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昊等:平台经济金融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资本主义研究
内容摘要:以风险资本为代表的金融资本在平台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文将这一现象称为平台经济的金融化,并对其历史背景、积累逻辑和内在矛盾进行了政治经济学分析。本文认为,新技术的发展、后危机时代资本与劳动力的双重过剩,以及风险资本制度的成熟与扩散构成了平台经济金融化的历史背景。在金融资本的推动下,平台企业为提升金融估值而过度扩张,形成估值驱动型积累模式。金融化使平台经济偏离了正常的发展轨道,加深了金融资本投机逻辑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深刻反映出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
一、引言
以风险资本为代表的金融资本在平台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我们将这一现象称为“平台经济的金融化”。平台经济的发展与金融资本的推动密切相关,股市的繁荣吸引了大量等待上市的平台企业,作为平台投资者的金融资本希望借由平台上市套取金融收益。截至2020年底,全球“独角兽”公司(即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27家,其总估值达到16940亿美元;而在2009年,全球只有4家“独角兽”公司,其总估值不过130亿美元。有趣的是,“独角兽”一词本身是为了形容高估值企业的稀缺性,但如今此类企业早已不再罕见。据估计,全球“独角兽”公司中约七成是平台企业。Uber、Airbnb、DoorDash等典型平台企业在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得到了巨额的金融估值。
在整个平台经济的理论图景中,平台经济金融化是一块重要的拼图,但尚未得到学术界的充分重视。考察这块拼图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平台经济的内在矛盾及其变化趋势。实际上,近年来平台经济所暴露的诸多问题(例如,平台劳动者面临过大的工作压力;平台为垄断市场而过度竞争,造成生产过剩;平台过度搜集用户数据、参与高风险金融活动,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与平台追求金融估值的动机有关。本文就平台经济金融化的历史背景、积累逻辑与内在矛盾进行了政治经济学分析。
国内外有关平台经济金融化的研究方兴未艾,已有一些研究对相关现象进行了描述或对其积累逻辑进行了分析。英国经济学家Standing在其著作《资本主义的腐败》中指出:“支撑数字平台的资本……来自于一个小圈子,这个圈子包括共同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等投资者。这是一个为精英和财阀保留的市场。”《平台资本主义》一书的Srnicek较早观察到平台经济对过剩资本的依赖,并指出:“今天对(平台经济中的)初创企业的投资不是在取代金融的中心地位,而正是金融中心地位的一种表现。” Langley和Leyshon揭示出平台经济的兴起与风险资本行业的上升周期密切相关。他们认为平台倾向于扩大规模以占有垄断租金,而风险资本则试图将平台产生垄断租金的潜力转化为现实金融收益。Montalban等人从调节学派的角度分析认为平台经济并不代表一种全新的积累体制,而是当前“金融化–新自由主义(financialized-neoliberal)”积累体制的产物。我国一些研究者也注意到全球平台经济与金融资本的联系,但大多尚未予以专门研究。在少数相关文献中,刘震和蔡之骥较早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他们指出:平台企业一方面受到金融资本的过度追捧,但另一方面,平台企业的利润实现危机不断深化。本文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推进:本文更强调从整体视角分析平台企业与金融资本的结合与联系,基于风险资本追求金融估值的动机解释平台企业的过度扩张行为,并由此揭示平台经济金融化的内在矛盾及其外在表现。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指的平台是利用市场中介地位,凭借数据、算法和算力,通过互联网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并从供求匹配中获取佣金的经济组织;而平台经济是在平台的组织协调下,利用互联网匹配生产者和消费者,并进行生产、交易、分配活动的经济形态。本文所指的金融资本是创造并买卖金融资产以谋取金融收益的资本。
二、平台经济金融化的历史背景与影响因素
新熊彼特派经济学家卡萝塔·佩蕾丝认为:资本主义历史上的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在其初期出现一个“狂热阶段”,此时“金融资本一统天下,它的直接利益支配了整个体系的运作”。她指出:在狂热阶段,随着金融投机的兴起,新兴企业的资产价格严重偏离实际价值,出现经济泡沫;大量资金倾注于与技术革命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导致过度投资;经济基础与社会调节框架之间的裂痕逐渐增加。从佩蕾丝的观点出发,平台经济金融化是新一轮技术革命初期的狂热阶段所出现的现象。具体来说,这一现象的产生与三方面的历史背景有关。
