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 王洋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2年第2期
自以色列建国以来,美国基本保持亲以立场不曾改变。对于美国的亲以立场,学界大致存在两种看法:“利益集团说”和“战略利益说”。但笔者认为这两种学说都不能解释美以特殊关系得以存续的全部,美国的亲以立场在开始阶段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战略利益的考量,但这种最初的战略定位为美以间集体身份认同的形成提供了契机,随着美以关系的互动发展,亲以立场不断内化,二者间最终形成的集体身份认同使得保护以色列成为美国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而集体身份认同一经形成对美以关系又起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一、关于“战略利益说”
“战略利益说”这种解读方式是将美国对以色列的坚定支持认定为完全出于美国全球战略利益的需要。这一说法是否具有说服力呢?这需要我们分阶段来进行考虑。冷战期间,特别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随着苏联对埃及、叙利亚等中东国家的援助不断增加,作为美国在中东地区的代理人,以色列确实体现了自身价值:它在几次中东战争中对埃及、叙利亚、伊拉克等苏联的附庸国进行了有力的军事打击,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从而从经济、政治上遏制了苏联在这一地区的势力扩展。但在冷战结束、苏联解体后,以色列作为美国在该地区抗衡其最大竞争对手的战略价值也随之消减,这时再用“战略利益说”来解释美国一如既往的亲以立场是否还有说服力是显而易见的。如今对于美国来说,在中东地区最为重要的三大利益是:“保持波斯湾的石油流向世界市场,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和减少源于该地区的反美恐怖主义。”[1]可是,美国的亲以立场并没有满足美国这三大利益,或者说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负面效应。首先,在石油保证方面,即使在冷战时期,以色列的作用也是十分微弱,以至于在两伊战争威胁到波斯湾的石油供应安全时,是美国和一些欧洲盟国加强了该地区的海军力量以保证石油的运输。相反,在十月战争时期,由于美国向以色列进行军事援助,受到了阿拉伯国家“石油武器”的抵制从而对美国经济产生了巨大的伤害。第二,在美国的极力帮助下,以色列强大的军事力量引起了该地区其他国家的担忧,特别是其核力量的拥有更多起到的不是震慑作用,而是刺激了该地区的其他国家,并非是阻止而是加速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事态。再者,美以关系的不断深化,扩大了阿拉伯人对美国的仇恨,引发了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普遍的反美情绪,造成该地区常年动乱,从而滋生了当地的反美恐怖主义。在美以特殊关系的维持并没有最大地造福美国利益时,“战略利益说” 的解释效力也就大大减弱了。
二、关于“利益集团说”
“利益集团说”本质上是一种认为国内因素是决定一国外交政策的首要原因的理论框架,即认为美国国内以色列利益集团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是造成美国亲以立场最为重要的原因。我们不能否认以色列利益集团确实在美国的亲以立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将这一政策长期实施的原因只集中于此,未免有欠妥当。首先,美国是有着浓厚结社传统的国度,“美国是世界上最便于组党结社和把这一强大行动手段用于多种多样目的的国家”[2]。托克维尔 19世纪就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论述过这一特有的美国现象,并将此作为美国民主生活丰富多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如果说美国存在众多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参与政治活动受到了美国宪法的保护,以色列利益集团的行为举措是每一个利益集团都可以进行操作的,这就不仅让人产生疑惑,为什么单单以色列利益集团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力。