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5月,日本关东军制定了所谓的“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大批日本农业贫民源源不断地拥入中国东北,成为“日本开拓团”。 到1945年,日本组织了共计14批次、总数为7万户、20万人的集团式开拓移民团侵略中国东北。
“开拓团”是在“九一八事变”之后,为了真正占领中国,日本向中国派来的组织,不光有军队,还有大量的移民。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在侵占中国东北期间,共派遣开拓团860多个、33万多人。“开拓团”强占或以极低廉的价格强迫收购中国人的土地,然后再租给中国农民耕种,从而使500万中国农民失去土地,四处流离;或在日本组建的12000多个“集团部落”中忍饥受寒,其间冻饿而死的人无法计数。
三个阶段
日本在东北实行的移民政策,可以分为试点移民、武装移民和国策移民三个阶段。
试点移民从1905年开始。持续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日本最早有组织、有计划的试点移民是所谓的“爱川村”移民。从1913年开始,有着“劝业都督”之称的日本“关东州”都督福岛安正从山口县玖珂郡川下村和爱岩村搜罗移民17户,从新泻县弄来移民1户,共计18户43人移入金县新平在满铁附属地内拨出4400公顷土地租给自由移民耕种,又从满铁的守备退役兵中择人试验。
从1914到1917年,共网罗满铁退役兵34户从事移民活动。从九一八事变后到七七事变前,为日本向东北移民政策的第二个阶段,即“武装移民”阶段。东北沦为日本独占的殖民地后,鼓噪向东北移民的各种论调纷纷出笼。
1932年1月。农林次长石黑忠笃、日本国民高等学校校长加藤丸治以及公主岭农业实验所所长宣光彦等人共同炮制了一份《满蒙移植民事业计划书》,提出以在乡军人为主体,在日本全国范围内招募向中国东北移民的人员。2月,日本关东军统治部制定了《日本人移民案要纲》和《屯田兵制移民案要纲》,关东军特务部制定《关于满洲农业移民要纲案》。提出:“农业移民,是以在乡军人为主体。在警备上是屯田兵制的组织,具有充分的自卫能力。”6月,所谓“满洲开拓之父”的东宫铁难大尉向日本政府提出《屯垦意见书》,主张由在乡军人为主干,编成吉林屯垦军基干队。
国防移民
8月。日本第63届临时议会通过了第一次向“满洲”移民500名的方案,预算移民试验费20.7万日元。这种移民当时被称作“拓务省集团移民”,又称“试验移民”、“国防移民”。
由于这种移民招收对象均为在乡军人,按军队形式编组,并配发武器,因此他们更多地被称为“武装移民”,是恰如其分的。日本向东北地区的武装移民共有五次。参加第一次武装移民团的493人于1932年10月北上佳木斯,改称“佳木斯屯垦军第一大队”,下设4个步兵中队,12个小队,还有炮兵1队、机关枪1队。1933年4月,侵入伪三江省桦川县永丰镇屯居,后定名为“弥荣村”。1933年春,日本第64届临时议会通过第二次移民预算费。7月,第二次武装移民493人及8名干部强入依兰县的七虎力,建立了名为“千振村”的移民点。第三次武装移民团259人于1934年10月闯入伪滨江省绥棱县北大沟,组建“绥棱开拓组合”,后定名为“瑞穗村”。
1934年2月,谢文东在土龙山组织农民起义,打死日本移民39人,是为轰动一时的“土龙山事件”。事件发生后,日本移民团内部惶惶不可终日。为了给日本移民打气,1934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关东军在长春召开了“第一次移民会议”,西尾寿造在会议上强调日本向东北移民政策的“国策意义”。1935年5月,日本拓务省制定《关于满洲农业移民根本方案》,决定自1936年起,在15年内向东北移民10万户。10月,日本在国内成立“满洲移民协会”,12月,在伪满成立“满洲拓殖株式会社”。1936年2月,第四次武装移民中的268人窜入密山县城子河,190人窜入哈达河。6月,第五次武装移民正式定名为“集团移民”,共1000户,侵入伪牡丹江省密山县,与第四次移民定居地相毗邻,共四地移驻,其中永安屯300户,黑台200户,朝阳屯300户,信浓村200户。
日本国策移民
