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丑化新解放区土改运动,恶毒攻击新中国的历史
原编者按: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是中华民族在近代历史上落后挨打的根源之一,是国家工业化、民主化和独立、统一的基本障碍。早在解放战争时期和全国解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拥有1.6亿人口的老解放区和拥有2.6亿多农民的新解放区进行了土改运动。这一在中国土地上发生的规模广大、内容深刻的社会大变动,虽然也存在这样那样一些缺点,但总体上取得了巨大胜利。它不仅彻底摧毁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的根基,使亿万农民成为了土地的主人,而且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大发展。对此,历史早有定论。然而《炎黄春秋》在2006年第8期却发表署名何之光的《(土地改革法)的夭折》一文(简称“何文”),以回忆当年参加湖南邵阳地区土改的经历为幌子,捏造和歪曲史实,全盘否定新解放区土改运动,进而恶毒攻击新中国的历史。
何文编造说,1950年 12月“党中央突然下达‘反对和平土改’的指示”,并说“这是毛主席亲自提出来的”,此后“《土改法》和《刘少奇报告》从上至下被抛弃,‘左’倾机会主义思潮又在沉渣泛起”,土改变成了“一段血淋淋的历史”。然而实际情况是,中央从来没有专门下达过“反对和平土改”的指示,只是1950年12月6日中央向有关中央局转发了中南局关于武昌土改试验通报的通知,指出中南局所说“和平分田”思想等,是“一种偏向。望注意你区有无此种偏向并予以阻止和纠正”;12月9日中央又提醒华东局注意“有无此种倾向,如有此种倾向,应注意纠正“。(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二册第581、604页)而这两个电报正是刘少奇代中央起草的。与此同时,中央也多次提醒各地要反对违反政策的“急性土改”倾向。因此,历史根本不存在何文说的什么抛弃《土地法》的问题。至于有的地方原本不存在“和平土改”的问题,片面理解和机械执行中央指示而走向“急性土改”,这笔账不能记到中央头上。另外,何文说邵阳地区土改“死人不计其数”、“与流寇相差无几”的情况,显然也是被严重夸大和歪曲了。据《邵阳市志》记载,邵阳地区在1951年1月对有“和平土改”倾向的300多个乡补课中,发生过严重违反政策的现象,但只持续了一个月就被制止了。同年10月至次年4月,整个湖南又布置土改复查,对错划和错斗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纠正。这又怎么谈得上是《土改法》“夭折”了呢?何况,对土改中少数地方出现违反政策的做法,也应该放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去看。就拿邵阳来说,土改不仅遭到因朝鲜战争爆发早就蠢蠢欲动的地主的强烈反抗,而且匪特活动十分猖獗,仅1950年就有几十名干部、群众被他们杀害,武冈县的匪特甚至4次攻打区、乡政府。可见,农民发动起来后的过激做法,也不能完全看成是干部政策掌握不好造成的。
何文捏造、夸大、歪曲历史事实,然后又在这个基础上推而广之,大发议论,说什么:“上述这些暴行,哪有一点像20世纪后半叶一个文明国家执政党所领导的作为?它们所造成的混乱、恐怖、草菅人命的无政府状态,对于新生的共和国及其执政党和政府来说,无异于一场人为的灾难!而这场灾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还说:“一部庄严的具有进步意义,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国家法律,连同其民主法制思想和将阶级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尝试,在摇篮里就被扼杀了。这是领导人凌驾于法律之上随意毁法的严重事件,也是获取‘无法无天’权力的一个突破。”“1950年反对和平土改,自毁国家法律,是在反民主法制、反人道、反科学的极左道路上,跨出了严重的一步”,“这是把新中国历史车轮推向倒退的第一步!”