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伟大的创举
——我国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马蓥伯
2009年08月10日
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时候,我们怀着极其崇敬的心情追忆我们的先辈在实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所表现出来的革命首创精神。他们把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社会变革极大,社会震荡极小,在社会和谐、人心稳定的环境中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使我国胜利步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伟大创举。
奠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伟大变革
马克思主义主张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这并非从抽象的公平、正义之类出发提出的救世原则,而是运用唯物史观分析社会矛盾运动得出的科学结论。资本主义生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但是这种社会化的大生产却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实现的。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由此派生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各个企业中生产的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的积累必然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使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和破坏。解决这些矛盾,根本的出路是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此,就要通过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然后运用政权的力量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变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状况相适应,从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用《共产党宣言》的经典性的语言来表述,就是:“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3页)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可以采取非和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和平的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曾经提出过采取和平赎买的方式改变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设想。恩格斯在《德法农民问题》中说:“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他援引了马克思对他讲过好多次的话,即:如果能够赎买,“那对于我们最便宜不过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3页)但究竟怎么赎买法,那时还没有无产阶级国家,还没有实践经验。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取得胜利,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曾经指出:“我们现在能够而且应该把两种办法结合起来,一方面对不文明的资本家,对那些既不接受任何‘国家资本主义’,也不想实行任何妥协,继续以投机和收买贫民等方法来破坏苏维埃措施的资本家,无情地加以惩治;另一方面对文明的资本家,对那些肯接受并能实施‘国家资本主义’,能精明干练地组织真正以产品供应千百万人的大企业而对无产阶级有益的资本家实行赎买。”(《列宁选集》第3卷第530—531页)他试图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把资本主义改造成社会主义。他解释说:“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列宁选集》第4卷第670页)由于当时俄国资产阶级不相信苏维埃政权能够维持下去,对国家资本主义不接受、不配合,这个设想没有变成现实。
中国有不同于当年俄国的有利形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民族资产阶级是革命统一战线的参加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他们大都依靠政府的支持走出了困境,经过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对人民政府和国营企业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在客观形势的逼迫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于国家资本主义采取接受和配合的态度。中国共产党人把原则的坚定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乃至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这里,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质变过程是通过若干个部分质变完成的,可谓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伟大创举,它用新的经验和思想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有人认为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搞早了。果真如此吗?否。当时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确实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是我国已有相当的社会化的生产力,正是这些社会化的生产力要求社会化的占有方式。历史告诉我们,当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时,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在的德国,社会化大生产的比重也不大,工厂工人人数只有七十多万。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说:“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3页)这就是说,像德国这样的国家,如果民主革命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应该紧接着搞社会主义革命,而不是等资本主义高度发达以后再搞。后来,恩格斯在《德法农民问题》一文中还特别指出:“假如我们不得不等到资本主义生产到处都发展到底以后,等到最后一个手工业者和最后一个小农都变成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牺牲品以后,再来实现这个改造,那时我们可就太糟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0页)当年针对德国情况所作的这个分析,不是同样适用于中国吗?
更重要的是,现代中国虽然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发达,但却是资本主义世界的诸多矛盾,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宗主国与殖民地的矛盾、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等集中的焦点,是资产阶级统治最薄弱的环节。这里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苦大众受灾难最深,反抗也最烈,因而在这里比较容易取得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的胜利,并在此基础上把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
从世界历史来看,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社会制度的突破口,往往不是在原来的社会制度充分发展的地方,而是在原来的社会制度欠发展的地方。封建制度代替奴隶制度,最初并不是在奴隶制度高度发达的希腊、罗马,而是在奴隶制度不很典型的中国。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最初也不是在封建制度高度发达的中国,而是在封建制度相对欠发达的西欧。这恐怕是具有规律性的现象。对于这一点,有的西方资产阶级学者也注意到了。例如,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亚诺斯就曾指出:“每一种社会制度趋于腐朽且将被新的社会制度所淘汰的时候,率先发生转变过程的多半不在中心地区的富裕的、传统的和板结的社会里,而是发生在外缘地区的原始的、贫困的、适应性强的社会里。”(斯塔夫里亚诺斯《全球分裂:第三世界的历史进程》,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上册第22页)这个表述虽不十分精确,但并非没有道理。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由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是以工农群众为主体的。在这个革命中,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动摇不定的同盟者。决不可能设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把政权交给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很软弱的民族资产阶级,把没收的官僚买办资本交给这个阶级,使中国沦为外国资本主义的附庸,使工农群众陷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不容许这样做,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也不容许这样做。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犹如统一构思、相互贯通的上下两篇文章,上篇系下篇的必要准备,下篇乃上篇的必然趋势。
