇祐后期至治平年间,全国的平均粮价是:“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贱价六十文至六十二文,九十八陌。”①也即中等价是每石700文(98陌),合686文足。是天圣八年的2倍多。
元祐元年(1086年),知枢密院章惇言:“凡内地,中年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共不直二十千钱,若是不通水路州、军,不过直十四五千而已。”②内地广大地区正常年景的粮价是每石200文,偏僻的地方更便宜,每石仅140至150文。价格明显回落。
宣和四年(1122年),榷货务报告道:“古有斗米斤盐之说,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时盐价斤为钱六七十;今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而盐仍旧六十。”③这条史料一方面进一步证实了熙宁以前全国的平均米价大约是每石600文至700文,另透露出当时全国的平均米价大约是每石2贯500文至3贯。以前者700文、后者3贯计,50多年间价格增长率为428%。
绍兴九年(1139年),东南地区米“三万石以中价计之,自不下十万缗”,④每石约3贯300余文,高于宣和年间的价格。比较同时的北方金国,粮价却很低廉:在完颜亮正隆以前即绍兴
①《永乐大典》卷7507《仓》,引曾巩《元丰类稿·奏论常平三等粜籴斛斗不便状》,第3370页。按《曾巩集》未收录此文。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7,元祐元年二月丁亥,第15册第8826页。
③《宋史》卷182《食货志》下4,第13册第4451页。
④廖刚《高峰文集》卷2《论赐圩田札子·又札子》,第1142册第337页。
二十六年前,“米斛极贱,米不过二三百一石”。①每石仅200至300文。
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户部尚书韩仲通报告:“今斗米为钱,不满二百,正宜积谷之时。”②每石不足2贯,价格回落。
绍兴二十九年,王之道言:“今兵食计之,大率不过三百万斛,略论中平之直,为钱不过五百万缗。”③平均每石l贯666文,比以前降幅不少。
乾道三年(1167年),有臣僚指出:“自近年岁歉艰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约:每米一斗,为钱五百。细民但救目前,不惜倍称之息。及至秋成,一斗不过百二三十,则率用米四斗方粜得钱五百,以偿去年斗米之债。”④当时秋收后的粮价是每石1贯200文至1贯300文,再次下降。
乾道六年,户部侍郎、江浙荆湖淮广福建等路都大发运使史正志说道:“户部去岁降本钱三百九十五万余贯,每斗约三百文省为率,约籴米一百三十万硕。”⑤乾道五年,朝廷在东南地区籴买130万石粮食,每石平均价钱是3贯省。粮价开始上扬。
南宋后期,未见全国性的一般粮价数据,但就各地的总体情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2,绍兴三十一年九月庚辰,第3219页。
②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戊戌,第2836页。
③王之道《相山集》卷21《乞卖度牒籴军粮札子》,第1132册第682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58之5。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49;41之6。
况来看,呈普遍上涨态势。
下边分路考察具体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粮食价格。
2。开封府
端拱二年(989年)李觉报告道:“近岁以来,都下粟麦至贱,仓库充牣,露积红腐,陈陈相因,或以充赏给,斗直十钱”。①开封府的粟、麦每斗仅10文。至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的秋天,“京师粟斗钱三 十” ,②粟每斗30文。虽然比以前增长不少,但仍是很低廉的价格。
熙宁二年(1069年),朝廷“令诸军余粮愿籴人官者,计价支钱,复储其米于仓”。执政大臣王珪表示反对,奏道:“外郡用钱四十,可致斗米于京师。今京师乏钱,反用钱百坐仓籴斗米,此极非计。”③由此可知,开封周边市场的米价是每斗40文,朝廷打算用每斗100文的价钱收购驻军士兵的饷粮,显然是很不合算的,所以遭到反对。熙宁三年,郑侠指出:“自三月初十日以来,闻知市易司抵当米(往)[住]支,十一日以后,闻米价日有增长,自八十五文一斗,增至二十五日米一斗一百五文。准三月二十七日勅,京城差官于诸寺舍粜米,当日米价顿减,至三月三十日,在市米价斗七十五文。”④则是当年三月间,米价自每斗85文增至105文,最后又降至75文。熙宁七年初,“都下米麦踊贵”,米价每斗150文。朝廷调出200多万石以平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端拱二年四月,第2册第679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2,大中祥符二年九月末,第3册第1635页。
③《宋史》卷175《食货志》上3,第13册第4243页。
④郑侠《西塘集》卷1《开仓粜米》,第1117册第374页。
籴粮价,市场价降至每斗100文;至三月,又降到90文。①当年四月,又诏令三司:“以上等粳米每石为钱一千,于乾明寺米场听民赊请,中等粳米每斗为钱八十五文,零粜与贫民。”②上等粳米以每石1贯的价钱赊给百姓,中等粳米以每石850文的价格零售与贫民。熙宁八年九月,吕惠卿记载道:“八年九月十六日,进呈罢运米,令市易俵放文字。余曰:‘元初只见在京八十价籴了米,司农寺以一百价赊籴了米’”。③米价在每斗80文到100文之间。与北宋前期的价格相比,增长数倍。
宋哲宗元祐初,右司谏王觌上奏,请求提高京师常平米粜价。当时开封诸仓出粜常平米,价钱是“每斗六十文至六十五文省”,他认为虽“有以见朝廷不惜亏损官本,而惟以利民为务也”,但“官粜甚贱,非所以致商贾也……京师之民,旧多食麦,而今多食米,以米贱故也。使旁郡之米、麦人京师者浸少,岂长久之策哉”。他希望“京师常平米,一斗其价,以百钱为定”。将官方粜价提高到每斗100文省。④大概每斗100文省,是适应当时情况的一般价格。
宣和四年(1122年),榷货务的报告中指出:“今米价石两千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1,熙宁七年三月甲子,第10册第6137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2,熙宁七年四月乙亥,第10册第6156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5,熙宁八年六月戊申注,第11册第6489页。
④(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45,王觌奏,第4册第3227页。
五百至三千”,①虽没有明确是哪里,但至少应包括开封,粮价已涨到了每斗250文到300文之间,比北宋中期又增长了二三倍。
3.京西
京西路的粮价,与土旷人稀、消费有限有关,常年低贱。
景德四年(1007年),蔡州等地的麦子每斗10文,粳米“斛钱二百”,②即每斗20文。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襄州、邓州粟每斗30文,菽、麦每斗]O文;许州米每斗30文,麦每斗l2文。③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据说京西以及其他各地都获得大丰收,米斗卖钱7至8文。④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负责宋真宗前往泰山封禅供应的行在三司使丁谓报告说:自东京至泰山即京西路东部、京东路西部地区,粟麦每斗不及10文钱。⑤考虑到当时正在大张旗鼓地进行天书、封禅等活动,必须祥和的气氛配合,所以这些丰收的喜报和低廉的粮价当打折扣。天禧二年(1018年)四月,据陈州知州冯拯报告说:“部内麦斗三十钱”,⑥当地的麦子每斗卖30文。
①《宋史》卷182《食货志》下4,第13册第4451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景德四年八月末,第3册第1486页;《宋史》卷7《真宗纪》2,第1册第135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8,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末,第3册第1524页;卷69,大中祥符元年七月末,第3册第1552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丙午,第3册第1570页。
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1,天禧二年四月乙卯,第4册第2112页。
天圣六年(1028年)十一月,京西路报告的当地谷价是每斗10文:“谷价每斗十钱”。地方官因此忧心忡忡:“恐太贱伤农”,请求三司及早籴买。①天圣年间,襄州营田务历年收获的粮食,“都计三十三万五千九百六石九斗 二升 ,依每年市价,纽计钱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贯”,每斗约27文;唐州营田务的历年收获,“所得课利计六万四千九百三十一石四斗 六升 ,依每年市价,纽计钱共二万五千九百六十八贯五百三十四文”,②平均每斗40文。庆历四年(1044年),据包拯报告:陈州“见今市上小麦,每斗实价五十文”。③小麦每斗50文。皇祐年间,孟州政府“每岁抛降和籴小麦万数,多是过时收籴,每一斗官支价钱不下九十文以上至一百二十文,比之民间麦熟之时所直市价,常多三四十文……麦熟时民间价例,止于六十文”。④麦熟时的市场价为小麦1斗价钱60文。与宋真宗末期的陈州麦价相比,增长了一倍。
元丰七年(1084年)八月,“京西麦斗钱不过三 十” 。⑤京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6,天圣六年十一月末,第5册第2485页。全汉昇《北宋物价的变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1,1944年9月)、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447页)均误作乾兴元年。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之2;参见<宋史)卷176《食货志》上4,第l3册第4267页。
③包拯著,杨国宜校注《包拯集校注》卷1《请免陈州添折见钱》,第l7页。
④陈襄《古灵集》卷6《知河阳县乞抛降和籴小麦价钱状》,第1093册第534页。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8,元丰七年八月戊辰,第l4册第8342页。
西路麦子每斗30文以下,恢复到了宋真宗末期的价格。元祐六年(1091年),颍州常平仓“元籴价”的粮食价格是:粳米每斗118文有奇,绿豆每斗72文有奇,小麦每斗54文。是年逢淮南、两浙发生自然灾害,流民即将进入境内,官方准备出粜封椿库粮食,按当时市场价格估定为粳米每斗80文,小麦每斗60文,绿豆每斗55文,粟米每斗90文,豌豆每斗60文。①
至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京西路诸州“数年以来,物价滋长”,如“小麦孟州温县实直为钱一百二十,而折科止五十二,颍川汝阴县为钱一百一十二,折科止三十七”。②孟州温县小麦每斗120文,颍州汝阴县小麦每斗112文,比之元丰七年的每斗30文,20余年间增长4倍。但与全国粮价相比,仍是低廉的。
4.京东
与缺京东路的土地价格资料一样,也未见京东路有效的粮价资料。除了在京西路中涉及京东的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十月两条可疑资料外,仅见三条,还不属于正常的或真实的价格,仅供参考。
一是元丰二年(1079年)二月,宋神宗的一道诏令中说:“闻齐、兖、济、郓州穀价贵甚,斗直几二百,艰食流转之民颇多。”③每斗将近200文,属于灾荒年间的粮价,平常价格肯定低于此。
二是元丰七年宋神宗的一条批语:“知青州邓绾言:‘本路夏秋丰稔,米斗直五七钱。”未知虚实,宜令京东西路提举司具
①苏轼《苏轼文集》卷33《乞赐度牒籴斛斗准备賑济淮浙流民状》,第948—949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22。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6,元丰二年二月辛亥,第12册第7206页。
州县米穀市价以闻。’既而绾言:‘昨以秋成,故奏菽粟斗六七钱,今虑提举司奏物价稍增,乞照察’。上以绾佞,知其初奏不实也。”①每斗价钱仅5至7文,是地方官邀功谎报的虚假价格。真实价格如何?却没有记载。
三是宣和七年(1125年),陈东在上皇帝书中披露:“去岁东京(按:应为京东)盗起,米斗千钱”②每斗1贯,是兵荒马乱情况下的非正常价格。
5.河北
地处边防、屯驻重兵的河北粮价较高。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河北米斗7至8文。③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宋真宗对宰臣王旦等人说:“近览边奏,皆言今岁物价甚贱,刍藁三钱易两围,麦粟斛百余钱。”④河北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9,元丰七年十月乙酉,第14册第8370页。
②陈东《少阳集》卷l《登闻检院上钦宗皇帝书》,第1136册第2s8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6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癸未,第3册第1578页。汪圣铎《两宋货币史料汇编》第590页,将年代误作“大中祥符二年”,将地点误作陕西。按原文为:“上谓王旦等曰:‘近览边奏,皆言今岁物价甚贱,刍藁三钱易两围,麦粟斛百余钱,此民间储蓄之时。岁有丰约,固亦常理,古之善教不若备预也。况北戎愿保欢好,颇见其情。但固守封疆,足以安吾生聚。或言敌多狡诈,急当为寇,此非远识也。’旦曰:‘国家纳契丹和好已来,河朔生灵方获安堵。虽每岁赠遗,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昨陛下登封告成,天地助顺盖。人事和而天象应也。’”足见所言“边奏”来自河北而非陕西。
边防地区粮价每斗100余文。大中祥符二年四月,镇州、定州地方政府向朝廷报告说:“乔麦斗直百钱。”①乔麦每斗100文。
至和二年(1055年),虞部郎中薛向陈述河北籴法的弊病道:“被边十四州,悉仰食度支,岁费钱五百万缗,得米粟百六十万斛,其实才直二百万缗尔,而岁常虚费三百万缗,人于商贾蓄贩之家。”②如此看来,当时河北沿边地区的实际粮价是每石1贯250文。熙宁二年(1069年)河北农业丰收,米“每斗不过七十五文至八十五文省”。③每斗75文至85文省,与全国平均价格“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九十八陌”相比,④还要低廉。同样是河北沿边地区,元祐元年(1086年)按中等年份“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不过可直三十来千”,每斗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1,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己亥,第3册第1602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l81,至和二年十一月丁巳,第7册第4382页。
③韩琦著,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笺注》附录《韩魏公家传》卷8,第1843页。原句断作“……至八十五文,省以来……”误;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4之20;《宋史》卷176《食货志》上4,第13册第4282页。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7,熙宁三年二月壬戌纪事(第303页)作:“常平所籴白米,斛钱不过七十五至八十五以来”,每斛75文至85文,明显太贱不可信。
④《永乐大典》卷7507(仓),引曾巩《元丰类稿·奏论常平三等粜籴斛斗不便状》,第3370页。按《曾巩集》未收录此文。此为熙宁元年以前15年间的全国平均粮价。
30余文,而全国内地的平均价格是20文。①绍圣元年(1094年),知定州苏轼报告说:“本州见管常平米二十七万余石,每斗衮纽到元本一百四文,比在市实直,尚多二十二文,以此无人收籴。”②定州常平仓米收籴时每斗104文,绍圣元年的市场价格是每斗82文。政和五年(1118年),河北东路提刑司奏:“准朝旨,沧州无[棣]县民昨发政和元年内输均籴白米,每斗支价钱六十至四十,政和二年内,又斗支一二十,而市价为百二十,并今体量到逐年均籴白米价例,比街市私籴价钱委有低少钱数。”③政和二年,沧州无棣县白米的市价是每斗120文。宣和末年,真定府“米麦”每斗550文。④在此不妨比较一下:北宋后期,辽国燕京地区的粮价相当廉价:“承平时年粟不过百钱”。⑤每斗一般不超过100文。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7,元祐元年二月丁亥,第15册第8826页。
②苏轼《苏轼文集》卷36《乞减价粜常平米赈济状》,第1035页。③《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24;70之154。
④(清)沈涛辑《常山贞石志》卷13《石香炉题记》,第41页。
⑤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46,宣和五年二月丙戌,第1414页。
6.河东
河东路地处山区,又是边防地区,但出乎意料的是,其粮价在北宋时期非但不高,而且长期低贱。
河东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收复,人宋以后的几年中,“人希物贱,米一斗十余钱”。⑥每斗仅10余文。吕惠卿曾回顾河东路收复后的情况道:河东路太原、汾等13州军,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4之l8。
“正税之外,别有和籴。体问得始据田亩,视其苗稼,等第科籴。米每斗钱三十文,粟十六文,大豆二十二文,草每束十文,虽估价颇贱,而民于登稔之际,先期得钱,未以为病”。①这种和籴,是在两税额很轻的情况下筹集军需的强制措施,但还属于老百姓能够接受的价格。从反映当时草价的另一条资料草1围8文,②也可看出这点。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河东米斗7至8文。③大中祥符四年,代州报告说粟每斗10余文;次年十二月,“河东丰稔,米斛百钱”。④每斗10文。大中祥符九年,河东粟、豆的价格是每斗19文。⑤由此也可看出,前此每斗30文的官买价格,是比较优惠的。天圣年间,“麟州粟斗,实直钱百”。⑥地处边防前线的麟州,每斗粟的价钱是100文。
元祐元年(1086年),知枢密院章惇言:“凡内地,中年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共不直二十千钱……河东缘边州郡四五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0,元祐二年五月乙卯注,第16册第9746页。
②岳珂《愧郯录》卷15《祖宗朝田米直》,第865册第198页。“围”,苏轼《苏轼文集》卷]6《司马温公行状》(第486页)作“束”,可知二者可互用。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9,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己亥,第3册第1808页;《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7。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8,大中祥符九年九月庚申,第4册第2019,页。
⑥《宋史》卷185《食货志》下7,第13册第4534页。
十千。”①当时河东路的边防地区粮价最高,也不过每斗40至50文。
7.陕西
陕西虽是北宋时期的边防重点地区,在一股隋况下粮价并非想像的那样高昂,只有战争期间由于供应军队等因素,才明显上涨。但由于陕西战事经常发生,所以粮价在北方地区中是比较高的。
庆历年间,“陕、虢以西,米斗钱五百至六百”。②每斗500到600文,是宋夏战争导致的异常高价。宋英宗治乎末年,是和平时期,“长安钱多物贱,米麦斗不过百钱,粟豆半之”。③米麦粮价在每斗100文以内,粟、豆杂粮只有50文以下。
熙宁四年(1071年)正月,司马光指出由于当年陕西饥馑,粮食“在市贵价”,陕西常平广惠仓司准备将“陈次斛斗(细)[纽]作见钱,支散与人。又豫定将来粟麦之价,粟每斗二十五文足,小麦每斗四十文足”。“今将陈色白米每斗(细)[纽]作见钱七十五文,若折计作小麦价钱支偯,每斗四十文。”④所预定的粮价,应是当地一般情况下的价格,即粟每斗25文足,小麦每斗40文足;当时准备散放的陈旧白米价格是每斗75文,小麦40文。熙宁五年(1072年),据司马光报告:陕西“即今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7,元祐元年二月丁亥.第15册第8826页。
②晁补之《鸡肋集》卷68《殿中侍御史赵君墓志铭》,第6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甲戌注,第20册第2269页。
④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44《奏为乞不将米折青苗钱状》,第5页,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司马光《传家集》卷46《奏为乞不将米折青苗钱状》校正。
每斗白米价钱一百文足”,①每斗100文足,保持着治平末的价格。元丰元年(1078年)九月,边防地区熙、河州每斗米的市场价是120文:“在市乃百二十,”②与陕西内地相比,仅高出20%。沿边的鄜延路,“熙宁、元丰十余年间米价,除元丰五年系军兴,每斗三百四十文外,其余年分,贱止八十文,贵不过一百八十文。自元祐、绍圣以来,铁钱日益轻,故米价日长”。③在宋神宗时期,除了元丰五年(1082年)因战争米价涨至每斗340文外,其他年份低者80文,高者不过180文(均为铁钱)。元祐元年(1086年),沿边地区与河东沿边相同,每斗40至50文。④渭州原来米麦每斗不过100文,元符二年(1099年),每斗300文以上,在新边城寨,官方收籴价更贵,至500文到600文;⑤同月,延安府“官籴米价五百二十文足,市新米七百八十文足,陈米七百二十文足”。官籴米价每斗520文足,市场新米价格是每斗780文足,陈米720文足(均为铁钱)。主要原因就是“钱轻”即铁钱贬值。⑥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范纯仁报告:“去岁夏秋,两经丰
①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43《乞不添屯军马》,第9页。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2,元丰元年九月己丑,第12册第7138页。
③同上书第12182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7,元祐元年二月丁亥,第15册第8826页。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2,元符二年七月癸卯,第20册第12181页。
⑥同上书第12182页。
穰,而物价未甚减少。如鄘延路新城堡寨,今春籴买米斗,犹有至一贯四百文者,则一方艰食,可以概见。”①每斗1贯400文。以后不断增长,至宋徽宗政和年间,“陕西斛斗价高,数倍于昔时”。②主要还是由于战争造成的。如宋徽宗时经营河湟地区,大开战端,“竭府藏以事边,募商人运粮,不复问其直贵贱,鄯、廓至斗米钱四千”。③每斗米竟高达4贯,但不属于市场价格。
8.淮南
北宋时期南方地区的粮价,大多像北方京西地区那样长期比较平稳,淮南就是一个典型地区。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淮南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据说米斗7至8文。④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淮南地区米价每斗70至100文足。⑤熙宁三年(1070年),宿州上色绿豆每斗75文,次色绿豆每斗72文。⑥宋神宗时,据在当地居住的苏轼记载:黄州“外县米斗二十,有水路可致。”⑦外县船运贩卖到黄州的米,每斗仅20文。元祐元年(1086年),受灾的
①范纯仁《范忠宣集》附《恭献遗文·议进筑非便》,第1104册第808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22。
③《宋史》卷472《蔡卞传》,第39册第13730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11。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5之6。
⑦苏轼《苏轼文集》卷52《答秦太虚》,第1536页。
淮南,“米价斗直一百七十”,①每斗170文。元祐四年至七年,扬州糯米每斗“不下八、九十文足。”而此前不过50文足。②元祐六年三月,淮南宿、亳等州发生灾伤,“米价高处七十七文”,③每斗77文。即使在受灾的情况下,粮价仍不高。两宋之际,叶梦得说道:“淮南、京畿去年种粟麦甚广,冬春之间,金人驱虏强壮过河,夏田成熟,收多食少,谷价甚平,小麦一斗一百三十文省,大麦一斗八十文省,粟一斗七十文省。”④每斗合足钱为:小麦100文,大麦61.6文,粟54文。
进入南宋时期,淮南粮价发生变化,增长幅度较大。但与东南其他地区相比,仍属低价地区。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淮南米价最低贱的地方,每斗120至130文,因“米价极贱”,朝廷有伤农之忧。⑤与元祐六年遭受自然灾害时的粮食高价相比,此时的最低价也高出64%。当年四月,户部尚书韩仲通报告了全国平均粮价:“今斗米为钱,不满二百,正宜积谷之时。”⑥每斗不足200文,当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6,元祐元年四月己酉,第l5册第9114页。
②苏轼《苏轼文集》卷35《申明扬州公使钱状》,第985页。
③苏轼《苏轼文集》卷32《再乞发运司应副浙西米状·贴黄》,第911页。
④叶梦得《堂白乞降盐钞淮南京畿收籴粟麦札子》,《全宋文》第147册第241页。
⑤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l74,绍兴二十六年八月癸未,第2866页;《宋会要辑稿·食货》62之32;《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9。
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戊戌,第2836页。
时显然已是低价了。那么淮南的最低价格120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低价。绍兴三十二年,在淮南路的舒州望江县,糯米每石(绍兴斗)1贯500文足,在其州城怀宁县,糯米每斗160文省。①DN
乾道五年(1169年)十二月,楼钥路过宿州,看到“城中人物颇繁庶,面每斤二百一十,粟谷每斗百二十,粟米倍之,陌以六 十” 。②小麦面粉每斤210文,粟谷杂粮每斗120文,小米每斗240文,都是60陌。折足钱的话,面粉每斤126文,粟谷杂粮每斗72文,小米每斗144文。乾道六年正月,朝廷诏左藏南库“支降会子十二万贯,均付两淮总领所,差官置场收籴马料十万硕。”③每石价钱1贯200文。乾道七年,奉使淮西的薛季宣言:“浮光比岁不稔,谷价高过常年四倍。盖光之市用钱,旧以四百为贯,米石一千,今为钱千六百矣。”④“浮光”是光州的别称,米价在此前的正常年景为每石足钱400文。乾道八年底,黄州丰收,“米价每硕不过一贯四百文”,⑤每斗不超过140文。乾道九年闰正月,官方在鄂州置场收籴粮食,淮南等地的下等大米,每石2贯700文省;来自淮南的下等占米,每石2贯300文省,均为会子。按当时“若用会子一贯四百文省得米一硕,以见钱纽算,每升计钱八文四分足”换算,1贯400文会子
①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博物馆编《宋人佚简》第5册《舒州使院孔目官陆彦伸等帮借申覆状》绍兴三十二年十一月、《在城酒务账》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②楼钥《攻娩集》卷111《北行日录》上,第12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49。
④薛季宣《浪语集》卷17《奉使淮西与虞丞相书》,第1159册第292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
等于800文铜钱。则是来自淮南下等大米的每石2贯700文省,实际等于1贯540余文;来自淮南下等占米的每石2贯300文省,实际等于1贯310余文。①乾道九年,扬州1石稻子约1贯500文,折合为米约为每石3贯。②
绍熙二年(1191年)十二月,知扬州钱之望报告:“本路旱伤,民户已自乏食,赈粜诚不可缓……见用铁钱内有破缺并私钱,艰于行使……乞念疲民,将赈粜米每升并作二十文足,不问官钱、私钱,衮同交受。伏准十 二月十日 诏,支拨镇江府陈次米十五万石,令淮东转运提举司曰下般取,每石计破缺钱及私钱一贯四百文足收换……已降指挥,分拨镇江府桩管陈次米一十五万石付本路转运、提举司,收换破缺及私钱,每升十四文足。”③据此可知,在灾荒年间,官府照顾性的粜粮并允许人们使用破缺钱及私钱购买,每石1贯400文足,相当便宜。绍熙五年闰十月,“今岁淮东、两浙多被旱潦,如常、润、扬、楚、盱眙等处,当此收成之时,斗米至为钱四百上下,无下三百足陌者”。④受灾的淮东地区,每斗米价在300文到400文足左右。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6之23;61之87。按《宋会要辑稿·食货》1之45,乾道六年,有“稻子两石折米一石”的记载。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68之92。
