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尔文:虚拟经济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特别是”标志
——用《资本论》解读中国经济问题之二
“虚拟经济”这个词出现在中国官方高层领导的口中,已经有些年头了。例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多次表达过这样一种意思:
“必须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储蓄与消费的关系。”
——温家宝剑桥演讲:“中国要做和平、学习、合作的大国”,2009年
这里面所说的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包含着这样两个前提:自从中国引进证券交易市场以后,虚拟经济在中国不仅成为客观存在,而且规模不断扩大,已经逐步变得合法;政府的要务之一,是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那么,在中国这样一个曾经是社会主义目前仍打着社会主义招牌的国家,是否应该大搞虚拟经济?这种做法是否符合中国的发展方向?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当然首要地是搞清楚虚拟经济的性质。
这其实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对于那些接受了西方自由经济理论的右翼经济学者来说,存在各种各样的说法,但基调是赞成者居多;而对于目前泛左翼经济学者,却也是众说纷纭,未能在认识上得到统一,总体上反对的不多,意见集中在如何改善方面。在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上,出现了非常罕见的“左右合流”,真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这当然首先与问题牵扯面很广、本身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有关。然而,这些问题又如此重要,直接关系到中国的国计民生,也关系到中国的发展方向,不能不搞清楚。
既然我们目前仍然把马克思主义奉为理论基础,不妨到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资本论》当中寻求解答,至少能够给予我们许多重要启示——一些原则性的说明。
为了使我们的理解能够更加系统,以便联系目前中国实际,推导出一些有益的结论,先拟定几个大的题目,以其中包含的内在逻辑,作为本文借以探讨的大纲:
一、 什么是虚拟经济?
二、 虚拟经济产生的根源
三、 虚拟经济中财富的来源
四、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五、 中国是否需要虚拟经济
六、 中国应当如何对待虚拟经济?
下面就围绕这些题目,以《资本论》为教材,看看马克思是如何解答这些问题的。
一、什么是虚拟经济?
其实,在《资本论》当中,马克思并未直接提出“虚拟经济”的概念。那是因为,在写《资本论》的时代,“虚拟经济”还未发展到现在这样一种程度——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深刻地影响着全球的实体经济。但是,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经敏锐地发现了“虚拟经济”的基本要素——虚拟财富:股票、证券、债券等虚拟产品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明确提出了“虚拟资本”的概念;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并且对“虚拟资本”和“现实资本”的关系作出了深刻分析。这使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理解:现在的“虚拟经济”无非是从《资本论》时代的一些萌芽,从那些资本主义的“要素”,生长成目前这样一棵看上去已经根深叶茂却是“首尾颠倒”的、或者说是倒长着的畸形大树。
这就是说,要真正理解“虚拟经济”,当然还需要从这些基本要素的分析入手,就像当初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起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商品进行分析一样,否则就不能透过茂密的枝叶认清其本质。这就是我们通过《资本论》对虚拟经济的要素进行分析来解读目前“虚拟经济”的基本方法。
我们先看一下马克思是如何描述、评价“虚拟经济”基本要素——虚拟产品的。下面几大段文字出自《资本论》第三卷。引号中是马克思的原文。黑体字是我加的。这种引用当然必不可少。对于所引用《资本论》中的文字,应当反复阅读和思考,以便加深理解,避免片面解读。
马克思说:
“即使在债券——有价证券——不象国债那样代表纯粹幻想的资本的地方,这种证券的资本价值也纯粹是幻想的。我们上面已经讲过,信用制度怎样创造了一种联合的资本。这种证券就是代表这种资本的所有权证书。铁路、采矿、轮船等公司的股票是代表现实资本,也就是代表在这些企业中投入的并执行职能的资本,或者说,代表股东预付的、以便在这些企业中作为资本来用的货币额。这里决不排除股票也只是一种欺诈的东西。但是,这个资本不能有双重存在:一次是作为所有权证书即股票的资本价值,另一次是作为在这些企业中实际已经投入或将要投入的资本。它只存在于后一种形式,股票只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A可以把这个证书卖给B,B可以把它卖给C。这样的交易并不会改变事情的本质。这时,A或B把他的证书转化为资本,而C把他的资本转化为一张单纯的对股份资本预期可得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证书。