还要看到,即使在我们对于民族资产阶级实行统一战线政策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及其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矛盾也始终存在,有时还相当尖锐。早在1951年,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国家的帮助下刚刚摆脱困难境地走向繁荣的时候,有些资本家就叫嚷“国家不要与民争利”,要求把投资少、获利多、直接支配人民生活的轻工业完全交给他们经营,提出所谓“国家经营重工业,私人经营轻工业”的主张。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一方面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另一方面又是雇佣劳动者,劳资纠纷层出不穷,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压抑。资本主义企业经营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同有计划按比例的客观经济规律的矛盾也明显地暴露出来。尤有甚者,资本家中有不少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私营工商业界不仅偷税漏税现象普遍,而且在承建国家工程、完成加工订货任务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们拉拢、收买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些被收买的干部从他们那里领取干薪、干股,或者拿回扣、佣金,充当坐探、代理人,为他们窃取经济情报,同他们合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事情很清楚,尽管我们在没收官僚买办资本的基础上建立了国营经济,并且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但资本主义经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如果任其自由发展,一旦羽翼丰满,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不要多少时间,我们就会突然发现,历史的车轮已经沿着资本主义道路奔驰。只要我们不愿意在资本主义道路上走下去,一场破坏性的冲突将无法避免。我们党的成熟和高明之处就在于善于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在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的同时,限制它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并逐步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就巧妙地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避免了可能带来破坏性后果的社会冲突。
实践证明了这场变革的正确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场变革的正确性已经为实践所充分证明。在改造过程中,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解放。从人均劳动生产率来看,以1951年为100,1955年公私合营工业为314,增长两倍多,私营工业为158,仅增长半倍多。1956年,公私合营工业产值比上年增加了32%,广大职工热情高涨,努力改进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降低成本,生产经营呈现出一片崭新的气象。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也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工业总产值增长128.3%,平均每年递增18%,其中生产资料生产增长210%,平均每年递增25.4%,消费资料生产增长83%,平均每年递增12.9%。工业生产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100年。全国物价基本稳定,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提高了三分之一强。这是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伟大成功的有力证明,是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有力证明。
还要看到,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改造了资本主义企业,而且改造了资本家及其代理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这场伟大变革中,从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并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有的后来还担任了国家的领导职务。周恩来曾向国际友人介绍说,中国的经验证明:“没有红色的资产阶级,但有红色资本家”。这看似矛盾的话恰恰体现了消灭阶级和改造人的辩证统一。
诚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非没有缺点和偏差。按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这项工作本来应于1967年完成,结果是1956年就基本完成了,提前了11年。由于时间过于匆促,要求过急、工作过粗、转变过快的毛病就难以避免。这同当时的国际形势是分不开的。毛泽东曾说过:“帝国主义眼前还不敢发动战争,我们要趁着这个机会,加快我国的发展。”(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408页)尽管有客观形势的逼迫,但急躁冒进毕竟是弊大于利。
当时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这就是在所有制上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这一点,当时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已经注意到了。毛泽东曾经指出,要允许处在非法状态的“地下工厂”、“地下商场”合法化,只要不违法,“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当然要看条件,只要有原料,有销路,就可以搞。”(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434页)这实际上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适当保存和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是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构想,可惜,这个构想未能付诸实施,相反,后来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还有“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错误做法,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尽管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但是总的说来,这场奠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伟大变革是成功的。邓小平指出:“在搞社会主义方面,毛泽东主席的最大功劳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3页)这是客观、公允的历史结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所有制问题上纠正了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片面性,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一方面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另一方面又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这既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符合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同改革开放以来所采取的其他重要的方针政策一起,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30年来,我国经济从一度衰退停滞的状况发展到总量跃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涌现出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国际地位显著上升。这充分说明,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否定这场伟大变革的私有化可以休矣
