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口可乐中国」涉嫌违反中国法律及剥削工人事件
致香港太古公司的公开信
转自:http://sacom.hk/zh/archives/446
公司主席白纪图先生:
你好!
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 (Students and Scholars against Corporate Misbehavior) 是一个主要由大专师生组成的香港民间团体。本会成立宗旨是监察企业不当行为,针对企业侵犯工人权利、安全健康、福利及尊严等行为开展倡议运动。
本会最近得悉有中国内地大学生组成社会调查小组,就「可口可乐」品牌分布于中国各地的五间装瓶厂及四间供货商进行为时近五个月的调查。调查报告《可口可乐调查报告──全国最有价值品牌故意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指出:「可口可乐」的这批装瓶厂存在大量滥用派遣工的问题──派遣工的旺季工作时间每个月高达330小时,违反《劳动法》工时标准规定,工资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甚至有被拖欠克扣的情况。此外,「可口可乐」装瓶厂还存在工伤事故频发、非法收取进厂介绍费、随意解雇工人等问题。报告详情可见于中国《网易财经》的网上报道:http://money.163.com/08/1212/11/4SV7ODU1002524T0.html。
按2008年9月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就该调查报告所指,「可口可乐」装瓶厂很多派遣工工作年限都在两年以上,最长甚至达十年。部份工厂派遣工甚至占生产工人的百分之九十或以上,明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据本会理解,于香港上市的太古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该调查报告点名批评的最少三间工厂的主要股权。贵公司对相关工厂的工人权益和管理手法须负上重要责任,亦有必要就该调查内容向公众作解释及交待。贵公司声称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并指职员「超过百分之八十五为全职员工,以长期聘用合约方式雇用」。然而,就该调查报告所得,贵公司国内生产厂房的工人聘用政策显然与此原则背道而驰,令公众非常失望。本会期望贵公司能就上述情况尽快向公众作出合理解释,以及按法律规定及企业社会责任原则改变贵公司国内厂房种种不合理用工行为。
本会将一如以往,继续以各种方式监督港资企业于国内的削剥工人行径。
谢谢!
梁柏能
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
200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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