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黄陂会议
薄熙来书记在重庆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不顾个人政治前途,坚决的、勇敢的同黑恶势力作斗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赞颂和支持。但是,隐藏在中国的“西化资改派”及其喽啰“西化伪民主派”把薄熙来书记的打黑除恶正义行动比做“文革”遗风,以所谓“法治”为借口,抹黑薄熙来书记的打黑除恶正义行动。这些“西化资改派”是极端无耻的。
西化资改派在某些人的纵容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掀起了反毛泽东的黑浪。其中,最无耻的举动,就是篡改党的历史,尤其是在所谓的“打AB团”、“延安整风”、“反右扩大化”等问题上,故意混淆是非,鉴于毛主席逝世,没有人再主持正义,一些活着的当事人也在某些人的纵容下捏造历史,推卸责任,浑水摸鱼。其代表人物就是创立《炎黄春秋》的萧克。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被严重篡改,很多所谓的“历史”都是逃亡到海外的“民运分子”精心编造的,在国内外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很多无辜群众也被蒙蔽。在信仰毛主席的人群中,也有对复杂历史不清楚的人,为了逐步澄清历史真相,我热烈呼吁信仰毛主席的人积极行动起来,查找资料,还历史的真面目,这是十分重要的任务。
关于“肃反AB团”的历史,“西化伪民主派”捏造了很多谎言,其中心意思是抹黑毛主席。下面是关于肃反“AB团”相关历史比较正确的资料,望大家参考。
黄陂会议
红一方面军肃反“打AB团”,“黄陂会议”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
1930年11月底的“罗坊会议”,红一方面军为了第一次“反围剿”的军事部署等,根据临时中央“打AB团”的指示和军内一些将领的要求,总前委会议决定“快速整军”,与之相伴随的的就是肃反“打AB团”。
总前委会议对肃反的部署是,团以上成立肃反委员会,有抓人的权力,纵队(师)党委有杀人的权力,不必向上级汇报。也就是说,军内肃反,是根据部队的驻守情况,以纵队为单位进行肃反。纵队司令员和政委,对自己的部属,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依据现有的资料看,军内肃反正当第一次反围剿之际,时间大约为一周多。
1、红一方面军第一阶段肃反所杀“AB团”的人数
红一方面军开始于1930年11月底到12月的 “打AB团”,总共杀了多少“AB团”?到目前为止的数字,大多是故意含混的。一些“学者”和“专家”,为了某种目的,撇开原始资料,弄出几个数字:四千多、三千多,两千多等。
关于这次肃反所杀的“AB团”的人数,本来是有原始资料的。总前委在1930年12月22日于黄陂发布的《八个胜利的条件》中明确记载:“敌人在我们军队中安的AB团暴动,都被我们打的精光,杀了几十个总团长,共总打了四千多AB团。”
一些学者为了某种目的,不顾这些原始资料而信口雌黄,在采用“四千多”或者“四千四百”这个原始数字的基础上,加上一句“大多被杀”。廖盖隆在1981年9月23日也这样说:“红一方面军当时在苏区不过三、四万人,前后两次肃反,搞了六千多人,其中一半是杀掉了,就是说,十个红军中有一个被杀掉了,而且差不多都是干部。”
毋庸讳言,一些人的信口雌黄,依然是与当年“打AB团”有着相同的目的:中心关键在反毛。而正直的学者还是有的。韩素音所写的《早晨的洪流》中记载道:“在前述红军所逮捕的四千多人中,只有已知的国民党特务分子才被处决;大约四百至五百人受审判罪。其他的经调查和教育后释放。”
有人也许会拿萧克的回忆来反驳。但是,仔细分析萧克的回忆,就可以看到,萧克是把肃反的不同阶段混淆了。而且,萧克有着明显的推卸责任的行为。
萧克当时是红一方面军红一军团红四军三纵队司令员。按照历史留下的资料可知:在三纵队,萧克不但有着对该纵队肃反政策的私设“肉刑”的权力和杀人的权力,而且,还有着浓厚的“军阀作风”。军内肃反前不久,萧克就在本纵队违反政策,采用军阀的“连坐法”对“开小差”的干部战士进行整肃。被上级发现后,却由政委钟赤兵出面承担了责任。