④彭龟年《止堂集》卷5《论淮浙旱潦乞通米商仍免总领司籴买春》.第2024册第70页。
9.两浙
开宝三年(970年),睦州米每斗20文:当地的一个古井陶栏上“识岁月其上,盖开宝三年三月也。且识‘是年米斗二十钱’”。①三月份米斗20文,在当地显然是少见的低价,所以铭记了下来。咸平三年(1000年)二月末,处于灾荒年景的杭州,米价每斗65文足:“彼处米价,每升六十五文足”。②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两浙米斗7至8文。③大中祥符六年正月,两浙杭、润等州米斗60文。④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等人说:“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省。”每斗60文至77文足,与五代吴越国时苏州50文籴1石相比,“其贵十倍”。⑤熙宁年间,据在苏州典有土地的吕惠卿说,苏州白米每斗50文。⑥熙宁五年(1072年)五月,日僧成寻在越州用400文钱,买到5斗米:“以钱四百文买米五斗”,⑦则是每斗80文。元祐五年(1090年)九月苏轼言:“去年八九月间,杭州在市米价,每斗六十文足,十一月长至九十五文足……今来在市米见今已是七十五文足……今访闻苏州在市米价,
①郑瑶、方仁荣《景定严州续志》卷4《古迹》,第5册第4380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6,咸平三年三月,第2册第1003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0,大中祥符六年正月乙巳,第3册第1815页。
⑤范仲淹《范仲淹全集·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第534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第6册第3440页。
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7,熙宁八年八月戊午,第11册第6557页。
⑦[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1,第20页。
已是九十五文足。”①杭州米价在每斗60文足、95文足、75文足的价格间波动,苏州当年最后米价为95文。、元祐六年三月,水灾后的杭州米价每斗70文足:“浙西去岁米价例皆高贵,杭州亦是七十足钱收籴一斗”。②上虞县文化馆藏有一宋代青瓷砚,上有题记云:“置此研子永不失者。其年米佰价正。绍圣五年二月十一日。”③似可表明,绍圣五年(1098年)冬季,越州上虞县的米价为每斗100文。北宋后期,台州“米斗百钱”,④米每斗100文。总之,北宋时期,两浙米价通常都在每斗100文以下。
南宋时的东南地区,米价扶摇直上。⑤绍兴元年(1131年)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51,元祐五年十一月末纪事,第18册第10832—10834页。
②苏轼《苏轼文集》卷32《再乞发运司应副浙西米状》,第910页。
③孙彦、张键、万金丽《中国历代陶瓷题记》,第84页。
④林表民《赤城集》卷1,陈公辅《临海风俗记》,第1356册第624页。
⑤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专列《南宋江、浙米价》表(第191页),第1例为平江府建炎四年“平时价格”米升50文。史料出自王明清《挥塵录·后录》卷l0。按,史料原文为:“故自金人南渡硇砂,破金陵、广德、杭、秀、常、润、明、越,惟平江被害最深。盖以兵多将庸,民始倚之而不去,既堕敌计,则又再遭官军之毒。是夏疾疫大作,米斗钱五百。有自贼中逃归者,多困饿僵仆,或骤得食而死,横尸枕藉,道路泾港为实,哭声振天地,自古丧乱之邦,未有如是之酷也。”(第206页)此价显然是兵荒之后的非常价格,不宜作为“平时价格”,本书不予采用。其表所载价格,既不说明省陌、足陌,也不说明铜钱、纸币,似也不妥。如言乾道九年,江西米价每升14文,实际是会子价,而“朝廷行下会子,不无折阅,若用会子一贯四百文省得米一硕,以见钱纽算,每升只计钱八文四分足。”(《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每升实为8.4文铜钱。
七月,宋高宗问大臣道:“昨夕闻已籴新米,莫少减价否?”张守回答道:“有人自浙西来,前此每斗一千二百者,今减作六百。”宋高宗大喜道:“不但军不乏食,自此可免饿殍。在细民岂小补?当须及时广籴,以备岁月。”①每斗600文,就使皇帝喜出望外了。绍兴二年七月,常、润、苏、秀等州获得大丰收,“米价极贱”,据吕颐浩的报告是“米斗二百”。②所谓极贱的价格,已高出北宋时期最高价的一倍了。正如绍兴四年有官员所说:“今来米谷、饮食,时价高贵。”③绍兴五年,据知湖州李光报告说:“近来两浙米价(倒)[例?]长,街市每斗已七百文。”④每斗高达700文。绍兴八年,侍御史萧振上奏道:“臣尝询浙西凡秋成米贱之时,其价概以官斗,每一斗民间率用钱三百足,亦有三百已下。今来收籴,须是量增价直:如民间每斗用钱三百足,宫中须用钱三百三十至四十文足。”⑤每官斗米的民间市场价为300文足或不及300文足。绍兴十四年六月,秘书省正字吴芾奏云:“江浙昔号粒米狼戾,虽歉岁,斗值二百。今岁丰反倍之。盖由州县重征,税监官觊美赏,巡拦利掊取。若蠲其算,价自平矣。”⑥按他的说法,北宋后期即使灾荒年景,东南地区的粮价每斗也不过200文,而绍兴中期即使丰收年景,每斗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13至14。
②熊克《中兴小纪》卷13,绍兴二年七月己卯,第1册第353页。③《宋会要辑稿·兵》3之22。
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8,绍兴五年四月庚戌,第1468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3。
⑥周必大《文忠集》卷55《吴康肃公芾湖山集并奏议序》,第1147册第580页。
也要400文,原因在于官方对流通的粮食多方征税,提高了成本。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据户部尚书韩仲通言:“今斗米为钱,不满二百,正宜积谷之时。如辇毂之下,诸军云屯,仰哺太仓,终岁之用,亦有余数。若岁取所余之数,别置仓廪贮积,以一百万石为额,常以新易陈,阙即补之,遇有水旱,助给军食,减价出粜,以资民用,实为经久之利。”朝廷因而建立了丰济仓。①说明两浙的粮价是每斗200文,与前相比,下降幅度很大。
乾道七年(1171年)十一月,处州官方籴米价钱是每石2贯900文:“每石价钱二贯九百文。”②淳熙四年(1177年),朝廷在江浙一带州郡和籴大米,每石的价格大约是(新印会子品搭钱银)2贯500文省:“每石大约价钱二贯五百文省。”③淳熙五年,朝廷在东南各地和籴粮食,每斗价钱300文省即每石3贯省。④淳熙七年,处州籴米价是每石2贯900文(会子)。⑤淳熙九年,两浙发生旱灾,朱熹请求朝廷拨款200万贯,“则一路可得米五十万石……今乃仅得三十万贯,则是一路得米不过七万余石”。⑥平均每石4贯。同年,据衢州诸县报告的米价,每升均为40文上下,⑦即每石4贯左右。淳熙中,江、浙地区大丰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戊戌,第2836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 4l 之10。
③同上书41之5。
④同上书 4l 之6。
⑤同上书41之10。
⑥朱熹《朱熹集》卷17《奏救荒事宜画一状》,第697页。
⑦朱熹《朱熹集》卷21《申知江山县王执中不职状》,第862页。
收,“斗米之直,百五六十钱”,①每石1贯500至l贯600文。淳熙十三年十月,司农司以每石2贯200文的价格籴米,朝廷认为“每石作二贯二百文价(大)[太?]贱,可增一百以利农”。②要求加价100文即每石2贯300文,以保护农民利益。淳熙十二年,司农司以会子20660余贯籴到马料14430余石:“已支二万六百六十余贯,籴料一万四千四百三十余石,”③每石合会子l贯400余文。淳熙十三年八月,诏令封桩库“更支降会子五万贯,接续收籴马料桩管,截日已籴过三万三千三百八十余石,价钱不等,共用过钱四万四千四百余贯,目今止有见在钱五千六百余贯文,可以五七日间籴足。窃缘马料稻子系用早谷,今来正是秋成,早谷到来数多,每石一贯二百文,宜趁此价平,广数收籴”。④每石1贯200文。淳熙十四年,司农司报告的马料市价是每石1贯200文:“即月市直,每石一贯二百文省”。⑤淳熙末年,蔡戡指出:“自去岁江浙大稔,斗米之直百五六十钱。今浙西雨旸时若,高下之田,皆有丰登之望,新谷既升,其直愈贱。老农咸谓数十年来所未尝有……今也负担适市,人莫之顾,不得已而委之,仅得千钱而去。一岁所人,不足以纾目前之急。”⑥因为大丰收,粮价大幅度下降,每石最多能卖到600文,是整个南宋时期两浙的最低粮价,与大中祥符六年的价格相同。
①蔡戡《定斋集》卷4《乞平籴札子》,第1157册第602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6。
③同上书41之11。《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2载:淳熙十一年,马料稻子(旱谷——旱稻?)每石l贯200文。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2。
⑤同上书41之]9。
⑥蔡戡《定斋集》卷4《乞平籴札子》,第l157册第602页。
但由于时代背景不同,如此低的粮价损害了农民利益。
绍熙三年(1192年),蔡戡报告说:“臣所历淮、浙八郡,苏、秀中熟,常、润所收仅六七分,自江而北,截长补短,大率不减六分,斗米不过二百五六十钱,钱会流通,民旅安便,盗贼不兴,边鄙帖然。此正陛下垂衣拱手,优游无为,两宫交欢,朝野多娱之日。”①中等年景的一般粮价,每斗250至260文,已让统治集团很宽心了。绍熙五年闰十月,周南报告说:“今岁淮东、两浙多被旱潦,如常、润、扬、楚、盱眙等处,当此收成之时,斗米至为钱四百上下,无下三百足陌者。”②每斗400文左右。
大约是在庆元年间,浙西地区“米仅及二百,父老皆谓二十余年未有此稔。及今广籴,恐正其时”。③大丰收后的米价是每斗200文。宋宁宗开禧时,湖州米的市价是每斗405文官会:“见在市价,每斗四百五文官会。”④嘉定初,越州政府“粜谷五百石,得官会一千八十贯”。⑤每石是会子2贯160文。
①蔡戡《定斋集》卷5《论时事札子》(第二首),第1157册第618页。
②彭龟年《止堂集》卷5《论淮浙旱潦乞通米商仍免总领司籴买奏》。第2024册第70页。
③周南《山房集》卷2《代监司乞行下浙西广籴札子》,第1169册第27页。“米仅及二百”,不言单位。按原文前有:“臣闻汉谷石五钱,遂置常平;隋人社仓,亦因谷贱。臣询问今米仅及二百”云云,则应为石。但每石米卖200文,在南宋显得太贱。不可信。接合前边的史料考虑,当为斗价。
④王炎《双溪类稿》卷23《申三省枢密院公札·内小贴子》,第1155册第697页。
⑤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卷下《银花》,第273页。
宝庆三年(1227年),庆元府酒务耗费的粮食原料数量及价格为:“糯米九千六百八十五硕三斗 六升 五合,每硕钱三贯九百九十文,计三万八千六百四十四贯六百七文。”①1石糯米价值3贯990文。端平二年(1235年),嘉兴府官府以1万贯籴米3000石,②每石合3贯333文。嘉熙初,华亭县“取樽节余钱一万缗,籴三千石,规县东为屋五楹别储之,华亭于是乎有平籴仓。”③则是每石3贯300文。嘉熙二年(1238年)的春天,苏州“米斗二 十千” 即20贯,④此数应是纸币。嘉熙四年,嘉兴府华亭县“楮币一缗,仅得米 二升 有半”。⑤每斗4贯纸币。淳祐元年(1241年),温州“目今米价,每升正是四十见钱,比之台、处诸州,米价最下”。⑥则温州米价每石4贯铜钱,台州、处州等地米价更于此高。淳祐元年(1241年)十月,庆元府两次兴工淘沙,支付工钱的方式不同:“本月初十日兴工至二十六日毕,自马家营至堰上水口,共五百十三丈,为工四千,每工官钱五百文、米 二升 半……本月十三日兴工至二十日毕,为工一千,每工支官钱一贯五百文,不支米。”⑦推算可知,1贯官会折米2. 5升 ,4贯1斗,1石米的价格就是官会40贯,是为淳祐
①罗浚《宝庆四明志》卷5《酒》,第5册第5048页。
②《永乐大典》卷7514《仓》,引《松江郡志》,第4册第3428页。
③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88《华亭县建平籴仓记》,第18页。
④谢采伯《密斋笔记》卷5,第18册第246页。
⑤(元)陈栎《定宇集》卷9《通守陈公传》,第1205册第276页。
⑥吴泳《鹤林集》卷23《与马光祖互奏状》,第1176册第222页。
⑦魏岘《四明它山水利备览》卷上《淳祐元年十月余参政委淘沙》,第576册第28页。
年间明州的粮食价格。淳祐四年在庆元府,“制帅殿撰赵公纶拨钱五十二万三千贯,籴米一万九千五百石有零”。①每石合计26贯825文(会子)。当时庆元府的17界会子1贯合铜钱70文足。26贯825文会子实际等于铜钱1贯878文。淳祐年间,“都城米升六百旧会,似更廉于外处”。②临安府米价每石达17界会子60贯,外地价钱更高。景定五年(1264年)婺州浦江县有关官员“将元桩交承之钱且照时下时价,每一秤十五斤计四贯,作急收籴,拘桩在仓”。③所籴当为大米,每斤达到18界官会260余文。
大约在宋度宗初期,车若水记载:“台之巾山有塔焉,朔望之夕,群灯环之,光闪半空。问之僧,曰:‘檀越祈福一夕,铜镪三万。’予曰:‘嘻’此三百人一日之粮也!”④按其计算,每人每天需100文铜钱买的粮食,以日食 2升 计,每升50文。则是台州当时粮价每石约5贯左右。
南方的农作物以水稻为主,产小麦不多。南宋绍兴初,由于北方人大量南下,需要面食,小麦价格猛然上涨,“麦一斛至万二千钱”,一石高达120贯,由此引发起种麦高潮。⑤随着麦子的广泛种植,价格自然逐渐下降。乾道三年(1167年),平江府灵岩山一座寺院的僧人,卖掉其先师贮藏的麦子110石,得到现
①罗浚《宝庆四明志》卷6《桩积仓》,第5册第5063页。
②方大琮《宋忠惠铁庵方公文集》卷20《(与)福建赵仓纶(书)》,第89册第563页。
③王霖龙《社仓广惠仓收籴事申状》,《全宋文》第356册第85页。
④车若水《塔灯记》,《全宋文》第346册第204页。
⑤庄绰《鸡肋编》卷上,第36页。
钱330贯足。①则是当时的市场价是每石3贯足。淳熙十年(1183年)闰十一月,宋孝宗说:“闻外间米面甚平,见老兵云,三十文买面一碗,可饱终日。”②在临安府,30文钱买到的小麦面粉,足够1人吃1天。若以2升计,则是150文1斗。淳熙十三年,范成大在家乡苏州写道:“二麦俱秋斗百钱,田家唤作小丰年。”③麦收后的价钱是每斗100文,与米价比较,可谓相当便宜。宝庆三年(1227年),庆元府酒务耗费的粮食原料数量及价格为:“曲麦二千二百八十八硕三斗九升八合七勺,每硕三贯六百文,计八千二百三十八贯二百三十六文。”④1石麦子3贯600文。
大麦价格也有一例。乾道七年(1171年),两浙等地“二麦丰熟,倍于常年”,朝廷收籴大麦作马料,其中在“镇江府于桩管朝廷会子内各支一十万五千贯,收籴大麦各七万硕;浙东委沈夏,提领南库所支降会子一十万九千贯,收籴大麦七万硕”。⑤显示的价钱分别是:镇江府每石2贯214文,浙东1贯557文(会子)。
10.江东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江南米斗7至8文。⑥10多年后,便有明显增长。天圣四年
①释德新《灵岩山显亲崇报福院为前住当山广照和尚忌辰追修请公据状》,《全宋文》第225册第269页。
②《宋史全文》卷27上,淳熙十年闰十一月乙未,第1885页。
③范成大《范石湖诗集》卷27《四时田园杂兴六十首》,第374页。④罗浚《宝庆四明志》卷5《酒》,第5册第5048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2。
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1026年),江南等地米价每斗70至100文足。①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等人说:“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省。”②每斗60文至77文足,比以前有所下降。嘉祐初,在宣州太平县,“岁丰则斗米三十钱,歉亦自倍”。③米价在每斗30文至60文之间。元祐六年(1091年)三月,江东米价最高的地方是每斗70文:“江东米价高处七十文”。④由此可知,至少在有史料传世的年代里,北宋时期的江东路粮价比两浙还低,通常都在每斗70文足左右。
南宋时粮价大增。绍兴二年(1132年),“建康米斗不及三百。”⑤建康府的米价,每斗将近300文。绍兴三十年五月,朝廷拨付江东转运司银7万两,籴大麦20万斛。⑥每斛大麦价值银3钱5分。按当时银价每两约3贯400文计,⑦每斛约合1贯190文。乾道七年(1171年)至淳熙三年(1176年),建康府马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11。
②范仲淹《范仲淹全集·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第534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第6册第3440页。
③嘉庆《宁国府志》卷21《艺文志》,宋·孙觉《县厅记》,第711册第347页。
④苏轼《苏轼文集》卷32《再乞发运司应副浙西米状·贴黄》,第911页。
⑤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9,绍兴二年十月戊戌,第1021页。
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5,绍兴三十年五月戊子,第3098页。
⑦《宋会要辑稿·职官》57之75:绍兴二十九年,中书舍人洪遵等言:“欲依旧料次,银三千两计一万二百贯”。每两合3贯400文。
料的价格是每石1贯200文:“每石实价一千二百文。”①淳熙六年(1179年),南康军发生自然灾害,地方官库有钱24052贯550文省,计划“趁此米价未起之间,收籴米斛,约计可得一万一千五百七十余石。”②每石合2贯余省。同年七月,建昌县支拨义仓所存陈米出粜,“每升计价钱一十文足”,③按市价每斗100文足。淳熙九年左右,广德军的建平县,“丰熟年分及今年五六月间,米价每升一十二文。今来缘为旱伤,米价至一十八文。”④前期为每石1贯200文,后期为每石1贯800文,虽然是丰收时与灾伤时的价钱,但差距并不算大。淳熙十三年秋,江东路池州等地大丰收,“号为大稔”,其“马料、谷价……每籴一石,为钱一千有奇”。⑤大丰收的池州等地,稻谷每石1贯。南宋中期,江东饶州乐平村民借张家大麦2斗5升,“为钱五百”,⑥则是每斗大麦200文。
嘉定八年(1215年),江东路发生自然灾害,“目今麦价所在踊贵,其最平处,每石为钱亦不下二贯有奇”。⑦麦子最便宜的地方,也达每石2贯余。嘉定八年,宁国府“今年六月十一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6;41之20。
②朱熹《朱熹集》卷20《申南康旱伤乞倚阁夏税状》,第805页。③朱熹《朱熹集·别集》卷9《申提举司将常平米出粜》,第5573页。
④曹彦约《昌谷集》卷9《条具赈济申提举司状》,第1167册第113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6。
⑥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2《张八道人犬》,第1396页。
⑦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7《乞给降钱会下本路灾伤州郡下户收籴麦种》,第1页。
日以前,籼米每石八百文足,粳米每石一贯文足”。①籼米每石800文足,粳米每石1贯文足,相当便宜。嘉定九年初,知广德军真德秀报告说:“昨者制司分拨米斛,本军所得凡五万五千余石,以每石三贯为率,计钱十六万贯有奇。”②每石的价钱是3贯。宋理宗绍定年间,宁国府长官吴泳言当地“一斗之米,向者百钱,今九倍其直矣。”③则是每斗大约900文,当为会子价。淳祐十一年(1251年),建康府设立义庄,规定:“如委的簪缨之后及见在学行供职事生员,或有吉凶,请具状经学保明申上,给米八石、麦七石,米每石折钱三十六贯,麦每石折钱二十五贯。”④当时的粮价大约是米每石36贯,麦每石25贯(均为会子)。
11.江西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包括江西在内的江南等地大丰收,米斗价钱7至8文。⑤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江南等地米价每斗70至100文足。⑥增长10余倍。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等人说:“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省。”⑦每
①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2《奏乞将知宁国府张忠恕亟賜罢黜·贴黄》,第10页。
②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7《申省第三状》,第14页。
③吴泳《鹤林集》卷39《宁国府劝农文》,第1176册第381页。
④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8《立义庄》,第2册第1809页。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13.湖北
在土旷人稀的湖北,粮价比较低廉。
太平兴国年间,荆湖南北路转运使李惟清报告说:官场卖盐每斤为钱64文足,“百姓每以三数斗稻价,方能买一斤,此亦甚不易也”。⑤由此推知,稻子每斗约20文足。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七月,湖北的荆南、归州、峡州等地,“米斛钱三百,麦斗钱十二”。米每斗30文,麦每斗12文;同年九月,荆湖等地米斗7至8文。⑥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荆湖等地米价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太平兴国八年十二月末,第1册第567页;《宋史》卷267《李惟清传》,第26册第9216页。
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9,大中祥符元年七月末,第3册第1553页;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每斗70至100文足。①北宋后期,据方勺记载:“江湖间米直,比二十年前倍贵,他物称是。”②大概每斗超过了200文。
绍兴十二年(1142年)十一月,有臣僚报告说:“湖南北两路二年之间,雨暘时若,年谷顺成,今米价每斗止于百钱。”③所指当是绍兴十一年和十二年,连续两年的丰收,使粮价每斗100文,可知以前肯定在100文以上。绍兴十三年继续丰收:“荆湖岁稔,米斗六七钱,乃就籴以宽江、浙之民。”④获得大丰收的荆湖地区,每斗米仅6至7文,是该地区两宋时期的最低价。绍兴二十八年,荆湖地区又获大丰收,“米升不过六七钱”即每斗60至70文。⑤由上可知,宋高宗时期的湖北粮价,即使全是丰收年景,波动也比较大:每斗有的100文,有的仅6文。
乾道二年(1166年)七月,湖北荆门军、襄阳、郢州获得丰收,因而“米价低平”,每石不过1贯;沙市、鄂州等地由于“舟车辐辏”,流动人口众多,购买、消费量大,“米价亦不过两千”,⑥每石也不超过2贯。乾道六年二月,刘珙言:“契勘京西、湖北皆有屯、营田谷斛,民兵每人合日给米 二升 半、钱五十文省。一月计之,米七斗 五升 、钱一贯五百文省。谷每石可得米四斗,为钱可准一贯省。”⑦湖北1石谷的价钱是1贯省,1石米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11。
②方勺《泊宅编》卷中,第肋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
④《宋史》卷175《食货志》上3,第13册第4249页。
⑤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十月壬辰,第2989页;《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9。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44。
⑦《宋会要辑稿·兵》1之 3l 。
为钱2贯500文。同年九月,陆游在江陵府公安县看到:“井邑亦颇繁富,米斗六七十钱。”①每石米600文至700文。乾道九年闰正月,官方在鄂州置场收籴粮食,来自复州等地的下等大米,每石2贯700文省;来自鼎、澧等州的中等占米,每石2贯600文省,均为湖广会子。按当时“若用会子一贯四百文省得米一硕,以见钱纽算,每升只计钱八文四分足”②换算,l贯400文会子等于840文铜钱,l贯会子等于600文铜钱。则是来自复州等地下等大米的每石2贯700文省,实际等于铜钱1贯540余文;来自鼎、澧等州中等占米的每石2贯600文省,实际等于铜钱1贯480余文。乾道年间的鄂州,“秋熟之时,粜谷一斛,得钱二百五十足”。③在丰收的秋天,每石仅250文足。
淳熙年间发生了变化,价格增长。赵蕃有诗云:“东南米最贱,旧说湖南北。”大约是与江、浙、淮地区相比,过去湖南、湖北的米价最低贱。但在淳熙年间发生变化:“及今身见之,价岂下江国。”④价格与江南等地的高价趋向一致了。淳熙十二年,江陵府报告说:“淳熙五年米每升一十九文,淳熙九年米每升二十三文……今秋早晓稻收成,即日已依元籴过米数,补籴到米七万五千六百八十四石八斗 八升 三合,每石价钱不等,自一贯六百
①陆游《陆游集·渭南文集》卷47《入蜀记》,第2447页。黄冕堂《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文史哲》2002年2期)引用了这条史料,但误为四川:“陆游的《人蜀记》记载四川井邑繁富,石米仅为600至700文”。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
③王炎《双溪类稿》卷19《上林鄂州》,第1155册第645页。
④赵蕃《淳熙稿》卷3《呈赵常德四首》,第1155册第59页。
文至二贯五十文。”①淳熙五年的米价是每斗190文,淳熙九年升到230文即每石2贯300文,淳熙十二年的米价自每石1贯600文至2贯50文不等。淳熙十三年闰七月,鄂州籴米价格为每石2贯会子。②
庆元初,彭龟年指出:“湖北地广人稀,耕种灭裂,种而不莳,俗名漫撒。纵使收成,亦甚微薄。每到丰稔之年,仅足赡其境内……常年米价,每石若及两贯,已为极贵。”最贵也不过每石2贯。其中的江陵府,“当秋成米贱之际”,市直米每石1贯500文。③宋宁宗时,知汉阳军黄榦的报告中指出:“目今米价,四贯以上官会可籴一石”。④每石4贯会子。嘉定八年(1215年),汉阳军“向来米价,每硕二千,目今已是七八千方籴一硕。”⑤每石2贯湖北会子,已达到前十几年的最高价,况且当时因旱灾,价钱猛增到每石8贯。绍定元年(1228年),地处偏僻少数民族山区的靖州,“八九钱 一升 白米”,⑥每石800文至900文,多不过1贯。⑦咸淳八年(1263年)六月,朝廷“以钱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0。
②同上书41之14。
③彭龟年《止堂集》卷6《乞权住湖北和籴疏》,第2024册第86—87页。
④黄榦《勉斋集》卷30《申京湖制置司辨汉阳军籴米事》,第1168册第334页。
⑤黄榦《勉斋集》卷30《申转运司乞候岁丰别议筑城事》,第1168册第330页。
⑥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4《答樊致政庚》,第13页。
⑦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64《跋赵安庆所藏东坡帖》(第8页)言:“靖之米斗百泉”。
千万命京湖制司籴米百万石,转输襄阳府积贮”。①则是湖北等地粮价为10贯买1石,当为会子价。
14.湖南
湖南与湖北的经济状况大致相同,粮食价格除了个别时期外,也是相当低廉的。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荆湖米斗7至8文。②10多年后,价格就增长10余倍:天圣四年(1026年),荆湖等地米价每斗70至100文足。③北宋的资料就这两条。
湖南粮价在绍兴初期很高,以后大幅度下降。大约在绍兴五年(1135年),“湖南籴米一十万硕,依江西例,每石作四贯四百文支降,籴米四十四万贯。……况即今湖南之米,每升一百余钱,今所定和籴价既低小,又非一色见钱,虑恐饥馑之余,不堪如此。”④官府籴米价是每石4贯400文,而市场价是每石10余贯。绍兴六年(1136年)二月末,湖南斗米1贯五六百文,“人民阻饥,老稚转徙,饿殍相望,贼徒充斥。”经过吕颐浩的治理,加以“雨暘以时,年穀丰熟,今则新米每斗四百文,仓米每斗三百文”。⑤新米每斗400文,仓储陈米价钱低些,每斗300文。绍兴十一年八月,湖南大部分地区米斗100余文:“今每斗
①《宋史》卷46《度宗纪》,第3册第910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1567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2;42之 1l 。
④张嶼《紫微集》卷24《论和籴》,第1131册第556页。
⑤吕颐浩《忠穆集》卷3《乞宫观札子》,第1131册第285页。