例如,阿拉伯利益集团在美国同样存在,但其影响力却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在美国对阿拉伯国家的石油资源具有重大利益需求的状态下,阿拉伯利益集团却无法抗衡以色列利益集团,这是该学说所无法回答的。另外,那些支持利益集团学说的学者在论述以色列利益集团发挥其重大影响力的途径时,都纷纷提到控制公共话语的方法。公共话语会集中反映一个社会整体的精神风貌、社会情感、理想等,所谓控制公共话语的目标就是使公众相信:美国和以色列利益和价值观相同,从而使持反对意见的人边缘化。以色列利益集团还经常给那些对美国亲以立场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士扣上反犹主义的帽子。反犹主义作为以往包括大屠杀在内的种种恶行的指导理念,在美国成为攻击一个人最强有力的侮辱性语言,具有重大杀伤力,特别是政治精英们更是因惧怕这样的指控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涯而选择三缄其口。也就是说,看似是以色列利益集团在影响美国的政策走向,实则是借用了一种美国大众及政治精英对以色列认同的力量,正是这种认为以色列是 “自己人”的集体身份认同造就了美国长期的亲以立场。
三、集体身份认同与美以关系的发展
以上两种观点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又存在不足。对于敌人环伺的以色列来说,只有美国拥有包括经济、军事、政治等在内的全方位能力以对以色列提供安全保障。以色列是美国对外援助的最大接受国,巨额的经济援助帮助以色列渡过经济难关,保证了国防开支庞大的以色列能够实现财政预算的平衡。军事上,除了大量的军事贷款和赠款外,众多先进武器和高精尖军事技术,为以色列构筑了强大的国防力量,使之成为地区性军事超级大国。政治上,美国常常利用其超级大国地位及其对一些重要国际机构的主导竭力在各种多边和双边外交场合通过施压、投否决票等手段维护以色列的利益。对于美国,早期扶植以色列可有效利用阿犹矛盾,排挤英国;而后,以色列成为美国在中东地区与苏联抗衡的盟友。随着英帝国的没落、苏联的解体以及美国明显偏袒以色列所引起的阿拉伯世界不满情绪的愈演愈烈,以色列的战略价值明显削弱,但美以特殊关系却未受影响。在《权力与相互依赖》中,罗伯特·基欧汉提醒我们,不对称性的相互依赖能够产生权力,并提出 “敏感性”、“脆弱性”两个指标来衡量两个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关系。[3]美以之间,不论从哪个指标来衡量,都存在极大的不对称性。一个是四面楚歌的弹丸小国、一个是呼风唤雨的超级霸权,两者的关系本应该呈现一种绝对的从属关系。可是情况却并非如此,特别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以间的摩擦不断:以色列不顾美国一再劝阻,通过占领叙利亚戈兰高地的决议;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之后,美国希望以色列能够放弃一些被占领地,推动阿以和解,但以色列经常寸步不让,使美国的努力无果而终。面对以色列的种种“不合作”,美国的回应总体上是听之任之与自我克制,虽然有时会威胁采取制裁等强硬手段,但多半是雷声大雨点小,即使真正实施,也是短时间内解冻,“偏袒之情”没有本质的改变。因此,对美以特殊关系的维持与发展,只单单从战略利益需求或是国内犹太利益集团的角度来解释,都存在明显的不足。笔者认为,美以间所形成的特有的集体身份认同是美以特殊关系得以维持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集体身份认同的构建并非一朝一夕,而是需要长期互动实践,美以特殊关系也并非是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因果关系,而是一个相互建构、互相制约的动态过程。
“认同”是首先在心理学中应用的概念,所要回答和解决的是“我是谁”的问题,即如何将自我与他者区分开来。“认同”这一概念被用于国际政治领域,主要包含身份认同和观念认同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内涵并非截然分开,而是内在统一的。身份认同会影响观念认同,而对某些核心观念的认同又往往决定身份认同。认同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受到物质基础、历史经验、文化底蕴等多方面的影响。“集体身份认同” 是“认同”发展过程中的高级形态,是指行为体产生了自身从属于某一群体的意识。“集体身份认同”一旦形成,也就标志着,在这一群体内,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亚历山大·温特指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4]