在萧克领导的三纵队,“肉刑”是“打AB团”的主要手法:抓了就打,供了就杀,一开始就迅速的杀了五六十人,比李韶九杀的人还多。萧克普遍推行“肉刑”的依据是什么?在总前委毛泽东处找不到丝毫的政策依据。严格的说,萧克跟李韶九一样,都是违背总前委毛泽东政策而私用“肉刑”的。而且,萧克无疑有着故意的成分在内:不要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上的“不许虐待俘虏”,就是“古田会议”决议,也有明确“废止一切肉刑”的规定;萧克跟李韶九不一样,萧克参加了“古田会议”,李韶九却没参加;而萧克先使用“连坐法”,又使用“肉刑”,这样一个“知识型”的“儒将”,让人很难看出在政策既反对又没有丝毫外力的情况下,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
如果推理一下萧克当时的理由,显然有着两个方面的事实可推证。一是萧克“反对”毛泽东:“红四军七大”上反对毛泽东,一直到1936年三大红军会师时,萧克也还曾支持张国焘。二是“十分信仰临时中央”。在这样两种情况下,萧克的行为才能得以解释。反对毛泽东,对毛泽东制定的政策自然不满,“连坐法”、“肉刑”等违背毛泽东政策的行为自然就毫无疑问的会出现;“十分信仰临时中央”,有中央的指示和政策,自然也就有了反对毛泽东政策的更高的权威依据和原则依据——“肉刑”,是临时中央支持江西省行委明令颁布的,而且,在排斥了毛泽东之后,又依然通行。
黄克诚在红三军团所领导的部队推行“肉刑”,显然有着某种共同的原因。
2、毛泽东再次严厉废止肉刑
1930年12月中旬的黄陂会议,不被研究肃反历史的“专家”所披露,而且,大都故意撇开了这次会议。但是,还是有正直者给予披露。谭震林回忆道:“黄陂会议是在解决了军队肃反问题后开的,参加会议的是军团军一级干部,还有地方党的负责人。肃反扩大化,李韶九有责任。这次会议纠正了当时肃反扩大化的做法,提出了反对逼供信和注重调查研究。总前委还发了文件,以解决地方肃反出现的问题。这时,毛泽东同志还亲自找了几个被打成AB团的人问话。问他们:‘你们的出身都好好的,为什么参加AB团?’他们说:‘我们的AB团是打出来的’。毛泽东同志说:‘不能打,打了也不供,供了也不要信’。‘不准逼供信’,‘要重调查研究’,就是这时提出来的。到了延安整风,就不准搞逼、供、信,‘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了。”(《回忆中央苏区》P148)
“黄陂会议”被故意湮没的原因,是为了“证实”“项英、周恩来纠正了毛泽东”这个历史谎言。事实上,正是临时中央一干人促发了“富田叛乱”:支持颁布肉刑,普遍使用肉刑,而当肉刑轮到自己头上时,就军事叛乱!临时中央一干人,不但促发了“富田叛乱”,还再次废除毛泽东多次明令“废止一切肉刑”的政策、推行和支持肉刑,促发了“坑口事变”等多次武装叛乱。而且,还严厉打击毛泽东在肃反上的“右倾”。
一些“学者”在研究肃反的问题时,往往引用“始作俑者”这句古语。“作俑”,就是“下蛆”,因而,“始作俑者”,是一个很卑劣的词句。这些学者,通过栽赃诬陷的一贯手段,把“始作俑者”这个卑劣的词句安在毛泽东的头上。历史的事实是,不论上面的临时中央还是苏区,“始作俑者”都轮不上毛泽东,而是另有其人。毋庸讳言,在中央;在苏区,是临时中央支持的李文林等人。
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始作俑者”这个词句。中共早期革命,诸多因素的存在,无疑会出现许多错误。即使现在或者将来,也同样会出现许多错误。为此便用“始作俑者”这样的词句来咒骂一些领导人,显然是非常卑劣的。
3、李文林与何笃才之死
第一次“反围剿”关头,关乎着红军和根据地的生死存亡。毛泽东总前委在李文林等煽动根据地的干部群众破坏“反围剿”的情况下,不管以什么理由,对其进行果断的控制,无疑都是正确的。李韶九前去扣押江西省行委的一班人时使用“肉刑”,主要责任不是李韶九,而是临时中央和被扣押的一班人。李韶九使用“肉刑”,正是执行临时中央和被扣押的一班人明令颁布的政策。而李韶九敢于违背毛泽东“废止一切肉刑”的政策,其原因跟萧克没什么两样:都是十分信仰临时中央,而中央的指示和政策,不论在权威上还是原则上,都远远高于毛泽东的影响。