请看,这哪里是在进行历史回忆,又哪里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分明是造谣惑众,借题发挥,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毛泽东的一种歇斯底里的大发作,是对新中国历史的肆意丑化。这样的文章居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一个公开刊物上,实在让人莫名惊诧。现将何文摘录如下,请大家看看什么叫做歪曲历史,什么叫做以偏概全,什么叫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1950年7月,湖南邵阳地区土地改革开始试点,当时我在该地区负责青年团工作,地委派我参加邵阳县委,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搞土改。从一个乡的试点到全县基本完成,除“复查”外,我参加了土改全过程。
经过近五个月(其中约一个月搞征粮)夜以继日的工作,到同年12月,完成了包括三个试点乡在内的四个区的土改,并已按计划向其余 13个区的60个重点乡铺开了。
此时,党中央突然下达了“反对和平上改”的指示,文件我未看到,主要精神是说前段工作没有大胆放手发动群众把地主阶级斗倒斗垮,并说这是毛主席亲自提出来的。立刻引起干部们的巨大震惊。于是层层作检讨,把四个区的土改说得一无是处,被认为是“煮了夹生饭”,“走了弯路”,“必须从头来”。由于高层强调说,这是“指导思想上方针路线的错误,由领导承担责任”,干部们的思想情绪才转过弯来。胡乔木在序言中大加赞扬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第284页,关于土改有这样一句话:“党反对不发动群众,用行政命令方法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这一句话掩盖了一段血淋淋的历史。”(在批评一本书时,不点书的主编的名,而点写序人名字的笔法,是极为反常的,恰恰暴露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编者注)
前段土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下简称《土改法》)和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以下简称《刘少奇报告》)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以下简称《政务院决定》)三个主要文件以及各级领导的具体部署实施的。
所以,四个区的土改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顽固抵抗和破坏,没有发生大乱子,进展顺利,做到了《刘少奇报告》所要求的“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广大农民特别是分得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的贫苦农民是满意的。
这样的土地改革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依法土改”。并不是不发动群众,而是发动群众按《土改法》的规范进行理性明智的土改。“土地回老家,合理又合法”是当时的主要口号,从而也可看到,土地是回农民老家,而不是哪一个“恩赐”的。(可是后来却大肆宣传“饮水思源”,说成是党和毛主席的恩赐,农民要感恩戴德云云,个人崇拜便在农村迅速泛滥起来。)(提出“饮水思源”并不等于就是“要农民感恩戴德。”广大农民对共产党、毛主席的热爱,更不是什么“个人崇拜”。——编者注)
下面是“反对和平土改”指示贯彻执行的情况:
首先,地委和县委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决定对全县工作重新作了如下部署:①增加一个“反地主阶级当权派”或又叫“反霸”阶段。而且“乡有乡的当权派,村有村的当权派”,要发动群众“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给予无情打击。这叫“从政治上消灭地主阶级”。由于真正意义上的恶霸在以前一系列斗争中基本消灭,这是矮子中间挑长子,无疑是扩大了打击面。②增加一项清算和分配地主果实的工作。不论浮财底财都要清算出来,作为“胜利果实”分配给农民。这叫“从经济上消灭地主阶级”。这样一来,打击面更大,无论大、中、小地主,开明地主,守法地主,都“一锅煮了”。③发动群众派人将逃亡在外的地主都抓回来。④各村农会都组织一个斗争委员会或叫贫雇农主席团,以加强和领导斗争。因人际关系而斗不起来的村,可调动外村外乡的积极分子去帮助。这些人几乎都是打手。⑤为了加强干部力量,将原定60个重点乡减少为46个。⑥为完成新增任务,将原计划定于1952年4月前结束土改(以便及时转入生产),延期至年底结束。这一延长耽误了一年的生产。同时,为了防止地主破坏,县委下令13个区尚未开始土改的面上乡,限在几天之内把地主统统抓起来。对于前四个区的问题,待土改复查时解决。