一是平台经济在新技术的支持下迅猛发展。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支撑下,平台经济深度介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正在革命性地重塑直接生产过程、资源配置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的提升大幅增加了平台能够容纳的交易量;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大量有关市场供求的实时信息;以海量信息及相应的强大算力为基础,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的平台算法能有效提高供求匹配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等流通费用,从而更容易服务于长尾客户,促成更多交易。以Uber为例,由于网约车平台能更好匹配供求,减少空驶时间,Uber网约车的车辆利用率比传统出租车高30%~50%。平台经济的技术效率展现出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巨大潜力,在这个意义上,金融资本对平台经济的青睐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但不可否认的是,金融资本会忽视平台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形成投资狂热。
二是后危机时代资本与劳动力的双重过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金融化现象愈演愈烈,泡沫与危机交替发生,而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恰逢后危机时代金融投机的复归,平台经济成为金融资本新的投机领域。2008–2009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经济陷入长期停滞状态。为了刺激衰退中的经济,美联储及欧洲、日本央行相继采取量化宽松政策,货币供给量激增。然而,实体经济因利润率低迷而无法吸引投资,这驱使过剩的货币资本参与金融投机;同时,低迷的投资导致就业增长缓慢,就业不充分问题突出,就业正规化程度进一步下降,新自由主义时期的“脱嵌”问题进一步深化。后危机时代的宏观经济背景造成主要发达经济体出现了劳动力与货币资本的双重过剩,而这恰恰为平台经济的发展及其金融化创造了宏观条件:劳动力的过剩为平台经济提供了愿意从事零工工作的廉价劳动力,而货币资本的过剩则为投资于平台的金融资本提供了廉价货币。
三是风险资本制度的成熟与扩散。以风险资本为代表的金融资本是平台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风险资本制度是平台经济金融化的制度载体和实现机制。风险资本目标在于通过企业上市或转让股份实现金融收益。分阶段注入资金、直接参与董事会等一系列制度安排能够使风险资本的意志贯彻到企业的经营和扩张中去;同时,股权激励制度使风险资本与企业管理层形成利益共同体。1946年,风险资本制度诞生于美国;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风险资本已经吸引了来自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公共和私人养老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各种来源的资金。如图1所示,自1985年以来,美国的风险资本在历史上经历了两次投资高潮:第一次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末至新世纪初;当前正处于始于2014年的第二次高潮之中,而平台企业正是当前风险资本投资的热点之一。近年来,在平台经济兴起的同时,风险资本制度在美国以外蓬勃发展,尤其是亚洲地区的风险资本出现迅猛增长,中国已经成为除美国之外最大的风险资本投资市场。投资制度的全球性扩散增强了风险资本汲取过剩资本的能力,同时也在更大程度上将平台经济的发展置于风险资本的目标之下。
除以上三方面历史背景以外,平台经济能够吸引金融资本还与其一系列独特因素有关。这些因素激发起一种“金融想象”,促使投资者对平台企业的金融市值产生乐观预期。首先引起“金融想象”的是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和交叉网络效应:平台规模越大就越吸引用户,这有助于平台企业实现非线性增长和市场垄断,从而独占市场交易佣金;平台上消费者的增加会招致更多生产者,反之亦然,这种交叉网络效应能锁定消费者和生产者。而且,平台可以通过捆绑多种功能发展为超级平台,通过满足多样化需求增强对用户的锁定。投资者由此认为平台经济更容易出现垄断,平台金融市值将随着其垄断力量的增强而上升。
其次,平台对劳动力、个体户、家庭财产、中小企业、公共基础设施等社会资源进行大规模动员整合,构建了一个参与主体相互依赖的生态系统,但平台却不必承担全部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也不必垫付周转缓慢的固定资本。因此,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要比传统企业更为廉价,还可利用参与主体的依赖性收取高额租金。而且,由于监管制度的更新往往滞后于新经济的扩张步伐,平台企业能暂时绕过有关劳动福利、经营许可、市场垄断等方面的制度约束,形成“制度套利”。投资者由此认为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潜在赢利能力更强,因此金融市值应该更高。
再次,平台经济会产生大量用户数据,而数据作为通用型生产资源可被用于开拓新业务或新市场。抓取各种数据已成为当今平台企业的重要目标。Thatcher等人认为平台对数据的抓取是产生商业价值的关键。Sadowski总结了利用数据产生商业价值的方式:构建用户画像以便定向投放广告或服务;推进数字化的泰勒制科学管理;掌握和控制信息以便实时自动决策;通过大数据和算法提高预测能力;建设数字化体系和服务,通过智能化使资产增值。以上背景和因素共同使平台经济在互联网泡沫和房地产泡沫相继破裂之后成为西方国家金融资本的宠儿。
三、平台经济金融化的积累逻辑
由于平台经济与风险资本的融合,平台企业呈现出“为估值而积累”的特征。风险资本追求平台金融估值的动机与平台企业的积累行为相互加强,形成了一种自我膨胀机制。如图2所示,首先,为了实现金融收益的最大化,风险资本极力提升所投平台企业未来上市后的市值,而估值是对未来市值的预期。其次,由于面临不确定性,风险资本通常使用相对估值法对未上市平台企业进行估值。在这一估值方法下,一般而言,平台规模越大则越有利于估值提升。最后,为了提升估值,风险资本促使所投平台极力扩张。实际投资与估值之间形成的套利空间吸引了更多风险资本,持续为平台扩张提供资金。以下具体说明这一机制。