百余钱,谷价之贱,未有如此时者”。①价格跌人一个前此少见的低谷。绍兴十二年十一月,有臣僚报告道:“湖南北两路二年之间,雨晹时若,年谷顺成,今米价每斗止于百钱。”②所指当是绍兴十一年和十二年,连续两年的丰收,使粮价继续保持在每斗100文的低价位上。绍兴十三年继续丰收:“荆湖岁稔,米斗六七钱,乃就籴以宽江、浙之民。”③获得大丰收的荆湖地区,每斗米仅6至7文。绍兴二十八年,“荆湖大稔,米升不过六七钱”。④同样的大丰收的荆湖地区,米斗60至70文,比10余年前已抬高了10倍。绍兴三十年九月,知道州季南寿言,本州“舟车不至,商贾不通,其民朴野,惟农桑作业,米一升八钱”。⑤每斗80文。荆湖地区米价,以湖南的中心潭州最低,自绍兴五年后,连续38年丰收,至乾道九年(1173),斗米仅2至3文:“乙卯饥荒后,长沙富庶全。纪年四十载,斗米二三钱。”⑥乾道八年底,湖南等地丰收,米价每石不过l贯400文会子。“朝廷行下会子,不无折阅,若用会子一贯四百文省得米一硕,以见钱纽算,每升计钱八文四分足”,合每石840文铜钱。但有官员表示怀疑:“自旧即无上件价例,窃恐传闻差误,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参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八月己卯,第2269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
③《宋史》卷175《食货志》上3,第13册第4249页。
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十月壬辰,第2989页;《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9。
⑤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6,绍兴三十年九月壬午,第3117页。
⑥王阮《义丰集·代胡仓进圣德惠民诗一首》,第1154册第540页。
未敢擅便施行。”①但根据以前的史料看,这个价格是可信的。大约在乾道年间的薛季宣更言:“湖外谷价,低昂不等,约其中数,硕谷为钱五百。”②每石才500文。
嘉定十五年(1222年),湖南潭州官方和籴粮米,价格是“每石计官会三贯七百五十文”。③每石3贯750文会子。绍定元年(1228年),桂阳军“蓄钱半万,广行收米。又无舟运,仅得米三千斛”。④即以5000贯籴买3000石米,平均每石1贯666文。淳祐中,湖南永州“市民为户,不过三千,率多贫弱,春夏之交,苦于贵籴”,官府“以其四千(贯)籴二千斛……米升为钱二 十” ,⑤每石2贯。淳祐十一年(1251年),湖南潭州湘乡县官府“得钱二百三十万,计可籴千石,别为仓,名曰平济”。⑥每石2贯300文足。
15.广南
广南地区东西两路,因为人口稀少,米价是最低之处。
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有诏书指出:“岭南管内诸州官仓米,先每岁粜之,斗为钱四五,无所直.”⑦岭南地区官仓的卖米价,是每斗4至5文。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九月,广南等地米斗7至8文。⑧北宋末年的个别偏僻之地,如博白县的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54。
②薛季宣《浪语集》卷19《论营田》,第1159册第319页。
③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7《申尚书省免和籴尽数状》,第14—15页。
④赵汝乳《桂阳先备仓记》,《全宋文》第333册第71页。
⑤高斯得《耻堂存稿》卷4《永州续惠仓记》,第2040册第77页。
⑥高斯得《耻堂存稿》卷4《湘乡县平济仓记》,第2040册第71页。
⑦《宋会要辑稿·食货》57之3。
⑧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末,第3册第]567页。
一些地方,“皆高山大水,人足迹所勿及,斗米一二钱,盖山险不可出”。①由于闭塞,粮食卖不出去,每斗米仅可以卖到1至2文,是两宋时期全国最低的粮价记录。
南宋初年,广西官府籴米的价格是:“每一石为钱五百足”,②每石500文足。乾道末,广西提点刑狱林光朝报告:梧、藤、柳、象等州,“粒米狼戾,岁上熟米斗三十钱,中熟、下熟以是为差,大率不过五六十钱。是西路终岁老苦,米价常低小”。③每斗低者30文,高不过60文。淳熙初,广西米一般为每斗50文:“广西米斗五十钱,谷贱莫甚焉。”④淳佑九年(1249年)上升至每斗100文,10年后的开庆元年(1259年),广西首府静江府已涨至每斗380文足,邕州每斗500文足:如李曾伯报告所说,“臣十年前帅此时,米价每升多不过十钱,今静江米升三十八足矣,邕州米升五十足矣。”⑤80多年间,价格上涨了7—10倍多。
淳祐七年(1247年),广州长官方大琮说道:“向闻南米升三四钱,厥后腾踊,去秋虽稔,犹七八文。”⑥广东首府广州米价原来每斗三四十文,后来猛涨。即使在淳祐六年秋季丰收后,
①蔡絛《铁围山丛谈》卷6,第115页。
②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5《广西盐法》,第183页。
③(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71,林光朝奏,第4册第3546页。
④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4《常平》,第176页。
⑤李曾伯《可斋杂稿·续稿》后卷5《条具广南备御事宜奏》,第1179册第660页。
⑥方大琮《宋忠惠铁庵方公文集》卷33《广州丁未劝农文》,第89册第727页。
每斗仍是七八十文。但与全国同期其他地区相比,还属于低价。
在海南岛的一些地方,尚未推广水稻等作物,居民多以薯芋为粮食,也有价格记载。绍兴年间,海南昌化军“地瘠狭,米资之泉、广,土人以薯为粮,其大径尺,每斤不过一二钱,故少饥民。”①每斤薯芋仅卖1至2文。
16.四川
与地旷人稀的岭南不同,地狭人稠的成都府路等地,由于生齿日繁,粮价比较高。四川是铁钱区和交子区,有时也用铜钱衡量比价,所以其只有数字的价格,尚难以确认实值,但一般是铁钱。是为其粮价复杂之处。
宋真宗咸平末至景德年间,成都府“米斗直钱三十六”,②米每斗36文。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七月,夔州路的夔州、归州、峡州等荒凉山区,“米斛钱三百,麦斗钱十二。”③米每斗30文。麦每斗12文。中间有段米价暴涨时期,到至和元年(1054年)下降:赵拃言益州路“每岁米贱,每一斗只直大钱二百至一百三四十文以下”。④下降了的每斗米价格,尚在大铁钱130文至200文之间,数倍于宋真宗时。熙宁初,四川各地的职
①李光《庄简集》卷2《赠裴道人》注,第1128册第447页。
②韩琦著,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笺注·安阳集》卷50《故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赠左仆射张公神道碑》,第1573页;范镇《东斋纪事》卷4,第34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9,大中祥符元年七月末,第3册第1553页。
④赵抃《清献集》卷6《奏状乞减省益州路民间科买》,第1094册第831页。
田,“计实直都纽作稻谷一色,每斗中价一百二十文省”,①中等价格是每斗120文省。熙宁九年(1076年)十一月,侍御史周尹说:“近成都府路盐价涌贵,每斤二百五十文足。更值丰岁,以二斗米只换一斤盐。”②每斗米的价钱是125文足。熙宁末,由于免役钱的征收等原因,“二年以来,川中见钱绝少,物价减半……米每石一贯二三百文”,③米每斗120文至130文。至宋神宗元丰年间,又提高到300文。④元祐初,米价下降,成都府路“民间米每斗六七十文”,⑤市场价为每斗60至70文。同时的吕陶也说道:“蜀中比年米谷极贱……米一石直七八百文”。⑥每斗70至80文。
南宋时期的四川成为边防前线,频繁的战事加上驻军备战,粮价与北宋时期不可同日而语。
绍兴六年(1136年)正月,四川“诸军折色米麦,各以军屯所在之直为準,故米每石少者八九千,多者至十二千”。⑦粮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58之12。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4之11。
③吕陶《净德集》卷1《奏乞放免寬剩役钱状·贴黄》,第1921册第2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9,熙宁九年十一月己卯(第11册第6826页)载:“成都路盐踊贵,斤为钱二百五六十,米二斗才得盐一斤。”再证其当时粮价为每斗120文至130文。
④范镇《东斋纪事》卷4,第34页。
⑤刘挚《忠肃集》卷5《乞体量成都漕司折科税米奏》,第107页。
⑥吕陶《净德集》卷4《奉使回奏十事状·贴黄》,第1921册第43页。
⑦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7,绍兴六年正月辛巳,第1601页。
价在每斗800文到1贯200文之间,与元祐初相比,至少增长了1d倍。绍兴二十七年,价格下降,当时“所有合发买兑买省司税斛及籴买价钱,依今来估钱高价从总领所支降。内成都府路每石五道四分,潼川府路每石五道半,比仿利路诸州体例,立为定价拨还,从逐路转运司任责措支兑籴,应付支遣。”①籴米价格每斗在钱引540文到550文之间。
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知夔州张震报告说:喂养川马纲马的大麦,“每硕二贯”,②每石2贯。乾道二年,四川马料每石1贯500文(钱引)。③
还是来看米价。夔州路此前的米价为每斗500文左右:“夔州每常米价,止是钱引五道左右”,乾道初由于旱灾,翻了1番:“今已是十道以上”。④但到了秋后,“夔路秋收,大约不均,总之可及五分,粟豆可及七分。诸州米价,每石止钱引五道上下”。广安军“其在市米价,每石钱引五道左右;。⑤可见一般隋况下的米价,为每石5贯左右。乾道五年,成都路长官晁公武,“差官往泸、叙、嘉、眉等州乘时收籴米斛,约可得六万余石,津运前来府仓别敖收贮,复韩亿永利敖所桩岁籴之数,仍以广惠仓为名,每斗减价作三百五十文,专充赈粜,不许他用”。⑥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3。
②《宋会要辑稿·兵》23之30。
③同上书23之33。
④汪应辰《文定集》卷4《御札问蜀中旱歉画一回奏》,第1986册第33页。
⑤汪应辰《文定集》卷4《御札再问蜀中旱歉》,第1986册第39、38页。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68之67至68。
每石3贯500文应是日常价格。乾道时,四川调民夫往边防地区运粮,成本极高,“以一夫十六万钱计之,直米五十硕”。①也即当时米价是每石3贯200文,下降了许多。乾道年间,朝廷在泸州设东川帅司,驻军增多,军需供应成了大问题:“而郡无粒米之征,岁所仰以供军者,官赋泉四万缗,使民输米二万石。方泉贵米贱,民未甚害也。而岁有丰凶,物有低昂,行之至今,往往一石为泉十数缗。”②乾道年间大约是1石米2贯,后来增长到每石10余贯。乾道末,绵州米价为每石5贯:“绵之米价,石伍千。”③淳熙八年(1181年),处于“极边”的黎州,“重山复岭,物产荒薄,又经去岁骚动,民力凋乏,理宜优恤。契勘本州米价,每石不过五六千”。④黎州米价每石保持在5贯至6贯之间。淳熙十一年,四川官方籴粮价格是“每石价钱七道,”⑤也即钱引7贯。
庆元五年(1199年),四川“今次补籴到米一十万三千九百三十六石四斗 八升 ,每石价直不等,共约计籴本钱引三十五万七千一百七道七十八文”。⑥平均每石合3贯435文。开禧二年(1206年),有官员在文州问当地居民:“粮之直几何?”回答
①张拭《南轩集》卷39《夔州路提点刑狱张君墓志铭》,第1167册第739页。
②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8《泸州赡军田记》,第10页。
③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78《朝奉大夫太府卿四川总领财赋累赠通议大夫李公墓志铭》,第11页。
④《宋会要辑稿·蕃夷》5之55。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12。
⑥袁说友《东塘集》卷9《补籴蜀路十五州创籴七州广患仓米疏》,第1154册第246页。
说:“每石五千。”①文州粮价是每石5贯。嘉定元年(1208年),利州路米价每石高达10余贯:“其实市直乃十余千。”②嘉定十六年,汉中等地沿边逃田开禁,听任民间自行耕垦,第二年就大见成效,垦田100余万亩,官方耕垦者也有3万余亩。“始时麦石为缗十有五,粟二十有五。期年,麦十有二,粟十有六,边实人足。”③麦子由15贯1石降为l2贯1石,粟由25贯1石降为16贯1石。降价幅度虽大,但价格仍是骇人听闻的。大约在嘉定年间,合州乡民创办救济的社仓,“行之巴川者合二十家,为钱一千缗,岁得谷三百石”。④每石合3贯300余文。
大约在宋理宗前期,吴泳言汉中:“家粮一石五券钱”,⑤即纸币5贯买1石粮食。淳祐年间的“余玠任内,民间米直,大约每石四五百贯。而官司秋籴,每米一石,支第一料川引五十贯文,以京券价揆之,才比十八界五百文,仅是铜钱一百文足耳。”宝搐年间“蒲泽之权司以来,民间米直大约七八百贯。官司秋籴,每米一石,增支作第一料川引八十贯文,以京券价揆之,亦只比十八界八百文,仅是铜钱一百六十文足耳。”⑥可知钱引贬值严重。按此比价,淳祐年间的民间米价,每石相当于铜钱1贯足;宝祐年间的民间米价,每石相当于铜钱l贯600文
①佚名《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9,开禧二年正月乙巳,第158页。
②佚名《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11,嘉定元年三月,第195页。
③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76《朝请大夫利州路提点刑狱主管冲佑观虞公墓志铭》,第6—7页。
④度正《巴川社仓记》,《全宋文》第301册第167页。
⑤吴泳《鹤林集》卷2《汉中行》,第1176册第12页。
⑥李曾伯《可斋杂稿·续稿》后卷3《乞贴科四川制总司秋籴本钱奏》,第1179册第604页。
足。这一价格按说并不算贵,但此时此地并不能按当地并不行使的铜钱衡量。此前的绍定年间,四川粮价猛增,再次突破10贯大关。如泸州地方长官曾“出缗钱万有三千,籴米千斛”。①缗钱13000贯籴米1000斛,合每斛13贯(铁钱)。
总之,北宋前期,各地粮价普遍低贱,中期以后逐步上涨。北宋上涨的地方主要在边防地区,南宋主要在两浙、四川。北宋时粮价最低者,是岭南地区博白的每斗1—2文。北宋初北方地区最低者多是10文,最高者是北宋中后期西北沿边地区的500余文。南宋时粮价最低者是绍兴年间湖南潭州的2之3文,最高价在南宋后期,但由于此时多用纸币且折阅多变,难有确切数字,据前文估计每斗当在500文以上。个别地区如两浙,据前引叶適言:“米粟布帛三倍于旧”,比北宋时增长3倍。叶適还指出:
往者东南为稻米之区,石之中价,财三四百耳,岁常出以供京师而资其钱;今其中价既十倍之矣,不幸有水旱,不可预计。惟极南之交、广,与素旷之荆、襄,米斗乃或止百钱为率耳。②
社会经济发达的地区,人口众多,粮价贵重,上涨速度快;经济落后地区粮价低贱,上涨速度慢。周去非分析广西粮价低贱的原因时说:
①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5《泸州社仓养济院义冢记》,第9—10页。
②叶適《叶適集·水心别集》卷2《财计中》,第662页。
夫其贱,非诚多穀也,正以生齿不蕃,食谷不多耳。田家自给之外,余悉粜去,曾无久远之积。富商以下价籴之,而舳舻街尾,运之番禺,以罔市利,名曰穀贱,其实无积贮尔。州郡久不赈发,一连遇大凶年,米斗仅至二百钱,则人民已有流离之祸,州县拱手无策以处之,然则谷贱之果不足恃也。①
粮价低贱不是生产发达的结果,而是生产力低下、人口稀少、社会保障落后的产物。此外,缺乏现金使用,也是粮价上不去的一个原因。如绍兴十一年八月,湖南大部分地区米斗100余文,有臣僚分析道:“谷价之贱,未有如此时者。今日钱荒之弊,无甚于湖南,兼并之家积谷于廪,以待凶荒。中人之产,仰给者惟田,而谷虽多,市者少,则钱益荒而民日益困矣。”②市场价格的变动,取决于商品价格、商品流通量、货币流通量三个方面,在这里的突出表现是钱荒即货币流通量少直接造成购买力低下,粮价下降。再者,剥削也会压抑粮价。南宋初年,王之道分析说:“淮南累年以来,常苦水旱相半,所人既薄,而米贱如土,直不满百。斯民艰于得钱,而私债官逋督责既严,不敢不偿,故日就贫窭。秋成之日,场未及涤而百室已告竭矣。”③在自然灾害频繁、产量有限的情况下,粮价仍低贱如土,原因在于急于卖钱还债,不得不抛售。
①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4《常平》,第176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24。
③王之道《相山集》卷24《论增税利害代许敦诗上无为守赵若虚书》,第1132册第705页。
宋代其他食品价格
《宋代物价研究》第三章(4)
程民生
【二、其他食品】
1.肉类
宋真宗大中祥符时,“永康肉五十斤”。①四川永康军的猪、羊(?)肉,每斤50文(铁钱?)。宋英宗治平末年,“长安钱多物贱……猪、羊肉三四十钱一斤”。②在陕西京兆府,l斤肉仅30至40文。北宋中期,一位姓顾的官员肥胖如猪,有天伏案假寐,同僚苏轼开玩笑地大书案上曰:“顾屠肉案”,又以30钱掷案上,曰“且快片批四两来!”③似乎是30文钱可以买4两肉,若然,则是120文1斤。大观年间,有臣僚言:“盖一牛之价不过五七千,一牛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价直须百钱”。一头牛价值5至7贯,出肉200至300斤,每斤卖100文。这样的话,以一头牛肉重250斤计,可以卖25贯,超出牛价5倍左右!因担心利厚导致民间多杀牛,希望朝廷规定:“凡倒死牛肉,每斤价直不得过二十文”。④自然死亡的牛肉,每斤只准卖20文以下。则一牛只能卖5贯,大约是按当时一头牛的价格计算的,而且没有利润。行政手段规定的价格,不知民间是否能真正落实?想必很难。有的地方猪肉相当便宜,如北宋后期的淮南黄州,据
①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9《记永康军老人说》,第107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甲戌注,第20册第12269页。
③胡仔《渔隐丛话后集》卷26,第1480册第544页。
④《宋会要辑稿·刑法》2之52。
苏轼说:“黄豕贱如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①猪肉价贱如土,显然是当地不喜爱食用的特殊情况造成的。
洪迈记载,福建建阳乡民家有出生仅20天的牛犊,“不疾辄死”,屠户来买时,主人要价2贯。屠户笑道:“是有何所直?剥而尽货,岂不及此数!但有鬻牛之名,当先以酒及杯羹啖里正,又以饷四邻,乃取其赢。今唯有八百钱,幸见付,否则已耳。”遂成交。②卖此小牛犊的皮、肉钱,大约值2贯余,但因为牛是禁屠之物,一般屠宰前要报经官方批准,③为避免麻烦,必须花钱买通里正和四邻,成本就高了,所以最终只卖了800文。绍兴末,平江府“羊价绝高”,羊肉每斤900文:“平江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买尝。”④连薪俸低的小官员也不敢吃,寻常百姓更是消费不起。淳熙年间,平江府有屠户豢养了数十头野生动物麖,每日宰杀1头。因当地很少有麞,所以居民踊跃购买麖肉,“率一斤值钱一千”,⑤每斤价值1贯。看来这种野味很紧俏。宋宁宗时,临安府中猪肉卖90文省1斤;皮、骨每袋2斤2两,卖70文省,每斤约30余文省。⑥临安大店所卖猪肉,“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⑦意思是38文钱的熟猪肉,足够一个
①苏轼《仇池笔记》卷下《煮猪头颂》,第4页。
②洪迈《夷坚志·丁志》卷5《张一偿债》,第576页。
③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5《泰宁牛梦》(第1337页)载:(泰宁)“此县故例,凡遇开剥病牛者,必投状给公凭乃许之,盖欲防私宰杀也。”
④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7《三鸦镇》,第682页。
⑤洪迈《夷坚志·支庚志》卷2《贾屠宰麖》,第1150页。
⑥西湖老人《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第16页。
⑦同上。
成年男子吃了,价钱可谓便宜。论其分量,大约1斤。①南宋后期的绍定元年(1228年),靖州“八九十一斤猪、羊肉”,②1斤猪、羊肉卖80—90文。此地偏僻荒凉,“城中不满四十家,气象萧条,盖可想见”。③此价应属低价。
2。水产
鱼类价格,一般比肉便宜,多体现在长途贩运到外地上。北宋中期,湖北汉阳长江的鱼干——淡鱼卖往江西,每斤将近100文:“一斤近百钱”。④北方沿海所产的鳆鱼即牡蛎,运往江南出售,价格很高:“一枚直千金”,⑤也即1枚1贯。北宋后期有记载说,京东路登州沿海出产的名贵鱼种嘉蜞鱼(即真鲷,呈长椭圆形,一般体长15~30厘米、体重300~ 1000克 ),“皮厚于羊,味胜鲈鳜。至春乃盛,他处则无”。据说此鱼贩卖到江南地区,1条就值数贯:“一枚直数千钱,盖重北地所有也。”⑥宋徽
①沈括《梦溪笔谈》卷9《人事》1(第67页)载:王旦的“子弟想于公曰:‘庖肉为饔人所私,食肉不饱,乞治之。’公曰:‘汝辈人料肉几何?’曰:‘一斤。今但得半斤食,其半为饔人所廋。’公曰:‘尽一斤,可得饱乎?’曰:‘尽一斤’固当饱。”
②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4《答樊致政庚》,第13页。又同书卷64《跋赵安庆所藏东坡帖》(第8页)言:“靖之米斗百泉,羊豕为斤十,减米之二。”
③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6《答苏伯起振文》,第1页。④张耒《张太史明道杂记》,第17册第20页。
⑤江休復《嘉祐杂志》,第1036册第569页;又见其《醴泉笔录》卷下,第7册第509页。
⑥庞元英《文昌杂录》卷2,第862册第665页。
宗时的冬季,开封市场上从黄河等外地运来的鱼,每斤不上100文。①大概与同时的牛肉价相近。而在海边水乡,价格便宜。沿海地区的台州,北宋后期,鱼肉每斤30文以下:“鱼肉每斤不过三十钱。”②大观末,蔡京罢相回两浙,乘船路过高邮新开湖时,家人“呼得一艇来,戏售鱼可二十鬣,小大又勿齐。问其直,曰:‘三十金也’。”③渔舟上的20条大小不一的鱼,要价仅30文,合每条l文余。
绍兴中,在蜀州新津的江中船上,四川一官员的厨子所剖1条数斤重的长鱼掉人江水,因害怕主人责怪,便出1贯的价钱向渔民求助,要求得到同样大小和形状的鱼。④属于悬赏必得的性质,定高于实际价格。乾道六年(1170年),长江黄州段“鱼贱如土,百钱可饱二十口,又皆巨鱼。”⑤只需花100文,就可以买到供20人吃饱的大鱼。淳熙年间,两浙境内曹娥江中,渔翁捕获一条七八斤重的大鲤鱼,“买以钱五百”,⑥约合每斤60余文。淳熙年间,广州珠江上“有琶急棹就舟,絷二鲟鳇求售,大者长六尺,小者四尺,修鼻侈腮,口隐于颐,身无细鳞,上各
①孟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4《鱼行》,第447—448页。
②林表民《赤城集》卷1,陈公辅《临海风俗记》,第1356册第624页。
③蔡絛《铁围山丛谈》卷3,第53页。
④洪迈《夷坚志·甲志》卷13《鱼顾子》,第117页。
⑤陆游《陆游集·渭南文集》卷46《人蜀记》,第2440页。
⑥洪迈《夷坚志·支癸志》卷9《鲤鱼玉印》,第1290页。
有锋刃,与凡鱼不同……问所需几何?曰:四百”。①这两条硕大的鲟鳇即中华鲟,价钱是400文,相当便宜。绍熙二年(1191年)冬天,湖北武陵少年张道僧在溪水边钓到1条鱼,“溪西铁炉下人陈长三望见,度水求之。张辞以欲归遗婆。陈曰:‘随我到垆下,以百钱偿汝。’又不可。”因争执导致陈长三死亡。看来这条鱼至少值100文。张道僧不愿出卖,是因为想回家孝敬与其相依为命的祖母,并非嫌钱少。②
“江阴县河豚”被列为宋代的“天下第一”之一,③价格自然不菲。叶梦得记载有两浙地区河豚的价格:“今浙人食河豚,始于上元前,常州江阴最先得。方出时,一尾至直千钱,然不多得,非富人大家预以金瞰渔人,未易致。二月后日益多,一尾才百钱耳。”④南宋初的江阴,正月的河豚价格极贵,1条值1贯,而且必须先交钱预定;二月以后价格大跌,1条仅卖100文。南宋时,在南雄州3文可买一片如手掌大的鱼蚱:“乡里三钱买一片鱼蚱,如手掌大。”⑤
乾道三年(1167年)秋,专门贩卖鱼鳖为业的鄱阳市民汪乙,在鄱阳湖上以2贯买得重达100斤的1只鼋(现代又名沙
①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10《鲟鳇鱼》,第390页。
②洪迈《夷坚志·支景志》卷10《陈长三》,第961页。
③(明)陶宗仪《说郛》卷12下,太平老人《袖中锦·天下第一》,此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76册第612页。《说郛三种》无此条。
④叶梦得《石林诗话》,第1478册第987页。
⑤普济《五灯会元》卷18《大沩鉴禅师》,第1228页。
鳖、蓝团鱼、绿团鱼等,是淡水龟鳖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以钱两千从渔者买一鼋,其重百斤。”①平均每斤20文。乾道年间,在昆山沿海,一船中满舱的鳖大约有数百只,“问所直若干,为钱三万”,②价值30贯。淳熙九年(1182年),长洲县丞王昭达路过吴江,见岸旁的渔舟上,渔民在用刀刮取乌龟壳,于心不忍,“询之,一枚才直一二钱。恻然动心,以一千得大小五百六十枚”,将其放生。③平均每只仅1.7文。庆元年间,鄂州针工程一,“方人市,逢壮夫四辈,扛巨鼋赴屠肆,凡重三百二十斤,商其贾为十三千”。④一只重达320斤的巨鼋,在市场上以13贯的价格卖出,约合每斤40文。南宋中期,韩元吉在福建建州,以100文从玩耍的小孩手中买了7只龟放生:“有童子市龟七,以百金得而放之。”⑤每只合14文余,但不一定属于市场价。
宋仁宗曾食用新上市的螃蟹,价钱是1只1贯:“有新蟹一品,二十八枚。帝曰:‘吾尚未尝,枚直几钱?’左右对:‘直一千。’”⑥而在河北沿边的塘泊地区,至秋季,“霜蟹当时不论钱
①洪迈《夷坚志·支甲志》卷3《汪乙鼋》,第734页。
②洪迈《夷坚志·补志》卷4《村叟梦鳖》,第1577页。
③周辉著,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卷11《昭达纵龟》,第485页。
④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3《鄂渚元大郎》,第1407页。
⑤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4《有童子市龟七以百金得而放之》,1979册第54页。
⑥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1,第4页。陈师道《后山谈丛》卷6(第81页)作“蛤蜊”。
也。”①在广东沿海的南恩州,螃蟹1文钱2只。②南宋前期,有官员在舟山岛上的昌国县,“见白蟹不论钱,因买百钱,得数十枚。”③大约1只2文左右。岭南夏季水边的小虾,一捧仅一二文。④南宋末,歙县人方岳有诗云:“蟹之风月元无价,只卖百钱那是钱。”⑤大约是100文1只螃蟹。
绍兴二十年(1150年)四月,秀州海盐县海滨有“巨鳅”——大概就是搁浅的鲸鱼,“高殆与县鼓楼等,长百丈不啻”,其肉被分食,有的带人州城出售,“每斤为钱二百”,⑥每斤200文。
在许多海滨水浒,海鲜水产极为丰富,价钱也极贱。如北宋后期,沿海的通、泰州,“水滨积鱼如坻。土人荷罛罣往,必盈载至,无有持竿负苓笱者。间一二日不售,则往往畚取诸小鱼,投弃碛中”。⑦宋高宗时期的杭州人张九成言:“吾乡十月间,海错贱如土。”⑧南宋中期的武昌西南云梦泽中,据孙应时诗云:“平生闻说沌鱼美,满篮不受百钱直”。⑨100文可买l篮子鱼。如此低廉的价格,满足着广大贫穷人家的需要。
①何遠《春渚纪闻》卷3《雀鳅蛇蟹之异》,第47页。
②张师正《倦游杂录。陈亚善对》,第65页。
③张呆《医说》卷7《食蟹反恶》,第742册第116页。
④张师正《倦游杂录·蚁蚱》,第48页。
⑤方岳《秋崖集》卷8《蟹至十数日而价比异时特贵贫者只得忍口薄暮有以为饷者作诗回饷》,第1182册第218页。
⑥洪迈《夷坚志·支戊志》卷9《海盐巨鳅》,第1122页。
⑦刘貪《龙云集》卷16《上陈按察次升书》,第1119册第198页。
⑧张九成《横浦集》卷3《子集弟寄江蟹》,第1138册第306页。
⑨孙应时《烛湖集》卷15《沌中即事》,第1166册第706页。
3。蔬菜
蔬菜是日常必备的物品,买卖最为频繁,可惜缺乏一般蔬菜的确切价钱,仅见个别特例。
北宋末,开封每到四月,一种嫩时可食用的葫芦名叫茄瓠,“初出上市,东华门争先供进,一对可直三五十千者”。①两只卖到30至50贯,属于珍奇时蔬,寻常人家断然不敢问津。
宋神宗时,福建官方购买“干姜一十万斤,价钱一千一百六十八贯文足”。②干姜每斤约合11.6文足。
宋高宗时的王洋有诗云:“黄门给事二千粟,日割三牲亦应足。刘翁食殂厌膻腥,千亩渭川期满腹。吴人束简如束刍,百钱可了三日厨。”③说的是花100文买的竹笋,可以供3天食用。
宋高宗时,郑刚中在耒阳,“日以数十钱悬壁间,椒、桂、葱、姜,皆约以一二钱”。④可知这些调味菜很便宜,一两文就可卖到一天的用量。
绍兴年间,台州仙居县的一处菜园,被人盗走1畦菜,“直
①盂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8《 四月八日 》,第749页;同书卷1《大内》(第41页)也载:“东华门外,市井最盛,盖禁中买卖在此……茄瓠之类新出,每对可直三五十千,诸阁分争以贵价取之。”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4之38。
③王洋《东牟集》卷2《又题琳师房刘行简给事墨竹》,第1132册第338页。
④罗大经《鹤林玉器》乙编卷5《俭约》,第208页。
一贯二百钱”,①价值1贯200文。
蒟酱是我国古代有名的栽培植物蒌叶及其用于调味的产品.是酱制品史上的奇葩,价格也奇贵。据宋代话本小说记载,南宋初期,在夔州路南部的牂舸江上:
又有一只船上叫卖萄酱,这蒟酱滋味如何?有诗为证:白玉盘中簇绛茵,光明金鼎露丰神。椹精八月枝头熟,酿就人间琥珀新。杨公说道:“我只闻得说,蒟酱是滇蜀美味,也不曾得吃,何不买些与奶奶吃?”叫水手去问那卖蒟酱的,这一罐子要卖多少钱,卖药酱的说:“要五百贯足钱。”杨公说:“恁的,叫小厮进舱里问奶奶讨钱数与他。”小厮进到舱里,问奶奶取钱买酱。李氏说:“这酱不要买他的,买了有口舌。”小廝出来回覆杨公,杨公说:“买一罐酱值得甚的,便有口舌!奶奶只是见贵了,不舍得钱,故如此说。”自把些银子与这蛮人,买了这罐酱,拿进舱里去。揭开罐子看时,这酱端的香气就喷出来,颜色就如红玛瑙一般可爱;吃些在口里,且是甜美得好。李氏慌忙讨这罐子酱盖了,说道:“老爹不可吃他的,口舌就来了。这药酱我这里没有的,出在南越国。其木似谷树,其叶如桑椹,长二三寸,又不肯多生。九月后,霜里方熟。土人采之,酿酝成酱。先进王家,诚为珍味。这个是盗出来卖的,事已露了。”
