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 眼
最近读到朱云来先生的大作:《从数据看共同富裕》。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在刊发这篇文章时,很用心的概括了这篇文章的“文眼”。这个“文眼”就是朱云来先生在文中所说的:
——“公平也需要激励。不激励的话,所有公平都是大锅饭。”
——“激励又是怎么形成的?致富也好、分配也好,还得要讲一个规则,按照市场允许的规则进行分配。”
朱云来先生在文章中给出的各种数据,其实都是在论证这个“文眼”而已。
对于朱云来先生以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如此在意的“文眼”,我有不同看法,提出来向大家请教。
二、没有公平,激励何在?
朱先生强调,“公平也需要激励”。
朱先生的意思是想告诉我们:激励是公平的前提。如果没有激励,那就没有公平可言。
“没有激励,就没有公平”,这个命题我有条件地同意。
为什么?因为对这个命题必须作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解读。
我们不妨换一个思路,如果把朱先生“没有激励,就没有公平”的命题逆推一下,我们将会看到:没有公平,谈不上有效激励。
所以我要问朱先生一句:“如果没有公平,又何来的激励呢?”
比如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剥削阶级是怎么激励劳动阶级去从事生产活动的呢?
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劳动阶级在“超经济强制”下,被迫为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从事生产活动。
对于剥削阶级而言,“超经济强制”是最顺手的激励机制。
可是对于劳动阶级而言,“超经济强制”则没有公平可言。
一言以蔽之,贵族和地主们酷爱的“超经济强制”必然导致“劳动异化”——除了周期性的农民起义之外,一旦“超经济强制”暂时解除,劳动者就会想方设法地“躺平”,就要争先恐后地“内卷”。用马克思的话说:
——“只要对劳动的肉体强制或其他强制一消失,人们就会像逃避鼠疫一样地逃避劳动。”
不仅如此,没有公平的激励,也只能是野蛮的、动物世界的激励。
比如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是怎么激励奴隶们去劳作的呢?靠的是奴隶主的镣铐、皮鞭和棍棒。
即使这些镣铐、皮鞭和棍棒在奴隶社会是“拿手”的、“有效”的激励手段,那也并无“公平”可言。
三、“不吃大锅饭”,就一定公平吗?
朱云来先生说:“不激励的话,所有公平都是大锅饭。”
朱先生或是想强调:只有那种“不吃大锅饭”的激励,才是真正公平的激励。
朱先生的这个逻辑看似有理,其实不然。
其实,有激励未必一定有公平,“不吃大锅饭”未必一定就公平。
比如,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劳动者就没有大锅饭可吃,生产激励完全依靠奴隶主的人身强制和封建地主的残酷镇压。
请问朱先生: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种“不吃大锅饭”的激励机制,它公平吗?
朱先生或许会辩解说,他推崇的“不吃大锅饭”的、公平的激励机制,不是前资本主义的“超经济强制”,而是“市场规则允许”的激励机制。
那我们就来看看,“市场规则允许”的激励机制公不公平。
“市场规则允许”的激励机制的典范,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制度。
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没有大锅饭可吃,生产激情完全依靠雇佣劳动制度来激励,即:
——工人在饥饿皮鞭的驱使和激励下,前赴后继地、“忘我”地从事劳动。
这种激励机制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常识。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作了深刻的分析,我就不赘述了。
请问朱云来先生:资本主义这种“不吃大锅饭”的雇佣劳动制度,它公平吗?
四、“市场规则允许”,这是什么公平?
朱云来先生说:“激励又是怎么形成的?致富也好、分配也好,还得要讲一个规则,按照市场允许的规则进行分配。”
按照朱先生的标准,只有市场,才是“公平”的激励;只有“市场允许”的规则,才是具有“政治正确性”的激励。
也就是说,“市场允许”是公平与否的衡量标准。
既然“市场允许”是公平的标准,那么违背了“市场允许”,当然就没有公平可言了。
按照这个逻辑引申下去,那么只有在“市场允许的规则”下进行分配,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问题来了:我们今天熟知的“贫富悬殊”,本身就是“市场规则允许”的产物;或者说,“两极分化”本身就是“市场规则”制造出来的必然结果。
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常识,也是经济学的常识。
请问朱先生:如果您还承认这个常识的话,那么把实现共同富裕的希望寄托于“市场规则允许”,是不是有些搞笑?
什么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富裕,不是“有富裕而没共同”,“两极分化”是“共同富裕”的对立面。
那么,“共同”的基础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常识告诉我们,“共同”的基础只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一句话,“共同”的基础是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习近平说:“我国必须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大家想一想,新时代以来,如果不是充分发挥了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仅仅靠“市场规则”能实现“精准脱贫”吗?能进入“小康社会”吗?