这些所有权证书——不仅是国家证券,而且是股票——的价值的独立运动,加深了这种假象,好象除了它们可能有权索取的资本或权益之外,它们还构成现实资本。这就是说,它们已经成为商品,而这些商品的价格有独特的运动和决定方法。它们的市场价值,在现实资本的价值不发生变化(即使它的价值已增殖)时,会和它们的名义价值具有不同的决定方法。一方面,它们的市场价值,会随着它们有权索取的收益的大小和可靠程度而发生变化。假定一张股票的名义价值即股票原来代表的投资额是100镑,又假定企业提供的不是5%而是10%,那末,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利息率是5%时,这张股票的市场价值就会提高到200镑,因为这张股票按5%的利息率资本化,现在已经代表200镑的虚拟资本。用200镑购买这张股票的人,会由这个投资得到5%的收入。如果企业的收益减少,情况则相反。这种证券的市场价值部分地有投机的性质,因为它不是由现实的收入决定的,而是由预期得到的、预先计算的收入决定的。但是,假定现实资本的增殖不变,或者假定象国债那样,资本已不存在,年收益已经由法律规定,并且又有充分保证,那末,这种证券的价格的涨落就和利息率成反比。如果利息率由5%涨到10%,保证可得5镑收益的有价证券,就只代表50镑的资本。如果利息率降到2 1/2%,这同一张有价证券就代表200镑的资本。它的价值始终只是资本化的收益,也就是一个幻想资本按现有利息率计算可得的收益。因此,在货币市场紧迫的时候,这种有价证券的价格会双重跌落;第一,是因为利息率提高,第二,是因为这种有价证券大量投入市场,以便实现为货币。不管这种证券保证它的所有者取得的收益,象国家证券那样是不变的,也不管这种证券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增殖象在产业企业中那样会因再生产过程的扰乱而受到影响,在这两种场合,这种价格跌落的现象都是会发生的。只是在后一种场合,除了上述贬值以外,还会进一步贬值。一旦风暴过去,这种证券就会回升到它们以前的水平,除非它们代表的是一个破产的或欺诈性质的企业。它们在危机中的贬值,会作为货币财产集中的一个有力的手段来发生作用。
……
只要这种证券的贬值或增值同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无关,一国的财富在这种贬值或增值以后,和在此以前是一样的。
……
只要这种贬值不表示生产以及铁路和运河运输的实际停滞,不表示已开始经营的企业的停闭,不表示资本在毫无价值的企业上的白白浪费,一个国家就决不会因为名义货币资本这种肥皂泡的破裂而减少分文。
所有这些证券实际上都只是代表已积累的对于未来生产的索取权或权利证书,它们的货币价值或资本价值,或者象国债那样不代表任何资本,或者完全不决定于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
在一切进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巨额的所谓生息资本或货币资本(moneyed capital)都采取这种形式。货币资本的积累,大部分不外是对生产的索取权的积累,是这种索取权的市场价格即幻想资本价值的积累(第三卷,529—532页)” 。
“……社会财产为少数人所占有;而信用使这少数人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第三卷 497页)” 。
浏览马克思这几段话,可以简单概括出马克思对“虚拟经济”的要素——国债、证券、债券、股票的基本评价:
——“纯粹幻想的资本”
这些“幻想的资本”——“已经成为商品”——一些特殊的、“价格有独特的运动和决定方法”的“商品”——决定价格的方法与银行的利率有关联——“价格的涨落就和利息率成反比”——但基本性质“是一种欺诈的东西”,直接决定于证券交易所的“投机”——是“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当发生危机时,贬值,成为这些“财产”集中的一个有力的手段
这是我们浏览后得出的第一个印象:
“虚拟资本”是一种用来“投机”的“欺诈的东西”,它不是由现实的收入决定的,而是由预先计算的收入决定的,是一种“幻想的资本”,是对“预期可得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期待和“幻想”。在一切进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都存在这种用来“投机”的“欺诈的东西”。“危机”使资本主义已经积累的“财富”——剩余价值通过类似于赌博的“投机”和“欺诈”方式急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有了这个印象,对许多非常现实的问题,都可以求得解答。比如现在世界性的金融危机是否会使美国破产?答案当然是相反的:既然美国的金融寡头利用美元在世界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操控着全世界的“虚拟经济”——世界性的金融大赌场,如果没有其他革命性因素,危机只会使世界上的财富加速流入美国金融寡头手中,而不会直接影响到美国的实体经济。但现在讨论这个问题还有些早。插入这一段无非是希望读者先有一些初步印象,以便充分理解,《资本论》确实是一座宝库,可以用来解答许多现实问题。
接下来要说的是,我们的引文不应当使我们对“虚拟资本”只产生那么一个“印像”就够了。我们探讨的是虚拟经济的实质。首先要解答的是什么是虚拟经济?以便按照回答本文开始时提出一系列问题的内在逻辑,寻找答案。
很明显,虚拟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信用制度”创造出的,由它的一些基本要素——国债、证券、债券、股票——这些虚拟资本,即所谓金融产品也包括其它金融衍生品发展到现代的产物。它包括了一套独特的、被用于投机的、类似于赌场的定价体系,以便金融垄断寡头用欺诈的手段对长期积累的社会财富(社会上积累的剩余价值)进行搜刮、剥夺和集中;它是现代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浓缩和折射,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与现实关系相颠倒的反映。
二、虚拟经济产生的根源
在引文中,多处说到了银行的“信用制度”,这是虚拟经济产生的重要条件和根源。这里,我们不妨重点谈一下促使其产生的思想和精神——即幻想的根源:商品拜物教和金钱拜物教。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就分析了商品拜物教使人迷惑的神秘外表。