对平台企业的估值是风险资本在面临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一种预期。平台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技术效率、市场规模、竞争程度等关键信息都在发展变化,平台企业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平台与劳动者、政府部门、非平台企业的关系)也不断受到多方力量的塑造。由于存在大量不确定性,估值往往缺乏可供参考的关键信息,甚至不存在“计算任何概率的科学基础”。在估值过程中,各种精巧的计算公式和关键参数必然包含了无法证实的猜测,貌似严谨的计算必然揉入了过度乐观的情绪。正如马克思所言:“(虚拟资本)只是幻想的,它们的价值额的涨落,和它们有权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完全无关。”然而,以金融收益为目标的风险资本实际上并不需要对平台企业作出准确估值。只要风险资本认为平台企业在上市时能够被金融市场赋予高市值,那么它就不必在意估值的准确性,这无疑加深了预期的“幻想”性质。而且,为了减轻评估成本,风险资本行业普遍存在追随行业“领头羊”的现象,助推了过度乐观情绪的扩散。
在面临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在一定的制度环境和宏观环境下所产生的惯行做法或惯例(Conventions)就成为指导资本投资实践的依据。风险资本同样根据惯例进行估值,这体现为:对未实现稳定盈利的企业采取相对估值法进行估值。这一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选择一家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参照系,并选择该参照系的一系列指标(市值与销售额之比、市值与订单量之比、市值与用户数之比,等等);一个企业的估值可由该企业的销售额、订单量、用户数乘以参照系的相应指标并进行加权平均得到。因此,与企业盈利无直接关系但与企业规模有关的一系列指标(销售额、订单量、用户数,等等)就有了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这一方法得到的估值必然重视规模而轻视盈利,而且,这一方法在参照系、指标和权重的选取上必然揉入评估者的主观因素。对于新经济形态而言,已上市的企业数量极少;当率先上市的企业出现估值泡沫时,泡沫会经由相对估值法扩散到未上市的企业身上。此外,金融市场可以赋予率先上市的企业高市值,但无法保证其有足够胃口给后续上市的企业同样赋予高市值。
相对估值法是风险资本对新经济形态中的企业进行估值所采取的一般方法,而对平台企业的估值又有其独特性。这些独特性彼此相互联系,并与估值对规模的重视一脉相承。其一,估值注重平台的市场领先地位。由于平台经济存在规模效应和交叉网络效应,平台经济必将走向极少数大型平台垄断整个行业的局面。因此,估值不仅考虑平台规模,而且尤其要考虑平台是否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从而是否能吸引用户,抑制竞争对手的扩张。其二,估值注重平台生态系统的构建。平台的增长潜力有赖于其能否构建起一个由消费者、生产者、电商、广告商、物流企业等共同参与的生态系统。不同主体借由平台互利合作并由此对平台产生依赖性,平台才能锁定用户并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其三,估值注重平台数据资源的积累。有关平台交易的数据可用来刻画用户行为,预测市场供求,并应用于不同场景,将原有用户引向新行业。数据资源商业应用的无限可能性更容易引起金融资本对平台企业的青睐,拥有大量数据并具备强大算力的平台将得到更高估值。
一般而言,平台规模越大,也就越有利于平台实现市场垄断、构建生态系统并积累数据资源,因而根据相对估值法所得到的估值就越大。在金融收益目标的指引下,平台企业倾向于采取极力扩张的积累策略,在短时间内扩大平台规模和市场份额,并不断向新市场、新行业扩张。所以,平台经济形成了估值驱动型积累模式——积累扩张的直接目的不是赚取利润,而是提升估值。当前典型平台企业的诸多行为可被视为估值驱动型积累模式的例证;具体而言,这一积累模式有三种突出表现。
第一,盲目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是实现垄断地位的前提。在金融资本的支持和推动下,平台往往倾向于通过短期内的价格战而非长期中的技术创新抢占市场。例如,近年来国内外网约车行业发生多次不同平台间的混战,平台企业不惜“烧钱”补贴司机和乘客以击退竞争者。我国共享单车行业在2017年前后的激烈竞争造成了大量闲置资源。同时,大型平台企业不断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拓展,开发下沉市场,并与国外企业合作进军他国市场。
第二,圈地式抢占新领域。不断开发新业务有利于将不同主体纳入平台的生态系统,增强用户对平台的依赖性。平台会通过开发新功能或捆绑不同功能以发展成为超级平台,通过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来增强用户黏性。因此,平台展现出强烈的圈地欲望,不断拓展新领域。例如,亚马逊等电商平台不断开辟新战场,将业务扩展至广告、消费电子终端、应用商店、云服务、物流仓储等多个领域。有趣的是,在金融资本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平台企业正在将金融业视为一个重要的扩张领域,发展支付工具,从事借贷业务,建立风投部门并使其成为培养新“独角兽”公司的孵化器。这进一步反映出金融逻辑对平台积累模式的深刻影响。
第三,掠夺式生产数据。平台不只是消极地收集数据,而且是通过对个人、过程及关系的监控和数据化来掠夺式地生产数据。平台对大量用户数据实时抓取、掌握和积累,精准刻画出用户的个人特征、生活习惯、社会联系等信息。数据资产的商业应用可以脱离原有场景,数据在不被用户注意或不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而被重组、包装和销售。从这个意义上说,平台对数据的抓取构成了一种“剥夺式的积累”。《监视资本主义时代》的Zuboff指出:以谷歌、苹果、亚马逊等为首的大型科技公司利用对人类行为的监视和对数据及算法的垄断形塑了人类行为,由此推高了自身的商业价值。在金融逻辑的引导之下,过度扩张违背了企业的正常成长周期,导致平台经济的发展日益偏离正常轨道。