从七七事变到日本战败投降,是日本向东北移民政策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猖獗的一个阶段,即“国策移民阶段”。1936年4月,关东军召集了有关东军、陆军省、拓务省、伪满政府、“满洲拓殖公社”、满铁、日本农村更生协会及“满洲移民协会”等机构参加的“第二次移民会议”。5月,会议通过《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及其具体的实施计划《暂行甲种移民实施要领案》。日本拓务省以此为基础制成政策案,于7月送交海外拓殖委员会通过。8月25日,广田弘毅内阁正式将“二十年移民百万户计划”列为日本政府的七大“国策”之一;随后,又“要求”伪满政府将其列为三大“国策”之一。为掩人耳目,日本将“移民团”改称“开拓团”,移民“事业”改称“开拓事业”。
开拓三法
1937年8月,关东军将“满洲拓殖株式会社”改组扩大为“满洲拓殖会社”,作为日本在东北的移民活动管理机关。同时又成立以关东军高级军官及伪满大臣为成员的“拓殖委员会”,作为伪满领导移民活动的最高机关。1939年12月,日本制定了《满洲开拓政策基本要纲》,被日本殖民分子视为其从事移民侵略的“最高宝典”。1940、1941年,日本又制定了推行百万户移民政策的《开拓团法》、《开拓协同组合法》和《开拓农场法》。合称“开拓三法”。
从1937年开始,20年内向东北移民百万户500万人。20年共分四期,每期5年,第一期1937~1941年,计划移民10万户(甲种移民6万户,乙种移民4万户);第二期1942~1946年,移民20万户(甲种移民12万户,乙种移民8万户);第三期1946~1951年,移民30万户(甲种移民14万户,乙种移民16万户);第四期1952~1956年,移民50万户(甲种移民18万户,乙种移民22万户)。其中甲种移民又称“集团移民”,系指由日本政府予以优厚补助并直接受理的移民。乙种移民又称“自由移民”,是指日本政府予以微薄补助、主要依靠民间实行的移民。
日本采取了“分村分乡”移民的形式,即把日本国内的一个村或乡作为“母村”,从中分出部分农户组成“开拓团”,移到东北后建立一个“分村”或“子村”。“分村分乡”逐渐成为日本向东北移民的主要方式,最后用这种方式组成的“开拓团”竟占总团数的95%。1937年,日本还制定了向东北输送“青少年义勇队开拓团”的计划。到1945年,日本向东北派遣义勇队队员86500人,共建立“开拓团”243个。本期共有85086户日本移民进入东北,没有完成第一期移民计划。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又制定了“满洲开拓第二期五年计划”,除补齐第一期没有完成的移民2万户外,还要再向东北移民20万户,此外还要移出“满蒙开拓青少年义勇军”3万人。但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失败,到其战败,日本共向东北移民10万户,32万人,远远没有达到百万户500万人的计划。
日本向东北移民的政策,有其险恶的目的。最重要的是,日本想借此改变东北的民族构成,造成日本人在东北的人口优势,反客为主,霸占东北。
中国东北地区年产粮食约2000万吨左右,其中农民全年所需食用粮约750万吨,种籽粮400万吨,同时还需负担日本、朝鲜移民的口粮。此外,根据关东军的要求,伪满洲国每年要向日本提供1000万吨以上的粮食,每年8月中旬开始征粮工作,11月底结束。日本开拓团移民不需要交纳农业税费,同时按月领取口粮。 现存的资料显示,那个时候,在东北的中国人吃米都是犯罪,更有甚者的“集团部落”,只供给像动物饲料的“复合面”食品(以橡子面为主),变相的让中国人自生自灭,而土地都被分配给日本来的“开拓团”。
因此,实际上所谓的“开拓团问题”,在东北问题反映出的,是日本种族灭绝的既定政策。在另一个层面上,“开拓团”是一种准军事组织,组成人员包括退役军人、民兵和农民。他们虽然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但也配有枪支,平时会配合关东军进行站岗放哨。“开拓团”往往携带家眷,以家庭为单位在当地驻扎,与地方老百姓分开居住。
结局
在日本战败后,这些一度骑在东北人民头上的“超级公民”,在失去进行刺刀下保护的关东军支持后,马上陷入了极其狼狈的境地。当然,这是日本侵略者的罪恶政策导致的必然结果。在绝望情绪笼罩下,不少的移民家庭纷纷自行踏上还乡的路程。但是,在充满仇恨目光的贫苦老农那里,岂能得到什么好下场?结果,交通工具没有,粮食吃光后无以为继,饿死在路上的、被土匪抢劫杀死的,数不胜数。而有的军国主义分子,则以举家、举屯的集体自杀来为侵略者殉葬。因此,不少人家的子女被迫丢给当地善良的中国人,只顾自己逃命。而这些被杀了老婆孩子的东北农民,却不计前嫌,又把杀自己老婆孩子的人的孩子养大了。
到后期,大部分开拓团成员都逃回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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