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子章第二》之批判
——孔子的天子之孝是适度治民而非孝民
天子章第二
(原文)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译文)孔子说∶能够亲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以亲爱恭敬的心情尽心尽力地侍奉双亲,而将德行教化施之于黎民百姓,使天下百姓遵从效法,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呀!《尚书·甫刑》里说∶天子一人有善行;万方民众都仰赖他。
(批判)读《天子章第二》时,我曾有过这样一个猜想,在这一章中,孔子是要讲天子如何孝民吧?但我马上否定了这个猜想,因为我已在第一章中发现,在孔子提倡的孝道中,人民中缺位的。读过这一章时,果然发现这一章并不谈君子如何孝民。现在我希望读者在读下面的文字时,脑子里装着以下问题:
孔子孝道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坚实不?
为什么天子的天职是孝民呢?
仁政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何区别?
孝道的立论基础并不坚实
《孝经·天子章》说的是天子之孝。如果认真审视一下孔子为孝道立论的基础,我们会发现其立论基础并不是很坚实。
孔子在本章一开始就言,“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此言如不加以实事求是地分析,会觉得很有道理。但是,如果把目光投向现实,就会看到爱亲者,未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未必不敢慢于人。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一个特别热爱父母的人,往往还可能有点儿自私,他甚至会为了孝敬父母去偷别人父母的东西。对于一个残忍的杀人犯,若看看他的另一面,人们也许会发现他很孝敬他的父母。一个不孝敬他的父母的人,可能也对别人的父母施恶,也可能不对别有人的父母施恶,甚至会对别人的父母比对自己的父母还好。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爱自己的父母,与爱别人的父母,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孝”虽然是一种善举,但它是否由已及人移情于他人,却是因人因事而异的。战国时期的墨家,主张兼爱,提倡像爱自己的父母一样爱别人的父母,而继承了孔子衣钵的孟子却批之为这是多父思想。这一现象说明,“孝”心的迁移是有限的,有条件的。
儒家的孝道立论基础虽然不是坚实的,但也不影响为孝道的立论,因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还是较为常见的现象。笔者在这里挑一下孔子孝道理论的这根刺是为了提醒人们,决不能简单地机械地,教条地认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否则就会使出错。
二、天子之孝是治民而非孝民
直白地说,孔子主张的天子之孝,实质上是治民,而非孝民。
何为天子,有人曾这样解释孝经的天子:“天子是与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类似的。”“他们都是上天为了老百姓生活的更好,而设立的治理等级。这一点在秦始皇建立郡县制的统一国家以后,发生了变化,只有秦以后的中国皇帝(天子)才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不再和公、侯、伯、子、男一类的爵位混在一起了。”由此可见,《孝经》中的天子,实际上就是统治集团。
读这一章,人们读不到天子应当怎样孝敬人民这样的内容,而是天子怎样统治人民,即所谓“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这并不奇怪,笔者已经在前面说过,在孔子的孝道体系中,人民是缺位的。孔子主张孝道,就是帮助当时的统治集团解决如何治理天下的,而不是教导他们如何孝敬人民的。因此他主张的孝道理论,是不会有为人民服务这样内容的。他不会告诉天子,人民是上帝,是天父,应当把人民的利益重重地放在心上,而是告诉天子,应以孝道教化天下,使人民服服帖帖接受统治阶级的统治而不造反。在孔子看来,如果能够这样,天子的统治就可以稳固了。
两千年的孔子正处在天下大乱的时代。把那时的天下大乱归一下类,实际上有两乱:一是统治集团内部原先的那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统治秩序被打乱。昨天这个诸侯刚造了周天子的反,明天那个诸侯又造周天子的反。在昨天这个诸侯攻打那个诸侯,到了今天那个诸侯又攻打这个诸侯。今天这个诸侯称霸天下,明天那个诸侯又雄起。而且这种乱纷纷的现象,还不知尽头。二是奴隶不堪忍受压迫剥削,造奴隶主的反。井田里的奴隶要么逃跑,要么起义。奴隶造反其中以柳下跖最为典型。春秋末期鲁国西北部柳下屯人展雄,领导了九千人的奴隶大起义,史称柳下跖起义。跖者,即赤脚奴隶。据说展雄的起义军转战黄河流域,各诸侯国望风披靡。起义规模大,时间长,范围之广,影响深远。展雄追求“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的平等社会。孔子并不赞同雄展们的社会理想,曾经劝说他效法“圣人之行”,罢兵休卒,展雄痛斥之:“子所言,皆吾之所弃也,亟走归,无复言之!”身处这种乱世,孔子以平治天下为已任,在为统治者寻找治乱之道。
孔子发现,天下乱纷纷,乱的是人心,如果人心不乱,统治者的等级秩序不乱,则社会秩序不乱。而要实现人心不乱,就将天下人心归一,用孝道教化他们。正所谓“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孔子自认为找到了真理,却不知自己遗漏了真理。那就是在他要弘扬的孝道里面,没有人民的位置,当然也不会让人民处于孝道的顶尖。
不教育天子孝民,只主张天子用孝道教化人民,是对天子最大的误导。天子只有从孝道的顶尖走下来,让位于人民,努力建设“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的平等社会,才能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实现长治久安。孔子的错在于尊天子为父,视人民为子,这是一种颠倒,因为事实真相是民为父,天子为子。天下者,人民的天下,国家者,人民的国家,天子的天职,就是孝敬人民,也就是毛泽东所提倡的“为人民服务”。
为什么人民为父,天子为子呢?笔者是一位税务工作人员,曾从税收的角度研究过这个问道。什么是税收呢,在笔者看来,所谓税收是公民为由国家承担的公益事业所进行的投资,他们收获的是党政军有效劳动的成果。在这个定义中,有三层意思:一是生活在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共同的公益事业,否则他们就无需国家;二是全体公民是公益事业的投资者,其中税收是最主要的投资方式;三是国家是公益事业的承担者,它所干的是公民的公益事业。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国家组织中各个等级中的“天子”,他们的任务是如何办好公民的公益事业,而不是如何长期地骑在公民头上做老爷。也就是说,在事理上,人民应该为父,天子应该为子。人民应该处于被“孝”的顶尖,而非天子。天子的孝心,应该是“做人民的勤务员”,天子的孝行,应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孝经》将其颠倒,实在是一大错误。
