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复旦大学历史系 朱永嘉
李贽所景仰的除了罗汝芳之外,还有王畿,人称龙溪先生。李贽在罗汝芳去世时为其写告文,亦在王畿去世时为其写告文,告文中称:“故同舟而遇风,则胡、越必相救也,不自知其丧身而失命也。”这就是舍己而为人之心,即使是胡越不同,但赤子之心的心是相通的。故李贽称:“此予小子所以一面先生而遂信其为非常人也。”说自己“虽生也晚,居非近,其所以凝眸而注神,倾心而悚听者,独先生尔矣。今先生既没矣,予小子将何所仰乎!”在与罗汝芳与王畿二人相往还的成员中,都有道士僧人参与其间。
李贽倾心的另一个泰州学派的思想家是何心隐,他还写了一篇〈何心隐论〉。何心隐本名梁汝元,是颜钧的学生。李贽在这篇文章中讲到何心隐与常人异者:“凡世之人靡不自厚其生,公独不肯治生。公家世饶财者也,公独弃置不事,而直欲与一世贤圣共生于天地之间。”还说:“孔子之道,其难在以天下为家而不有其家,以群贤为命而不以田宅为命。”“公既独为其难者,则其首出于人者以是,其首见怒于人者亦以是矣。”“人伦有五,公舍其四,而独置身于师友贤圣之间。”换一句话说,五伦在他只留下朋友一伦,同志这一概念便由此而起。何心隐是江西吉安府永丰人,自幼“颖异拔群”,参加江西省试得第一名,但他放弃科考,不沿着科举道路走下去。何心隐师从颜钧,强调率性自然,反对理学“存天理,灭人欲”之说,认为灭欲是不可能的,做到的只能是“寡欲”。他说:“欲生,欲义,欲也。舍生而取义,欲之寡也。”“欲仁,非欲乎?得仁而不贪,非寡欲乎?欲不逾矩,非寡欲乎?”(《何心隐集》卷二〈辨无欲〉)他到过黄安,也是耿定向的朋友,也曾游学于京师,耿定向记载何心隐在北京讲学时,“从之游者诸方技及无赖游食者咸集焉。”为此耿定向表示过不满,何心隐对耿定向的回答:“万物皆备于我,我何择焉!”从耿定向这个话中,可以看到何心隐讲学的场面是平民化了。正是这一点受到执政者的不满,结果被张居正视为“时时欲飞,却飞不起之人”。颜钧在家乡讲学时,曾在自传中讲到,其在家乡成立过宗族性的萃和会,“会及半月,一乡老壮男妇,各生感激。”“会及一月,士农工商皆日出而作业,晚皆聚宿会堂,联榻究竟。会及两月,老者八九十岁,牧童十二三岁,各透心性灵窍,信口各自吟哦,为诗为歌,为颂为赞。”实际上把农民组织起来的事古已有之,只是通过宗法关系把农民组织起来,发生战乱和灾荒而不得不流亡迁徙时,也有组织。南北朝时,在北方便有大量堡坞壁垒的组织,既是保卫自己,也是共同生产。互助合作本来是农民本能的要求,合作化运动不过是把它们有领导的组织起来,其成败关键在于领导者的能力和水平。何心隐受颜钧萃和堂的影响,也在他家族内组织了萃和堂,成为一个宗族性的组织,负责教、养、婚丧和统一纳税,而地方政府有赋外加派,遭到何心隐的拒绝。何心隐还反对拆毁近城内外民居以防战乱的策略,所以与地方政府发生冲突,因而受到地方政府的打击。湖广巡抚陈瑞在搜检何心隐的往来信札时,写信给耿定向说:“初不知为志学人也。”(《耿天台文集》卷16〈里中三异人传〉)具体杖死何心隐的则是陈瑞的后一任湖广巡抚王之垣,经办此案的陈瑞所以要写信给耿定向,说明见死不救的不是别人,正是耿定向。为什么?为了怕得罪张居正与李义河。李贽在〈答邓明府〉一信中,称:
何公死,不关江陵(即张居正)事。江陵为司业时,何公只与朋辈同往一会言耳。言虽不中,而杀之之心无有也。及何公出而(江陵)独向朋辈道“此人有欲飞不得”之云,盖直不满之耳。……偶攻江陵者,首吉安人。江陵遂怨吉安,日与吉安缙绅为仇。然亦未尝仇何公者,以何公不足仇也。……至是欲承奉江陵者,憾无有缘,闻是,谁不甘心何公者乎?杀一布衣,本无难事,而可以取快江陵之胸腹,则又何惮而不敢为也?故巡抚缉访之于前,而继者踵其步。方其缉解至湖广也,湖广密进揭帖于江陵。江陵曰:“此事何须来问,轻则决罚,重则发遣而已矣。”及差人出阁门,应城李义河遂授以意曰:“此江陵本意也,特不欲自发之耳。”……应城于何公素有论学之忤,其杀人之心自有。
关于此事,耿定向的堂弟耿定力另有一说:
嘉靖庚申(三十九年,1560年),张江陵官少司成,先恭简(即耿定向)官御史,巡视东城,尝约会僧舍中。不佞甫冠,日侍恭简,闻其奇江陵而又奇心隐也。乘会日,偕心隐突入座,心隐、恭简南面,江陵北面,大兴令吴哲与予西隅坐。恭简故令两公相评品。江陵谓心隐:“时时欲飞,第飞不起耳。”心隐气少平,谓江陵:“居太学,当知《大学》之道云。”心隐退而抚膺高蹈,谓予兄弟曰:“此人必当国,杀我者必此人也。”越隆庆辛未(五年,1571),不佞举进士,出江陵门,江陵语及心隐曰:“汝兄最称其人,然在我坐,不能出片语。”睹江陵色辞,未尝相忌相仇也。迨岁乙卯(万历七年,1579)心隐蒙难,衅由王夷陵(即湖光巡抚王之垣),非江陵意也。夷陵南操江时,孝感程二蒲以维扬兵备,直言相忤。夷陵啣之,二蒲尝父事心隐,遂借心隐以中二蒲,而朝野舆论咸谓出江陵意,立毙杖下,竟践心隐当国杀我之言。夷陵实江陵罪人矣。李氏《焚书》谓由李应城意,则传者之误也。(见《何心隐集》附录)