四、平台经济金融化的内在矛盾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进入新自由主义时期,贫富分化和投资低迷导致经济长期面临生产过剩的难题。随着新自由主义时期金融化的发展,金融资本主导了资本积累过程,改变了实体经济企业的决策方式和积累模式。金融部门日益脱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角色,成为金融资本的投机场所。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接连发生互联网泡沫和房地产泡沫,经济在泡沫的膨胀与破裂的交替中周期性起伏。近年来,平台经济的兴起为金融资本提供了新的投机领域,经济泡沫再次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平台经济金融化是新自由主义时期西方国家整体金融化过程的新发展。
平台经济的金融化表明金融资本试图构建一种新的金融化格局:金融资本以平台为中介,将实体经济置于金融资本的支配之下。平台经济的金融化将加深金融资本投机逻辑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有力支撑下,平台经济展现出实现重大技术创新并重塑生产方式的可能性:平台凭借其开放性囊括了各类生产者,渗透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以前所未有的规模促进了剩余价值生产的整合;平台利用其搜集数据、处理信息、匹配供求的技术优势显著减少了剩余价值实现的困难和流通费用,并通过对消费者需求的塑造为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实现不断开辟新途径;平台利用其市场主导地位构建起规则制定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经济中剩余价值榨取的困难。因此,平台经济的发展面临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在平台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前提下,平台经济所蕴含的巨大潜力将促使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与实体经济相融合,实体经济的平台化将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另一条道路是平台经济金融化的道路:金融资本将平台企业塑造为金融获利的工具,其目的在于攫取平台企业正在榨取或未来可能榨取的剩余价值;金融资本透过对平台经济的支配主导社会经济的关键环节和循环过程,在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中占据统治地位。
平台经济金融化的道路必将对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阻碍,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金融资本的投机逻辑要求平台企业的投资主要用于扩张市场,从而挤占了创新投资,制约了平台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金融资本主导下的积累是为了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尤其是短期回报的最大化;因此,平台企业重视有利于短期内剩余占有的投资,而轻视回报周期长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投资。其次,平台企业在金融资本的支持下抢占市场的行为不仅导致平台企业之间过度竞争,而且导致不同平台上的生产者过度竞争,并造成实体经济生产过剩。平台企业往往难以筑起有效的进入壁垒,过度竞争的局面在金融资本的支持下会持续出现。最后,平台企业在金融资本的支持下为了垄断市场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为了进军新行业而侵害传统经济中劳动者的生计,为了增加盈利而压榨零工劳动者和小企业,为了扩张而肆意攫取用户数据。这些行为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传统经济遭受冲击,劳动者、小企业和消费者不满情绪高涨,因而也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平台经济金融化不仅阻碍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也牺牲了平台企业自身的利润率,使平台经济趋于泡沫化。西方国家经济金融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上市公司为讨好股东、推动股价上涨而增加了股息分配和股票回购,最终挤占了可用于积累的利润,造成企业扩张过慢,牺牲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平台企业的过快扩张恰恰与此形成鲜明对照,扩张过快或过慢都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利润率。实际上,西方国家上市公司扩张过慢与当前平台企业扩张过快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都是金融资本主导积累过程的结果和股东利益至上原则的体现。
综上,平台经济的金融化使平台企业偏离了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角色,给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形成阻碍,并造成平台企业的泡沫化隐患。这反映出新自由主义金融化背景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深化。以往金融化过程的主要后果是制造了金融泡沫和金融危机以及造成了实体经济的低迷和停滞,而平台经济金融化则进一步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平台经济金融化在更深层次上暴露出新自由主义时期的制度僵局和胶着状态:一方面,资本主义需要重大技术创新重振实体经济,走出贫富分化和投资低迷的困境;另一方面,金融资本支配了平台经济的发展并使其泡沫化,从而极大削弱了资本主义走出困境的可能性。