马克思说:“商品世界具有的拜物教性质或劳动的社会规定所具有的物的外观,怎样使一部分经济学家受到迷惑,也可以从关于自然在交换价值的形成中的作用所进行的枯燥无味的争论中得到证明(第一卷第99页)” 。
在《资本论》第三卷,又进一步指出:
“在生息资本上,资本关系取得了最表面、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G—G',是生产更多货币的货币,是没有在两极间起中介作用的过程而自行增殖的价值。(第三卷440页)”。
这里的G—G',是作为资本的金钱,出现了跳过中间过程、可以直接产生附带利息的金钱的虚假外表。接着,马克思说:“下面这一点也是颠倒的:尽管利息只是利润即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从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现在它却反过来表现为资本的真正果实,表现为某种本原的东西,而现在转化为企业主收入形式的利润,却表现为只是在再生产过程中附加进来、增添进来的东西。在这里,资本的拜物教形态和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已经完成。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生息的形态,资本的简单形态,在这种形态中资本是它本身再生产过程的前提;货币或商品独立于再生产之外而具有增殖本身价值的能力,——资本的神秘化取得了最明显的形式。
对于要把资本说成是价值和价值创造的独立源泉的庸俗经济学来说,这个形式自然是它求之不得的。在这个形式上,利润的源泉再也看不出来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也离开过程本身而取得了独立的存在。
资本只有在货币资本的形式上才变成这样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自行增殖的性质有一个固定的价格,这个价格在每一具体场合都表示在利息率上。
作为生息资本,而且正是在它作为生息货币资本的直接形式上(生息资本的其他形式同我们这里无关,这些其他形式也是由这个形式派生出来的,并以这个形式为前提),资本取得了它的纯粹的拜物教形式:G—G'被看成主体,被看成可出售的物。(第三卷442页)”
马克思的这几段话意思表达得非常清楚,再做说明,有蛇足之嫌。由这几段话,我们可以直接得出两个结论:一、“商品拜物教和金钱拜物教”是虚拟经济得以产生的思想和精神——即幻想的根源;二、尽管取得了一个神秘的外表,但本质上反映的仍然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只不过表现为一种“高度的颠倒”的生产关系。
三、虚拟经济中财富的来源
接下来,我们讨论虚拟经济中财富的来源——马克思说的非常明确,依然是剩余价值,是以利息形式存在的剩余价值——虚拟经济中所有财富,均来自于利息。这同样是资本家从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只不过是已经被榨取、落入资本家手中、成为资产阶级社会财富积累的那一部分。
下面一段节选,对虚拟经济中财富和剩余价值的关系有清楚的说明:
“国家对借入资本每年要付给自己的债权人以一定量的利息。在这个场合,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书。资本本身已经由国家花掉了,耗费了。它已不再存在。对于国家的债权人来说,1.他持有一张……国债券;2.他靠这张国债券有权从国家的年收入即年税收中索取一定的金额,……;3.他可以随意把这张……债券卖给别人。……但在这一切场合,这种资本,即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这不仅是说给国家的贷款已经不再存在。这种贷款本来不是作为资本耗费的,不是作为资本投入的,而只有通过作为资本投入,它才能转化为一个自行保存的价值。……国债券出售……,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一旦债券卖不出去,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然而,我们马上就会知道,这种虚拟资本有它的独特的运动。
……
因为生息资本总的说来是各种颠倒错乱形式之母,所以,在银行家的观念中,比如债券可以表现为商品,——我们现在来考察劳动力。在这里,工资被看成是利息,因而劳动力被看成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例如,如果一年的工资等于50镑,利息率等于5%,一年的劳动力就被认为是一个等于1000镑的资本。资本主义思想方法的错乱在这里达到了顶点,资本的增殖不是用劳动力的被剥削来说明,相反,劳动力的生产性质却用劳动力本身是这样一种神秘的东西即生息资本来说明。在十七世纪下半叶(例如在配第那里),这已经是一种流行的观念,但是一直到今天——,一部分是庸俗经济学家,另一部分主要是德国的统计学家……,还非常热中于这个观念。在这里,不幸有两件事情不愉快地和这种轻率的观念交错着:第一,工人必须劳动,才能获得这种利息;第二,他不能通过转让的办法把他的劳动力的资本价值转化为货币。其实,他的劳动力的年价值只等于他的年平均工资,而他必须通过劳动补偿给劳动力的买者的,却是这个价值本身加上剩余价值,也就是加上这个价值的增殖额。在奴隶制度下,劳动者有一个资本价值,即他的购买价格。如果他被出租,承租人就首先要支付这个购买价格的利息,此外要补偿这个资本的年损耗。
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资本会提供的收入,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对这个所有权证书的买者来说,……年收入实际代表他所投资本的5%的利息。因此,和资本现实增殖过程的一切联系就彻底消灭干净了。资本是一个自行增殖的自动机的观念就牢固地树立起来了(节选自第三卷527、528、529页)”。
关于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的过程,以及剩余价值如何转化为利润、利息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一至三卷有非常通俗和详尽的说明,这里不赘述。需要说明的是,国债收益也好,银行利息也好,股票分红也好,买卖股票获得的差价也好,甚至,养活规模庞大的证卷交易所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监管人员、所有交易员、基金经理,他们的高工资,还有那些以股市为生的人,他们的所有收入,都来源于劳动阶级在实体经济中创造的剩余价值。股市、期市、债市——所有虚拟经济“产品“的交易场所,整个行业,本身不创造一分钱的财富,对于任何社会,都只是一个寄生赘瘤。