原来这萄酱,是都堂着县官差富户去南越国用重价
①洪迈《夷坚志·支景志》卷4《宝积行者》,第909页。
购求来的,都堂也不敢自用,要进朝廷的奇味。富户吃了千辛万苦,费了若干财物,破了家,才设法得一罐子,正要换个银罐子盛了,送县官转送都堂,被这蛮子盗出来。①
这罐从南越国进口的上供药酱,虽说以500贯足成交,但属于急于销赃的低价,其实际价值远远超出此数。从文中的钱陌可以看出,完全是宋人的用法,其价钱是可靠的。
4.熟食
熙宁年间,在湖北安州,有人“于务前饼店,以四钱买胡饼二枚。”②则是2文可以买1枚胡饼。苏辙在一首诗中说:“大麦过期当半熟,小麦未晚犹十分。东家西舍发陈积,十钱一饼犹难得。”③可见在平时,1枚面饼的价钱只是数文。宋徽宗时,开封市场上的笼饼每枚7文;建炎初宗泽任开封府尹时,笼饼每枚的成本是6文,市场价卖到20文,为平抑物价,宗泽下令只准卖8文。④据代话本小说记载,北宋开封城内,有人用6文钱买两个酸馅:“走到王秀架子边,漾下六文钱,买两个酸馅。”酸馅就是蔬菜包子,3文钱1个;另有宋四公“夜至三更前后,向金梁桥上四文钱买两只焦酸馅”,⑤则是焦酸馅2文钱1个。
①(明)冯梦龙编《喻世明言》卷19《杨谦之客舫遇侠僧》,第273——274页。
②王锤《默记》卷中,第34页。
③苏辙《栾城集·三集》卷1《春无雷》,第1470页。
④何蘧《春渚纪闻》卷4《宗威愍政事》,第55页。
⑤(明)冯梦龙编《喻世明言》卷36《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第536页,第523页。
靖康年间,退位南逃的宋徽宗在汴河岸边用“金钱十文”买1枚蒸饼。①10文金钱买个馒头,显然不是等价交换,而是皇家的大方。绍兴二年(1132年),江东宣州的白面蒸饼(当是现代的白面馒头之类)25文一个:“卖蒸饼者皆叫云:‘一个二十五,里外一般。’盖言一个卖二十五钱,里外皆是白面也。”②(参考资料:绍兴末,宋军收复河州,“时食物踊贵,炊饼一直钱数十。”③)
北宋中期,有白云端禅师云:“一文大光钱,买得个油糍吃。”④油糍是种油炸圆形食品,l文钱1个。
北宋后期,青州人刘跛子,痴情于洛阳牡丹,“每岁必一至洛中看花,馆范家园,春尽即还京师。为人谈噱有味,范家
①张知甫《可书·道君逊位东下》,第427页。
②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50,绍兴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第1088页。
③员兴宗《九华集》卷24《平河之功士以赏薄致怨》,第1158册第209页。
④释惠洪《禅林僧宝传》卷28《白云端禅师》,第1052册第768页。“大光钱”未详有何特意,多见之于佛教典籍。如李遵勖《天圣广灯录》卷 2l (第一辑第二编乙第5册第405页):“福田院里贫儿叫唤,乞与我一文大光钱”。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93《纪事》(第4册第4207页)也载:余杭县吏何某,“置两竹筒于堂,择小钱数千,分精粗为二等,时掷三两钱或一钱于简中。诸子问何故,曰:‘吾蒙知县委任’凡干当一事了,则投一钱。所以分为二者,随事之大小也。子竟不深晓。迨谢役寿终,始告之曰:‘尔曹解吾意乎?吾免一人徒罪’则投一光钱于左筒;免一杖罪及谕解一讼,则投一糙钱于右筒”。照此,则所谓光钱是指品相好的1文铜钱。
子弟多狎戏之。有大范者见之,即与之二十四金,曰:‘跛子吃半角酒。,小范者见,只与十金,曰:‘跛子吃碗羹。’于是以诗谢伯仲曰:‘大范见时二十四,小范见时吃碗羹。人生四海皆兄弟,酒肉林中过一生。’”①在洛阳,10文钱可以买1碗羹。
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改铸折十大钱,给民间交易带来很大的不便。“优人因内宴为卖浆者,或投一大钱饮一杯,而索偿其余。卖浆者对以‘方出市,未有钱,可更饮浆。’乃连饮至于五六,其人鼓腹曰:‘使相公改作折百钱,奈何?”’②原本是1文钱1杯的浆(豆浆?),现在没有1文的钱币了,改成10文的大钱,致使小额交易无法进行。南宋前期的汴河沿岸某地,粥店所卖粥2文钱l碗:“有一妇人青衫素裲裆,日以二钱市粥。”③
北宋末,开封小酒店所卖的下酒菜,“如煎鱼、鸭子,炒
①惠洪《(日本五山版)冷斋夜话》卷8《刘跛子说二范诗》。张伯伟编校《稀见本宋人诗话四种》,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1页。国内传的版本多含糊混乱,如中华书局点校本(1988年版第60页)作:“范家子弟多狎戏之。有范老见之,即与之二十四金,曰:‘跛子吃碗羹。’于是以诗谢伯仲曰:‘大范见时二十四’小范见时吃碗羹。人生四海皆兄弟,酒肉林中过一生。”则文中“大范”与“范老”不合,诗中“二十四”与“吃碗羹”不合,“小范见时吃碗羹”则无事实。
②曾敏行《独醒杂志》卷9,第86—87页。
③郭彖《睽车志》卷3,第1147册第244页。
鸡、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类,每分不过十五钱。”①小吃一份15文。早晨五更所买的动物下水早餐,每份20文:“如瓠羹店门首坐一小儿,叫‘饶骨头’,间有灌肺及炒肺。酒店多点灯烛沽卖,每分不过二十文。”②州桥夜市的“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个不过十五文。”③意思是每份15文。平常在开封的饭店中,“菜蔬精细,谓之‘造齑’,每碗十文”。④这些小吃,价格一般在10—20文之间。正月里的开封名吃周待诏瓠羹——用瓠叶、肉等煮成的浓汁食品,“贡余者一百二十文足一个,其精细果别如市店十文者”。⑤从皇宫流出民间的瓠羹1“个”120文足,一般店铺的每个10文。
南宋时南方地区的一家小饭店,1碗鳝鱼卖铜钱l0文。⑥宋
①孟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2《饮食果子》,第190页。
②孟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3《天晓诸人人市》,第357页。
③孟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2《州桥夜市》,第115页。
④孟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4《食店》,第430页。
⑤孟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6《十六日》,第597页。该书记载北宋开封有多家“瓠羹店”,如“徐家瓠羹店”(卷2《东角楼街巷》,第144页)、“史家瓠羹”(卷3《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第274页)、“桥西贾家瓠羹”(卷3《大内前州桥东街巷》,第283—284页)等。至南宋临安,此味渐消失,耐得翁在《都城纪胜·食店》载:“有名存而亡者,如瓠羹是也。”
⑥(元)无名氏《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2《杀鳝悔悟》,第98
理宗时,临安用奶酪做成的北方食品“酪面”,价格奇贵:“都下买物,多趋有名之家……如酪面,亦只后市街卖酥贺家一分,每个五百贯,以新样油饼两枚夹而食之。此北食也”。①每份居然高达500贯。淳熙五年(1178年),太上皇宋高宗曾“宣索市食”即要吃市场上的民间小吃,其中就有“贺四酪面”。②可见为著名高档美味。
5.糖果
宋代糖业很发达,有砂糖、白糖、糖霜等,可惜均无价格传世,仅见零售的零食价格。北宋后期,僧人仲殊在苏州向卖饧(即糖)者乞讨1文钱,得到后便买饧食之而去:“仲殊初游吴中,自负一盖。见卖饧者,从乞一钱,饧(者)与之,即就买饧,食之而去。”③则是1文钱可以买到一(块?)饧。南宋时的陆游,也曾用1文钱买了一(块?)名为“<饣长><饣皇>”的饴糖:“一钱留得终羞涩,持买<饣长><饣皇>引福孙。”④显然是儿童食品。
6.果品
(1)荔枝
元符年间,四川戎川所产的“荔子”即荔枝丰收,价格十
①耐得翁《都城纪胜·食店》,第590册第6页。
②周密《武林旧事》卷7《德寿宫起居注》,第590册第257页。
③惠洪《冷斋夜话》卷8《钱如蜜》,第62页。
④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41《一钱》,第1043页。程大昌《演繁露》卷4《饴饧》(第852册第97页)指出:“凡饴谓之饧,自关而东通语也,今人名为白糖者是也,以其杂米蘖为之也。饴即饧之融液,而可以人之食饮中者也。后汉明德马后谓‘含饴弄孙’者是也。”
分低贱,“大如鸡卵,味极美,每斤才八钱”。①每斤8文(铁钱)。汪元量也有诗云:“锦树高低种万颗,岁收百斛足生涯。八钱买得一斤重,鲁直诗中特地夸。”②
福建是宋代荔枝的主要产地,也是当地名产,价格很贵。宋神宗时,福建官方购买荔枝17万颗,“额钱一十五万贯”,③大约1颗880余文。南宋后期,福建某沿海地区名为“皱玉”的荔枝,“十颗千钱品最珍,北人鲐背未濡唇……皱玉盛时,颗值百钱”。④1颗卖到100文。
(2)柑橘
与荔枝相比,柑橘的产量和市场都大的多。
北宋中期,太湖流域产橘的山中,“每一百斤为一笼,或得(上?)价,笼一千五百钱,下价或六七百,不可常也”。⑤每100斤桔为1笼,按质量或行情,上价每笼售1贯500文,也即每斤15文,下价则卖600至700文,平均每斤6至7文。南宋王十朋在湖北境内,曾“以百钱买桔得十六颗”,但口感不好:“味酸。”⑥平均6至7文1颗。丰收时节,价格更便宜。如南宋
①黄庭坚《黄庭坚全集·正集》卷18《与王观复书·又》,第473页。
②汪元量《增订湖山类稿》卷4《戎州》,第145页。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4之38。
④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8《和赵南塘离支五绝》,第15页。同书卷9《和南塘食荔叹》(第l9页)云皱玉为新品种:“自从陈紫无真本,皱玉晚出尤称雄”。
⑤陈舜俞《都官集》卷14《山中咏橘长咏》,第1096册第549页。
⑥王十朋《王十朋全集·诗集》卷20《晚过沙滩……味酸》,第350页。
初曾有禅僧云:“今年柑子熟,一颗一文。”①1文就可以买]颗。淳熙年间,赵蕃有诗云:“忆昔为农近石田,年年为橘走霜天。大逾三寸曾何直?裁得开元斗米钱。”②按开元年间斗米约10文左右计,③则是一颗直径3寸的橘子大约值10文左右。
以上是普通柑橘的价钱,若是名优品种,则要贵的多。王十朋有诗云:“昔贡千金颗,遥驰万里函(原注:宣、政间,温州贡柑,每颗有一二千。)”④说明宋徽宗宣和、政和年间,温州的贡柑价格高贵,每颗高达1至2贯。绍兴后期,举世闻名的平江府洞庭柑,“每对二千”。⑤如1对指两颗的话,则是1颗1贯。这里所产的真柑,价格也不低:“真柑,出洞庭东、西山。柑虽橘类,而其品特高。芳香超胜,为天下第一……其木畏霜雪,又不宜旱,故不能多植及持久。方结实时,一颗至直百钱,犹是常品,稍大者倍价。并枝叶剪之,饤盘时,金碧璀璨,已可人矣。”⑥洞庭真柑,贵时1颗100文或200文。
南宋时,产于江西的金橘,“商贩小株,才高二三尺许,一舟可载千百株。其实累累如垂弹,殊可爱。价亦廉,实多根茂
①师明《续古尊宿语要》卷4《铁鞭韶和尚语·小参》,第26页。
②赵蕃《淳熙稿》卷17《从俞少盂觅橘》,第2259册第382页。
③《新唐书》卷51《食货志》(第5册第1346页):开元年间,“是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又《旧唐书》卷8《玄宗本纪》上(第1册第189页),开元十三年十二月:“时累岁丰稔,东都米斗十钱,青、齐米斗五钱。”
④王十朋《王十朋全集·诗集》卷28《知宗柑诗用韵颇险予既和之复取所未用之韵续赋一首三十韵》,第532页。
⑤《宋会要辑稿·刑法》2之153。
⑥范成大《吴郡志》卷30《真柑》,第445页。
者,才直二三镮”。①按1镊为100文,②则1株上好的金橘价值2叨—300文。
(3)鸡头米
北宋末,开封的立秋时节,鸡头(即芡实,睡莲科植物芡的干燥成熟种仁,又名鸡头米)上市,“则梁门里李和家最盛。中贵戚里,取索供卖。内中泛索,金合络绎。士庶买之,一裹十文,用小新荷叶包,糁以麝香,红小索儿系之”。③一荷叶包鸡头米卖10文钱。
(4)枣
元丰四年(1081年),“绛州运枣千石往麟府,每石止直四百”。④作为军需的绛州枣每石400文,每升4文,可谓相当便宜。而在开封城内,1文钱可买7颗蒸枣:“鬻蒸枣者来,道士取先所掷一钱买之,得七枚。”⑤
(5)梨
北宋时,有僧人言:“三钱买个郑州梨。”⑥郑州梨3文钱买I颗。
7.油
①张世南《游宦纪闻》卷2,第11页。
②参见拙作《宋钱计量单位及名称小考》,《史学月刊》1997年第3期。
③盂元老著,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卷8《立秋》,第805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7,元丰四年十月乙丑,第13册第7674页。
⑤洪迈《夷坚志·丙志》卷18《张拱遇仙》,第520页。
⑥谭章《开福道宁禅师语录》卷上,第228页。
宋代食用油和灯油并无区分,只是用途不同。有关资料都是灯油即植物油。庆元年间,临安府的油价是每斤100文会子:“庆元间,油钱每斤不过一百会,巷陌爪札,欢门挂灯,南至龙山,北至北新桥,四十里灯光不绝。城内外有百万人家,前街后巷,僻巷亦然。挂灯或用玉栅,或用罗帛,或纸灯,或装故事,你我相赛。”①从文中的意思可以看出,每斤油100文是很便宜的价钱,所以大街小巷到处点灯。南宋时,相传有两贫士为邻,“至夜,邻士叩门,假一二钱,市油诵书。”②1文或2文钱可以买些油点灯夜读,其数量大概是可以使用到半夜。另有一实例是宋孝宗朝,东阳书生乔行简在家乡读书,夜以继日,“每夜提瓶沽油四五文,藏于青布褙袖中归,然灯读书”。③每晚用4至5文的油照明。若按5文,以0.16斤油计,④每斤最多不过31.2文。
宋代食盐价格
《宋代物价研究》第三章(6)
程民生
【四、食盐】
食盐为民生不可须臾或缺的必需品,因而历代多实行官府专卖,价格垄断,利润极厚。民间为反抗高价官盐,往往冒险买卖私盐,价格自然低贱。所以历来有官价、私价之分。宋代食盐主要分三种,即颗盐(陕西路所产的解池盐和河东路盐),末盐(沿海地区所产的海盐),四川所产的井盐。宋代盐政基本政策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98。
②《宋史》卷374《赵开传》,第33册第11597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1之13。
④[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1,第14页。
是:“宋自削平诸国,天下盐利皆归县官。官鬻、通商,随州郡所宜,然亦变革不常,而尤重私贩之禁。”①为了实行禁榷,政府人为地划分出不同的销售区域,但在有的地区也实行通商,盐价问题因而十分复杂。在此,我们根据资料条件,大致按北方、东南、四川、广南四大地区考察。②
1.北方地区
北方地区主要行销解盐、河东盐和东北盐(即京东、河北的海盐)。开宝年间,各地盐价均被朝廷命令降价,原来每斤卖60文者降至50文,40文者降至30文:“先是,令诸州卖盐,斤六十钱者减为五十,四十者为三十。”至开宝九年(976年),颗盐再次减至每斤40文。③宋太宗至道年间,朝廷统一规定:“凡颗盐、末盐皆以五斤为斗。颗盐卖价,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有三等。末盐卖价,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三十一等。”④解盐卖价每斤自44至34文凡3等,海盐卖价每斤自47文至8文凡31等。可见解盐质量差别不大,海盐质量则有很大的差距。
咸平年间,在陕西路的鄘、延、环、庆、仪、渭等州,产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青盐(也即石盐)每斤不过]5文:“未禁
①《宋史》卷181《食货志》下3,第13册第4413页。
②漆侠先生《宋代经济史》下册第860—863页,载有关于盐价的3个表格,一为国家收购价格的变动表,二为官盐价格表,三为对商人的批发价表。本节与以参考。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开宝九年七月乙酉,第1册第374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天禧五年十二月戊子,第4册第2261页。《宋史》卷181《食货志》下3(第l3册第4427页)作:“末盐之直,斤至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二十一等。”
青盐之时,每一斤不过十五钱,百姓皆食。”①景德元年(1004年),由于人中制度的需要,“定陕西州军人中钱文则例”:沿边的环、庆、延、渭、原州、镇戎、保安军7地,每斤12文足;次边的仪、鄘州2地,每斤14文足;再次边的邠、宁、泾州3地。每斤16文足;内地的秦、坊、丹、乾、陇、凤、阶、成州、凤翔府9地,每斤18文足;东部的同、华、耀、虢、解州、河中府、永兴军府、陕府8地,每斤26文足。②意思是:向这些地方输送钱供应军需,按离边防距离远近,可以到解池批发不同数量的盐,如向环州等地输送10文钱、向同州等地输送26文钱,得到的都是1斤盐。严格来说,这并不是盐价,顶多算是鼓励商人向沿边地区输送钱物的批发优惠价。同时,为了保证居民不食用私盐,又诏令解盐通商的永兴军、同、华、耀州等地,“仍以户口市盐钱数分配部民,随夏税输纳,每钱四十四支盐一斤”。③强行配卖于民间的盐价为每斤44文,是前此朝廷规定的解盐的最高价。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据陕西转运副使张象中报告:安邑、解县两池“见贮盐三千二百七十六掩,计三亿八千八百八十二万八千九百二十八斤,计直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入百缗”。④合计每斤55文,超出了原来规定的解盐最高价每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4,咸平六年三月辛亥,第2册第1185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6之7至8。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7,景德元年八月己亥,第3册第1258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6,大中祥符九年四月丁亥,第4册第1982页;《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30所载价钱略有出人,作“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八十贯”。
斤44文。
天圣六年(1027年),有诏令云:“秦州据每年合要酒米、曲麦,并许客旅人中,依自来本州人中军粮白米、小麦例纽筭,每交人纳石斗钱数贯百,支与川界嘉、邛等州军请见钱铁钱。如或客旅愿要箅请解盐,即依近敕每斤作十八文足支还。”①批发给商人的解盐价格是每斤18文足。庆历八年(1048年)度支员外郎范祥任制置解盐事时,开始在陕西实行钞盐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则是解盐的批发价是24文1斤;而当时京师的食盐价,每斤一般在30文至40文之间。②40多年后的元祐六年(1091年),澶、怀、滑州、阳武县等处所卖盐,“许客人于河阳都盐场务人中,其价钱每席定八贯二百”。③按每席116.5斤计,解盐的批发价约是70文1斤。
大观四年(1110年),朝廷要求开封的铺户到都盐院批发官盐,“每斛官收价钱四十五文足”,④每斤45文足。韩淲记载:“西安州定戎寨盐池,本州月收七百余斤,计为钱一百四 十万” 。⑤按其字面意思,北宋后期,西安州每月收700余斤盐,价值1400贯,则每斤近2贯(铁钱)。
西和州“盐多地狭”,消费量有限,地方官为了多收盐利,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36之26。
②沈括《梦溪笔谈》卷11《人事》2,第88—89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67,元祐六年十月戊午,第18册第11145页。
④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29,大观四年八月己巳,第987页。
⑤韩號《涧泉日记》卷上,第2983册第7页。
所以官卖盐价格就定的高,每斤400文,“民甚苦之”。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有诏“减西和州官卖盐直之半”,即每斤200文。①宋理宗时,西和、成、凤州等地的解盐价格,仍是每斤200文:“每斤犹为钱二百云。”②
河东路除了晋、绛、慈、隰州居民食用解池盐外,其余州军皆食用本地并州和汾州的东、西永利监所产盐,由于质量较差,其价格低于解盐。北宋中期,“其人官,斤为八钱或六钱,出为钱三十六”。③永利监向铛户收买的盐价是每斤6至8文,面向民户的卖出价却是36文,转手赚取了五六倍利润。
辽国境内的燕京,原来“每贯四百文得盐一百二十斤”,即1贯400文买盐120斤,合计每斤仅11文多,与宋朝相比便宜得多。宣和年间宋人收复燕京后,利令智昏地提高了价格:“提举官都不念新附之民,贪功生事,每斤至二百五十文足或二百八十文足。”④猛然增长到每斤250至280文足,实在是因小失大的荒唐作法。
2.东南地区
宋代的东南地区通常指淮南、江东、江西、湖北、两浙、福建6路.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为适应统一的需要,朝廷调整东南盐法,官卖盐价按地区而不同,每斤为40文到50文足: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3,绍兴二十九年十二月甲戌,第3067页。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43。
②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4《解盐》,第301页。
③《宋史》卷183《食货志》下5,第13册第4469页。
④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24,官和七年十 二月十日 ,第176。
“淮南诸旧禁法卖盐处,斤为钱四十;内庐、舒、蕲、黄、和州、汉阳军去建安军水路稍远,斤为钱五十。襄州等十四处,旧颗盐通商,今并禁止,每斤钱五十足陌,令襄州都大于建安军般请……昇、润、常、宣、池州、平南、江阴、宁远军去建安军稍近,依江北诸军例,斤为钱四十。江、洪、筠、鄂、抚、饶、袁、台(去?)建安军稍远,斤为钱五十。歙、信、建、剑接近两浙界,斤为钱五十,就两浙般请。虔、汀二州接近广南界,斤为钱五十。”①调整的范围涉及淮南、江东、江西、湖北、两浙、福建诸路或部分州郡,每斤50文的最高价,已超过了原来的47文。太平兴国八年,湖北路转运使李惟清报告说:湖北官卖盐每斤64文足:“官卖盐斤为钱六十四,民以三数斗稻价,方可买一斤。”朝廷于是下诏每斤减10文,即54文足1斤。②减价以后的价格,仍然高于3年前朝廷制定的各地盐价中的最高价。
熙宁三年(1070年),权提点江西刑狱张颉指出:“虔州地接岭南,官盐卤湿杂恶,轻不及斤,而价至四十七钱。岭南盗贩人虔,以斤半当一斤,纯白不杂,而卖钱二十,以故虔人尽食岭南盐。”③官买盐质量差,分量不足,价格却高达每斤47文;而私盐质量高,分量加饶50%,价格却仅卖20文,实际上等于l3文买1斤。私盐的泛滥因此有着广阔的基础和群众市场。元丰年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20至21。
②《宋史》卷267《李惟清传》,第26册第9216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太平兴国八年十二月末纪事,第1册第567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辛丑,第9册第5178页;《宋史》卷182《食货志》下4,第13册第4443页。
间,福建、广南沿海地区盐每升5文:“盐升五钱,比浙贱数倍。”①按朝廷统一规定的“五斤为斗”计算,约合每斤10文。说明地区间价格差别越来越大,福建、广南沿海地区的盐价远低于两浙盐价。元祐七年(1092年),扬州江都县盐6两卖]5文5分足,每斤28文足:“元价买盐每斤二十八文足”。②比以前其他地区盐价便宜。北宋后期,越州萧山县的钱清盐场,官府购买亭户的盐价格极低,每斤不过四五文,致使无利可图的亭户“多窜亡,至追捕拘系之,乃肯就役”。③一方面极力压低统购价,一方面不断提高统销价,是官府盘剥渔利的惯用手段。
崇宁四年(1105年),蔡京等人在改变盐法的基础上,“又以算请盐价轻重不等,载定六路盐价,旧价二十钱以上皆递增以十钱,四十五者如旧;算请东南末盐,愿折以金银、物帛者听其便”。④前此东南六路统一的批发盐价,大概是每斤最低20文,最高45文,按前文所载,海盐共分31等。这次价格调整,中心意思是提价,除了最高等次和最低等次的盐价格维持原价外,其余中间等次均涨价10文。政和元年(1111年),左司员外郎张察上奏道:
奉圣旨均定东西六路盐价,已均定奏闻。契勘自祖宗以来,东南六路卖盐,惟绍圣之间最为增羡,臣今来所定,比绍圣价上每斤增钱二文,至九文足,以酌中纽
①方勺《泊宅编》卷3,第14页。
②苏轼《苏轼文集》卷34《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四事一处行下状》,第962页。
③杨时《龟山集》卷l《上渊圣皇帝》,第1125册第108页。
④《宋史》卷182《食货志》下4,第13册第4445页。
算,每岁以增及一百八十余万贯。若候转运司会到,止是一路利害,互为异见,与臣将诸路地理远近照应相接、州县通行均定利害不同。伏乞以臣所定价例先次颁行,如或逐路更有增废去处,只乞下逐路转运司比附相近场务立价闻奏。
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但又感到不满足,进而诏令:“东南六路盐于张察所定价上,每斤各添钱一文。”①按这条资料的记载,宋哲宗绍圣年间已经大幅度增长了东南盐价,政和元年张察建议每斤再增加2至9文足,朝廷起初批准了他的方案,随即又嫌还不够,再提高l文,即每斤增加3到10文。除了不知道其具体数字外,我们也不知道绍圣年间的价格。
政和三年(1114年),“时法既屡变,蔡京更欲巧笼商贾之利,乃议措置十六条,裁定买官盐价,囊以三百斤,价以十千,其鬻者听增损随时,旧加饶脚耗并罢”。②官方批发价平均为每斤33文余。宣和四年(1122年),榷货务报告说:“古有斗米斤盐之说,熙、丰以前,每硕米价不过六七百,是时盐价每斤六七十,今(来)[米]价每硕二贯五至三贯,而盐价依旧六十,实所未谕。况崇宁年曾定盐价,买钞折算,每斤酌中者四十足,今每斤二十七文足,所亏官钞稍多。”③如此,熙、丰以前东南地区的盐价一般为每斤60至70文,至宣和年间仍然不变。这与前文所载严重不符。所言价格仍是钞盐制度下批发给盐商的价格,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5之5。
②《宋史》卷182《食货志》下4,第13册第4450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5之17;参见《宋史》卷182《食货志》下4,第13册第4451页。
而不是市场价格。
北宋末,严州“每一丁官支给盐一斗,计五斤,每一斤计钱三十一文二分省”。①每斤31.2文省,这是官定的丁口盐价,也即官府按人丁强制摊派的盐价。
南宋时期东南地区的盐价更混乱,起伏差别很大。绍兴元年(1131年)十二月,“江湖盐价每斤七八百钱”。②“江湖”地区当是指江南东、西和荆湖南、北等路,盐价每斤为700文至800文,大大高于北宋时。这是因为金兵占据、扰乱淮南,盐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加以道路阻断,原为东南盐区(即淮盐)的江湖地区失去了主要供应渠道,造成紧缺,所以盐价昂贵。绍兴末的两浙江阴军,私盐1斤50文,“而官盐百余钱一斤,终无一金之人”。③官盐1斤100余文,但有价无市,卖不出去。淳熙元年(1174年),浙西路各盐场收购亭户额内盐(必须低价卖给官方的盐)的价格是每斤16文,额外盐是每斤19文。④淳熙三年,湖北靖州官方所卖盐,“每斤要钱二百五十文足。盐价既高,又亏斤两,多杂沙泥,无人愿买”。⑤卖盐价是每斤250文足,而且质量很差。景定二年(1261年),浙东地区“官盐买价
①吕祖谦《东莱集》卷3《为张严州作乞免丁钱奏状》,第l150册第24页。
②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0,绍兴元年十二月辛巳,第888页。
③孙觌《鸿庆居士集》卷12《(与)沈相书》2,第i135册第132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3。
⑤《宋会要辑稿·蕃夷》5之98。
每斤不过二百文旧会,实则不过十一文见钱”。①仅卖到铜钱11文1斤,当与地处沿海、盐业资源丰富有关。
福建的情况特殊而且资料较多,可以单独论述。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朝廷对福建盐政作了改革:“除福建诸州盐禁,官卖之,斤为钱二十五。”②官卖盐的定价是每斤25文,远低于东南其他地区。元丰年间,福建沿海地区盐每升5文,“比浙贱数倍”。③约合每斤10文的价格,远远低于两浙。
绍兴初,杨时指出:“闽中旧官卖盐,每斤二十七文。今民间每斤至百二三十文,细民均被其害,而盗贩所以公行也。”④大概是指北宋中后期福建大部分地区官卖盐的价格是每斤27文,比宋太宗时仅增长了2文。但到绍兴初猛然上涨到每斤120至130文,也是战乱的缘故,不会持久。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福建转运司盐本钱即官方买人价为每斤为25文:“漕臣盐本钱每斤为二十五钱。”⑤绍兴三十一年,邵武军签判赵不已言:“本路每岁遂抱纳钞盐钱一十万缗,节次增至三十万缗为额。钞钱每增,盐价遂长。顷年每斤不过三五十文,今甚者至百有余钱矣……且如本路岁卖盐一千一百三十万斤,以钱百二十为率,计
①黄震《黄氏日抄》卷 7l 《申陈提举到任求利便札状》,第708册第708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太平兴国八年三月甲申,第1册第541页;《宋大诏令集》卷183《许漳泉福建汀剑兴化邵武军盐通商建州铸大铁钱诏》,第664页。
③方勺《泊宅编》卷3,第14页。
④杨时《龟山集》卷20《答胡康侯》8,第1125册第305页.