如果以为听任“市场规则允许”就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呵呵,那还要“党的领导”干什么呢?还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干什么呢?
所以,不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讲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只讲“市场规则允许”,“共同”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五、“公不公平”,谁说了算?
坦率说,在阶级社会,对于用抽象的“公平”来讨论劳动者的状况,我是很不以为然的。
前面我之所以要讨论朱云来先生的“公平”,实属无奈,是不得不从逻辑上与朱先生“较真”。
因为朱先生们所说的“公平”,说白了就是一个离开了社会经济关系的、抽象的东东。
在唯物史观看来,从来就不存在超越社会经济结构的“公平”。因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就不会把抽象的“公平”和“正义”挂在自己嘴上,从来也不会把抽象的“公平”和“正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
比如,对于饱学之士津津乐道的“公平”,恩格斯就曾用讥讽的语气说:
——“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这种东西正如米尔柏格正确说过的那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
由此可见,在朱先生眼中的“公平”,在广大普通劳动者看来却未必公平——比如,上个世纪90年代大规模的“砸铁某某”运动,在朱先生以及资本力量看来,恐怕就是天经地义的“公平”之举。
可是在几千万“下某失某”的国企职工看来,“掌勺的把锅扛回家”的“砸铁某某”运动,又有什么“公平”可言呢?
公平属于价值判断,不同的人(阶级)有不同的判断。所谓“市场规则允许”的公平,不过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幻觉罢了。
总之,但凡脱离了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关系,抽象地讲什么“公平”的高论,都不过是别有用心的大忽悠罢了。
六、结 语
除了上面讨论的“文眼”之外,朱云来先生的文章中还有不少有待商榷的问题。比如朱先生说:
——“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讲什么是资本?每人每年省的那1万块钱,你说这是不是资本?这个资本有过去咱们说的那种资本罪恶吗?就是省吃俭用累计起来的钱嘛。”
把老百姓从牙缝里面省出来交给银行保管的救命钱,与资本家拥有的资本完全等同起来,以此为资本的高大上血统提供一个“亲民”的鉴定书,这样的亲子鉴定也真是让人醉了。
本来还想多说几句,但为了我这篇短文能多活几天,不被某某平台推出午门砍了,我就此打住。
(2021年10月19日)
附:
朱云来:从数据看共同富裕
我们过去从来没有怀疑过共同富裕这个主题,一直认为我们的目标就是共同富裕,实际走的方向也是共同富裕,至于先富一点、后富一点,这是根据实际情况的调整,但大家对于共同富裕这个目标是一直没有怀疑的。
为什么现在这个话题一下子触动了这么多人的心呢?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在1848年提出来的,当时正值工业革命高潮,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远多于当下。当前大家对共同富裕的关心往往更宏观,考虑国家这么大一个系统,财富应该怎么分合适?
下面来看看共同富裕与宏观经济怎么联系?怎么接上轨?我主要是依据统计局的数据,把这个问题放在数据体系整体里面考虑,从历史的角度去看,给大家提供一点系统化的思考。
下图是中国居民人均收入的统计,至少是从1978年开始就有数据。根据统计局的框架,分成城镇平均收入和乡村平均收入,再根据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做加权平均就可以得出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老百姓的平均收入是一年3.2万元。
图1 中国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分布
把收入数据和财富联结起来看,1978年人均收入171元钱,增长到2020年3.2万元,年均增长13.3%,当然这是名义增速,没有考虑价格增长因素。所以看上去42年间涨了188倍,其实可能没有那么多。根据现在每年居民生活来看,大体说平均收入3万,平均的消费是2万,平均的结余就是1万,全国老百姓一年就是14万亿。
刚才说到收入的积累,下面再拿收入跟产值相比,产值本质上也是收入,我也用名义数值比较一下。总产值有100万亿,但是老百姓的收入统计人均3万多,14亿人约是42万亿,那么100万亿中还有60万亿去哪了?我们刚才说财富问题、共同富裕,什么是财富?财富到哪儿去了?我们创造了多少?我们顺着这个方向继续讨论。
