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以“打工19年被‘退休’,她找不到未来”为题,报道了广东东莞一位“退休”女工的遭遇:“50岁的吴景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被厂方通知离职,陷入贫病交加的境地”。报道中谈到:19年前,只有小学文化的吴独自一人来到东莞,在电器、塑胶、制衣、电子等工厂的流水线上艰苦打工。9年前,吴又应聘到一家工厂的后勤部门做洗碗工,直至前不久被“退休”。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打工的19年中,她的社保缴费只有5年,这使她“退休”后根本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在举家离开家乡19年之后,现在再拉家带口地回乡种地,当然也很不现实。在老一代农民工中,吴景玉的遭遇应该很有代表性,在把一生贡献给她的“第二故乡”之后,到老来竟是一无所有。
吴景玉的“退休”遭遇,无疑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缺陷相关。通过吴的遭遇,我们可以了解到,相关的制度安排对农民工是何等的不利:
首先,吴景玉在东莞打工19年,但养老保险缴费却只有5年。因为在2009年以前,“打工多在一些小厂,社保养老都没买。”有人可能要问,你干吗不买?可是,按现行法律,且不说别的,若是用人单位不给工人买的话,工人自己也是无法买的呀!从吴的这段叙述看,农民工参保的问题还真是不小。如果从2009年算起,要缴费满15年,企业女工现在的年龄必须在40岁才有可能。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到退休时缴费不到15年的,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当然,解决的办法还是有的:
第一个办法是继续缴费,直到满15年。但继续缴费得有足够的收入才行,“退休”后的吴,年龄已届50,她还能在东莞找到工作再继续缴费吗?看来是很难的。何况这一缴费,至少还要坚持10年。此外吴还有一个难处,缴费比例还可能会提高。从吴现在的工资单看,她每月缴纳的“社保费”是66元,这应该是8%的个人缴费,如果将来没有雇主雇佣她并替她缴费,按灵活就业人员计算,缴费的比例会增长到14%。按现在的工资收入和缴费比例计算,金额似乎涨到116元。
第二个办法是转而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在东莞直接转为城居保,对吴景玉来说,相对好一点,因为她全家,包括丈夫、儿子都在东莞,而且家庭生活的基础也在东莞。但她显然没有东莞户口,会不会让她转,还是个问题。如果转回老家,参加新农保,这与现行法规比较契合。但新农保规定是60岁才能领取养老金,这10年她怎么生活?另外,她参加新农保,就必须离开东莞回老家,又怎知道在转移社保关系时,会不会再出什么“幺蛾子”。
其次,可能有人会说:要是将退休年龄延长到60岁或65岁就好了。其实,按吴景玉所说,她现在干的洗碗工,本是“整个部门里最没人愿意干的活”,因为“很累,很忙,工资也不多”。如果真如吴所说没人愿意干,企业应该不会如此干净利索地就给她办了“退休”。估计是已经有人在“竞争”接替这个岗位,所以才导致吴的突然“退休”。从一线工人到后勤部门,从切菜工到洗碗工,吴的就业状况每况愈下,直到最后离开。即使真的有政策规定推迟退休年龄,吴可能也干不长,何况她身体也已经出了状况——“即便右手拇指骨质增生,她也吃着止痛药上班”——每天11个小时的工作量,她能再坚持10年吗?
再次,据媒体报道,吴景玉的“心声”是“那怕给我点补偿金都好”,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企业所有的行为都合理合法,并没有欠她亏她的,所以也就谈不上“补偿”。那么,申请低保行不行?还是前面提到的那个问题,吴没有东莞户口。如果不是前些日子宣布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那么她应该还属于农业户口。当然,现在农业户口取消了,但对她来说,可能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可以预计的是,至少在目前,东莞财政还不想背这么大的“包袱”。
在城里留下的是你的青春,被关在城外的则是你的余生——这就是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乃至所有流动人口的宿命——老一代已经如此,新一代目前来看也将如此。对农民工或流动人口而言,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改革,究竟改出了什么?吴景玉们的出路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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