⑤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8,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癸亥注,第2941页。
收钱百三十五万六千缗。”①可见在绍兴中,福建官卖盐价每斤不过30至50文,彻底改变了绍兴初的非常价格;但至绍兴末又有提高,最高达到120文。
乾道初,福建从事盐业生产的埕户,“售盐一斤,实得四五文”,②卖给官方的价钱是每斤4至5文。淳熙十三年(1186年),福建转运副使赵彦操等上奏道:汀州长汀、上杭、莲城、武平等县,官方强制性的科买盐价是每斤162文,清流县144文,宁化县149文,“价既高,人不乐买,是以至于科敷。”③只好使用官府的惯用伎俩——强制配买。绍熙四年(1193年)朱熹言:建宁府政和县“有小路数条,通罗源、宁德海乡,步行不过两三程可到,故私盐每斤不过四十五文。而官盐则必泝流运纲,或半岁而后达,脚费不赀,故宫盐立价不得不高,每斤之直遂至不下九十文。所以从来民间只吃私盐,而官盐自非科抑,虽铢两无售者”。④官盐由于运输成本高,销售价格每斤在90文以上;私盐由于来源便捷,价格每斤不过四五十文。
嘉定九年(1216年)前,建宁府建安官卖盐每斤88文足(另饶盐1两2钱);嘉定九年后,每斤1包的盐卖70文足,每两l包者,两包即2两卖9文足,不再饶盐。⑤嘉定年间的建宁府各县每斤盐价是:建安88文足,建阳县99文足,崇安县108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8,绍兴三十一年二月庚戌,第3148页。
②朱熹《朱熹集》卷24《答陈漕论盐法书》,第1016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26。
④朱熹《朱熹集》卷29《与漕司札子》,第1230页。⑤《宋会要辑稿·食货》22之30。
文足,蒲城县114文足,政和县106文足,松溪县117文足。①同时,漳州官方强卖给百姓的盐,价钱是每斤]7文足,虽然单价相当低廉,但每户至少要买9至12斤:“每季客户勒买九斤,斤十七文,该钱一百五十三足……主户勒加三斤,为十二斤,该钱二百单四足。”②吃不了也必须购买。绍定五年(1232年)前,不产盐的汀州食用的是沿海福州所产盐,“其纲凡一经度岭,两次易舟,方至本州界,再雇夫脚,始到城下。盐场脚乘縻费稍重,所认纳上供钞盐钱及诸司增盐等钱并原借助纲官钱,自来立定盐价,每斤一百八十文足,方可及数”。③成本费用高,必须定价每斤180文足才能完成任务。这已是所知宋代福建盐价的最高数字了。
3.广南地区
开宝四年(971年)四月,朝廷下诏新收复的广南地区实行盐禁,官方制定的盐价因地而异:“其岭北近荆湖、桂管州府,即依荆湖诸州例,每斤六十足。近广南诸州即依广州新定例,每斤四十足”。④南部每斤40文足,北部与邻近的荆湖地区一样,每斤60文足。所体现的基本规律是:在南部沿海地区,由于产盐而价格低廉;北部远离产盐区而价格增长了66%。其后,沿海地区的盐价呈现下降趋势。如景祐元年(1034年),右班殿直龙惟亮言:“广州濒海煎盐,户输官盐,每斤给钱六文。广、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2之34。
②陈淳《北溪大全集》卷44《上庄大卿论鬻盐》,第1168册第856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33。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19。
惠、端三州官鬻盐,斤为钱十五文,故民间多私贩者,请减为十文。”朝廷予以采纳。①官方收购盐户的价格是每斤6文,但转手再卖给百姓时,就变成了每斤15文。在龙惟亮的要求下,销售价降到了每斤10文。元丰年间,广南沿海地区的盐价为每升5文,即仍然保持每斤10文的价格,“比浙贱数倍”,②远低于两浙。
南宋初,广东官方收买制盐专业户——亭户的盐价,原来是每斤7文。绍兴三年(1133年)尚书省言:“昨缘柴米高贵,恐亭户盘费不足,节次增添,见今每斤一十二文.增钱几倍,而所买未广。契勘两浙买盐本钱,见今额外每斤一十七文足,正额每斤一十四文足,缘价直适中,亭户煎到盐货愿中人官。(令)[今?]广盐与浙盐价皆是应副客算,若价直一体,公私为便。”朝廷随即批准,诏令:“广南东路亭户中官盐货,正额与额外之数,并依两浙正额盐价一十四文足收买”。③由于费用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的因素,广东官方收购亭户的盐价升为14文足1斤,比过去翻了一翻。而两浙则分正额(按规定应交纳的数量)与额外两种价格,正额每斤14文,额外每斤17文。绍兴十二年广东改变盐法,取消官方直接卖盐,交由客商卖钞贩盐,价格也大异。如沿海产盐的钦州:“已前官卖盐每斤四十七文足,今来客贩盐每斤一百二十文足。”商人卖盐的价格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涨了255.3%。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奇怪情况呢?“盖缘本州滨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l14,景祐元年三月丙寅,第5册第2671页;《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37。
②方勺《泊宅编》卷3,第14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11。
海,系产盐地分,虽多方招诱,客旅终是稀少,难以趁办如官卖之数。”①原因在于本地产盐,商人担心在这里买不出盐而来者稀少,不料价格因少而贵。但以理度之,这一价格不会持久,只是暂时的特殊现象。
隆兴二年(1164年),广西雷、化、高、廉4个产盐州郡,“见今收买亭户盐货,每斤十八文足,官卖盐每斤五十文省”。②官方收购亭户的盐是每斤18文足,再卖给百姓是每斤50文省即38.5文足。淳熙初,邕州官卖盐每斤100文,不久就增为160文:“邕州官卖盐每斤百钱……增其六十。”③淳熙三年(1176年),“诏广西转运司岁收官盐息钱三分拨诸州,七分充漕计,从经略张拭请也。拭去而漕臣赵公澣增盐直斤百钱为百六十,钦州岁卖盐千斛而五增之。六年,侍御史江溥以为言,上黜公澣,诏闽、广卖盐自有旧额定直,自今毋得擅增”。④转运司一度将广西的盐价统一由每斤100文增长为160文,但不久即被朝廷制止。周去非曾记载广西乎均盐价为每斤140文足:“权以广西盐价,每一斤以一百四十文足为率。”⑤所言时间也是淳熙初期。淳熙十年,广西静江府由盐商贩到的雷州蚕村盐,每斤60文足。⑥淳熙末,广西一些州郡实行官般官卖盐,因而规定按户等必须买不同数量的盐,价格因地不同: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28至29。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7之l4。
③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4《广盐》,第297页。
④《宋史》卷183《食货志》下5,第13册第4468页。
⑤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5《广西盐法》,第184页。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18。
廉州每斤22文
雷州每斤32文
化州吴川县每斤30文
石城县每斤35文
石龙县每斤38文
高州茂名县每斤32文
电白县每斤45文
信宜县每斤45文
钦州每斤45文。①
最低的是22文,最高的是45文。
嘉定五年(1212年),广东提举司向朝廷报告:潮州原来官卖盐价是每斤73文,根据居民产钱按7等定额摊派盐量,如潮阳县第七等户每年是4斤半,“每年纳钱不过三百二十八文足,每日食盐不及一文,未为重困”。后来增为每斤110文足,“是以小民难于送纳”。遂恢复到原来的价格。②这里所谓的盐价,根本不是市场价。
4.四川地区
川蜀四路主要行销本地出产的井盐。乾德三年(965年)正月,适应统一后的优抚需要,朝廷有诏:“西川城内民户食盐,伪蜀估定每斤百六十足陌,自今减六十文,诸州取逐处价减三分之一。”③后蜀时,西川城市居民所食官方盐价为每斤160文足,人宋后的乾德三年,政府减去60文,为100文足。单看其绝对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6《广西盐法》,第785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53。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18。
数字,价格远高于同时的其他地区,有学者因而曾言:“至于蜀盐,其价殊昂……是则蜀中井盐官卖价直,远较颗末盐为高。①其实不然。对待四川所有物价、钱数,必须牢记那里是铁钱区,所行用的铁钱不能与铜钱等价看待,只能按当时10比1的比价来确认其真实价格,即每斤约合铜钱low文,与其他地区相比,可谓相当便宜。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右拾遗郭泌向朝廷提出建议:“剑南诸州盐每斤钱七十,豪民黠吏,相与交通,贱市于官,贵粜于民,至每斤钱数百。望稍增旧价,为百五十,则豪猾无以规利,而民食贱盐。”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②四川盐官定价是每斤70文,低于乾德三年的定价。但豪民狡吏狼狈为奸,操纵市场,低价从官方买进,高价卖给百姓,以至于每斤高达数百文。官方于是提高定价为每斤150文,使其无利可图。如此又高于乾德三年定价,接近后蜀时的价格了。
庆历六年(1046年),梓州路盐的市场价是每斤140文:“鬻于市,斤为钱百四十,”③比以前有所下降。各地价格有较大的差别,如侍御史周尹言:“伏见成都府路州县户口蕃息,所产之盐食常不足。梓、夔等路产盐虽多,人常有余,自来取便贩易,官私两利,别无奸弊。”西川的成都路州县户口众多,所产盐供不应求;而东川的梓、夔等路产盐多,人口少,因而盐价出
①戴裔煊《宋代钞盐制度研究》,第64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2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四月辛卯,第1册第402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8,庆历六年五月戊子,第7册第3827页。
现明显的地区差别:如熙宁九年(1076年),“近成都府路盐价涌贵,每斤二百五十文足。更值丰岁,以二斗米只换一斤盐,贫下之家,尤为不易。东川路盐每斤却只七十”。①成都府路每斤250文足,是北宋时期四川的最高盐价,当时正值丰收年景,粮价低贱,2升米才能换得1斤盐;而东川地区1斤盐只卖70文。元丰七年(1084年),四川井盐批发价是:“约百斤之价,为四千”,②即每斤40文。元祐元年(1086年),苏辙上言:“见今西川数州,卖邛州蒲江井官盐,每斤一百二十文。为近年咸泉减耗,多夹杂沙土,而梓、夔路客盐及民间小井白盐,贩人逐州,其价止七八十。”③西川地区所卖的蒲江井官盐每斤120文。而梓州路、夔州路商人贩来的盐和民间小井所产白盐,价钱只有每斤70至80文。
南宋时期,四川官卖盐价大幅度上涨,一般每斤都在200文以上,高达300余文。南宋初,四川官盐的价格是每斤300文,绍兴十七年(1147年)减去50文,绍兴二十二年又减去20文,④降到了230文。以当时铁钱、铜钱比价大约为2:1计,约为115文铜钱。乾道年间,邛州蒲江的井盐,每担60斤,价值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4之1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9,熙宁九年十一月己卯,第11册第6826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7。元丰七年七月辛丑,第14册第8321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9,元祐元年闰二月丙午,第15册第8906页;《宋史》卷183《食货志》下5,第13册第4474页。
④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4《蜀中官盐》,第300—301页。
14贯,①约233文1斤。绍熙六年即庆元元年(1195年),知黎州王闻诗言:“本州……岁计元系转运司科拨邛州蒲江井盐一千七百九十六担有奇变卖。自今每斤计钱三百二十文,比年内郡盐价比日前愈更低小,而本州岁额之盐尤发卖不行,科俵于民,虽贫乏下户,计口纳直,各有定额,负盐直而流徙者,不可胜数。内则省计愈亏,外则边民告病。顷者言之制帅……所科拨盐,每斤只以钱引三分出卖,每分计铁钱七十足。”②黎州盐价由原来的每斤320文,降到了每斤210文足(以上均为铁钱)。
①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78《朝奉大夫太府卿四川总领财赋累赠通议大夫李公墓志铭》,第9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47。
《宋代物价研究》第一章
程民生
自唐代中期均田制崩溃以来,以往的土地国有制再也不占统治地位,代之以土地私有制。作为不动产的土地,立即成为商品领域流通频繁的、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正如宋人生动表述的那样:“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换一家。”①土地私有化是历史的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活力,在社会生活中,土地的多少直接决定着经济实力。受自然条件限制,土地的肥沃与否,水利设施及地理位置的便利与否,直接决定着其价格高低。同时,当地人口密度、阶级关系等社会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关于宋代地价,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漆侠先生和朱瑞熙先生,均从不同角度对宋代土地价格做了比较透彻、比较全面的论述。②但学无止境,仍然有研究的余地。在此,笔者以本书的角度和一些新资料,分地区再做补充和概括,对前人所引用过的有关史料,取舍理解也不尽相同。
① 罗椅《涧谷遗集》卷1《田蛙歌》,第2页。
② 漆侠《宋代经济史》上册,第382—383页《宋代地价表》;朱瑞熙《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从》2006年2辑。
【一、开封府及京西】
一般来说,城市的地价普遍贵于乡村。正如王禹偁所说的首都开封那样:“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其来旧矣。”①正是所谓的寸土寸金。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曾多年担任河南尹的向拱,“表献西京长夏门北园,诏以银五千两偿之”。②西京洛阳的北园,大约价值5000贯。然而,由于不知道园林的面积,所以意义不大,仅供参考。
天圣元年(1023年),河南府报告说:巩县因建造宋真宗的永定陵,“占故杜彦珪田十八顷,凡估钱七 十万” 。宋仁宗诏令“特给百万”。③占用民田地18顷,估价钱70万即700贯,每亩平均388文。而宋仁宗为显示对先帝的孝心和皇家的慷慨、恩典,将价格提高到1000贯,即每亩555文,这显然已不是市场价了。嘉祐八年(1063年),京西转运使吴充下令济源修复了唐代温造所建的渠堰,使当地大量土地由旱地变成了水田,重新种植水稻,土地价格随即上涨:“向时亩为钱百余者,今几贰千钱,则厚薄可见。”④原来每亩旱地只值100余文,此后升到了将近2贯,增值约20倍!熙宁五年(1072年),朝廷出卖开封、京西等地的官方淤田,分为2等4级: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第二等的花淤地每亩2贯500文至2贯。⑤淤田是将原来的“咸卤之地”经过灌淤改造的良田,此价可视为当地良田之价。
北宋后期,京西有两条比较含糊的地价资料,一条钱数不具体,一条亩数不具体。
元丰年间,程颐在汝州购置了一笔田产:“以钱数百千,市汝州户绝荒田二十余顷。”⑥这条资料虽价钱含混,但仍很珍贵,不妨算出个大致价钱。若以500贯、25顷计,则每亩200余文。也即无论具体数字是多少,每亩土地不过数百文而已,最多(以900贯计)超不过500文。
河南府永安县城的东边,“有民田数亩,距城百步,平原爽垲,俯视郊畛,南直崧少,东走青垄,有足乐者。”崇宁年间,被人以100贯的价钱买下建筑道观。⑦这块地理位置极佳的负郭之田,可惜的是不详具体亩数。我们再来推算:若以5亩计则是每亩20贯,若以9亩计则是每亩11贯,估计约在20贯左右,无疑是京西路最高的地价。
孟州汜水县有个李诚庄,“方圆十里,河贯其中,尤为膏腴,有佃户百家,岁纳租课,亦皆奧族矣。”宋仁宗时,此庄因事被官府没收,随即予以拍卖:“前已估及一万伍千贯,未有人承买者。”出卖前估价15000贯,因价格贵没有成交,改为1万贯才卖出。⑧这片土地没有具体亩数,但可考出大概。按宋人林勋的说法:“五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顷,顷九为井。井方一里,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一同之地,提封万井,实为九万顷。三分去二,为城郭市井、官府道路、山林川泽,与夫硗确不毛之地。”⑨方圆10里大约是9万亩,除去三分之二,实际可耕地大约是3万亩。考虑到这里仅是一座农庄,没有官府、市井等建筑和公共用地,耕地面积还要再多些。若以4万亩计,合计每亩250文。而原估价钱是每亩约375文。
京西还有租地价格。皇祐年间,地方长官陈襄在孟州河阳推广水稻种植,“出钱十万,僦田二顷以试之”,⑩以100贯租种民间农田2顷,每亩合500文。从这条资料还可以推知,河阳的地价肯定高于每亩500文。
① 王禹偁《小畜集》卷16《李氏园亭记》,第16页。
② 《宋史》卷255《向拱传》,第25册第8910页。
③ 《宋会要辑稿·礼》29之32,37之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0,天圣元年六月戊申(第4册第2324页)载土地数为“四十八顷”。据朱瑞熙先生考证,应以《宋会要辑稿》所载为准(《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
④ (清)萧应植《乾隆济源县志》卷6《济水》,熙宁三年《千仓渠水利奏立科条碑记》,第3页。
⑤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0,熙宁五年二月壬子,第9册第5586页。
⑥ 方宙《请给还所夺程颐旧田奏》,《全宋文》第121册第351页。
⑦ 吉观国{西京永安县金星观道院记),《全宋文》第129册第246页。
⑧ 魏泰《东轩笔录》卷8,第92页。原作汜县,按宋代并无汜县,当为汜水县之误。
⑨ 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1《本政书》,第128页。
⑩ 陈襄《古灵集》,附叶祖洽《先生(陈襄)行状》,第1093册第706页。
【二、 河东】
河东路是山区,农田资源较少,所以地价比京西贵,一般每亩数贯。
河东路太原地价,有两例珍贵的考古资料,均为宋墓中发现的买地券所显示的购买墓地价格。天圣十年(1032年),有人在曲阳县即今太原西郊5公里处的西山脚下小井峪村,“买到地一亩二分,置围两座,各长十一步,各阔九步,准作价钱九贯文”。①1亩地合7贯500文。明道二年(1033年),有人在同一地点,卖“刘家地贰亩,准作价钱壹拾贰贯伍佰文市陌”。②1亩合6贯250文。由于不详所言“市陌”是多少,所以此数不很确切。绛州正平县的南董村,“田亩旧直三两千,所收穀五七斗。白灌淤后其直三倍,所收至三两石”。③每亩地价原值2至3贯,亩产粮食5至7斗。经过熙宁时的灌淤改良,亩产2至3石,增产4倍多,地价也一跃增长了3倍,每亩达到6至9贯。
绍兴年间,殿帅杨沂中派人潜回老家代州,为其当兵时的老战友卫校尉置买了“膏腴千亩”,地契上表明“厥直万缗”。④合计每亩10贯,是目前知道的河东地价确切数字中的最高价。此时此地虽属于金国,然距北宋不过二三十年,足资参考。
① 解希恭《太原小井峪宋、明墓第一次发掘记》,《考古》1963年5期。
② 代尊德《太原小井峪宋墓第二次发掘记》,《考古》1963年5期。
③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7,熙宁九年八月庚戌,第11册第6779页;《宋会要辑稿·食货》7之30, 6l 之102。
④ 洪迈《夷坚志·三志壬》卷6《卫校尉见杨王》,第1512页。
【三、 陕西等西北地区】
与河东路相比,陕西地价相当便宜。
治平末年,陕西“上田亩不过二千”。①上等良田的价格,每亩不超过2贯。同州沙苑拥有朝廷牧地9000顷,其中良田约6000顷。大观元年(1107年),“以今陕西土田中价计之,每顷可值五百余贯。”②合每亩5贯余,比治平年间的地价大大提高。
至于偏远地区,土旷人稀,地价十分低廉。如宋神宗时陕西庆州的沿边土地,“向来只用二千贯买地,一顷才十贯余,宜其不好”。③每亩仅值100余文。边防地区除了地理位置不佳、安全没有保障或土质贫瘠等因素外,还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生产方式不同。陕西沿边土地多为少数民族所有,然而“蕃部贱土贵货”,④并不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李復也有诗句,讲述了同样道理:“蕃兵人市争卖田,汉人要田蕃无钱。有田卖尽走蕃去,却引生羌来寇边。”⑤地价低贱,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可与内地相提并论。
敦煌文书留下一份太平兴国九年(984年)的卖舍契约,上写:“政教坊巷东壁上舍壹院,内西房壹口,东西并基贰丈伍尺,南北并基壹丈贰尺三寸……断作舍价每尺贰斗。”⑥这座敦煌城内的带院西屋,大约两间的面积,是按尺卖成粮食的,总数当为7石4斗 6升 。
以上北方地区,缺京东、河北的土地价格资料。以下南方地区的情况由于时间跨度长,加以南宋多使用纸币,地价隋况更复杂。
①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甲戌注,第20册第12269页。
② 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27,大观元年三月乙卯,第913页;《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45页。
③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2,熙宁五年四月末,第9册第5636页。
④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3,熙宁五年五月辛卯,第9册第5655页。
⑤ 李復《潏水集》卷16《予往来秦熙汧陇间……以补秦之乐府云》,第1121册第154页。
⑤ 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40页。
【四、两浙】
两浙路地价资料比较丰富,具体到可以分州郡考察。
1。杭州(临安府)。天圣年间,刘太后赐给杭州灵隐山景德灵隐寺“直百万,市田二十五亩以施之。”①即以钱1000贯买田25亩以施之,每亩高达40贯。此价显然过大,已有多家用新资料考证推论其不实。漆侠先生认为田数应是15顷,所以平均每亩为666文;朱瑞熙先生认为田数应是25顷,所以平均每亩为400文。②如果宋仁宗朝初期杭州土地(太后所赐,当是良田)不过500文左右的话,那么,数十年后的价格就大不一样了。元祐六年(1091年),据知杭州苏轼言:“体问民田之良者,不过亩二千。”③良田亩值达到了2贯。
南宋时期持续上升。乾道八年(1172年),马军司长官李显忠“乞兑换民田充都教场。有司申明(民?)间不愿,欲每亩支钱五贯文收买。”④每亩价值5贯,应该属于优惠的高价。绍定元年(1228年),右丞相史弥远给临安府灵芝崇福寺捐款“二百
① 夏竦《文庄集》卷 2l 《赐杭州灵隐山景德灵隐寺常住田记》,第1087册第225页。
② 详见朱瑞熙《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
③ 苏轼《苏轼文集》卷32《乞相度开石门河状》,第908页。
④ 《宋史全文》卷25下,乾道八年三月己巳,第1751~1752页;佚名《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1,第1907页。
万,易沃壤为亩二十有五”。①每亩良田价值80贯,增长10余倍(可能是会子价)。淳祐十年(1250年),临安府拨出纸币55000余贯给报恩光孝观,购买仁和、德清间的闲田50余亩:“得楮五万五千有奇,买仁和、德清闲田五十余亩,岁收粟五十余石。”②每亩纸币1100余贯,是为已知宋代最高的土地价格。景定年间,朝廷实行公田法时,“浙西田亩有值千缗者”,每亩达1000贯(会子价),但贾似道“均以四十缗买之”,③近似于掠夺。
2.苏州(平江府)。苏州没有北宋的地价史料,所见全是南宋价格。汉代人多言关中良田亩值一金,南宋人王楙对此考证道:“按汉金一斤为钱十千,是知汉田每亩十千,与今大率相似。”无意中透露出当时的地价是每亩10贯。王楙是苏州长洲人,终身居家著作,此话写于宋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至嘉泰二年(1200年)间,所以此地价属当时苏州的地价。他还记述了地价变迁及原因:“仆观三十年前,有司留意征理,所在多为良田,大家争售,
①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79《灵芝崇福寺》、第4册第4073页。
② 姚勉《雪坡集》卷33《重修报恩光孝观记》,第1184册第217页。
③ 《宋史》卷474《贾似道传》,第39册第13782页。朱瑞熙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他引用了清代学者俞正燮的辨析:“《(贾)似道传》言亩值千缗者,亦给四十缗。案,不当有千缗之田,《食货志》亦不载此数。盖凡相攻击者,君子、小人各务构虚以相诬。此所以不足取信于人,而是非终于无定也。”认为“所谓每亩值一千缗的田是反对者捏造出来的”。然如本段前引姚勉《雪坡集》卷33《重修报恩光孝观记》所言,购买仁和、德清间的闲田即是每亩纸币1100余贯,可以证明有“千缗之田”。但由于是纸币,所以实际价值并不值1000贯。当时比价,17界会I贯值50余文,18界会1贯值250文。即使按18界会计,为250贯铜钱。
至倍其直。而迩年以来,有司狃于姑息,所在习顽为风,举向来膏腴之土,损半直以求售,往往莫敢乡迩。世态为之一变,甚可叹也。”①所言30年前,指的是宋孝宗乾道年间,由于官府注重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等,土地质量提高,大户人家争相置买地产,促使一些地价上涨了1倍。至宋宁宗时,情况发生逆转,土地减半价也往往难以出售。这个价格,大约就是亩值10贯,推算至宋孝宗乾道年间,一般地价大约是亩值15贯至20贯。庆元年间,苏州福源寺的僧人在外地化缘时,有人“与钱三十万归。今之掌事慧通,戮力营置田二十一亩有奇”。②每亩14贯200余文。
嘉泰四年(1204年),州学陆续购置了一批土地,面积及价格如下:
嘉泰四年七月内,用钱壹阡玖伯单捌贯伍伯伍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共壹拾柒段,计壹伯叁拾陆亩叁角壹拾肆步。
嘉泰四年七月内,用钱壹阡陆拾叁贯叁伯柒拾伍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计捌拾陆亩伍拾陆步捌分肆厘。
嘉泰四年七月初三日,用钱玖伯柒拾伍贯贰伯肆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田地计壹伯贰拾叁亩壹角壹拾肆步陆分壹厘。
嘉泰四年七月内,用钱壹伯壹拾玖贯文,九十九
① 王楙《野客丛书》卷10《汉田亩价》,第148页。
②王公振《福源寺田记》,《全宋文》第317册第2页。
陌,买到……长洲县……苗田贰段,计有柒亩壹角。
这4宗土地,平均每亩的价格分别是约l4贯足、约12贯余足、约7贯余足、约将近17贯足。①开禧元年(1205年)至二年,平江府学又买到4宗土地。据碑刻记载如下:
(开禧元年六月)节次买到……长洲县叁契田地壹伯贰拾柒亩贰角陆步,计交易钱壹阡陆伯陆拾玖贯陆伯柒拾文,九十九陌。
七月内,用钱捌伯陆拾伍贯陆伯伍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共伍拾陆亩肆拾捌步伍分,……共上租米陆拾硕壹斗。
九月内,用钱叁伯叁拾肆贯叁伯贰拾文,九十九陌,买到……长洲县……苗田及陆地壹拾叁段,计叁拾肆亩壹角肆拾伍步陆分,……共上租米贰拾柒硕捌斗 陆升 。
开禧二年五月内,用钱叁拾壹贯贰伯文,九十九陌,置到……吴县……苗田捌亩贰角叁拾壹步。②
以上土地,每亩平均买卖价格分别为约13贯足、约15贯足、约9贯余足,3贯700余文足。总的来看,当时长洲地价在3贯700余文足到17贯足之间。
开禧年间,平江府上方寺僧人“顷囊尚得千缗,属其徒可
①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l4《吴学续置田记》1,第6、8、9—10、13页。
② 同上书2,第25、20、23、30页。
任者曰元素,纠坛立局,置晦仅二百,人租斛倍之”。①用1000贯置买了将近200亩地,每亩平均5贯有余。绍定五年(1232年),平江府“以二百万钱俾邑(指昆山县)士陈九皋经理其事,得积善等乡良田六十九亩二角十四步,岁租八十九石有奇。”②每亩良田28贯余。
绍定六年(1233年),平江府常熟县增置学田3宗:
一项,用官会叁伯伍拾贯文,买金鹅乡田捌亩伍拾伍步叁分,每年上还租米柒硕。
一项,用官会玖伯贯玖伯文,买……彭华乡等田贰拾玖亩叁角,并地叁角,每年上还租米贰拾捌硕。
一项,用官会柒伯玖拾叁贯伍伯文,买积善等乡田叁拾叁亩壹角壹拾贰步,每年上还租米贰拾陆硕伍斗。③
金鹅乡的土地每亩约官会41贯,彭华乡的土地每亩约官会30贯,积善等乡的土地每亩约官会23贯。数年后的嘉熙元年(1237年),有人“得缗钱八千五百,买田以亩计者五百有二十,岁收米以斛计者三百有八十。”④以铜钱8500贯,买田520亩,每亩合l6贯300余文。同年,常熟县“拨到官钱共二万二千三
① 释元肇《上方寺置田畴记》,《全宋文》第343册第358页。
② 郑準《昆山县学记租田记》,《全宋文》第319册第192页。
③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16《平江府增置常熟县学新田记》,第6页。
④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16《常熟县教育言子诸孙记》,第47页。孙应时《琴川志》卷l2《教育言氏子孙记》(第2册第1265页)作:“缗钱六千三百,买田以亩计者四百有五十。”
百贯文官会,约可买田八百余亩。”①每亩约官会27贯。还是这一年,有人捐赠田产给安吉州(湖州)的南林报国寺:“施财捌佰伍拾贯文,置到吴江县界田贰拾亩,递年收租。”②则是苏州吴江县的土地,每亩42贯500文。
苏州还有典田的价格。北宋时期如吕恵卿言:“苏州臣等皆有田庄在彼,一贯钱典得一亩”,③每亩1贯。到了南宋,与土地价格大增一样,典田价格约增长10倍左右。如开禧二年(1206年),平江府学“用钱贰伯肆拾贯玖伯贰拾文,九十九陌,典到……吴县……苗田贰拾贰亩壹角壹拾玖步半,共上租米叁拾柒硕 壹升 ”,④每亩约10贯足。
3.镇江府。镇江府地价史料很少,仅见一条。嘉定年间,在金坛县,民众以260贯买地300余亩为义役庄:“有田于此,晦盈三百……钱二百六十缗以酬”。此地“耕凿不能周,山倍于田,樵牧不能御,官有常赋,秋而来冬而去,高下捃摭,仅足以输官。”⑤由于土地质量不佳,每亩价值约800余文。
4.明州(庆元府)。宋仁宗时,王安石记载了鄞县的地价:“百亩之直,为钱百千,其尤良田,乃直二百千而已”。⑥每亩1至2贯。南宋孝宗时,定海县大部分地区的地价,每亩约20至
① 孙应时《琴川志》卷6《义役省札》,第2册第1216页。
② (清)阮元《两浙金石志》卷11《宋南林报国寺碑》,第39页。
③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7,熙宁八年八月戊午,第11册第6557页。
④ 缪荃孙编《江苏金石志》卷14《吴学续置田记》2,第27页。
⑤ 刘宰《漫塘集》卷21《游仙乡二十一都义役庄记》,第1170册第577页。
⑥ 王安石《王安石全集》卷3《上运使孙司谏书》,第32页。
30贯,唯有清泉乡大不相同:“地佳者两千,次一千,又其次举以予人,唾去不受也。”①所谓的良田不过亩值2贯,差一些的土地1贯,再差的居然白送也没有人要。嘉定七年(1214年),同样是鄞县,“合置田一千亩,每亩常熟价直三十二贯官会,计钱三万二千贯,每岁得谷二千四百余石”。②亩产2石4斗的农田,每亩价值32贯(会子)。同年的鄞县,有程姓提刑官“捐缗钱千有二百,置田四十亩。”用于维护水利设施的人工费。③以1200贯买农田40亩,每亩合30贯。开庆元年(1259年),当地有以下两宗地产交易额:“内一契,何津之买赵念一省元地一片,计二十三亩二角四十九步,价钱六十贯足;内一契,林千十一娘男何津买葛子升户下千十地八亩二角三十七步,价钱三十贯文,九十八陌,钱会各半。共细计一千三百四十贯四百五十五文。”④一宗为23亩2角49步,价钱60贯足,每亩约2贯600余文;一宗为8亩2角37步,价钱30贯(98陌,钱会各半),每亩约3贯700余文。嘉熙三年(1239年),庆元府为修它山水利买进一些土地,其中有水田29亩3角25步,“元契直钱计六百三十一贯七百文,九十八陌,每年上租米共二十一石一斗”。⑤
① 陈造《江湖长翁集》卷24《与诸司乞减清泉两乡苗税书》,第1166册第298页。
② 罗浚《宝庆四明志》卷12《东钱湖》,第5册第5151页。
③ 罗浚《宝庆四明志》卷4《水》,第5册第5035页;卷12《东钱湖》,第5册第5151页。
④ 梅应发、刘锡《开庆四明续志》卷3《洪水湾》,第6册第5953页。
⑤ 魏岘《四明它山水利备览》卷上《赵都承淘沙米田牒魏都大》,第576册第28页。
每亩21贯余足。
5.秀州。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秀州松阳泾有块719亩余的土地,因争讼连年不决,官府决定没收,以600贯的价格卖给湖州州学,①每亩合834文。此地“当沃壤,旧无嘆潦之患。以二年之人偿贷钱,然后率为学粮,岁可以食百员”。②看来是一块质量不错的良田。
6.绍兴府。绍兴十二年(1142年),朝廷为昭慈圣献皇后(隆祐太后)购买攒宫禁地,“先支还价钱,每亩三贯五伯文足,”③民间的土地每亩3贯500余文足。同年,据李心传记载:“权攒徽宗皇帝、显肃皇后于会稽之永固陵。懿节皇后拊陵,在昭慈圣献皇后攒宫西北五十步,周地二百二十亩,并林木为钱三千八百缗有奇。”④如此看来平均每亩17贯余,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另一条史料记载的比较具体:宋徽宗显肃皇后(郑皇后)攒宫禁地所占民间山地共219亩57步,在昭慈圣献皇后(隆祐太后)攒宫禁地基础上加两倍价钱支付,“每亩计作一十贯五百文足”。其中一块地原有大小树木1578棵,估价钱为1122贯100文足;另一块地中有大小树木1175棵,估价钱为702贯475文足。⑤平均每棵树木662文余。按李心传的记载,3800贯的地价包括林木,而所有林木价格是1824贯575文。此
① 谈钥《嘉泰吴兴志》卷11《学校》,第5册第4732页。
② 吕祖谦编《宋文鉴》卷83,顾临《湖学田记》,第5页。
③ 《宋会要辑稿·礼》37之22。
④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月丙寅,第2360页。
⑤ 《宋会要辑稿·礼》37之22。
外,原隆祐太后攒宫禁地的57亩3角
【五、湖北】
湖北地价不多,只有南宋营田的资料。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湖北路安抚使曾逮论道:“营田不可出卖,利害尤明。盖一顷岁收谷八十余硕,若出卖,价钱止五十缗。不可以五十缗目前之利,而失八十斛每岁之人。”①亩产8斗余的农田,平均仅值500文。营田多属无主荒田或拋荒田,土质自然不如农家多年垦种呵护的私田。但湖北路“农作稍惰,多旷土”,②其他地价也不会太高。此价可视为中下等土地价格。
苏轼在一封书信中提到:荆南头湖庄子“有田五百来石,厥直六百千,先只要二百来千,余可迤逦还,不知可信否?又见乐宣德,言此田甚好,但税稍重”。③500余石是指地亩额(这种计量方法,在南方地区尤其是在南宋很普遍),价格为600贯,平均每石1贯200文,可以分期付款。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之26。
②《宋史》卷88《地理志》4,第7册第2201页。
① 苏轼《苏轼文集》卷55《与杨元素》9,第1653页。
【六、江南东、西】
乾道九年(1173年),有臣僚上书说道:江南东、西路及二广“村疃之间,人户雕疎,弥望皆黄茅、白苇,民间膏腴之田,耕布犹且不遍”,人口也“十不及浙中之二三。米谷既平,钱货难得”,因而地价低廉:“每亩价值,不过贯百。”②由于地广人稀,每亩土地1贯左右。宋理宗时的吴潜也曾经写道:江南东西两路,“除平野上腴之外,水田多潦,山田多旱,亩直不过一二千,盖有数年不得收者”。③这是绍定年间的中下等土地价格,而此类土地占当地垦田的多数。但具体情况复杂得多,有关的具体交易资料显示,价格都高于普通土地价格。如建康府,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府学以秦桧所捐赠的钱1万贯,买田1890亩,每亩合5贯300文;淳祐十一年(1251年),为立义庄,用钱50万贯买到湖田7278亩3角28步,④每亩68贯余,价格奇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56之56至57。
③吴潜《许国公奏议》卷2《奏论计亩官会一贯有九害》,第906册第35页。
④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8《增学记》、《立义庄》,第2册第1808、1809页。
高,可能是纸币,也可能是因为湖田实属旱涝保收的肥沃之地。
绍兴三十年(1160年),江西吉州出卖官田3650余顷,计值138万余缗,“内已有人承佃一千三百七十顷(引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作一千三百十七顷),计直三十一万缗”,“无人承佃荒田、山林、陂泽二千三百四十一顷,计直六十万余缗”。经江西路提点刑狱公事黄应南复核,认为已承佃的土地原来的估价过高,“乞减价值三分”,无人承佃的荒田价格“乞别行估定”。①所言已承佃和无人承佃的土地数字相加为3711顷,与其总数3650余顷不合,若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已有人承佃的“一千三百十七顷”为准,则为3658顷,正与总数相符。以总顷数和原定价格计,每亩为3贯772文,其中已承佃的土地价格为每亩2贯260余文,无人承佃的土地价格为2贯563文,居然高于前者,显然有误不可信。重新估定的价格是将已承佃的1370顷原估31万贯减去百分之三十,即21.7万贯,则每亩1贯580余文。此数与前引史料所言的“亩直不过一二千”正相吻合,仍属中下等土地的价格。
乾道二年(1166年),户部侍郎曾怀提到:“江西路营田四千余顷,已佃一千九百余顷,租钱五万五百余贯,若出卖,可得六万五千余贯。”②1900余顷地可卖65000余贯,每亩将近3贯。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5,绍兴三十年四月丁丑,第3096页。
②《宋史》卷173《食货志》上1,第13册第4192页。朱瑞熙先生认为“这批营田的售价每亩平均仅163文”。(《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是按“江西路营田四千余顷”的总数计算的,笔者认为应按“已佃一千九百余顷”计算为宜。
淳熙年间,江西洪州官方以3700贯买田1111亩:“盖三公所捐,皆四方之聘币不以人于家者,合之为钱三百七十万,所买三墅,为田千有一百十一亩,岁人租为谷九百八十三斛有奇。”①平均每亩3贯300文。
至于膏腴之地,有江东江宁府的围田为例。绍定年间,江宁府溧阳县令陆子遹,曾强制将福贤乡的围田6000余亩献给时相史弥远,史弥远“以十千一亩酬之”。但陆子遹却以“一千二亩”的价格支付田主,结果引起轩然大波。②所言围田价格为每亩10贯,但以史弥远之奸贪,当会以低于市价的价格支付所掠夺的围田,所以其价应当在10贯以上。淳祐十一年(1251年),建康府学增购一批学田,“今用钱五十万贯,回买到制司后湖田七千二百七十八亩三角二十八步,岁收四千三百余石市斗,米、麦相半,发下本学置簿桩管。”③每亩68贯余。
山地价格也有三例,都在徽州。淳祐八年(1248年),徽州胡梦斗的卖地契约显示:山地3亩,卖与同乡李武成,价钱为17界官会200贯:“计叁亩……十七界官会贰佰贯”。④每亩合66贯600余文。宝祐三年(1255年),徽州休宁县的一份卖地契表明:
……都周文贵……愿将本都六保地名……山三亩一角二十步,……今将前项四至内山地,并大小杉苗,一
① 朱熹《朱熹集》卷79《江西运司养济院记》,第4102页。
②俞文豹《吹剑录·外集》,第2878册第25页。
③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8《立义庄》,第2册第1809页。
④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卷1《淳祐八年祁门胡梦斗卖山赤契》,第1册第6页。
并出卖与休宁县三十乙都张伸文名下,三面评值,价钱十八官会七十三贯文省。……宝祐三年八月十五曰,周文贵。书契,见交钱人言无圭(押字)。
这块山地连同生长的杉苗,每亩值18界官会23贯余省。①咸淳六年(1270年),徽州祁门县的另一份卖地契中说:吴运干在当地有山地6亩,卖出的价钱是18界官会110贯省。②每亩18界官会18贯300余文。
嘉定年间,赵与时曾说道:“贡禹被征,卖田百亩,以供车马。以今江、淛田贾会之,不减二三千缗。车马之费,当不至是。则当时田贾,亦非今比。”③说明当时江、浙地区的农田价格,每亩一般在20贯到30贯之间。
①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周文贵卖地契》,转引自朱瑞熙《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按朱瑞熙先生作“每亩21922文省”,不知是如何计算的,与我的数字不同。
②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契,转引自姜锡东《宋代买卖契约初探》,《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朱瑞熙《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
③赵与时《宾退录》卷3,第36页。
【七、福建】
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福州要出卖官庄,面积为“熟田千三百七十五顷八十四亩……共估钱三十五万贯”。每亩平均2贯559文。其中7县的官田土质“中下相半”,5县的官田“田色低下”,①所以其价是以下等土地为主的中下等土地的平均价格。与江南东西路的同类地价相比,高出60%左右,原因在于福建地狭人稠,“亩直浸贵”,②地价在不断升高。
到了南宋,福建土地价格大增。南宋中期,大约是福建的沿海某地,有人以100贯买田3亩余:“以钱十万,买其田三亩有奇”,③每亩约30贯。福建兴化军有艾轩先生林光朝祠,城南专有田地以供赡。后来其家衰落,祀田出卖为两家所得。宋理宗时,其孙林钧上诉要求收回。长官方大琮喟然长叹道:“鬻祀田,非法也。没价返田,法也。吾使乡部,宁厚毋薄。”于是“檄郡丞,以窠名钱酬元直之半,俾复其旧”。但因很快就被调离,此事被搁置,林钧只好继续投诉。新长官杨栋对购买其地的两家说:“先生在,不殖寸产,没岂与乡人较数亩之田者?虽然,诿先生之廉让,利故家之清贫,取而有之,此名不可安也。方公去矣,窠名钱不可觊。其以郡镪十有二万酬若等……核其田,凡八亩三角三十一步,岁得穀十七斛有奇,钱千。”④所要支付的120贯,应是因循前任“以窠名钱酬元直之半”,也即是半价。全价应是240贯,平均每亩约29贯。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1之23,63之175;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 1l 《官庄田》,第8册第7882—7883页。
②《宋史》卷89《地理志》5,第7册第2210页。
③陈藻《乐轩集》卷5《送方孺春赴仙游簿序》,第1152册第75页。
④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89《修复艾轩祠田记》,第13页。
【八、四川】
绍兴十一年(1141年),夔州路梁山军军学的经费不足,新任学官杜莘老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招集生员,“愿输家余为之,缗二千二百有奇,公乃市田六百亩”。①捐钱2200余贯,置买了学田600亩,每亩约3贯666余文。四川地区是铁钱行使区,此价应是铁钱的价格。按当时铜、铁钱的比价大约是1:2,则此数约合铜钱1贯833文。
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成都的金绳禅院收到布施田地3宗:“邓景亨者施十四亩有奇,直一百四十万钱;成都李元有施二十六亩,直一百八十万钱,潼川僧曰道方施二十亩,直四十万钱。”②每亩价格依次为近100贯、69贯200文、20贯,差别很大。四川尤其是成都府路“地狭而腴,民勤耕作,无寸土之旷”,③“蜀地膏腴,亩千金”,④地价之高,势在必然。但每亩高达1000贯,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这些都是铁钱数,按当时比价,实际每亩约合铜钱50贯、34贯600文、10贯。淳熙年间,成都府路官员徐朗离任前,曾“尽捐公钱七千余缗,市田一百六十亩,以禀成都之府学。”⑤每亩铁钱43贯750余文,约合铜钱21贯875文。嘉泰三年(1203年),绵州魏城县官员“樽节浮费,得钱一千九百缗,买中田一顷,而置之学”。⑥则是当地中等农田的价格是每亩19贯,约合铜钱9贯500文。
①杜大珪编《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中卷54,查钥《杜御史莘老行状》,第450册第632页。
②扈仲荣等编《成都文类》卷41,姜如晦《金绳禅院增广常住田记》,第1354册第743页。
③《宋史》卷89《地理志》5,第7册第2230页。
④《宋史》卷344《王觌传》,第31册第10944页。
⑤杨万里《诚斋集》卷125《朝议大夫直徽猷阁江东运判徐公墓志铭》,第35页。
⑥范于进《魏城徐邑侯捐置学田记》,《全宋文》第297册第83页。
【九、两广】
乾道九年(1173年),有臣僚上书说道:江南东、西及二广“村疃之间,人户雕跊,弥望皆黄茅、白苇,民间膏腴之田,耕布犹且不遍”,人口也“十不及浙中之二三。米谷既平,钱货难得,”因而地价低廉:“每亩价值,不过贯百。”①也即1贯左右。然而不能一概而论,正好是同一年代的广西地价,有的价格就高出一倍多:乾道年间,广西地方官“得钱八千缗,置田三十顷”。②以8000贯钱买田30顷,合每亩2贯666文。
淳祐元年(1241年),静江府临桂县一名妇女捐田给佛寺:
昭州都监杨忠训宅孺人李氏二娘舍□□一百七十贯文钱,收置临桂县西乡曹□□□田二十亩,入亡夫坟所寺内永充常住。③
朱瑞熙先生指出:“此处‘一百七十贯文钱’前空缺二字,不知是‘官会’,还是其他,但不大可能是‘几千’。依此计算,这批田平均每亩为8500文。”④这一分析是正确的,其价格平均8贯500文。淳祐七年(1247年),方大琮在《广州丁未劝农文》中透露:“向闻南田膏腴弥望,亩直不多,今或十贯,不为甚低。然比闽、浙间,食贵米,耕贵田,费与劳又几倍。”⑤则是广州的良田,亩值10贯。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56之56至57。
②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22《龙图阁待制知建宁府周公墓志铭》,第1984册第447页。
③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桂林石刻》上册《宋李二娘捐田地碑记》,第296页。
④朱瑞熙《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
⑤①方大琮《宋忠惠铁庵方公文集》卷33《广州丁未劝农文》,第89册第727页。
【十、其他地价】
作为商品的土地,不只是农田,还有池塘、柴荡、墓地、山洞等。
1.池塘。苏州州学的旁边,有处数顷大小的积水,苏舜钦记载道:“纵广合五六十寻,三向皆水也。杠之南,其地益阔,旁无民居,左右皆林木相亏蔽。访诸旧老,云:钱氏有国,近戚孙承右之池馆也。坳隆胜執,遗意尚存。予爱而徘徊,遂以钱四万得之,构亭北碕,号沧浪焉。”②庆历年间,苏舜钦被贬于苏州,以40贯将此地买下居住,并于水边建筑了著名的沧浪亭。南宋庆元年间据洪迈所说,此地归韩世忠家所有:“今为韩蕲王家所有,价值数百万矣。”③价格达到了数千贯,l50年间增值数十上百倍。惠州某寺院旁有处陂塘,“诘曲群山间,长一里有余”,苏轼欲买下此陂,稍加葺筑,改作一放生池。“属百姓见说,数十千可得……囊中已竭,辄欲缘化。老兄及子由,各出十五千足,某亦竭力,共成此一事。”④则此山间长1里余的陂塘,价值大约30贯以上。
②苏舜钦《苏舜钦集》卷13《沧浪亭记》,第158页;参见龚明之《中吴纪闻》卷2《沧浪亭》,第34页。
② 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9《钴铒沧浪》,第530页。
④苏轼《苏轼文集》卷54《与程正辅》23,第1598页。
2。柴荡。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苏州灵岩山显亲崇报福院用600贯足钱,在昆山购买了柴荡500亩:“计陆百贯文足,添置柴荡伍伯亩”。①每亩1贯200文。绍熙四年(1193年),秀州拍卖一片柴荡,官方估价每亩700文,但“贪民挟多赀,志于必得,增亩钱三千三百一十有一。”②竞价的结果使地价增长4倍多。官方所估价格肯定偏低,但最终的成交价每亩3贯311文,价格偏离了实际价值。
3.墓地。有确切亩数的墓地,已在第一章叙述,此处所言均为泛指的墓地。熙宁初,郢州京山县有位官员,在翻车村为其母亲置买一块墓地,花了25贯:“以二十五贯市之。”③北宋末,婺源一官员家东山的土地旁,经高人指点是块风水上好的墓地,于是以5贯买下:“以五千买诸邻”。④乾道九年(1173年),有人在湖州武康金鸡峰上买了一块墓地,“商价须百千,喜而酬之”。⑤价值100贯。舒州望江的一块山林,面积多大不详,若将其树木砍伐为木柴,价值不超过1贯,被人以烧木炭为借口花30贯买下。买主实际上是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要在此埋葬长辈。若按墓地价格购买的话,则不少于300贯。⑥
①释德新《灵岩山显亲崇报福院为前住当山广照和尚忌辰追修请公据状》,《全宋文》第225册第269页。
②(元)徐硕《至元嘉禾志》卷16,宋·尚朴《府学承置柴荡记》,第5册第4530页。
③张师正《括异志》卷6《杨道人》,第64页。
④洪迈《夷坚志·支庚志》卷6《胡宏休东山》,第1182页。
⑤洪迈《夷坚志·支景志》卷4《金鸡老翁》。第913页。
⑥岳珂《程史》卷2《望江二翁》,第20页。
4。山林。临安府富阳县县治东100余步,有一孤峰高耸,山顶曾经建有道观,因名观山,又叫石头山。此山属于民间,由于过度砍伐木柴,林木资源及景观遭到严重破坏。南宋中期,县令曾治风动用官库钱将此山买归官有:“出公帑钱六万,易而属之官,竹木茂蔚”。①此处的“六万”,可能是文,即60贯。由此休养生息,环境得到恢复。
5.山洞。元丰年间,池州齐山风景区中,一处名为石燕的山洞出售,“不过三数十缗可得尔”,②可以用30余贯买到。
依据上述史料,可知北方地区地价最高者约20贯(河南府永安县),最低者仅100余文(京西济源、陕西庆州),北宋中期中上等土地价格在2贯左右。南方各地在北宋时,地价最高为2贯540文(福建福州),最低为834文(两浙秀州),北宋中期中上等地价在1至2贯之间,与北方相差不多。南方地区地价资料主要集中在南宋时期,除四川地区铁钱外,最高为纸币1100贯(两浙临安府),最低为834文(两浙秀州)。南方地区南宋时的地价无法与北方时的北方地区地价相比,尤其是两浙路。叶適曾指出:“夫吴、越之地,自钱氏时独不被兵,又以四十年都邑之盛,四方流徙尽集于千里之内,而衣冠贵人不知其几族,故以十五州之众当今天下之半。计其地不足以居其半,而米粟布帛之值三倍于旧,鸡豚菜菇、樵薪之鬻五倍于旧,田宅之值十倍于旧,其便利上腴争取而不置者数十百倍于旧”。③前文所述杭州地价南宋时猛增约40倍,证明叶適之言是有根据的,因为人口剧增,物价上涨,兼并激烈。
① 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27《观山》,第4册第3615页。
② 张舜民《画墁集》卷7《郴行录》,第1117册第47页。
③叶適《叶適集·水心别集》卷2《民事》中,第654页。
从上可知,在一般情况下,宋代农民购买一块土地并不难。一方面是便宜,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大量的荒闲土地。如京西路位于京师开封的腹地,无论地理位置还是政治地位,都是当然的中心地区。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此地却长期以地旷人稀而著名,与京师腹地的地位毫不相称。“唐、邓、汝、蔡率多旷田,盖自唐季之乱,土著者寡。”①到了南宋,京西只有少部分地区归宋管辖,由于沦为边防前线,受战争的破坏和威胁,重新成为荒凉之地。如襄阳即是“地广人稀,自城之外,弥望皆黄茅白苇。”②京东路也有类似情况。宋仁宗时的张方子说:“东平、巨野,至于彭城,率多闲田,民力不赡。”③景祐年间,京东转运司又报告说:“济、兖间素多闲田”。④就是说,在京东路西部、西南部的广大地区,荒闲土地很多。湖北与京西的情况很相似:“农作稍惰,多旷土”。⑤南宋时仍是如此:“湖北地广人稀,耕种灭裂”。⑥北宋时的淮南,像京西一样有许多荒地,如宋仁宗时的张方平说:“今淮、扬、
①《宋史》卷85《地理志》1,第7册第2117页。
②(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60,蔡戡奏,第4册第3405页。
③张方子《张方平集》卷14《食货论·屯田》,第173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4,景祐元年六月丁酉,第5册第2678页。
⑤《宋史》卷88《地理志》4,第7册第2201页。