“集体身份认同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与他者的界线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5]亚历山大·温特同时指出,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及自我约束是能够促成集体身份认同的主要因素,可分为有效原因和助然原因两类。前三个为有效原因,第四个是助然原因。而形成集体身份的必要条件是需要至少一个有效原因和自我约束这一助然原因的结合。[6]这一必要条件能够在美以关系的历史发展中得以找寻。而要谈及美以关系的历史发展,就不得不从美国与犹太人的关系开始。在美国,主要经历了四次大的移民潮。 1654年普遍被认为是犹太人定居美洲大陆的开端。23名塞法第犹太人从巴西北上到达新阿姆斯特丹,并定居于此。美洲大陆最初的荷兰殖民者,在经济利益面前,放弃了传统的反犹态度,并没有滋生明显的反犹行为,而是给予犹太人自由从事贸易的权利。随后的英国殖民者更是使犹太人的处境得到改善。1740年,英国议会通过法律,规定归化北美殖民地的犹太人可以成为英国的臣民。这就从法律的高度保障了犹太人。而后,美国《独立宣言》发表,被给予更加平等权利的犹太人积极投身美国独立战争,为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们不赞许偏执行为,也不帮助迫害者。”[7]乔治·华盛顿坚决的非反犹主义立场,使美国犹太人的数量急剧上升,内战时期达到了大约15万人。随着犹太人数量的增加,其影响力也不断攀升,特别是在工商业方面的成功,使其他族裔感到压力无比。社会中排挤拒绝犹太人的各种封堵行为开始层出不穷。19世纪末20世纪初,反犹情绪在美国甚嚣尘上,达到顶峰。美国采取了一系列修改移民法举措,限制犹太人的数量。直到罗斯福时期,情势开始扭转,犹太知识分子被大量重用,很多人更是成为罗斯福的智囊,为美国的经济复苏作出了卓越贡献。到了杜鲁门时期,他不顾是否损害美国与阿拉伯世界的关系,执意力挺以色列建国。从此,犹太人有了属于自己的国家。纵观美国与犹太人的历史,总体呈现积极、和谐、良性发展态势。虽然在一段时间内出现过反犹浪潮,但并没有像其他欧洲国家那样发生过大规模的屠杀和迫害犹太人的极端恶劣行为。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点找到答案。从宗教信仰上来看,首批英国的清教徒正是在欧洲遭受了宗教迫害,才背井离乡、漂洋过海来到北美大陆。对于宗教迫害,他们有着切肤之痛,因此,美国有别于其他欧洲国家,对犹太人采取了宗教宽容的态度。正是有了宗教宽容这个基点,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和解与兼容才成为可能。基督教与犹太教虽然不同,但基督教是在犹太教基础上发展而来,特别是两种宗教在美国这片国土上融合并本土化,形成了“犹太教—基督新教传统”,即基督新教认同犹太教是其前提。宗教的相互认同就使两个国家具有了很大的文化类似性。犹太教还是一种教族合一的宗教,这一特点造成了犹太人普遍存在的“双重忠诚”的现象,这使犹太裔美国人对以色列具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同时,美国大众对以色列的历史有特定的理解,普遍认为以色列与自己创立国家的先辈一样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都是对悲惨命运进行坚强抗争的典范。犹太人在欧洲屡次遭受迫害的苦难经历受到了美国大众的普遍同情,美国人通常认为以色列的建立和存在是对反犹太主义的补偿,是与美国民族自决原则相符合的。以色列还是中东地区唯一的实行法治、民主制度的民主国家,这让以色列比那些依然处于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更能使美国民众产生好感。在美国人眼中,以色列人是善良的、追求和平的,而阿拉伯人是邪恶与暴力的。特别是“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民众对伊斯兰世界更是增添了许多敌意,“穆斯林害怕和憎恨西方的力量及其他对他们的社会和信仰构成的威胁”,而“在穆斯林反西方情绪增长的同时,西方对‘伊斯兰威胁’的关切也在增加,特别是担心穆斯林极端主义造成的威胁”。[8]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中就公开讲伊斯兰文明是西方文明不可避免的对抗力量,这不能不说是美国民众对伊斯兰世界一种根深蒂固的负面世界观的体现。