然而,这些年来,否定这场奠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私有化论调甚嚣尘上,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不仅有言,而且有行。请看:
——指鹿为马论。《炎黄春秋》2009年第2期发表一篇文章《重新定义公有制》,其言至奇,其理至歪。该文声称:“令许多社会经济学家深感费解的我国所有制的表现形式,其实很简单,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流传的俗语:‘一人为私,二人为公。’此语简洁质朴地道出了所有制的本质形式。”文章举例说:“如夫妻二人对家庭财产的共同共有;公司股东按股份比例对公司权益的按份共有;国有资产为全社会所共有,或区分所有(如物权法中所有权与他物权之分)等等。为何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是规定保护私有制而不是保护公有制,其原因之一是因为私有制的范围讲的(得)清楚且是所有制的基础。”“因此,现阶段,倡导‘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理念,将非公有制经济中除私有制以外的部分,全部纳入公有制的范围,重塑公有制界域,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好家伙!既然私有就是公有,私有化就是公有化,那么,我国半个多世纪以前的那场伟大变革岂不是多此一举,而且把原来讲得清楚的事情弄得讲不清楚了,以至连所有制的基础都给破坏了,真是罪莫大焉,非倒退回去不可!这不禁使我想起一个古代故事:秦朝末年,赵高为了实现其篡权野心,想试探秦二世和大臣们的态度,曾在上朝时叫人牵来一只鹿,献给秦二世,说这是一匹马,是为“指鹿为马”。如今这位《重新定义公有制》的不过是两千二百年前赵高的故伎重演而已。
这其实也不新鲜。我十多年以前便曾见过一本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某某策划并作序的《与总书记谈心》,它告诉我们:“现在看来,完全可以肯定,现代股份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最好的实现形式。”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极其美好的图景:“连西方都在搞公有制”,“越来越多的私营、私人经济正被注入了越来越多的公有制成分”。“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尽管公有制的形式有多种多样,人类社会都是在走一条公有化而非私有化的道路。在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也是如此,……严格意义上的私有企业,在香港、台湾地区已不占主导地位”。“跨国公司是股份制发展的新阶段。通过跨国公司的形式,股份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得到了空前的高涨”。“这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生产组织方式已使‘联合国生产方式’超出国家的限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从而为世界大同奠定了经济基础”。股份制的作用可谓大矣,它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趋同,甚至能使世界大同的理想变成现实!实际当然不是这样。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股份制的发展,股份分散化的出现,绝不会转化为公有制,绝不会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恰恰相反,只是大大加强了垄断资本的地位。过去,资本家要控制一家公司需要持有该公司股票的40—50%,而现在只要15%就足够了。在股份分散化的情况下,工人当然也可以拥有少量股票,但这并不能改变其雇佣劳动者的地位,正如工人在银行里拥有小额存款不能改变其雇佣劳动者的地位一样。恩格斯早就说过:“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和托拉斯,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53页)至于跨国公司的发展,则是把垄断资本的吸管伸向全球,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级是财富的积累另一级是贫困的积累这种格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股份制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并非不可以采用。但如果像某些地方那样,通过股份制改造,把企业资产作价为股票卖给职工,经营管理者所买份额为一般职工的100至200倍,而且买股票无需付钱,只需付“贷款利息”,年息不到3%,而分红率则为30%。这究竟是在实现公有制呢,还是在瓜分国有资产?对此,某些西方人士倒是说出了真话。1989年12月,戈尔巴乔夫和老布什在马耳他会晤,戈尔巴乔夫说了一句:“在西方,许多财产归集体所有,股份公司即是明显的例子。”当时美驻苏大使马特洛克立即抓住了这句话的含义,他体会到:“戈尔巴乔夫正试图对社会主义产权重下定义。虽然他仍然在‘私有财产’这个术语上纠缠不清,但准备把持股人拥有的公司看作是一种可以接受的‘集体所有制’形式。如果它能够使这一定义站住脚,必将为国有大型企业的私有化开辟一条道路。”(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上卷第315页)瞧,反面教员在给我们上课了,他一语道破了指鹿为马的实质!
——市场不容论。一些新自由主义崇拜者竭力反对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论,说什么“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分。”有的说:“市场经济就是私有经济”,“只有私有经济才能发展市场经济”,把公有制经济完全排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外。显而易见,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实行私有化,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蜕变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切热心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使全社会充满改革发展的创造活力。”他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同两个“毫不动摇”联系在一起。这是对那种鼓吹私有化,声称公有制与“市场不容”的谬论的有力批判。我们坚持改革开放,就要继续解放思想,当前解放思想,很重要的一条便是要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框中解放出来。
——效益低下论。私有化思潮沉渣泛起的一个煞有介事的论据是所谓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这里要作具体分析。一是待遇不平等。很长时期以来,个体、私营、三资企业享受税收和其他方面的优惠待遇,国有企业同它们根本不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国有企业是稳定经济、稳定政治、稳定社会的中坚力量,为此而替国家担负着其他经济成分所不担负的任务。“拨改贷”后国家对企业只有贷款,没有投资,企业资本普遍不足。号称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实际并不公平。二是私有化冲击。一段时间内出卖国有中小企业成风,某些因贱卖国有企业而获得了“×卖光”、“×送光”雅号的政府官员一路飙升,有的甚至洋洋自得地狂叫:“我们是卖出了一片新天地,送出了一片新天地!”这就不能不在社会上产生一种错觉,即:国有企业迟早得卖,迟卖不如早卖,何况有的经济学家还在竭力鼓吹“靓女先嫁”!这种私有化的预期危害极大,它涣散人心,滋生腐败,这是某些国有企业之所以搞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经营管理差。曾任国家副主席的荣毅仁在谈到国有企业改革时说过:“企业搞改革,不要从所有制上打主意,找窍门,要花力气去抓经营管理。”此话出自亲身经历社会主义改造,在两种所有制下从事过经济活动,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历史见证人之口,发人深省。然而这些年来,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乏善可陈,加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有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是“俯首甘为孺子牛”,吃的是草,挤的是奶,而是在个人待遇和享受上向私营企业主看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要调动工人的积极性,把企业办好,不亦难乎!必须指出,这决不是国有企业的宿命。建国以来,我们曾经总结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如鞍钢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大庆的“三老四严”等都是我国工业战线上干部、工人的智慧结晶,它们使干部、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如今我们实行改革开放,除了自身实践的经验以外,还可以借鉴国外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科学的经营管理经验,为我所用。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一定能够焕发出勃勃生机,创造出令资产阶级市侩庸人为之咋舌的辉煌业绩。否定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这场伟大变革的私有化言行可以休矣!
《中华魂》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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