⑥彭龟年《止堂集》卷6《乞权住湖北和籴疏》,第2024册第86页。
许昌、汝南之域、人稀土旷,地力不尽”。①至南宋成为边防地区,情况更荒凉。广南东西两路,长期人口稀少,大部分地方最称荒芜。“广南两路,自潮州而南,居民鲜少,山荒甚多。”②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微薄,甚至不能支付地方官吏俸禄等费用。这些地方的地价十分低廉,是因为土地增殖少,如江南东西两路,“除平野上腴之外,水田多潦,山田多旱,亩直不过一二千,盖有数年不得收者。”③这样产出很少的土地,当然就不值钱了。但是,若想购买一块良田就比较贵了。
①张方平《张方子集》卷14《食货论·屯田》,第173页。
②曹勋《松隐集》23《上皇帝书十四事》,第1129册第468页。
③吴潜《许国公奏议》卷2《奏论计亩官会一贯有九害》,第906册第35页。
宋代纺织原料与纺织品价格
《宋代物价研究》第四章(1)
程民生
纺织品是解决人类遮寒掩体的基本生活资料,其重要程度仅次于粮食。与粮价相比,绢、布等纺织品价格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虽相对平稳,但也有很大的变化。宋代纺织品种类繁多,具体到有价格的记载,则主要集中在绢上。其他丝织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的价格,只有零星的资料。
【一、纺织品及原料】
1.绢
绢是纺织品中的主要品种,用途也最广泛。由于宋代以绢价作为经济犯罪的计赃量刑标准,所以留下一些全国性的或地区性的绢价:宋太宗太平兴国中,江南、两浙、广南等地绢每匹1贯;宋哲宗元符年间朝廷根据绢价变动情况,调整计赃的绢每匹1贯300文足;大观元年(1107年)变为1贯500文足,建炎元年(1127年)提高到每匹2贯足,绍兴三年(1133年)又提高到3贯足,而当时市场上的绢价“不下四五贯”。①乾道六年
①《宋会要辑稿·刑法》3之2車6。
(1170年)再变为4贯。①这些价格数字,不是当时绢价的准确表现,却是绢价上涨的阶段性反映。如大观元年诏云:“计赃之律,以绢论罪,绢价有贵贱,故论罪有重轻。今四方绢价增贵,至两贯以上,而计绢之数独循旧例,以一贯三百足为率。计价既少,抵罪太重,可以一贯五百足定罪。”②可见,当市场上绢价在2贯以上时,朝廷计赃标准才定到1贯500文足,明显低于实际价格。另外,史料中有大量的折帛钱、和买绢价等数据,不少人将其当作绢价的史料引用,其实那是官府剥削的手段,所折价钱总是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并不能当作绢价使用。所以,本书一般不以此为据。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三司报告:“文武官差出朝辞赐绢者,起今每疋给钱一千充值。”随即得到批准。③每匹1贯钱,应是当时的价格。杜莘老曾言:“和买物帛,据元丰法并支本钱,绢每匹八百五十文,绸每匹七百文,丝每两六十五文,绵每两三十五文。”绢每匹850文,绸每匹700文,丝每两65文,绵每两35文。这是元丰年间“当时欲优恤民间”的价格,④应与市价相差不多。
各地的绢等纺织品价格也不相同,是我们重点要考察的对象。
(1)北方地区
咸平年间,朝廷刚实行预买绢时,“浙绢至中都,每匹之直千
①佚名《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48,第4册第1816页。
②《宋会要辑稿·刑法》3之4。
③《宋会要辑稿·仪制》9之l0。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38之21。
二三百钱。”①开封市场上的两浙绢,每匹1贯200文至1贯300文。大中祥符初。王旭知颍州,“因岁饥,出库钱贷民,约蚕熟一千输一缣。”这就是和买绢的开始。②京西颍州的绢价是每匹1贯。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有报告说:“并州军衣岁给绢四万余匹,并自京辇送。如闻军中得之,悉以贸易土绸。起今如有愿中卖者人官者,每匹官给钱千二百文,可省辇运之半。”③河东路并州官买绢的价钱,是每匹1贯200文。大中祥符九年,盛产优质丝织品的京东路青州、齐州,绢每匹800文,朝廷专门拨钱加价购买,每匹绢支付1贯,“自是绸、绢之直日增,后数岁遂倍于昔时云。”④朝廷加价收购的用意是刺激生产,而且效果明显,数年后,绢价翻了一番,也即每匹2贯。但并没有史料证实涨价,而且很可能是夸张的腴词。因为我们看到,直到50多年后的熙宁三年(1070年),京东路上等绢每匹也不过1贯350文省。⑤
嘉祐年间,刘挚担任冀州南宫县令,当地“其赋甚重,输绢匹折税钱五百,绵两折钱三十,民多破产。挚援例旁郡,条请裁以中价……自是绢为钱千三百,绵七十有六。民欢呼至泣下,曰:‘刘长官活我!’”⑥可知当地的市场价大约是:1匹绢1贯300文,1两绵76文。根据河北提举籴便粮草薛向的建议,皇祐
①杨时《龟山集》卷4《论时事》,第1125册第131页。
②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9《杂录》,第114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19.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6,大中祥符九年正月壬申,第4册第1989页。
⑤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7,熙宁三年三月乙未注,第333页。
⑥《宋史》卷340《刘挚传》,第31册第10849页。
三年(1051年),朝廷向河北辇运绢40万匹,“当缗钱七十万”,①则是每匹合1贯750文。
熙宁二年(1069年),朝廷在开封出卖渍污的浙绢:“第一等浙绢每疋一千二百至四百,彩绢每疋只一千。”②第一等每匹1贯200文至1贯400文,彩绢每匹1贯。那么,没有被污染的浙绢,价钱定当高于此。熙宁三年,京东路上等绢每匹1贯350文省,下等绢每匹1贯300文省,③差别不大。熙宁五年十月,日本僧人成寻在开封做了一笔交易:“以官人令时绢十五匹、绸十匹送,出钱三十九贯八百五十文置了。”④用39贯850文购买了15匹绢和10匹绸,两者合计平均每匹1贯594文。熙宁六年正月,成寻又在开封买了幅罗汉像,“与直钱十贯四百文、绢三匹了,总合十四贯也”。⑤那么,这3匹绢的价钱就是3贯600文,每匹1贯200文。由此也可以得知:他们去年买的15匹绢的单价是1贯200文,共l8贯;那么余下的21贯850文当为绸价,每匹合2贯185文。元丰四年(1081年),“长安以至诸路州县,商贾通,物价尚平。川绢二千一疋,河北、山东绢差贵三二百”。⑥在陕西,四川绢的价钱是2贯1匹,河北、山东绢的价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4,嘉祐元年十月丁卯条(第8册第4450页),夹注云:“初,用向议行见钱法,在皇祐三年正月”。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29之7。
③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7,熙宁三年三月乙未注,第333页。
④[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4,第122页。
⑤[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6,第201页。
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甲戌注,第20册第12269页。
钱是2贯200文至2贯300文1匹。元祐初,内藏库甩卖存贮时间长久的“远年”缣帛,每匹仅200至300文,“夫自外郡之远输至内帑,每缣之直,须近二千”。①这些存放多年的旧绢,质量已经下降,使用寿命短,价格自然十分便宜。
大观元年(1107年)有诏云:“今四方绢价增贵,至两贯以上。”②说明当时全国的绢价乎均增长到2贯余。靖康年间,吴孝民对金人说:金兵南下攻宋,犹如做买卖,“譬如有人买绢一匹,索价三贯。买者酬二贯五六百文,又添一二百文,遂交易。如此谓之买卖”。③这一举例似乎表明了当时京师的绢价,大约在2贯600文至2贯700文之间。建炎三年(1129年),大理寺禀报说:“陕西路旧法唯许行铁钱,不许私用铜钱,所以计赃以钞面为准,纽铜钱定罪。今来本路既得通使铜钱,即计赃者合据犯处以铜钱估价为准,如元赃即以铜钱计绢价准赃。”朝廷予以批准。“谓如犯时本处绢每匹铁钱三十贯文,铜钱三贯足,即元赃铁钱一十贯足准铜钱一贯足计赃之类。”④陕西每匹绢的价格大约是铁钱30贯,合铜钱3贯足。
(2)南方地区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江南西路转运司投诉道:“诸州蚕桑少……绢上等,旧疋一千,今请估一千三百。”⑤江西路的折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4,元祐元年四月乙未,第15册第9081页。
②《宋会要辑稿·刑法》3之4。
③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28,靖康元年正月七日,第210页。
④《宋会要辑稿·刑法》3之5。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l8,太平兴国二年六月己未,第l册笆406—407页。
税绢,上等者原来每匹价钱是1贯,此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改为1贯300文,当接近于市场价格。皇祐年间,在淮南舒州“市卖一绢,钱七百”,①绢的市场价格是每匹700文。宋仁宗时,两浙睦州“每丁计纳绢六尺四寸,计价钱一百六十文省”。②每匹绢1贯省,是丁绢的折价。元丰间,两浙“今民输绢一疋,费钱一贯二三百文”。③1贯200文至300文,当就是当地的市场价。大约在元丰年间,朝廷要求湖北路“额钱五万贯买绸、绢,内一万贯买绢一万疋,应付广西”。④合计每匹1贯。元祐七年(1092年),在扬州江都县,“绢一尺,价钱二十八文一分足”,⑤按1匹4丈2尺计,⑥每匹价钱l贯180.2文足。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在淮南路无为军的市场上,“民间买绢一匹,
①吕南公《灌园集》卷20《故袁州李君墓志铭》,第1123册第183页。
②吕祖谦《东莱集》卷3《为张严州作乞免丁钱奏状》,第l150册第25页。
③郑獬《郧溪集》卷12《乞罢两浙路增和买状》,第1097册第219——220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34之38。
⑤苏轼《苏轼文集》卷34《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四事一处行下状》,第962页。
⑥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10《纳絀绢尺度》(第541页):“周显德三年勅:‘其纳官绸绢,依旧长四十二尺。’乃知今之税绢,尺度长短阔狭,斤两轻重,颇本于此。”《宋会要辑稿·食货》41之32注:宋徽宗时定大晟新尺,“如帛长四十二尺,阔二尺五分为匹,以新尺计长四十二尺七寸五分,阔二尺一寸三分五厘之五为匹。”《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4:绍兴二十七年,四川交税的绢“每匹四丈二尺”。
须用一贯四五百文足”,①市场价是每匹1贯400文至l贯500文足。宣和七年(1125年),两浙绢每匹2贯300文足至2贯400文足:“产绢县分,每疋不下二千三四百足钱。”②与北方地区绢价相对平稳相比,南方地区空间和时间差别都比较大。
四川地区绢价波动较大。后蜀孟氏时,四川绢1匹直铁钱1贯200文,当时铁钱1贯合铜钱400文,则每匹绢价实为铜钱480文。③据范镇记载:宋真宗前期,张詠在成都府担任长官时,“绢疋三百文”,④每匹300文。至和元年(1054年),赵抃言近年益州路“官绢每匹直大钱三贯以上”。⑤每匹官绢的价钱,是大铁钱3贯多。熙宁十年(1077年),据吕陶报告:“臣伏见二年以来,川中见钱绝少,物价减半,银每两、绢每匹各只直一贯
①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l8,建中靖国元年八月壬子注,第646页;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26,建中靖国元年八月,第855页。
②杨时《龟山集》卷4《论时事》,第l125册第131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太平兴国七年八月戊寅(第1册第525页):“伪蜀广政中,始铸铁钱。每铁钱一千,兼以铜钱四百,凡银一两直钱千七百,绢一匹直钱千二百,而铁工精好殆与铜等.”但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49《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五年(即宋建隆三年)注引《四川总志》(第2册第731页)则云:“孟氏每(钱)[银]一两,直铜钱千七百文,绢一正直钱千二百文。”则是四川1匹绢直铜钱1贯200文。恐误。
④范镇《东斋记事》卷4,第34页。
⑤赵忭《清献集》卷6《奏状乞减省益州路民间科买》,第1094册第831页。
四五百文”。①熙宁末,成都府路绢价每匹1贯400文至1贯500文,与以前的3贯多相比,确实下降了50%左右。元丰二年(1079年),成都府路、利州路钤辖司言:“往时川峡绢匹为钱二千六百,以此编敕估赃,两铁钱当铜钱之一。近岁绢匹不过千三百。”②绢价是铁钱1贯300文,合铜钱650文。据范镇记载:元丰年间,成都府“绢疋三贯”,③每匹3贯。但很快就又恢复到以前的价格:元祐初,成都府路“民间……绢价每疋一贯七八百文”,④民间价也就是市场价每匹1贯七八百文。同时的吕陶也说道:“蜀中比年米谷极贱……米一石直七八百文,绢一疋乃为钱千四五百。”⑤每匹1贯四五百文。崇宁三年(1105年),朝廷在黎州购买少数民族地区出产的马匹,价钱中有“绢六匹,每匹止折一贯二百文……约本处价例,仅是半价支折与卖马蕃部”。⑥则是每匹绢的实际价格,大约是2贯400文。(以上均应为大铁钱)
南宋时,南方各地绢价波动仍比较大。
绍兴初的价钱,大约是每匹2贯。绍兴元年(1131年),一
①吕陶《净德集》卷1《奏乞放免宽剩役钱状·贴黄》,第1921册第2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1,元丰二年十二月戊戌,第12册第7325页;《宋会要辑稿·刑法》3之3;《宋史》卷199《刑法志》1,第15册第4980页。
③范镇《东斋记事》卷4,第34页。
④刘挚《忠肃集》卷5《乞体量成都漕司折科税米奏》,第107页。
⑤吕陶《净德集》卷4《奉使回奏十事状·贴黄》,第1921册第43页。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80。
道诏令中透露:诸路折帛钱每疋3贯,而“时诸路绢直才二千”,①南方各路普遍是每匹2贯。如江东路当时就是每匹2贯:“江东时值止两贯”。②
很快,绢价便迅速增长。绍兴三年,一道诏书里在谈到以绢价定赃时透露:“目今绢价不下四五贯。”③价格急剧上升。同时,户部桩管的高丽绢,每匹约值6贯:“令户部于桩管高丽绢内支一万五千匹,每匹作六贯。”④绍兴四年,“洪州在市一绢之直,已增长八贯五百文足,自余州军有至十贯足”。⑤江西洪州绢价是每匹8贯500文足,江西其他州军绢价最高者超过10贯足。其实这并不是自然状态下的市场价格,而是有着政治背景。当时江西官方正在催纳夏税物帛,“州县望风,急于星火,民间买绢一匹,至钱八千,多至 十千” 。⑥当时,江西有的地方官员要求“每匹令纳钱六千省……若比浙中见价,每匹计多一千五百”。⑦可知两浙的绢价是每匹4贯500文省。绍兴八年,知常州无锡县李德邻报告:“窃见本县每岁起发夏税绸绢一万五千四百八匹,除诸乡税产户下合纳绸绢一寸以上,并税户盐钱折纳并催本色,计一万一千五百一疋外,有三千九百七疋系崇宁二年本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6,绍兴元年八月丁亥,第835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5之33,64之47。
③《宋会要辑稿·刑法》3之6。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40之17。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30。
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7,绍兴四年六月甲辰,第1270页。
⑦《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30。
州均敷下本县认纳,盖当时县令不谨其始,却将下户募脚盐钱每二百二十文折纳绢九尺计,目今价直一贯八百文,比之纳钱,计高七倍。”①两浙常州无锡县9尺绢价值1贯800文,按1匹4丈2尺计,每匹8贯400文。
10年后,绢价有所下降。绍兴十八年,江东路绢时价每匹2贯足:“江东一路税绢俱重十二两,独歙州以咸平二年特旨,只以十两为定,并下库务不得退剥,每匹折钱七百三十一文……至绍兴十八年,户部符每匹估时价二贯足。”②绍兴二十六年,四川地区绢价增长至每匹将近5贯:“四川绢直,一匹不及五千”。③当仍是铁钱。绍兴二十七年,权尚书刑部侍郎张构在提到四川司法中计赃的钱币比价问题时说:“枉法二十匹绞,计铜钱六十贯,铁钱一百二十贯。”④如前文所说,朝廷计赃标准明显低于实际价格,则是当时四川每匹绢的价格大约高于铁钱6贯,铜钱3贯。绍兴二十七年,成都潼川府夔州利州路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军府事萧振等报告:
成都府路转运司合起三路纲畸零绢估钱内,成都府每疋理见钱引九道半,潼州府路每疋理见钱引九道,比市价高大,欲每匹减钱引一道……成都府路止一十五万五百余疋,今欲每匹理钱引八道半,每匹四丈二尺,若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25。
②罗愿《新安志》卷2《夏税物帛》第8册第7628页;袁甫《蒙斋集》卷2《知徽州奏便民五事状》,第1175册第356页。
③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4,绍兴二十六年八月辛卯,第2896页;《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45。
④《宋会要辑稿·刑法》3之8。
纳见钱,即随钱引市价折纳。谓如街市钱引市价每道贝钱八百五十文,其绢每尺合纳见钱一百七十二文,每寸纳一十七文二分之类。潼川府路一十三万一千三百余疋,今欲每疋理钱引八道,每疋四丈二尺,每尺一百九十文五分。若纳见钱,即随钱引市价折纳。谓如钱引市价每道见钱八百五十文,其绢每尺合纳见钱一百六十二文,每寸见钱一十六文二分之类。①
每匹绢的价格是:成都府路稍贵,为钱引8贯500文折合铁钱7贯225文;潼川府路稍贱,为钱引8贯折合铁钱6贯800文。绍兴二十六年,据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王大宝言,江南诸州绢“今市价每匹不过四贯”,②市场价格是每匹4贯。同年,宋高宗说:“临安民有纳本户绢一匹被退,因询之。云:‘宫中以不经揽户,不肯交。’朕令人用钱五千五百买之,乃好衣绢。”③当时,临安府1匹做衣料的优质绢,市场价格是5贯500文。绍兴三十二年,东南地区出产绢的州郡,每匹“轻绢”不过2贯500文。④
宋孝宗时,绢价整体上持续下降。乾道元年(1165年),右正言程叔达说道:“今一缣之直,在市不过三数千,”⑤1匹绢大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3至l4。
②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1,绍兴二十六年二月甲午,第2819—2820页。
③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4,绍兴二十六年八月癸酉,第2864页;《宋会要辑稿·食货》68之8。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10之16。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38之22。
约3贯余。乾道三年前,东南地区居民交纳税绢“常年用钱四贯可纳一疋”,乾道三年官府百般刁难,“今增为六贯”。①比较一下乾道六年金国的相州:“好绢每疋二贯五百文”,即优质绢每匹2贯500文(六十陌),②合计1贯500文足钱,比宋朝便宜许多。朱熹也说:“铜钱过彼极有利,六七百文可得好绢一匹。”③在淮北金国境内,600文至700文铜钱也可以买到1匹好绢。这种情况的背景,是钱重物轻。淳熙四年(1177年),在临安府钱塘、仁和两县,绢“本色所直,不过四五千”,④价格有所下降。淳熙七年的知南康军朱熹言:“本军绢价每匹不过三贯文足。”⑤每匹不超过3贯足,低于两浙。淳熙九年七月,知台州唐仲友指使人“买到轻怯大绢一百十八匹,高价估钱入库,计四百九十贯九百六十五文省。”⑥“轻怯大绢”每匹4贯余省是高估的价钱,实际价格无疑低于此。淳熙十五年,军队的“衣绢”,“户部纽作四贯一疋,价已不低,有钱甚易买”。⑦每匹4贯。绍熙初,知漳州朱熹报告说:“军人皆愿得钱,不愿得绢。盖今绢价每匹三千省,而请钱则得五千省故也。”⑧漳州绢价为每匹3贯省。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59。
②楼钥《攻娩集》卷112《北行日录》下,第30页。
③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111《论财》,第2722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69。
⑤朱熹《朱熹集》卷20《乞听从民便送纳钱绢札子》,第829页。
⑥朱熹《朱熹集》卷19《按唐仲友第四状》,第752页。
⑦周必大《文忠集》173《思陵录》下,淳熙十五年三月辛亥,第1148册第925页。
⑧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106《漳州》,第2651页。
南宋后期,个别地方的绢价仍有下降迹象。如庆元四年(1198年),江东建康府“近年以来,居民蕃庶,蚕桑浸广,绵帛颇多,绢每一匹,只直钱二贯二百文足”,①每匹绢2贯200文足迪是发展生产的结果。庆元年,江宁府“近年绢价低平”。②只知价格下降,不知具体价钱。景定四年(1264年)的皇帝内批言:“以越罕蚕,夏绢壹匹折纳十八界会拾贰贯,永远为例。”“时十八界会壹贯准铜钱贰伯伍拾文,拾贰贯计铜钱参贯”。③则是越州的绢价为每匹18界会子12贯,折合铜钱3贯。南宋后期,吴泳在宁国府曾言当地“一匹之绢,向者三千,今五倍其价矣”。④则是每匹高达15贯了,但应当是贬值的会子价。
南宋中期的,临安,朝廷修内司出产一种唐绢,一般用于画画的扇面,“每个扇面二百文,织作扎实丝线好……丝线厚实紧密,扇面上下有边者,每个二百”,每幅200文;而民间街市模仿织造的“轻小唐绢,每个一百文”,⑤每幅100文。
附带说一下周边地区的情况。宋代周边的不少国家,仰仗宋朝供应绢使用,所以其价格比较高。如西夏,庆历二年(1042年),因连年交战,宋朝的绢贩卖不进来,西夏境内绢价上涨,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88。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97。
③(清)杜春生《越中金石记》卷7,(宋)方回《嵊县尹佘公道爱碑》,第7294页。
④吴泳《鹤林集》卷39《宁国府劝农文》,第1176册第381页。
⑤佚名《百宝总珍集》卷9《唐绢》,子部78册第808页。该书不详年代,但在卷8《龙涎香》中提到:“此三等系高庙、孝宗、光宗在朝合之者”,故推断为宋宁宗朝。
“一绢之直为钱二千五百”。①每匹达2贯500文,而当时宋朝境内的绢价约为1贯数百文。元祐初,苏轼指出:宋夏经多年战争,西夏国内物资严重匮乏6.纱
熙宁六年(1073年),日本僧人成寻在开封记载道:“张行者以钱五贯四百文买紫纱三疋来,为充夏单衫袈裟裙也。”③以5贯400文购买紫纱3匹,每匹合1贯800文。元祐年间,福建南剑州举人吴味道进京参加贡举时,“以百千就置建阳小纱,得二百端”。以100贯买建阳小纱200端,打算顺路运到开封高价出售。④建阳小纱在福建的价格是每端500文。
7.缎
靖康二年(1127年)正月,在金兵占领的开封,由于未能完成金人索要的财物数额,宋政府张榜说:“如民户别无金、银、表段,亦许量力抄上钱,径赴本壁根括送纳……表段每匹五千,官为收买。”⑤表缎每匹5贯。
8.丝
熙宁末,据监察御史里行彭汝砺所说:“浙东西今年丝每斤不至四百,民在穷乏,方无所售。”⑥每斤丝价值不到400文。
①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3,宣和五年正月二十五日,第93页。
②高似孙《剡录》卷1《版图》,第7册第7208页。
③[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8,第268页。
④何薳《春渚纪闻》卷6《膺换真书》,第98页。
⑤丁特起《靖康纪闻》,第4册第19页。
⑥(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69,彭汝砺奏,第4册第3515页。
绍兴三十年(1160年)九月,知道州季南寿报告:本州“舟车不至,商贾不通,其民朴野,惟农桑作业……丝一两百二 十” 。①他的意思是因为偏僻,交通不便,所产的丝卖不出好价钱,每两仅值120文。看来其他地方的价格高出不少。乾道六年(1170年),金国的相州“丝每两百五十文”,每两150文(60陌),②合90文足,相当便宜,可资比较。
9.绵、絮
天圣七年(1029年),三司报告说:每年赐各地官员的冬衣袄,“每领用绵八两……如愿请价钱,每两不得过八十五文”。③当时1两绵的价格,大约85文左右。嘉祐中,刘挚出任冀州南宫县令时,纠正了过去赋税折纳过重的情况,“请裁以中价……自是……绵七十有六,民欢呼至泣下”。④每两绵的中等价格是76文。元丰年间,莱州绵的市场价是每两100文,地方官收购l:供绵时,增价为每两120文:“问市价几钱?曰每两百钱:公命增二十。”⑤
绍兴十一年(1141年),“昨降指挥,许江浙折帛钱以十分为率,绸折六分,绢折三分,绵折五分绸绢匹八千,(缗)[绵]每两五百,皆所以宽民力也”。⑥1两绵折价500文,与当
①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6,绍兴三十年九月壬午,第3117页。
②楼钥《攻媿集》卷112《北行日录》下,第8页。
③《宋会要辑稿·仪制》9之32。
④《宋史》卷340《刘挚传》,第31册第10849页
⑤朱或《萍洲可谈》卷2,第144页
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癸卯,第2262页。“绵每两五百”原作“缗每两五百”,“缗”误,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校改。
时市价大致相同。与北宋相比,价格上涨数倍。淳熙时,台州的“下等不中粉药绵,每两市价直钱一百文”。①下等假冒伪劣的绵,每两100文。
崇宁三年(1104年),朝廷在黎州购买附近的少数民族马匹,价钱中有“絮六张,每张止折五十文……约本处价例,仅是半价支折与卖马蕃部”。②则当时的全价应是每张100文(铁钱)。