毫无疑问,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根本不需要在自己的经济实体之上,生长这样一颗巨大的寄生赘瘤的。
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按照原计划,下面,我们讨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股份制与交易所。
关于交易所,其基本性质,是一种投机与赌博的场所,是冒险家行使欺诈的地方。我们不妨再看一下前面引用过的这段话:
“……社会财产为少数人所占有;而信用使这少数人越来越具有纯粹冒险家的性质。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第三卷 497页)。”
因此,说交易所是赌博场所,一点也没有辱没它。如果说交易所曾经具有过积极的意义,那就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股票等虚拟产品的交易,主要是在交易所完成的,因此交易所促进了资金的集中和股份制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交易所是除银行外连接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重要纽带。
这里说到的股份制,是实体经济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也是为虚拟经济提供交易产品的来源之一。关于实体经济中生产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股份制,看一下马克思是怎样说的:
“股份公司的成立。由此:
1.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了公司的企业。
2.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3.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因此,即使后者所得的股息包括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也就是包括全部利润(因为经理的薪金只是,或者应该只是某种熟练劳动的工资,这种劳动的价格,同任何别种劳动的价格一样,是在劳动市场上调节的),这全部利润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报酬获得的。而这个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象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因此,利润(不再只是利润的一部分,即从借入者获得的利润中理所当然地引出来的利息)表现为对别人的剩余劳动的单纯占有,这种占有之所以产生,是因为生产资料已经转化为资本,也就是生产资料已经和实际的生产者相分离,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与一切在生产中实际进行活动的个人(从经理一直到最后一个短工)相对立。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第三卷493、494页)。”
在这里,我们看到,马克思是以一种赞扬的笔调来谈论股份制的。因为股份制的产生无疑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巨大进步,它使资本主义框架下的“生产资料已经和实际的生产者相分离,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与一切在生产中实际进行活动的个人(从经理一直到最后一个短工)相对立”,这样,“从经理一直到最后一个短工”,全都成为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无产者,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
随着无产阶级队伍的急剧扩大并且日益贫困化,和无产阶级相对立的资产阶级金融寡头,变得更少,社会财富加速积聚于这极少数人手中;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到了必须革命的时候;这样,股份制就成为“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这里所说的“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当然是指“剥夺剥夺者”,即无产者占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建立起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过渡点”中的“过渡”,则是从资本主义向未来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过程。其中“联合起来的生产者”,说的同时也就是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者。股份制的产生,使这个过渡的过程变得更加简单明了。
在社会主义社会,保留股份制的生产组织形式,应当是马克思所赞成的。但必须特别注意马克思说的这句话:“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
这里不仅说到了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说到了可能应予保留的股份制在形式上的特征——以股票形式反映的所有权,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