另外,族际间通婚变得越来越普遍也是原因之一。有数字表明,20世纪初期,美国犹太人中98%是在教内通婚。但是到了20世纪中期,犹太人与非犹太人通婚的比例达到了20%。到了20世纪80年代,犹太人与非犹太人通婚的比例已经高达35%以上。到90年代,约有 11%的犹太人与基督教新教徒通婚,有22%的犹太人与天主教徒通婚,另有7.5%的犹太人与无宗教信仰的人通婚。这样,犹太人的族际婚姻很大程度上解构了传统的犹太社会,加快了犹太教世俗化的进程,使犹太人很快融入到美国现代社会中去,从而大大地促进了犹太人的同化过程。以上这些因素都帮助美以双方减少了国际无政府状态下的利己身份,使其更加具有从事亲社会行为的动因,为集体身份认同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对于集体身份形成来说,自我约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9]“自我约束”其实是一个信任的过程,这一助然因素的满足是在美以关系的互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了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及同质性的美以关系如果没有双方的“自我约束”行为,也不可能得到维持和不断强化。以色列的建国离不开美国的帮助,杜鲁门执政时期的美国在第一时间内承认了以色列的存在。但当时美国高层对待以色列的态度却是千差万别,当时的国务卿马歇尔、副国务卿罗伯特·洛维特等都对杜鲁门的意见表示强烈的不满。在这些高层看来,一个小小的以色列是无法与整个阿拉伯世界相提并论的,仅仅为了以色列而冒丧失阿拉伯世界的风险是愚蠢的。以此来看,当时美国与以色列的关系,更大程度上是源于杜鲁门个人的宗教信仰和对犹太人的同情。因此,这一时期,美以关系停留在较低水平,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也多以民间的私人援助为主,至于以色列向美国提出的购买武器的要求,美国更是一概拒绝。艾森豪威尔上台之后,美以关系仍旧比较冷淡,甚至在第二次中东战争中,美国不惜采取制裁等强制手段迫使以色列从西奈半岛撤军。很明显,这时的美国与以色列之间的集体身份认同还没有完全形成,这一阶段的美以关系中,更多的是以色列单方面的“自我约束”,美国并没有给予回应,并且在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采取制裁等强制性手段。但以色列单方面的克制却为美以特殊关系的最终形成揭开了序幕。面对美国的冷面孔,以色列仍然坚守全面跟随美国的战略决策,在以色列坚持不解的努力下,美以关系在肯尼迪上台之后开始进入上升阶段。美国逐渐意识到这个中东小国值得信任,可以考虑作为自己在中东的一个可靠战略支点。态度的转变带来行为的改变,1962 年9月26日,美国宣布向以色列出售霍克防空导弹。在当时,霍克导弹只是向美国的北约盟国提供,这说明当时还不是美国正式盟友的以色列已经开始享受只有盟国才能得到的待遇。1970年的约旦危机中,面对叙利亚的威胁,约旦国王不得不向美国求助,但美国担心其直接干预会引起苏联的不满。这时的美国希望以色列能够予以军事干预,以色列给予积极响应,为美国火中取栗。此后,美国与以色列的战略合作得到了巨大的推动,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规模也越来越大,美国对以色列的态度也愈加积极主动。1981年底,美国与以色列两国国防部长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的战略合作得到制度上的保证。美以之间的集体身份认同在二者良性互动中基本形成。“自我约束”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而成为一种双方的默契。美以双方在互动中持续的自我约束又加强了这种集体身份的认同,造成“镜式反映”,即“行为体对自己的看法是他们认为他者对自己的看法或评价的反映,是以他者为镜再现自我”[10]。此后,这种集体身份的认同不断内化,最终促成各方利益的重构。亲以色列的立场对于美国来说不再仅仅是一种战略需求,而成为美国利益本身的一部分,保护以色列就是美国的利益。