何笃才等议论李韶九的一些话,当然是为了影射毛泽东。李韶九的父亲怎样,人们无从知道。即使李韶九的父亲是乡里的流氓头子,未必李韶九也是“流氓头子”。至少,没有资料显示“富田叛乱”前,在李韶九的革命生涯中,有过那些劣迹。相反,许多资料都在显示李韶九对中共革命历尽艰险。对照一下李韶九与何笃才、萧克等人的资历,会发现早在1928年,李韶九的地位就相当高。
李韶九后来的“变质”,是临时中央大员来到苏区、毛泽东被排斥后的事情。比如整陈毅等,那时,李韶九还怀疑毛泽东也是“AB团”。
何笃才的死,跟毛泽东没有关系。但是,何笃才的“没落”,显然有着必然的原因。比如何笃才在回答黄克诚为什么“七大”上反对毛泽东时,何笃才以李韶九为例指责毛泽东的“组织路线”:红四军“七大”时,跟李韶九有什么关系?
何笃才死于1931年秋天,被临时中央和“三人团”枪毙。为什么要枪毙何笃才?仅仅一个“AB团”的原因么?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断,这跟何笃才的某些习惯有着极大的关系:何笃才之类的,为了个人私利,是不惜革命的成败的,更不惜颠倒黑白。这并非妄加推断,而是有着事实依据的:红四军“七大”上,何笃才明知毛泽东的路线正确,依然坚决反对正确路线、支持错误路线,后来又以当时根本不存在的李韶九来证明自己。如果不是这样,怎么会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因个人意气而故意反对正确路线?
毛泽东未必认识这个何笃才,何笃才对毛泽东的反对,也未必强于萧克等人,但是,没有资料证实毛泽东曾经下令枪毙过任何一个反对自己的人。尤其是,军内的毛泽东的反对者,不但没有遭到丝毫的整肃,还受到了毛泽东的保护,比如陈毅、萧克等。
地方的反对者,以李文林为首。李文林被逮捕,除了领导地方组织煽动破坏“反围剿”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朱德在攻打吉安后,收缴了李文林与“AB团”有关连的信件。而且,还收缴到国民党实行第一“军事围剿”的计划——这一计划随即被证实。
毛泽东在纠正肃反后,很快释放了李文林。郭化若在回忆中说:“我记得第二次反‘围剿’后,抓到李文林,我参加了审问。……审问后,我向毛泽东同志作了汇报。根据他的口供,看来不是AB团,于是把他放了。”(《回忆中央苏区》P141)被释放的还有曾炳春、王怀、段起凤等。
1932年5月底,纪念“五卅”大会时,李文林、曾炳春、王怀、段起凤等,被下令枪毙。
而毛泽东对李文林是客观的,对李文林的功绩,也始终给予赞扬。1936年斯诺访问时,毛泽东依然肯定李文林开创东固根据地的功绩,告诉斯诺:“一九二八春天,由李文林和李韶九领导的游击队,开始在江西的兴国和东固活跃起来。这个运动以吉安一带为根据地,这些游击队后来成为第三军的核心,而这个地区本身则成为中央苏维埃政府的根据地。”
4、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
1932年1月27日,由苏区中央局书记周恩来主持通过了《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个别学者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制造什么周恩来鉴于毛泽东的原因,没有批评毛泽东,对李韶九也只进行了轻微的处理。
其实,说穿了,这个《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实质上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没有临时中央三番五次严厉指示“打AB团”,也就没有1930年5月的“红色五月”肃反运动;没有临时中央支持的“肉刑”,也就没有肃反扩大化,更不会发生因“肉刑”而激发的“富田兵变”、“坑口兵变”等多次军事变乱。
要说责任,主要责任显然在临时中央。毛泽东做为总前委书记,自然也有责任,但是,毛泽东的责任显然仅仅是前委书记而已。上有临时中央三番五次的严厉指示,下有李韶九、萧克等人反对毛泽东、十分信仰临时中央,还有毛泽东因为变更中央指示而屡次遭到撤职和下级十分信仰临时中央的将领的反对,因而,毛泽东的这个“领导责任”,比临时中央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虚妄多了!
