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到底有多大?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相关课题组9日给出的答案是: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比例为19%。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主任胡滨对记者表示,影子银行体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是一个具有产品或工具、机构和市场“三维一体”的综合系统。
影子银行改变了金融体系
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京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
胡滨介绍,课题组从三个层次来定义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第一个层次是最狭义的影子银行体系,对应的是国内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界定范畴,以是否接受监管为依据。第二个层次是狭义的影子银行体系,对应的是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及活动。第三个层次是广义的影子银行体系,是狭义的范畴再加上银行体系之内的非传统信贷融资。
最狭义的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产品包括:民间借贷、第三方理财、网络信贷融资、无备案私募股权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
胡滨介绍,2011年3季度末不受监管或没有金融牌照的融资规模大致为3万亿元,没有金融牌照且监管相对不足的小额贷款及融资性担保大致为2.17万亿元(截至2012年底)。
“经过最近1-2年的发展和监管规范,我们大致估算最狭义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的规模大致为6万亿元。”胡滨说。
课题组介绍,狭义的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产品除了上述最狭义影子银行体系之外,还包括理财、信托、财务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代客资产管理、基金保险等子公司融资性业务、资产证券化等。课题组称,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约36万亿元,这与国内估算影子银行体系的不同规模的上限差不多。
胡滨说,广义的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产品除了狭义影子银行体系之外,还包括同业以及很小部分信用证、汇票及代付等银行体系之内的非传统信贷融资及其创新方式,统计上大致可以只考虑同业业务。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同业业务为10万亿元,截至2013年9月末,16家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为11.6万亿元; 2013年同业业务规模预计超过12万亿元。
课题组以此大致估算,广义影子银行体系规模约为33万亿元,占2013年9月末银行体系总资产(143万亿元)的23%。但是,由于同业业务中一大部分是正常的同业资金往来而非信贷性安排,为此,这个规模仍然是高估的。课题组称,由于各银行都没有统计,如果以50%作为类信贷的比例,那么广义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的比例降低至19%。
“从规模来看,即使是广义范畴界定的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其占银行业资产规模仅约1/5。”但胡滨同时表示,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主导的金融体系,同时也改变了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结构特征。
课题组认为,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对应的核心风险环节、监管政策、发展定位及配套改革措施比其规模大小本身更加重要,目前银行体系之内的非传统信用扩张是核心环节,主要在于其使得风险的内在关联性大大提高。
需防范可能的系统性风险
“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大小并不是最重要的。”胡滨说,一方面,由于中国现有的统计口径及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科目设计的局限,导致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大小统计是难以确定的。另一方面,影子银行规模的变化更多地是反映出从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到多元化融资的结构性变化,并没有自然反映出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累积和系统性风险。
胡滨认为,影子银行规模大或小主要体现金融风险在“量”上,而事实上影子银行真正的风险更多应体现在“质”上,特别是银行等机构的表内与表外风险。
课题组称,在同业业务高速扩张的背景下,影子银行的风险将首先表现为资金市场的流动性危机。在非传统信贷扩张机制下,影子银行的风险将首先表现为资金市场的流动性危机。
研究显示,由于银行体系内的非传统信贷融资更加依赖于批发性资金市场,特别是银行同业业务严重的期限错配的维持,都是通过批发性的银行间拆借市场实现的。
由于批发市场的流动性波动较大,流动性本身也极其脆弱,一旦拆借市场爆发风险,高度依赖批发性资金市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遭遇流动性危机,进而引发违约及信用危机,最后可能导致银行体系危机。2013年6月20日的“钱荒”事件就是影子银行典型的风险信号,2013年底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持续上升再一次敲响了流动性危机的警钟。
胡滨对记者表示,影子银行风险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随着影子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金融体系内部关联性大大提升。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涉及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多个行业,横跨货币、信贷、资本、保险、理财等多个金融市场,使得金融机构之间和金融体系内部的内在关联性和风险传染性成几何级数增长。“一旦影子银行出现较大风险,可能通过货币市场、信用市场迅速传染至银行部门和实体经济,并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胡滨说,一定意义上,内在关联性和传染性将是中国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最大隐患,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最大的风险环节。
课题组认为,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银行业主导的,银行体系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必然性,为此,银行体系之内的非传统信用创造环节即同业业务是未来监管的重点。
课题组建议,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规范与鼓励引导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尽快提高同业业务的标准化和透明度。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并适当考虑资本金和风险拨备要求。进一步完善金融统计和会计制度,以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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