在集体身份认同形成的过程中,需要行为体各方“自我约束”各自的行为,而集体身份认同一经形成,又会在行为体各方间形成一种结构性的约束力量。首先,集体身份认同一旦形成,行为体内部的舆论走向会产生倾斜。在美国犹太人委员会2002年对美国犹太人观点进行的年度调查数据中,也可以看出美国犹太人对以色列的态度。在这份调查中,有一项涉及美国犹太人对以色列和中东的态度。被访的美国犹太人中,86%的人感觉自己与以色列关系十分密切或较为密切,有8906个被访者认为美国应该支持以色列采取必要的行动保卫自己,65%的人支持美国在以色列受到阿拉伯国家进攻时给予军事援助,80%的人十分关心美国是否会为了反恐而要求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作出让步。[11]在这一舆论导向下,美国会不自觉地从亲以立场出发,得出有利于以色列的结论。第二,集体身份认同本身也是一种情感表达和情感诉求。这些群体情感可以对“群体特定积极情感的标的物”进行推崇和赞美[12],我们所熟悉的“民主和平论”的理论基点就是民主国家间不会发生战争,究其本质就是对民主制大加赞扬,进行神化;同时也可以对“群体消极情感的标的物”进行道德上的贬损和歧视[13],小布什时期将朝鲜、伊朗等国家定位“邪恶轴心”,所要传达的意思就是异于自己的就是邪恶的。在这样的群体情感渲染下,拥有集体身份认同的双方在处理彼此关系的时候客观理性的成分会逐渐减少,而主观理性的成分却越来越多。第三,思维方式和官僚机制上的惯性会逐渐展现,在处理问题或作出决策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类似路径依赖的影响。“人们趋于看见他们预期看见的事物,趋于将接受的信息归入自己原有的认识中去。”[14]美以特殊关系已经成为双方的一种思维规律,在不断的互动中形成了比较稳定、定型化的思维程序,并逐渐成为思维习惯,甚至深入到潜意识,成为一种不自觉的、类似于本能的反应。因此,集体身份认同的达成不仅成为美以特殊关系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对美以特殊关系的维持与强化起到了惯性的、制约性的作用。
国际政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国家会界定自我身份,也会为与其交往的其他国家确立身份,并据此进行互动。最初,美国出于抗苏需要及在该地区的战略考量,采取亲以立场;以色列认定美国是保障本国生存的唯一力量,选择随美抗苏,美以双方开始有了最初的身份认定。随后,二者间逐渐形成的集体身份认同随着两者的互动交往不断进行着调整和延续。秦亚青将这种持续的实践互动关系称之为“过程”,提出这一概念“强调的是互动关系而不是事件;突出的是流动的、历时性的主体间行为;观察的是运动中的变化,不是互动中的物化;思考的是关系选择,也就是说关系影响着行为体的行为”[15]。在美以间不断的实践互动中,不仅仅存在美国和以色列这两个参与方,美以之间业已形成的集体身份认同也参与到了实践中。“利益是以身份为先决条件的,因为行为体在知道自己是谁之前是不可能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16]美以间不断加强的集体身份认同决定了美国的亲以立场逐渐成为美国利益的一部分。这时,美以特殊关系这一集体身份认同已变成自在、独立的一方,美以二者可以“不断适应和调整,不断定义和再定义自我利益”,但却“没有一个能够中断、阻止或是逆转这个过程”。[17]
注释:
[1] [美]约翰·J.米尔斯海默、斯蒂芬·M.沃尔特《以色列游说集团与美国对外政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3页。
[2]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13页。
[3] [美]罗伯特·基欧汉《权力与相互依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4][5][6][9][10][16] [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87页,第224页,第334页,第431页,第320页,第226页。
[7] 邓蜀生《美国犹太人同化进程初探》,载于《世界历史》1989年第2期。
[8] [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36、238页。
[11] See from www.ajc.org.
[12][13] 聂文娟《群体情感与集团身份认同的建构》,载于《外交评论》2011年第4期。
[14][美]罗伯特·杰维斯《国际政治中的知觉与错误知觉》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页。
[15][17] 秦亚青《关系本位与过程建构:将中国理念植入国际关系理论》,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9第3期。
(单位:王梦,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王洋,61302部队)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