五、结语:平台经济金融化对我国的政策启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我国的平台经济在过去十年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涌现出许多快速成长的高科技企业。我国经济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正快速发展,平台经济正与社会资源加速融合。在这一背景下,西方国家出现的平台经济金融化现象值得我国高度重视。如何在避免金融泡沫和系统性危机的前提下审视平台企业、金融资本、劳动者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应是我国面临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平台经济金融化对我国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防止平台企业利用泡沫套利,促使平台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及技术创新。平台经济蕴涵着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巨大潜力。平台企业应将这一潜力用于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技术创新,实现创新驱动型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风险投资等现代金融制度安排在历史上成就了许多著名的高科技企业,但也屡次在新经济泡沫中扮演投机者的角色;它们既是新型生产力的孵化器,也是金融泡沫和生产过剩的助推器。我国既要鼓励先进的金融制度安排为平台经济提供金融支撑,并最终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和技术创新贡献力量,又要时刻注意金融资本的二重性,审慎监管平台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的金融资本。
第二,防止平台企业为了市场垄断及金融估值而盲目扩张,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市场垄断地位是金融资本对平台估值时着重考虑的因素,因此平台企业追求金融估值的动机会加强其对市场垄断地位的追求。这会导致平台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并在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间盲目扩张,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过度竞争和生产过剩。2020年以来,我国加强了有关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政策。反垄断政策的实行应通盘考虑到平台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背后的金融化过程。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政策既要反垄断,又要遏制平台经济的金融化,从而综合应对平台经济与金融市场的交互影响。
第三,防止平台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平台用户的利益,实现平台经济包容性发展。近年来,平台经济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便利,并已成为我国城乡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为在疫情冲击下保障供给、保证就业、减少贫困、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应该看到,平台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及用户对平台的依赖性,压榨生产者尤其是零工劳动者和小企业的利益,损害消费者权益,过度收集并滥用用户数据。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政策应打破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利益体系,实现平台经济的包容性发展,合理调节利益相关者的分配格局,以技术创新推动共享发展。
总之,平台经济展现了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强大生命力,必将成为我国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发展领域。新的经济形态需要好的制度进行支撑。我国应尽快将平台经济嵌入到完善的制度框架中,让市场经济有序进行,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保护,让金融成为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撑,实现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其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齐昊,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院副教授;李钟瑾,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经济系助理教授,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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