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的组织形式应当是一种没有任何私人持股(掌握所有权)而由社会代表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掌握全部股份即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既然没有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持股,将所有权切割成碎片也就丧失了意义。因此,这种形式和中国改革前国营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形式在本质上是非常相似的:由国家代表社会掌握所有权;由无产阶级队伍中的先进分子行使经营权,并接受广大劳动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个人都无权占有生产资料,但通过国家,每个个人——作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中的一分子——又拥有自己的份额。
这样一种形式,恰好表达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公有的性质。只不过那时的国营企业名称上不叫做股份制而已。“改革”,将中国那些原来的社会主义企业股份化,——即将原属社会共同占有的所有权切割成碎片,然后将所有权证书——股票拿到交易市场上,允许私人买卖、持有,——就算持有者是生产者,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也明显违反了马克思给出的公有制原则,是一种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社会性的极大倒退。
至于现在那种“让人民群众持有各种票证类财产,在社会上形成一大批中产阶级,形成一种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形态,以此来求得社会稳定”,无非是一种骗人的鬼话。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了,这些票证类财产,不过是一些幻想的、面对经济危机会大幅贬值、很容易在交易所被赌博和投机规则剥夺并迅速积聚到少数人手中、使中产阶级沦为无产者、使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的虚拟财产。我劝所有诚实、善良的中国人都不要相信这种鬼话。还是马克思指出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
实际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及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容尤其是直接描述极少。这一段对未来社会原则性的论述,出处也比较容易被忽略;但文字非常精辟,也非常严谨。不注意这段话,就很容易被修正主义分子钻空子,对马克思的本意作出歪曲解释。
下面花括号内是恩格斯在编辑出版《资本论》第三卷时紧接原段落后插进去的一段话,对理解之前的引文有很大帮助。由于涉及自由竞争和垄断的关系——这也是目前很有争议的话题,不妨插入本节之后。黑体是我加的:
{自马克思写了上面这些话以来,大家知道,一些新的工业企业的形式发展起来了。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 方。在大工业的一切领域内,生产现在能以日益增长的速度增加,与此相反,这些增产的产品的市场的扩大却日益变慢。大工业在几个月中生产的东西,市场在几年内未必吸收得了。此外,那种使每个工业国家同其他工业国家,特别是同英国隔绝的保护关税政策,又人为地提高了本国的生产能力。结果是全面的经常的生产过剩,价格下跌,利润下降甚至完全消失;总之,历来受人称赞的自由竞争已经日暮途穷,必然要自行宣告明显的可耻破产。这种破产表现在:在每个国家里,一定部门的大工业家会联合成一个卡特尔,以便调节生产。一个委员会确定每个企业的产量,并最后分配接到的订货。在个别场合,甚至有时会成立国际卡特尔,例如英国和德国在铁的生产方面成立的卡特尔。但是生产社会化的这个形式还嫌不足。各个公司的利益的对立,过于频繁地破坏了它,并恢复了竞争。因此,在有些部门,只要生产发展的程度允许的话,就把该工业部门的全部生产,集中成为一个大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在美国,这个办法已经多次实行;在欧洲,到现在为止,最大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制碱托拉斯。这个托拉斯把英国的全部碱的生产集中到唯一的一家公司手里。单个工厂——超过三十家——原来的所有者,以股票的形式取得他们的全部投资的估定价值,共约500万镑,代表该托拉斯的固定资本。技术方面的管理,仍然留在原来的人手中,但是营业方面的领导则已集中在总管理处手中。约100万镑的流动资本是向公众筹集的。所以,总资本共有600万镑。因此,在英国,在这个构成整个化学工业的基础的部门,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并且已经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弗·恩·(《资本论》第三卷494、495页)}
我们看到,恩格斯是以一种欢欣鼓舞的心态来谈论垄断与集中的,因为垄断引起的集中恰好是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生产组织形式。这对中国那些抱着“已经日暮途穷,必然要自行宣告明显的可耻破产”的“自由竞争”信条反垄断的急先锋们是一种多么大的讽刺!这些西方鹦鹉如此学舌,强烈反对社会主义的垄断,却不反资本主义的垄断,更不反西方的垄断,目的就是用虚伪的“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外加“虚拟经济”下的赌场,帮助西方的垄断寡头加速对中国的殖民入侵,彻底打垮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
五、中国是否需要虚拟经济?