图2 居民总收入及占产值比时图
居民收入占GDP的比值最早可能追溯到1956年,早期比较高可能超过60%,最低在2012年前后降到了40%,随后又有一些恢复,这是一个大的分配格局。统计局还公布了居民的分组收入,可以推算基尼系数。不论是统计局公布的,还是我们推算的基尼系数,算出来都在0.4—0.5之间。基尼系数是什么意思?如果是绝对公平,基尼系数是0,如果极不公平,则是1。什么叫极不公平呢?比如说国王一个人就拥有全国的所有财产,那就是1。0和1中间是什么意思?我理解相当于是普通人群组比平均分配时少收入的那部分比例,也是极高收入人群比平均分配时多收入部分的比重。
图3 中国基尼系数时图
如果这个解释是对的,平常我们说的基尼系数0.4以上就值得关注。我能找到全国五等分的数据,以及城乡居民各自分成20%的五个等分,计算出各自的平均收入,这样的话我们就也能粗略估算出基尼系数。图中红色的线可以追溯到1978年,主要是统计局自己公布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在1978年的时候0.2,到2003年上升超过0.45的水平,然后上下波动。与同期美国基尼系数比较,我们之前是低于美国,2003年以后超过它,后来又有所回落。
如果用统计局公布的全国五等分数据做一个类似的计算,结果算出来只有0.39。这个怎么解释呢?因为调查的人群分组太粗了,全国五等分每组对应人群有2亿多,用这样充分摊薄的组均收入再来计算基尼系数,就略低于0.4了。分组越粗算出来的结果越平均。
如果再把城乡区分开,就是图上的城乡五分十组,会比刚才算的基尼系数更高了,这两个基尼系数可能反映了城乡差别,差距就从0.394提到0.413。因为城镇最高10%收入人群、最低的10% 也给了数据,再把这两组加上,等于说我又增加了一个颗粒度。精细程度更高了,基尼系数会更高一些。这个是对的。每一个组分相对收入不一样,分组越细显示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城市里边分了五等分、农村分了五等分,加起来就是十个组的数据。
我还利用了中国统计年鉴中资金流量表的住户可支配收入数据,它统计了一年全社会资金变化,给出了一个全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宏观统计,2018年是54万亿元。如果把这个总收入与上文居民抽样调查收入作对比,就是刚才说的14亿人3万收入,算出来是42万亿收入,也就是说调查收入可能少算了一块,或是说可能有一个相对高收入的阶层拿走了这部分收入。比如胡润财富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有1500万人左右的家庭资产在600万以上(501万户*3人/户),这些人数相对少,但是相对占有的收入金额大。要把这部分考虑进去,才是居民总收入。以上初步的分析,仅供参考。
上面只是在探讨方法论,计算结果大家可以一起来讨论验证。如果没有很多交叉验证的话,也很难说一个发现是不是能够反映真实情况。基尼系数是包括了很多方面收入差异的。进一步展开分析,一个角度是城乡收入差异。具体说,城镇平均收入是4.4万,农村的平均收入是1.7万,城乡倍数大概在2007年达到了顶峰约3.1倍,后来有所回落,到现在城市收入约是农村的2.6倍。
图4 城乡收入差距倍时图
我们追求城市化,希望老百姓高收入,但是城市化本质上要看有没有足够的产业支撑?产业是否需要吸收这么多劳动力,或者说产业真正地创造价值、创造收入的能力是多少?让农民进到城里,城里的消费成本就是2.7万元/年,在农村的消费成本是1.4万元,差了近1倍。如果从生活的角度来讲,一个人在农村的生活成本要远低于在城市里边的生活成本,是1:2的关系。从收入上看好像是低收入,但其实从生活的角度来讲,在农村的生活成本也低。
而按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分城镇就业分类,有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约1.7亿人,占全国人口12%多一些,工资总额约15万亿,占全国居民薪酬收入的32%左右。上市公司的雇员,近3000万人,占了就业人员的4%,总薪酬将近5万亿,占了全国居民薪酬收入的9%左右。另外还有地区的差异,因为有系统的各个省区的统计。同理,根据这个分布也可计算一个区域的基尼系数。总体看,基尼系数是一个非常普适的分析方法,能对各种不均匀的分布,作出很好的总结。
图5 行业收入差距:以城镇非私就业为例
如果说上述那些收入是分配的起点,下图我们计算的权益就是分配的终点,是收入差异多年连续累计的结果。国家经济最重要的统计表格之一是资产负债表,并分成几大部门列示:包括住户部门、企业部门(金融、实业)、政府部门等。从权益角度来讲,以参与经济的实体活动单位为基准,计算到底积累多少钱,包括卖了多少东西、付出多少工资等,最后剩下多少利润,这些利润积累就变成权益。通过权益,我们能够很清楚地看到各部门累计分配占比情况:住户部门、包括工薪阶层,也包括部分小微企业能分配多少;而实业里面又分成了国企和非国企。
图6 分经济部门的权益:比例时图
为什么把企业分成国企和非国企呢?企业毕竟是企业所有者拥有的,有可能是国企,也有可能是民企,它对于分配的意义不一样。国企的资产是国家代表大众管理,民企则是直接已经分到个人头上了,跟我们其他的住户没什么关系了,因此也可视为极高收入人群累积的一部分财富。
