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据此,媒体评论说优抚每一个抗战老兵,是责任,也是良心。在“七·七”事变爆发76周年到来之际,让我们向全国抗战老兵道一声,“向抗日英雄致敬!
民政部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是针对国民党军中的抗战老兵,怎么和优抚每一个抗战老兵以及向全国抗战老兵致敬混为一谈?全国的抗战的老兵和全国人民同意吗?
国民党的抗战老兵,在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当时的民国政府理应给予优抚。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又被国民党蒋介石投入到了打共产党的反人民内战当中去了,不少人在内战中战死,张灵甫就是其中之一。也有很多人起义投诚或被俘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解放后,除了跟随蒋介石逃到台湾去的之外,相当大的部分留在了大陆,成了前政权的遗留人员。
那么新生新中国是如何对待这些遗留人员的呢?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诞生,如何处理大量原国民党军政人员成为一大难题。当时国家正面临着国民经济严重衰退和全面萎缩的严峻形势。国民党败退之前经济就已经处于全面崩溃之中,中共接手的是一个巨大的烂摊子,家底被掏光带跑,一九四九年夏季又遭特大洪水,农业减产,工厂倒闭,交通梗阻,物资奇缺,物价飞涨,失业众多,遍地灾民。而战争尚束,内有匪特作乱,外有台湾飞机轰炸袭拢,一九四九年的全国生产,同历史上最高生产水平相比,工业总产值下降了一半,其中重工业下降百分之七十,轻工业下降百分之三十,农业大约下降百分之二十五,粮食总产量仅为二千二百五十多亿斤。人均国民收入只有二十七美元,相当于亚洲国家平均值的三分之二。朝鲜战争暴发,更使得经济困难局面雪上加霜。
尽管如此困难,毛泽东却坚持对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实行包下来的政策。早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决定性胜利并向江南胜利进军之际,毛泽东、朱德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其第五条中规定:“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属国民党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国大’代表,立法、监察委员,参议员,警察人员,区镇乡保甲人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这些人员中,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人民政府准予分别录用。”这是建国前中央在处理旧人员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新中国即将成立之际,1949年9月16日新华社社论《六评白皮书》在以往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对旧人员的政策:“中共中央已命令各地的共产党组织和人民解放军,对于国民党的旧工作人员,只要有一技之长而不是反动有据或劣迹昭著的分子,一概予以维持,不要裁减。十分困难时,饭匀着吃,房子挤着住。已被裁减而生活无着者,收回成命,给以饭吃。国民党军起义的或被俘的,按此原则,一律收留。凡非首要的反动分子,只要悔罪,亦需给以生活出路。”
毛泽东认为, “人民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采取负责的态度,只有这样才是对人民有利的”。把国民党政权旧军政人员包下来,管他们吃饭,虽然在财政上带来巨大负担和压力,但“提高了人民政府的凝聚力,使天下大定,人心归一”。
当然,这个政策在中共内部也有很多人不理解,因此在执行中难免会有所偏差。毛泽东又做了大量说服教育工作,并对各地的反映的问题前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投诉做出多次批示。1951年4月22日,毛泽东对关于在审查旧人员工作中如何解释“包下来”的政策时指出:所谓“包下来”,“1949年4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约法八章的布告,内称:‘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人民政府当予分别录用。’”因此,“包下来”并不包括“把有‘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的人们包下来”。对于历史清白没有问题的或有些问题但不严重(能坦白承认错误)的,是应该继续工作的。毛泽东在这一问题的立场则是一致的,反映了他严肃的和负责任的政治态度。
1952年6月25日毛泽东对原国民党一军官要求就业问题的来信的批语中向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指出:“此信代表失业旧军官,值得注意。请交失业救济会议处理。”1952年7月25日政务院第164次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决定》中,对失业的旧军政人员的就业问题进行了规定。决定指出:国民党原政权遗留在社会上的一大批旧军官、旧官吏,多数人经过三年来人民政权的教育和感召,已表示靠拢人民,愿意立功赎罪。其中大部分已经还乡生产并在土改中分得土地;流散在城市的旧军官、旧官吏,有的生活有办法,有的已经找到职业,“但还有些人从事不正当的经营,还有一些人确实生活很困难”。对后两种人,“应予以登记,采取教育、改造、使用的方针,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予以训练,改造他们,帮助他们转业,使他们从劳动中、工作中继续改造”。少数高级旧军官、旧官吏,无法参加训练专业,而生活确实困难者,如果过去没有显著劣迹,民愤不大,“在处理时亦应适当予以照顾”。而且,在旧军官、旧官吏中还有一些人曾参加过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起义后资遣返乡的,如果他们在历史上并无显著劣迹,“处理时应优予照顾”。这些,表明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问题上的光明磊落、公正的政治态度。
综上所述,原国民党军的抗战老兵,在解放之初,已经得到了当时人民政府的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有一技之长的都有工作可做,成为新中国的劳动者,享受着与其他劳动者一样的待遇。新中国何曾亏待了他们?至于他们中的具体人,各有各的家庭和经历,经济状况也不可能一样,其中子女不孝,个人不检,也在所难免,当然不能怪别人。
现在条件好了,民政部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这是对当年“包下来”政策的延续和发展,而不是对前人政策的否定,当然更不是对解放战争的否定和背叛。
20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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