这表明,《土地法》和《刘少奇报告》已从上至下被抛弃,“左”倾机会主义思潮又在沉渣泛起。
“反对和平土改”贯彻到村后,各村农会很快就把地主关押。干部、土改队员和农民中的极端分子很活跃。尤其是那些游民无产者包括流氓、地痞、兵痞等,出过远门,比一般农民见识广,善于出歪点子,有的早就想在土改中捞一把,如今机会来了,他们成了斗争急先锋,穷凶极恶,特别是追浮财挖底财,更不择手段。
斗争会上打人成风,有的甚至被当场打死。为了多搞钱财,尽可能抬高阶级成分,不是地主也要划地主。强迫地主供出埋藏金银财宝地点,否则非刑拷打,昼夜逼供,什么称半边猪、吊磨盘、踩杠子、割耳朵等都用上了。普遍抄家之外,还有的掘地三尺,有的扫地出门。打死人和被逼投水、上吊的,时有所闻。有的老公死了,老婆随后自杀,留下孤儿只好交给其亲戚或愿意收养者。1951年9月全省第三次党代会,邵阳县委书记钟石在地区代表团讨论时讲到:有一个村用铁钉钉死两个地主,还钉死了一个农民;有的叫地主女人当场脱了裤子斗争,不脱就打,打了还要脱;还有的强迫地主自己挖土坑,然后把他活埋了。隆回县委书记方明说:隆回问题也很多很严重,把中农划富农,富农划地主;关押吊打,非法斗争,不少富裕中农和富农都挨斗;还出现了所谓“贫农恶霸”,“中农恶霸”。其他县情况基本相似,不把人当人,死人不计其数。由此可见当时的混乱、残暴和野蛮,简直与流寇相差无几。“和平土改”变成了暴力土改。(少数农民对地主采取的极端行为是错误的,也是我们党所坚决反对的。但这些做法绝不会是农民的发明,而只能是农民从地主阶级那里学来的。——编者注)
农会派人去抓逃亡地主,一时农民纷纷到各城市集镇去抓人,几乎造成城市工作一个乱源。当时有些地主还有起义人员住在城市或兼营工商业,从此以后,集镇的店铺全部关门倒闭,农村经济一片萧条。当时只要能搞到钱财,哪管什么破坏工商业和统战政策。
在一片红色恐怖气氛笼罩下,一般农民特别是中农和妇女很是害怕,不敢参加斗争,有的连开会都不敢来了。
有的地主收藏有古瓷器皿字画古籍等,其中不乏上品,都被抄出糟蹋,或当引火材料和卷喇叭筒纸烧掉,毁了多少文物,无法计算。
乱抓乱打乱杀之风还影响到当时的镇反,并出了大乱子:邵阳县七区由于非刑拷打,“逼、供、信”,发生了抓捕中、小学教师百多人,打死多人,震惊全省的大错案。
上述这些暴行,哪有一点像20世纪后半叶一个文明国家执政党所领导的作为?它们所造成的混乱、恐怖、草菅人命的无政府状态,对于新生的共和国及其执政党和政府来说,无异于一场人为的灾难!而这场灾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暴行也证明,人们在被煽动起来的冷酷残忍的“阶级斗争”中,可以异化为禽兽,人性、人道、良知、道德荡然无存。
1953年全国土改刚完成,同年冬开始,便相继实行粮油猪等农副产品由政府统购统销。城市二元化管理体制从此发端,不几年就固定为中国社会独特的城乡二元化结构,至今仍在阻碍着国家的发展。(不实行统购统销,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怎么可始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建成?对历史问题不作历史的分析,必然得出错误结论。——编者注)到1956年,农民手里的土地所有权被他们极不情愿的“合作化”彻底化掉了。接着而来的是“大跃进”和“公社化”,无一不是破坏农村生产力的倒退性灾难,而且愈到后来破坏愈大,灾难愈重。
回首往事,可以清晰地看到,1950年反对和平土改,自毁国家法律,是在反民主法制、反人道、反科学的极左道路上,跨出了严重的一步。这是把新中国历史车轮推向倒退的第一步!
(《环球视野》刊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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