因此,如果追究责任的话,临时中央的主要责任人,首当其冲;其次,李韶九、萧克等具体责任人难辞其咎。而苏区中央局进行决议时的毛泽东,早已坚决反对和纠正“肉刑”肃反了。1930年的黄陂会议重申“废止肉刑”;1931年秋天,临时中央和苏区中央局解决“富田兵变”的首领和红二十军的干部时,毛泽东明确反对;李文林、王怀等,就是在毛泽东的反对下多活了近一年的;1931年11月,毛泽东以政府主席的地位,指示闽西停止肃反,并拨款善后。
也就是说,在“富田事件”发生后,毛泽东就已经坚决反对这种残酷的肃反,而被苏区中央局和临时中央认为“右倾”了。1931年11月初的“赣南会议”,毛泽东就被当作“党内最危险的右倾”进行严厉批判了。因此,苏区中央局的决议中专门有“绝对要防止专门消极的批评和指斥过去,不将问题的中心和阶级仇恨放在怎样去做消灭AB团,社党以及一切反革命派的斗争上,甚至以为过去工作做错了,现在连AB团,社党等也不要反对了,或者以为AB团,社党根本便没有这个东西;这都是极严重的取消倾向。尤其要绝对防止一切反革命派利用过去肃反工作的错误,向党和革命进攻,而重新活动起来,谁要忽视这一点,谁就是有意无意的帮助一切反革命派!”就是针对毛泽东的“停止肃反”和平反善后工作的。
“AB团”到底存在不存在?这个问题,周恩来最有发言权:中央特科不但是周恩来领导组建的,而且一直受到周恩来的领导。
就在苏区中央局做出这个决议的同时,临时中央依然向各个根据地发出严厉的肃反指示,连小片的根据地也不放过。“肃反中心论”,也是临时中央的指示。因此,当代的一些学者,对“肃反中心论”基本不怎么涉及。因为涉及“肃反中心论”,则必然无法述说毛泽东的所谓责任了。肃反中心论充斥于各个苏区,因此,显然并非各苏区领导人自发形成的,而是临时中央的指示。
《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有着本质上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隐晦的再次废除毛泽东“废止一切肉刑”的政策。这一点,跟项英有着本质上的相同。毛泽东多次重申“废止一切肉刑”,但是,项英等人,除了在决议中批评“乱打乱杀”的具体行为外,对“肉刑”政策,却既不批评也不废除。因此,当代个别人假造的“项英、周恩来纠正毛泽东的肃反”,本质上故意把事实颠倒了。事实是,毛泽东多次废除肉刑,项英等来到来后,又恢复肉刑。
因此,乱打乱杀是不可能制止的。从下面的一组数字中,就能客观证实这一切。
前面引用廖盖隆在1981年9月23日的讲话:“红一方面军当时在苏区不过三、四万人,前后两次肃反,搞了六千多人,其中一半是杀掉了,就是说,十个红军中有一个被杀掉了,而且差不多都是干部。”事实上,红一方面军在1930年11月到12月的肃反,杀了几十个;1931年中央“三人团”到来后,杀了三千。尤其是博古张闻天到来后,这个时期,杀了七万多!
因此,周恩来后来在延安揭露,苏区时期,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中心关键在反毛”这个主题进行的。而当代被一些人炒做的“AB团”、“富田事件”,何尝不是“中心关键在反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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