我在本书的第一章里说过,孔子提倡孝道的本意是救王朝,而他身后的历史事实却是他提倡的所谓孝道根本救不了王朝。历史一再重复的是新王朝在旧王朝废墟上雄起之后,都雄心勃勃地做着万世之梦,却都又步了前朝后尘。这一历史现象,人们称之为封建王朝的“周期律”(实际上它是私有制的周期律)。为什么会有周期性,那是因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走的就是《孝经》里的孝道,把本应像“父”一样孝敬的人民视为子民,把本应像“子”一样“孝父”的天子,视为“父君”。
也许有人会说,孔子并没有轻视人民啊,他不是也说了君为轻,民为重吗?这难道不是说为人民服务吗?我要说的是这与为人民服务是两码事。其实孔子对人民的力量也是知道的,他反对暴政,主张仁政,孔子之后的孟子也在告诫统治者,君为轻,社稷次之,民为重,实质是一种适度剥削的思想,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风马牛不相及。细观历史,不仅仅是孔子,每一个封建王朝都有一些明君的,这些明君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或多或者地注意到了人民的力量,唐朝皇帝李世民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将水比喻为民,亦比喻为自己代表的统治阶级,告诫他们统治天下,如水上行舟,得战战兢兢,若得罪了全国的老百姓,天下就会变成掀着巨浪的汪洋大海了,那时候情况就不妙了。然而,由于没有一个王朝把人民纳入孝敬的对象,没有把人民重重地放在孝道的顶尖,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也就没有一个能够长久地维护他们的统治。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实践证明,《孝经》所宣扬的孝道是不完美的,存在严重错误的。因而它是救不了王朝的。
二、仁政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区别
相信聪明的读者读完上面的文字,对于仁政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区别已经了然于心了。但是笔者在跟别人谈论《孝经》时发现,有些人往往把仁政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混为一谈,因而笔者在此想专门谈一谈这个问题。
仁政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非一个东西,他们是有很大区别的:
一是仁政是王道下的慰民,而非执政集团对其“为民执政”天职的认知。观中国历史,历朝历代,都会有一段实行仁政的时期,并且这段时期往往也是各个朝代的最好的时期。但是历朝的天子实行仁政,并不是为了孝民而仁政,而是为了其代表的执政集团能够长期执政而采取的慰民政治。众所周知,秦王嬴政做了皇帝之后,就自称“始皇”。规定自己死后皇位传给子孙时,后继者沿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万世。 秦始皇如此,历史上哪里个皇帝又不是如此呢?为了能使“他们的江山传之无穷”,开明一点儿的皇帝们就会出台一系列的仁政来,而他们的仁政是王道之下的仁政,为了维护其统治实行的安慰民众的措施。它与中国共产党及其参政的中国民主党派所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中国的共产党及其参政的民主党派眼中只有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党的私产,没有个人特权,只有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同样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只有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政府的私产,没有个人特权,只有为人民服务的公权。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民主党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自己天职的认知,与历史上各个朝代是完全不同的,其政治目的不是为了统治人民,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和政府是公民公益事业的承担者,人民是天,是父。党和政府要求国家公务人员做人民的公仆,反对当官做老爷,反对欺压、剥削人民。
二是仁政是有限的,并非无限的。仁政的有限性,就其范围而言,并非人人都是仁政的受益者。在历史上已有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不同社会形态中,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以及资产阶级,是仁政的真正享受者。奴隶、农民以及无产者不但不能享受其利,反而会加深受害程度。就其时间而言,仁政并不能贯穿于历史是每一朝代的始终,仅仅存在于财富相对平均且又是“明君”统治时期。而当昏君治世,仁政当即消亡,或者财富达到过度集中时,即使有明君治世,仁政也难发生效用。而当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以后,由于党和政府对其天职的认知是公民公益事业的承担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执政宗旨,因而全体人民铁定为唯一的服务对象。一个人,只要他是人民的一分子,就能享受党和政府的服务。
三是仁政不能救王朝,党和政府只有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带领全国人民不断走向富强,实现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也许有人会说,如果有一天中国复辟资本主义,您还会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救社会主义吗?如果真有那样的一天,就是放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那样的事情就不会出现。
二、主张天子之孝的意义
历史地看,《孝经》中天子之孝的作用虽并没有像孔子讲的那样神乎其神,但积极作用还是有的。由于历代王朝基本上能够提倡孝道,遵循孔子所说的“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形成起了一种以亲情为纽带,以感恩为依据,以报恩为行动,以道德伦理(有时以法律)为约束机制的一种养老文化。不管朝代如何更替,这种文化在中国人的家庭中,在中国人的社会中却是永续的,绵绵不断的,这也是中华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点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是智慧地看,《孝经》所提倡的“孝”文化,由于人民的缺位,数千年来,以“孝”为特征养老文化,仅仅限于家庭之中,至于社会养老,国家养老却是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事情。《孝经》在这方面的局限性,现代人也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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