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西安一名56岁的建筑工人王建禄,因热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6日,浙江一名49岁的工友,在车间工作时突然昏倒,入院时体温40.7℃,已经休克;7月13日,外卖小哥热射病致死的快讯出现在江苏常州的新闻里;7月15日,浙江余姚34岁的装卸工人张公前死在了出租屋里……
短短数日,类似的报道还发生在四川、江苏、上海、安徽等地。
(图片来源网络)
热射病?很多人可能像我一样,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病。中暑,对我们来说却不陌生。在我国的职业病目录里,职业中暑包含热痉挛、热衰竭、热射病,而热射病就是重症中暑中最严重的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权威解答,热射病即重症中暑,是由于暴露在高温高湿环境中身体调节功能失衡,产热大于散热,导致核心温度迅速升高,超过40℃,伴有皮肤灼热、意识障碍(例如谵妄、惊厥、昏迷)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的严重致命性疾病,是中暑最严重的类型,也是高温相关急症中最严重的情况。
其中,劳力型热射病主要由于高强度体力活动引起机体产热与散热失衡而发病。据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劳力性热射病易发于高温密闭环境,建筑工人、快递员和密闭车厢快递分拣员等特殊职业群体就需要格外注意热射病。
要避免中暑,关键在于预防。这个道理难道劳动者们不懂?可去世前,王建禄曾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中连续工作了9个小时。高温酷暑的天气,外卖小哥依旧在跑单、接单的路上奔波着……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40摄氏度时,全天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5-37摄氏度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规定是规定,现实是现实。
为了预防高温中暑,尽管不少建筑工地,也会安排建筑师傅在清晨、夜间干活。但依然有很多户外劳动者顶着炎热酷暑,外出工作。一旦发生中暑,甚至重症中暑,就会有致命的危险。
热射病,如果是由职业性中暑引发的,应被诊断为职业病,并依法走工伤程序。但光是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就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在人间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一个高温作业工人死在出租屋里》,34岁的装卸工人张公前在有中暑症状后,连续高温作业两天,最后倒在了出租屋里。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回应称,“职业病诊断实际上是要求国家工伤基金来赔偿,这个是有限制的,一定要在工作当中(发病)。你申请可以,但我们肯定给你打的是无职业病中暑。”可见,职能部门对职业病诊断的把控是非常严苛的,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家属就会获得一大笔工伤的赔偿金。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 41—2019》,诊断职业性中暑,应了解患者作业场所的气象条件。夏天露天场所作业,以测定气温为主。所以,张公前生前在货运站的装卸作业,显然是高温作业。但明明知道是由高温作业引起的,还不足以证明是职业病吗?根据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的回应,“一定要在工作当中发病”才可以。尽管热射病发病非常急,但也并非没有例外。“热射病常见于高温高湿环境下进行高强度训练或从事重体力劳动者,多数患者起病急,少数有数小时至 1 天左右的前驱期,表现为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所以,像张公前这种情况,怎么就不算职业病呢?一个异乡打工人的生命在赔偿金考量面前,竟是如此微不足道!
不仅如此,像建筑工人、外卖员,还可能因为劳动争议,面临更为冗长的法律程序。光是确认劳动关系,就可能经历一裁二审的漫长之路。即使劳动关系没有争议,经历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再到跟企业协商谈判,其中的曲折也可想而知。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 41—2019)
所以,当我们看到这样的新闻时,很少会看到遭遇热射病的劳动者家属,会去走职业病诊断、工伤法定程序,甚至是打官司。他们多半与企业协商私了,最终拿到一点“人道主义”的工亡赔偿、丧葬金,似乎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无论是西安56岁的建筑工人王建禄,还是张公前,家属最后都选择了调解,而企业压根不想出钱。那如果打官司,结果会不会更好些呢?在职业病或者其它工伤中,打官司找企业要赔偿,前提也是要完成工伤的认定、鉴定程序。否则,劳动者可能要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要行政诉讼认定工伤,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复查,要进行职业病诊断……从赔偿数额来说,打官司或许能得到一个更接近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但是,劳动者也会为此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物质成本。没错,法律规定好的东西,我们劳动者还要自己付出代价去争取,才有可能得到。这听上去是一件挺滑稽的事情,然而这也是现实。
系统性的社会问题,自然很难通过局部的手术来解决。热射病问题并不难解决,普通劳动者只要能得到适当的关注,重在预防的热射病就会少很多。
但当我看到一个个平凡的劳动者,从懵懂不知、漫天幻想,到碰一个头破血流,才变得敢于争取、善于争取劳动权益,作为一名公益机构的工作人员,虽觉不忍,但也感欣慰了。再回望来时的漫漫路,不禁感慨:这时间花得难道不值吗?在幻想被彻底击碎前,需要允许幻想存在一段时间。
微沙聚塔,方有塔之宏伟,否则所见只有散沙。我愿成为那一粒不起眼的沙石,也愿看到更多的沙石贴近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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