10.锦
锦是有多种彩色花纹的提花丝织品,是丝织品中的贵族,产量有限,有关价格史料不多,仅见二例。
熙宁五年(1072年),日本僧人成寻在开封,“锦一百五两持来,直钱八贯四百文下了”。③此处丝织品以两为量词,实属罕见,105两重的锦价值8贯400文。宋代的绢一般为每匹10两或l2两,④可为参考。
南宋时,广西静江府兴安县的客旅,经常“私贩水银人建阳、邵武,卖异色锦,私涉宜用(州?)蛮界,至邕州溪洞,邀蛮人教止易银,而以私锦售易之(原注:官价锦当银三十五两,私锦只十五两),致官锦无用。独一色银,易马不足,且诱省地民负荷而缚卖之,或夹带奸细。乞禁约于建阳、邵武出锦之
①朱熹《朱熹集》卷19《奏状按唐仲友第四状》,第751页。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80。
③[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4,第125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59:“诸郡纳省绢限以十二两,和买限以十两,自有定数。”
源”。①这里说的是福建建州、邵武军出产“异色锦”,官价每匹价值35两银子,私价只15两。按当时银子每两约3贯计,官价每匹约合105贯!广西静江府的商人私贩水银到福建,然后在福建购买私锦,走私到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看来官方对锦控制的比较严,②否则不会制定官价,更不会出现官价与私价相差1倍多的情况。可能因此造成锦在市场上流通不多。宋孝宗时,福建流传的解救蛊毒的方子中,有一味药本应用锦,但以“五色线”为替代品:“凡蛊喜食锦,锦不可得,乃以此代。”③由于很难得到锦,所以方子中干脆直接用便于得到的“五色线”。这些情况表明,宋代市场上流通的锦很少。
11.布等纺织品
麻织品布的价格低于丝织品,主要是苎麻布。
在麻布主要产区之一的四川成都、崇庆府,彭、汉、邛州和永康军6州郡,天圣年间,“官以三百钱市布一疋,民甚便之”。④每匹麻布的官价是300文(铁钱)。至和元年(1054年),“其布实直,每一匹计大钱八百至一贯文。”⑤每匹大铁钱
①黄震《黄氏日抄》卷67《范石湖文》,第708册第608—609页。
②(元)费著《蜀锦谱》载成都所织锦从南宋初开始禁止民间贩卖:“建炎三年,都大茶马司始织造锦裱被褥,折支黎州等处马价,自是私贩之禁兴。”((明)周复俊编《全蜀艺文志》卷56,第1381册第770页)。
③洪迈《夷坚志·补志》卷23《黄谷蛊毒》,第1763页。
④马端临《文献通考》卷5《田赋考》5,第64页;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4《四川布估钱》,第294页。
⑤赵拃《清献集》卷6《奏状乞减省益州路民间科买》,第1094册第831页。
800文至1贯。元丰初,成都路布每匹不下450文(铁钱):成都路转运司每年在产布6州军购买官布70万匹,“名虽和买,实则配率。行之已久,习以为常。元丰以前,每匹支钱四百五十文或四百文,不致刻剥,人尚乐输……近岁逐处所支,每匹才二百九十文,而民间输纳,乃五六百文。郡县每月所申实直,每匹不下四百五十。”①元丰以前,每匹官价400—450文,基本上是市场价;元丰初的市场价是450文。范镇元丰中记载,成都府路在天圣年间的“薛简肃公时,布一匹三百文,依其价,春给以钱,而秋令纳布,民初甚善之。今布千钱,增其价才至四百”。②即当时的市场价是每匹1贯(铁钱)。崇宁三年(1104年),朝廷在黎州购买附近的少数民族马匹,价钱中有“青布一匹,止折五百文。约本处价例,仅是半价支折与卖马蕃部”。③则当时的全价应是每匹1贯(铁钱)。南宋绍熙六年(1195年),四川所产的苎麻布,“一匹所直,不过交子六七分”。④按当时1分钱引70足铁钱计,⑤约合420文至490文足。
宋代麻布的另一处主要产地是广西。咸平元年(998年),广西转运使陈尧叟上言道,广西盛产苎麻布,请求官场博市苎麻布,每匹150文至200文:“准诏,劝课人民栽种桑、枣。切缘岭外惟产苎麻,望令折数,许官吏书历为课,仍许织布赴官场,
①吕陶《净德集》卷4《奉使回奏十事状·贴黄》,第1921册第44页。
②范镇《东斋记事》卷3,第25—26页。
③《宋会要辑稿·职官》43之80。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18之22。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47载:庆元元年即绍熙六年,知黎州王闻诗言:“(盐)每斤只以钱引三分出卖,每分计铁钱斗:十足。”
以钱博市。每匹准钱百五十至二百,仍免其算税。如私自贸易,不在免限。”随即就得到了朝廷的批准。①广西桂、昭二州所产的布匹,北宋末,官方每匹折钱500文,绍兴五年(1135年),增至1贯500文,绍兴二十年减至1贯。②广西邕州左右江溪峒的少数民族,还出产一种高档的绕:此地产优质苎麻,“洁白细薄而长,土人择其尤细长者为鍊子。暑衣之,轻凉离汗者也……有花纹者,为花綀,一端长四丈余,而重止数十钱,卷而人之小竹筒,尚有余地。以染真红,尤易著色。厥价不廉,稍细者,一端十余缗也”。③这种有花纹并染色的花练,1端就价值10余贯。宋人有记载道:“南方有綀布,如焦綀、蒲綀之类,其精者,号百易綀,言百匹粗綀易此一疋耳。”④10余贯1匹的大概就是此类统綀布。广西人充分利用热带植物资源,还用水蕉的纤维织布,宋孝宗时,“布之细者,一匹直钱数缗”。⑤质地和质量优异,所以价格不菲。
天圣八年(1030年)。福建出产的用于江西驻军军装的布匹,因质量低劣受到指责:“全然粗疏,不堪装著。军人请到,货卖价少。自来于福、泉、漳州、兴化军四处置场收买,每匹价钱并津般往回官钱三百四十九文。军人出卖,得钱三百一十一文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18;参见《宋史》卷175《食货志》上3,第13册第4232页。
②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4《广西布钱》,第295页。
③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6《綀子》,第225页。
④杨彦龄《杨公笔录》,第21册第15页。
⑤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卷8《水蕉》,第326页。
省,亦有只得百五十六文足钱去处。”当时洪州的布价是每匹320文省。①在福建购买时的价格连同运往江西的运费,每匹349文,而江西军人出卖这种劣质布时,只能卖到每匹311文省,有的地区只能卖到156文足。淳熙年间,福州夏税中,有按中等价格折纳的裨布价,每匹1贯600文。②
皇祐四年(1052年)七月,三司请示道:“开封府诸县第四等以上户岁共市草三百万束,请以登、莱州端布每匹折价一千三百六十,沂州匹布一千一百文。”宋仁宗表示反对,认为:“折价太高,则恐伤民,宜减端布为千二百,匹布千钱。”③看来,这两种京东布在开封的合理价格,是每匹1贯200文和1贯。
庆历元年(1041年),由于宋夏战争,停止互市,主要依赖宋朝供应布匹的西夏境内价格暴涨,“贼中尺布直钱三百”,④1尺布就卖到了300文。
附带提到,南宋初,乡间的一条布被价值1贯:“买费一千钱,十年度寒温。”⑤南宋后期,据真德秀所说:“布絮一衾,万钱得之”,⑥即1条布被价值]0贯,可能是纸币。
12.毛纺织品
宋代的毛纺织品种类很多。熙宁五年(1072年),日僧成寻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21至22。
②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17《岁收》,第8册第7924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19。
④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3,张方子《上仁宗乞因郊裡肆赦招怀西贼》,第1475页。张方平《张方平集》卷20《请因郊禋肆赦招怀西贼札子》(第288页)作“尺布直钱三数百。”
⑤冯时行《缙云文集》卷1《布被》,第1138册第829页。
⑥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33《楮衾铭》,第18页。
等人为北上寒冷的河东作准备,在开封买了一套毛衣、毛头巾、手袋、毛袜:“通事毛衣、毛头巾、手袋、毛袜等,直钱五贯与了。”共5贯;成寻的翻译又买“老僧料毛头巾、毛沓、革手袋三种持来,直一贯五十文与了。”①共1贯50文。
毛纺织品以畜牧业最发达的陕西为优。北宋时期,凤翔府所织的茸毛带子——绦,价格奇贵:“旧凤翔郡县出绦,以紧细如箸者为贵。近岁衣道服者,绦以大为美,围率三四寸,长二丈余,重复腰间至五七返,以真茸为之。一绦有直十余千者,此何理也?”②长2丈余、宽3至4寸的绦,每条10余贯。北宋末年,葺毛织成的方胜花,每匹可卖铁钱400贯:“泾州虽小儿皆能捻茸毛为线,织方胜花。一匹重只十四两者,宣和间,一匹铁钱至四百千。”③即使按当时铁钱与铜钱最低比价20:1计,每匹也值铜钱20贯。
西夏和关西等地出产的礼佛毯,用羊毛织成,染有彩色,“织八六阔狭或独卧”。在南宋中期的临安,主要是达官贵人用作冬季的坐垫。价格受季节的影响而波动,自九月以后的秋冬季节价格贵,“每床卖着三十千或二 十千” ,每床20贯或30贯,暮春及夏季15贯就“胡乱卖了者”,④也就是降价大甩卖。
匹毡的面积如1匹官绢大小,宋宁宗时的临安商人记载道:“疋毡有如官绢阔,柔搭之时软若绵。粗者价低细者贵,紫者不下二十千。”质地以紧细为优,“毛长松者不甚”,颜色以紫色为
①[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4,第139页。
②叶梦得《石林燕语》卷10,第150页。
③庄绰《鸡肋编》卷上,第33页。
④佚名《百宝总珍集》卷9《礼佛毯》,子部第78册第808页。
好,青白色为差。优良者每件不下20贯。①
13.棉织品
宋代已经多有棉织品,惜缺价格史料,仅有疑似者。出自西夏的兜罗锦,据说“此物纸(?)捻成,稍旧者直钱四五千,紫青色新好者十贯左侧。”②价格在4贯到10贯之间。据明代曹昭《格古要论》卷下《古锦论·兜罗锦》载:兜罗锦“出南蕃、西蕃、云南,莎罗树子内绵织者,与翦绒相似,阔五、六尺,多作被,亦可作衣服”。因而多以此为木棉锦。但西夏的兜罗锦当与其不同,存疑俟考。
①佚名《百宝总珍集》卷9《疋毡》,子部第78册第808页。
②佚名《百宝总珍集》卷9《兜罗锦》,子部第78册第808页。
宋代服饰价格
《宋代物价研究》第四章(2)
程民生
【二、服饰】
1.衣服
(1)官服
天圣七年(1029年),三司报告说:每年赐各地官员的冬衣袄,“其紫罗及紫干色、光色大小绫旋襴,各除折剜子表里,自四尺八寸有畸至二尺二寸,凡四等。外若支价钱,即各并绵八两共估钱,自五贯四百八十至二贯三百八十,凡四等。”③一件朝廷统一发放给官员的制服绵袄,约为2贯380文至5贯480文。
(2)军装
宋仁宗时,张方平上书指责道:“臣尝入朝,见诸军帅从卒,一例新紫罗衫,红罗抱肚,白绫裤,丝鞋,戴青纱帽,长带绅,鲜华烂然。其服装少敝,固已耻于众也。一青纱帽,市估千
③《宋会要辑稿·仪制》9之33。
钱,至于衫裤,盖一卒之服,不啻万钱。”①开封军队将领的随从士兵,仅一顶青纱帽就值1贯,全套豪华军装约10贯。但广大普通士兵的军装不可能如此精美,而是比较简单,一般数百文就够了。嘉祐四年(1059年)六月,有诏“赐沿黄河诸埽役卒衫袴,若愿给钱者,人五百。”②可以推知,一身士兵夏季服装约值500文。元丰年间,江西买军须衲袄,官方按每件800文支付给百姓,而百姓需3贯才能办齐:“官估八百,实费三千。”③宋徽宗时,庆州有禁兵5人夜间翻逾瓮城,“劫门者衲衣,门者冻以死而复活”。这件打补丁的卫兵的冬装“直数百钱”。④
景定年间,建康府制造新军衣袄,“新屯宁江诸军,本府所当添办军装,遂行下作院造办胖袄、绵裙、布帽各一千件,工物共该六万六千四百三十贯旧会”。⑤一套冬季军装的造价,是旧会子66贯余。按景定年间的旧会即17界会子,每贯值铜钱50余文,即使按55文计,66贯合铜钱3贯630文。
(3)女装
女装价钱,历来较贵。庆历年间,有人指责御史中丞张方乎托户部判官杨仪雇佣女仆,“未尝与直。而女仆随身衣装,
①张方平《张方平集》卷18《再对御札一道》,第232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9,嘉祐四年六月甲申,第8册第 457l 页。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4,元丰五年三月乙酉,第l3册第7800页。
④王十朋《王十朋全集·文集》卷25《赠少保王公墓志》,第1015页。
⑤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39《军器》,第2册第1982页。
自直百千,皆仪所办。虽契约有三十千之数,而仪实未尝领”。①一位女仆的全套服装,就达100贯,遑论大家闺秀!宣和末,开封时髦的女子在服饰上极尽奢侈:“多梳云尖巧额、髩撑金凤,小家至为剪纸衬发,膏沐芳香,花鞾弓履,穷极金翠。一袜一领,费至千钱”。②连1袜1领都价值1贯,何况其他呢?宋高宗时的李桩,也有同感:“闾巷之妇。有以一冠一领,厥价数千。”③价格越来越贵,增长数倍,而且下移到了普通人家的妇女。
邻国的情况同样如此,如金熙宗皇后“性侈靡,至以真珠装被,追集绣妇至数千人。后日更绣衣一袭,直数百缗”。④金国皇后的一件绣衣,价值数百贯。
(4)高档服装
端拱中,吕佑之作为副使与吕端一起出使高丽时,“假内库钱五十万以办装”。⑤花费了500贯添置用于外交的服装,想来应是十分豪华,而且不止一套。景祐三年(1036年),太常少卿、直昭文馆扈偁上书指责道:“京师,天下之本。而士民借侈无法,室居服玩,竞为华靡,珠玑金翠,照耀路衢,一袭衣其直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5,庆历八年八月丁丑。第7册第3962页。
②袁褽《枫窗小牍》卷上,第7册第530页。
③(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58,李桩奏,第4册第3382页。
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6,绍兴十二年八月己卯,第2344页。
⑤《宋史》卷296《吕佑之传》,第28册第9873页。
不翅千万,请条约之。”①一套高档服装价值1万贯,定是贵族、巨商穷奢极欲的表现,超越了礼制规定,所以引起士大夫的反感。但是,这种情况是难以制止的,反而会随着社会发展、统治集团的奢侈而加剧。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陈次升也指出:“贵介之族与夫兼并之家……销金铺翠,旬翻月异,一领之细,至有千钱之直者。”②贵至1贯的领子,并不限于女装。
(5)普通服装
大众化的普通衣服,总是适应大众的购买力,一般1件价钱数百文。宋仁宗时,丁度曾指出:“在京西,有强盗杀人,取其弊衣,直不过数百钱。”③一身破旧的衣服,价值数百文。宋徽宗朝初期,赵明诚在太学读书,“素贫俭。每朔望谒告出,质衣取半千钱,步人相国寺,市碑文、果实归”。④一件普通的衣服,价格大约是500文。
南宋初,有道人以“所衣布袍”赠人曰:“某年月日,岳阳楼前用钱三百七十买此。”⑤这件布质道袍的价钱是370文。陆游诗中曾说:“秋衣初缝惜不得,急典三百新青铜。”⑥他的一件秋衣,价值铜钱约300文。嘉定年间,临安府“有士人为贩夫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8,景祐三年二月壬戌,第5册第2777页。
②陈次升《谠论集》卷2《上徽宗论豫戒六事·崇俭》,第427册第344页。
③《宋史》卷292《丁度传》,第28册第9763页。
④赵明诚著,金文明校正《金石录校正》附李清照《金石录后序》,第531页。
⑤郭彖《睽车志》卷1,第1047册第227页。
⑥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47《新买啼鸡》,第1178页。
摘破背裾”,士人要求贩夫赔偿他的损失,官司打到临安府。府尹问:“背直几钱?”士人答:“元制十千”。①所谓“背裾”,大概就是衣服的后襟;所谓的10贯,大概就是衣服的价钱,而且很可能是会子。
2。冠帽
宋仁宗时的江休復言:“近岁都下裁翠纱帽,直一千。”②开封的一顶翠纱帽,价值1贯。前引张方子所言京师士兵所戴“一青纱帽,市估千钱”,③也是1贯。
熙宁年间,日本僧人成寻在杭州记载:“家主张三买送予料笠,直五百五十文;赖缘供奉笠直三百文者……惟观、心贤、善久笠直五十文钱,与之。”④杭州料笠1顶550文,有的笠直300文,也有的直50文,想来是档次不同。乾道七年(1171年),鄱阳百姓郑小五家染上了疫疠,家徒四壁,“但得一毡笠,倩牙侩王三鬻之,可值千钱”。⑤一顶毡笠可以卖1贯钱。
元丰年间,在江宁府居住的王安石,把一件包头的旧乌巾(幞头)送给仆人,被拿到市上卖了300文:“卖得钱三百文”。⑥
苏轼记载:“齐之士子,相尚裹乌纱帽,长其顶,短其檐,直其势,以其纱相粘,谓之虚粘奇帽。设肆相接,其一家自榜其
①俞文豹《吹剑录·外集》,第2878册第32页。
②江休復《醴泉笔录》卷下,第7册第514页。
③张方乎《张方平集》卷18《再对御札一道》,第232页。
④[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1,第13—14页。
⑤洪迈《夷坚志·支乙志》卷7《王牙侩》,第851—852页。
⑥张邦基《墨庄漫录》卷1《吴姓学佛者命穷》,第48页。
门曰:当铺每顶,只卖八百文……为他人皆卖九百文,尔独卑于价以欺吾也。”①这种“虚粘奇帽”的价格,是800文到900文。
大约在绍兴年间,有士子在临安街市上买冠,卖冠的市民要价是1顶3贯。想买冠的士子“以《论语》次第为隐语”,和同行的另一士子商量道:“‘与《颜渊》如何?’”同行的士子说:“未可,且只《乡党》。”卖冠的市民听了转身就走,被阻拦后解释说:“听得所说,无缘可成。自当《卫灵公》本了。”②按《论语》的编排次第,《颜渊》为第十二篇,《乡党》为第十篇,《卫灵公》为第十五篇。大概是,买冠者想还价为1贯200文,同行者认为还应再还至1贯,而卖冠者所言,当是指仅成本就是1贯500文了。
鱼枕冠是宋代妇女常戴之饰物,多见于宋代史料。洪迈载,有临川商客叫卖妇女头饰用品于浮梁臧湾,其中1顶鱼枕冠要价“千五百”即1贯500文,被还价至700文买下,据商客说“消折本钱”即赔本了。③
宋宁宗时,有宗室临安知府为了巴结权相韩侂胄,出钱10万贯购买北珠,制作10顶冠献给其l0位小妾。④则每顶北方珍珠制成的女式冠饰,至少值1万贯。
鱼魫即鱼枕骨,用于造鱼枕冠,多出自襄阳府、汉阳军、鄂州等地。其中襄阳府的青鱼魷,大者如当三钱,在宋宁宗时的临
①(明)陶宗仪《说郛三种·说郛一百二十卷》卷34,苏轼《艾子杂说·卖帽》,第4册第1601页。
②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5《卫灵公本》,第]339—1340页。
③洪迈《夷坚志·支戊志》卷10《程氏买冠》,第1130页。
④《宋史》卷247《宗室传》4,第25册第8749页。
安,“每斤价平直钱十五千或已下左侧,”每斤15贯左右,“碎块儿每斤直钱四五贯”,①每斤4到5贯。
3.带
官服所佩带,通常多用犀角、玉、金等制成,价格奇贵,一般在数百贯到10余万贯之间。
建隆元年(960年),赵匡胤曾问张永德:“所宝通天犀带安在?”张永德回答道:“往以征淮,过用官钱二十万贯,已偿之矣。”赵匡胤又问:“尚欠几何?”回答说:“五万贯。”遂有诏“除其籍,仍别赐二 十万” 。②所谓通天犀,是犀角里面有一条白线似的纹理贯通首尾,非常珍贵。这条通天犀带,价值大约是15万贯。宋真宗一次在外地巡幸时,曾有诏赏赐辅臣玉带,当时尚衣库里有条名为“比玉”的带,“价直数百万”即数千贯。③宋仁宗末期,在藩邸的宋英宗“命殿侍鬻犀带,直钱三十万,亡之,帝亦不问”。④则当时在开封,这条犀带值300贯。政和七年(1118年),淮南转运使张根上书说道:“至如赐带,其直虽不过数百缗,然天下金宝糜费日久,夫岂易得?”⑤通常皇帝赐给大臣的带,都是价值数百贯。陆游载:“国初士大夫戏作语云:‘眼前何日赤,腰下几时黄?’谓朱衣吏及金带也。宣和间,亲王、公主及他近属戚里,人宫辄得金带关子。得者旋填
①佚名《百宝总珍集》卷10《鱼鱿》,子部第78册第811页。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八月甲戌,第l册第 2l 页。
③沈括《梦溪笔谈》卷22《谬误》,第163页。
④《宋史》卷13《英宗纪》,第2册第260页。
⑤《宋史》卷179《食货志》下1,第13册第4360页;《宋史》卷356《张根传》,第32册第11219页。
姓名卖之,价伍百千。虽卒伍屠酤,自一命以上皆可得。”①一条象征身份地位的金带外加朝廷准许佩带的凭证,价格是500贯。
建炎三年(1129年),新任尚书工部侍郎王世修以戎服朝见宋高宗时,皇帝准备赐给他金带,但内帑并没有存货。“宰相乃遣吏假于户部尚书孙觌,而以钱七百千偿之。”②1条金带的价格,大约是700贯。宋孝宗一直想购买珍奇物品献给太上皇宋高宗,“市有北贾,携通犀带一,因左挡以进于内。带十三镑,镑皆正透,有一寿星,扶杖立。上得之喜,不复问价,将以为元日寿巵之侑。贾索十万缗,既成矣”。③该通天犀角带的成交价为]O万贯。南宋中期,四川宣谕使吴腊生日时,安丙送了一条玉带:“玉带一条,直数千缗。”④价直数千贯。
4.鞋
五代时,开封市场上宰相所买的靴子,1双1贯800文,⑤宋初的价格当与此相近。宋代话本小说《勘皮靴单证二郎神》载:宣和四年(1122年)在开封,有一宣和三年铺户任一郎制作的四缝乌皮皂靴涉案,“这只靴又不是一件稀奇作怪,眼中少见的东西,止无过皮儿染皂的,线儿扣缝的,蓝布吊里的,加上楦头,喷口水儿,弄得紧棚棚好看的。”被人拾到后卖给收杂货
①陆游《老学庵笔记》卷1,第4—5页。
②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2,建炎三年四月戊申,第463页。
③岳珂《桯史》卷4《寿星通犀带》,第40页。
④张端义《贵耳集》卷中,第32页。
⑤欧阳修《归田录》卷1,第3页。
的(实际是侦探):
妇人道:“你是收买杂货的,却有一件东西在此,胡乱卖几文与小厮买嘴吃。你用得也用不得?……只凭你说罢了。只是要公道些。”冉贵便去便袋里摸一贯半钱来,便交与妇人道:“只恁地肯卖便收去了。不肯时,勉强不得。正是一物不成,两物见在。”妇人说:“甚么大事,再添些罢。”冉贵道:“添不得。”挑了担儿就走。小厮就哭起来。妇人只得又叫回冉贵来道:“多少添些,不打甚紧。”冉贵又去摸出二十文钱来道:“罢,罢,贵了,贵了!”取了靴儿,往担内一丢,挑了便走。①
这单只靴子买了1贯520文。若然,一双当至少4贯左右。
熙宁五年(1072年),杭州草鞋一双80文,丝鞋40文:“自料买草鞋一足,直八十文。……赖缘供奉、快宗供奉、圣秀各买丝鞋一足,直各四十文。”②熙宁六年(1073年),日僧成寻在开封买一双皮鞋450文:“以四百五十文买皮鞋一足来。”③宋徽宗时,出戍的士兵每年给鞋钱1贯,④大概是两双鞋的价钱。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福州的一位和尚云:“也得三文买草鞋”。⑤3文钱也可以买到一双草鞋。嘉定年间,两位禅僧
①(明)冯梦龙编《醒世恒言》卷13《勘皮靴单证二郎神》,第253—254页,第258—259页。
②[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1,第12页。
③[日]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第4,第139;第8,第268页。
④《宋史》卷196《兵志》10.第14册第4903页。
⑤普济《五灯会元》卷18《云峰慧空禅师》,第1188页。
的对话,透露出鞋价:“龙云:‘你脚下鞋,甚处买来?’净云:‘庐山七百钱买。’”①庐山所在江东路南康军的一双鞋,价钱大约是700文。庆元府有禅僧云:“岩瞻坊外,草鞋一緉,定卖七钱。”②则是7文一双草鞋。
南宋中期,越州一双室外踩雨水用的木屐,约100文。如陆游在一段连阴雨的日子里,曾“百钱买木屐,日日绕村行”。③
5.裘皮制品
康定元年(1040年)九月,朝廷赐陕西军士羊皮大衣,“三司计一裘用五羊皮,听军士自制,其薄毛者给次边。既而配率诸路,每一羊皮至直五六千,督取严急,民甚苦之。”④1张羊皮卖到5贯至6贯,并非市场价格,而是强制科配背景下抢购哄抬的价格。宋高宗时,有僧人为购买佛经,“出冬裘以示圆觉之众,得钱二万六千。”⑤卖掉“冬裘”即裘皮大衣,得钱26贯。
洪皓记载有金国境内的女式羔羊皮帽价格:“北方苦寒,故多衣皮……妇人以羔皮帽为饰,至直十数千,敌三大羊之价”。⑥1顶羔羊皮帽价值10余贯。
①了觉、师坦等编《石田和尚语录》卷2《临安府景德灵隐禅寺语录》,第16页。
②文宝、善靖等编《断桥妙伦禅师语录》卷上《断桥和尚初住台州瑞峯祇园禅寺语录》,第201页。
③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31《买屐》,第819页。
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8,康定元年九月辛酉,第5册第3040页。
⑤王之道《相山集》卷27《跋思古上人华严经》,第1132册第741页。
⑥洪皓《松漠纪闻》卷下,第11册第252页。
南宋中期的一年冬天,陆游曾有诗道:“天风吹雪片,大者如飞鸥。岂惟乎沟坑,直恐埋马牛。百钱买薪蒸,千钱赎褐裘。”①大约1件旧褐裘价值1贯左右。
6.首饰
吴越国时,孙妃曾以一物施于龙兴寺,“形如朽木筋,僧不以为珍。偶出示舶上,胡人曰:‘此日本国龙蕋簪也。’增价至万二千缗易去。”②成交价是12000贯。
北宋中期,程颐的伯祖母有“珠子装抹胸,卖得十三千”,③价值13贯。
宋徽宗时,开封有婆子捡到“一朵珠子结成的栀子花”,是女性佩带之物,“不理会得直几钱,要卖一两贯钱作私房。”收买杂货者问:“要几钱?”婆子道:“胡乱。”收买杂货者道:“还你两贯。”婆子道:“好。”④这件珍珠制作的栀子花,最少价值2贯。
政和年间,一位县令的儿媳死后,陪葬所戴的金钗被人盗出,在湖州“诣铺中售之,得钱万六千文以归。”⑤可卖16贯。大约在宋孝宗时,盐官有人在街市上卖了1支银钗,得钱2贯
①陆游《陆游集·剑南诗稿》卷49《岁暮杂感·又》,第1214页。
②陶榖《清异录》卷3《龙蕋簪》,第2846册第211页。
③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12《家世旧事》,第660页。
④(明)冯梦龙编《醒世恒言》卷14《闹樊楼多情周胜仙》,第276页。
⑤王明清《投辖录·玉条脱》,第11页;佚名《异闻总录》卷4,子部第247册第297页。
300文。①
宋徽宗时,在广州居住的阿拉伯商人,喜爱戴戒指:“其人手指皆带宝石,嵌以金锡,视其贫富,谓之指环子。交址人尤重之,一环直百金。最上者号猫儿眼睛,乃玉石也,光焰动灼,正如活者”。②高档的宝石戒指,价值黄金100两。
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王迈揭露当时社会的奢侈之冈时指出:“妇女饰簪之微,至当十万之直。不惟巨室为之,而中产亦强仿之矣。”③也即中上人户人家的妇女,头饰的价值一舶都在100贯以上。
7.染色
附带谈一下染色价格。赵与时记载道:“俗说愚人以八百钱买匹绢,持以染绯,工费凡千二百,而仅有钱四百,于是并举此绢,足其数以偿染工。”④看来将1匹绢染成绯红色,价钱是1贯200文。从绢价来看,时间当在北宋前期。
①洪迈《夷坚志·补志》卷3《余三乙》,第1574页。
②朱或《萍洲可谈》卷2,第134—135页。
③王迈《臞轩集》卷1《丁丑廷对策》,第1178册第450页。
④赵与时《宾退录》卷5,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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