中国是否需要虚拟经济?要回答这个问题,当然首先需要回答社会主义是否需要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毫无疑问地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虚拟经济的交易场所为投机和赌博而设置,是大小资本互相倾轧、角逐、侵吞的场所,是一切社会腐败的根源,是社会腐朽与黑暗面的集中营和根据地;它矗立于实体经济之上,起源于金钱拜物教,高举拜金主义大旗,对实体经济的腐蚀作用、对劳动创造价值的理念的破坏作用,都是显而易见的;这种虚假经济周围寄生的一大批专职人员、从业人员、冒险家、剥削者,全都属于不劳而获的寄生虫,为社会主义精神所不容。
因此,任何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都绝不允许虚拟经济大肆泛滥,利用股票——所有权证书,将公有制企业切割成可供私人占有的碎片,最终变成私人的财富。
但是,问题在于,中国还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吗?
在《宪法》上,中国仍然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在具体法规上,虚拟经济的主要场所,证卷交易所,又是合法的,这样,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条文中就出现了巨大的矛盾,出现了现行法与根本法的矛盾。出现了私有化的改革与社会主义方向的巨大矛盾。 但二十多年前,修正主义在中国经济体系当中引进了证卷交易市场,从此国有企业逐步地被分割私吞,且至少有上亿人倾其一生储蓄、全部家产卷入其中、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损失,终于形成一股全社会私有化的巨大浪潮,之后,外国资本也逐步侵入其中,不断卷走中国人民的财富,这已经成为一种与前进方向相背离的强大的逆流。
面对这样的既成事实,提出中国是否需要大搞虚拟经济的问题,其实质是让人们首先承认虚拟经济不符合中国的发展方向,绝不能任其发展,而必须努力寻求解决之道。
六、应当如何对待中国现有的虚拟经济
那么,应当如何对待中国现有的虚拟经济呢?
首先,是将需要保留的成分和必须加以限制并一步步取缔的因素区别开来。
例如,在保留了一部分价值规律和商品生产的社会主义阶段(而不是未来共产主义阶段),国有银行的信用制度不仅需要保留,还需要发展。这种制度将成为国家信用的代表,并发展成为国家主权信用,并由此集中全社会的资金为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地均衡发展提供支持;同时,与金融主权相关的国家主权信用,当然是不能容忍外国帝国主义的金融殖民政策利用中国的交易市场大肆入侵,攫取中国人民的财富。因此,由信用制度中创造出的“虚拟资本”——那些交易所类赌博经济的成分,就不仅必须限制,而且应当一步步取缔。因为这已经不是必须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而是新生的、阻碍社会发展的、最腐朽、反动的资本主义经济。是外国金融寡头借以剥夺中国的殖民武器。
又例如,股份制也许可以暂时保留,但在禁止私人持股之前,国有股份公司,应当凭借自己在经营上的垄断地位和强大的资金优势,将所有私人、包括外国殖民者手中的股份,全部剥夺,并集中于国家手中,一步步地形成没有股票的股份制形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限制并剥离的是私人持有的任何股权。
总之,只要中国能够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就一定可以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寻找到解决并割除目前中国经济机体上生长着的资本主义寄生赘瘤的方法。但首先的要求是,中国政府的高级领导人,从部长直到总理,每一个人都应当熟读并精通《资本论》,尤其是第三卷。在共产党第一二代领导人的年代,还可以勉强找出一些不读《资本论》的理由,但现在这个时代,如果做不到,他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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