从1997年以来的数据来看,民企是先扩张,2007年以后又进入一个逐渐收缩的通道。金融部门是不断在涨的。我注意到,社科院第一个做出了一张比较正式的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但是他们计算的值跟我们算的有点差异,他们算出来2018年国家总资产是1500多万亿,我们算的是860万亿左右。这里最主要的区别是,他们有的估计使用了价值重估法,原来投资了,资产评估上去了,资产价格也上去了,表里记载的金额也改了。我们比较保守,是按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准则是不准随意重估调增资产,去年买个房子花了100万,今年房子增值了,所以我资产变成150万了?这个是不允许的。类似的,还有股权估值是否用市值计价的分歧,说这里有好几百万亿股票股权的资产,股票我们知道今天可以是6000点,明天可能是3000点了,同一个股票价格很短时间就差了一倍,所以这种参考意义有多大、有多稳定?当然,这种重估反映市场的价值变动也不应该算错,但我们重视用的历史成本方法也应是一个参考。此外,有的地方他们还多包括了一些资产,比如商誉、部分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所以总体上我们算出来偏低一点。
总而言之,上面我们把中国这些年经济发展的结果梳理得更清楚一点,然后再讲分配的问题。
现在政府系统地提出来了这个话题,而且这一直符合我们的发展原则,我们就应该更有所关注。市场初次分配怎么形成?现在有的根本不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那怎么能进行市场化配置呢?市场机制就得把价格放开。价格放开不等于不管,这里边还有一个平衡的问题,经济最基本的就是效率和公平的平衡。
其实还有两个字,就是激励,公平也需要激励。不激励的话,所有公平都是大锅饭,最后是三个和尚没水吃。反过来激励多少合适呢?激励又是怎么形成的?致富也好、分配也好,还得要讲一个规则,按照市场允许的规则进行分配。
刚才专家们讲的劳动、分配,按劳分配为主,我特别赞同,资本要区别对待。中国的改革现实,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讲什么是资本?每人每年省的那1万块钱,你说这是不是资本?这个资本有过去咱们说的那种资本罪恶吗?就是省吃俭用累计起来的钱嘛。有资本才能投入为经济未来发展提供动力,这些是好的,也是必须的。系统性的概念,我们可能都得需要重新认真地梳理一下,我觉得这个问题肯定不是一下能讨论清楚的。至少先把这个基本情况是什么样,它跟经济的关系是什么,它的效果是多少、它的规模是多大,要做一个系统性、数量性的分析,然后再讨论,过程中逐步形成共识。
因此,当前讨论可能最有益的就是首先指明一个方向,共同富裕、基本公平是原则。当然不是说这个过程中就不讨论效率的问题、激励的问题,对已经形成的社会问题如何重新调整也值得讨论。比如说,人均年收入就3万元,盖了这么多房子,竣工成本价是每平方米3000元,结果卖出去的销售价是每平方米1万元。如果本来收入就很低了,还要花成本三倍的钱购房,然后一年节省下来的钱才够买1平方米。这实际又搞了一轮对买房人很不公平的再分配,并形成了一个逆向选择的概念,就是在自然竞价系统中,买得起的人可能是房子已足够住的人,而需要房子的人却根本买不起,或是可能需要花去30年、40年的储蓄才可以(按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8平方米计算)。所以就变成了一个畸形的市场,房子面积盖得多到一塌糊涂,却已经不好卖出去,而这时还来买的人呢,很多都是借了银行的钱买,希望借杠杆放大可能已很薄的获利空间了。银行为什么要支撑这样的投机需求?为什么不可以重新再平衡?按照市场供需核价,按照合理良性的市场应该得多少来重组,把这个市场重新理平,这样的话,让老百姓都可以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共同往前走。比起投资房子,实际上更需要投资的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包括养老、医疗、教育、育儿等等。
我上次做了一个养老模型,其实从22岁开始工作,每年存6000元,到60岁退休的时候就可能有一个80多万元的养老基金,存放于个人账户,可以供退休以后20年的生活(每年存6000元,工作38年共积累22.8万,占全部工作收入的12%左右,通过合理投资的复利效果,最终累积养老基金可达82.5万,相当于全部工作收入的42%。而60岁时这82.5万的基金,又能支持退休后20年消费,总消费金额超过140万。多出来的约60万消费,是因为每年支付生活用度后的剩余资金仍在投资、获得复利收益)。
在通胀可控,投资收益稳定的前提条件下,大家工作时只需花累计收入的一部分,就可支持自己的养老。同理,你可以把医疗保险、教育、育儿的费用都考虑进去,这都是现在社会最关心的。如果通过更合理有效储蓄投资,使得大家对这些东西没那么担心了,这个社会也就好办多了,可能关于共同富裕问题的讨论激烈程度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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