这也是当事人的一种说法,但何心隐之死固然非因张居正,而耿定向未予以援救亦是事实。要知道耿定向与张居正及李义河皆有旧,此时可言而不言。黄宗羲《明儒学案》卷35〈恭简耿天台先生定向〉云:“卓吾之所以恨先生者,何心隐之狱,唯先生与江陵厚善,且主杀心隐之李义河,又先生讲学友也。斯时救之固不难,先生不敢沾手,恐以此犯江陵不说学之忌。”耿定向只泛泛地向湖广巡抚王之垣请贷其死,不敢向李义河为何心隐施一援手,故李贽感叹地说:“嗟夫!朋友之道绝久矣!”“不避恶名以救同类之急,公其能此乎?”(《答耿司寇》)李贽还在文中说:“何公布衣之杰,故有杀身之祸;江陵宰相之杰也,故有身后之辱。不论其败而论其成,不追其迹而原其心,不责其过而赏其功,则二老皆吾师也。”他这个话是公平的,但在当时的在位者看来,却非常不合时宜。泰州学派讲学的平民化,自然会成为执政者打击的对象,这也暴露了道学家们凶残的面目,他们是借刀杀人,是幕后的真正凶手。
尽管对何心隐,李贽“未尝亲睹其仪容,面听其绪论”,但李贽的《何心隐论》是痛心疾首地为何心隐之死抱不平的。其云:
所谓死有重于泰山者是也,未闻有为道而死者。道本无名,何以死为?公今已死矣,吾恐一死而遂湮灭无闻也。今观其时,武昌上下,人几数万,无一人识公者,无不知公之为冤也。方其揭榜通衙,列公罪状,聚而观者咸指其诬,至有嘘呼叱咤不欲观焉者,则当日之人心可知矣。由祁门而江西,又由江西而南安而湖广,沿途三千余里,其不识公之面而知公之心者,三千余里皆然也。盖惟得罪于张相者,有所憾于张相而云然,虽其深相信以为大有功于社稷者,亦犹然以此举为非是(指湖广巡抚陈端,曾具体办此案者),而咸谓杀公以媚张相者之为非人也。则斯道之在人心,真如日月星辰,不可以盖覆矣。虽公之死无名可名,而人心如是,则斯道之为也,孰能遏之!然公岂诚不畏死者!……吾又因是而益信谈道者(指耿定向之类)之假也。由今而观,彼其含怒称冤者,皆其未尝识面之夫。其坐视公之死,反从而下石者,则尽其聚徒讲学之人。然则匹夫无假,故不能掩其本心;谈道无真,故必欲刬其出类,又可知矣。夫惟世无真谈道者,故公死而斯文遂丧。公之死顾不重耶!而岂直泰山氏之比哉!
从这一段文字知道,李贽真可谓有血气之男子,他面对的是怎样一个有势力手拿刀把子的群体,他如是说,而且刻在《焚书》中,当然也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了。同时他也感到何心隐之孤独,他说:“然而贤者疑之,不贤者害之,同志终鲜,而公亦竟不幸为道以死也。”值得注意的是,“同志”这个概念在那时已有了,“同志”、“平等”、“自由”、“觉悟”这些在共产党人中流行的概念及其内涵,并非都是完全从西方传来的,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早就有了,但不是产生在传统主流文化中,而是在阳明心学之泰州学派中流行的。
李贽认为何心隐之死重于泰山,其后来蒙冤系狱,同样勇于直面死亡,曾作诗〈系中八绝〉,在〈不是好汉〉一诗中表示自己惟求速死,诗云:
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
我今不死更何待,愿早一命归黄泉。(《续焚书》卷五)
关于李贽之死,袁中道《李温陵传》称:
一日(三月十五日),呼侍者剃发。侍者去,遂持刀自割其喉,气不绝者两日。侍者问:“和尚痛否?”以指书其手曰:“不痛。”又问曰:“和尚何自割?”书曰:“七十老翁何所求!”遂绝。
李贽去世的时间是万历三十年(1602)三月十六日夜子时,地点是在北京镇抚司狱中,时年76岁。李贽之死,死得其所,反之当年扼杀李贽者,成为历史之罪人。这反映了一条真理,凭权势以打压天下之学者,反而使自己陷入万世不复之劫难,权势之两重性,亦由此而显矣。1973年10月,毛泽东布置我们标点注释李贽《藏书》中的〈世纪列传总目前论〉,1974年7月,又亲自辑录李贽《史纲评要》中的23篇要我们标点注释,并都制作大字本上送,供其本人及相关指定的人员阅读。毛泽东看重李贽的为人和思想不是偶然的。
本文发表于《参阅文稿》No.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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