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利用假期时间对家乡的贫困村进行走访,选出了一座代表性强的村子(下称A村)写出此文供各位参考。
A村,横跨约两公里,登记在册人员共有两千六百余人,拥有六千余亩耕地,是一个较大的自然村(指未合并过的独立村落),也是这里的贫困村。
虽然在户口上有两千多人,但狭窄的街道小路依旧显得空旷无比。有时看到路人,也尽是些老年人。A村的年轻人绝大多数已去往城市,有的在城市买房安家,有的还在务工,成为城市和村镇之间奔波的“雁户”。
农民工早已经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城市里处于一种被边缘化的地位,分明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总是被排挤、被侮辱。他们身上同时存在着“农民”和“工人”的标签,既不同于城镇劳动者,也不同于长期从事务农的农民。本来出身农村的青壮年无法单纯通过种地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只得进入城市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为他们除了自己天然的生命活动一无所有。
马克思写道,
“直接生产者、劳动者,只有当他不再束缚于土地,不再隶属或从属于他人的时候,才能支配自身。其次,他要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能把他的商品带到任何可以找到市场的地方去”,“对他们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
让我们回到村子。现在,农业的生产活动已经不像过去那样辛苦了,农户可以托其他人帮助自己用机械收作物,收完之后直接拉到粮点。
在贫困户的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信息。这里的贫困户大都拿着项目分红,有些还靠低保来过活,还有些人天天出去收破烂来糊口。
有的人在劳动时从屋顶上摔下来,从此成了残疾人,儿子和老伴进城务工,只能自己独自在家生活;有的人生下来就有智力障碍,无法正常从事劳动,只能和兄弟相依为命。A村的老年人大多没有人照顾,只能相互依靠,有些还生活在最老旧的土房子里。看到我们的到来,他们都亲切地问候,嘴里还嘟囔着“好久没来啦,坐一坐吧”。
(以下是与一位贫困户的对话)
Q:夏天天气炎热,咱们的政策有什么针对吗?
A:有些地方已经安装了空调,不过都舍不得开,怕费电……
Q:您觉得现在生活怎么样?
A:挺好的,现在已经通上自来水啦。
我们可以看到,扶贫政策还是有些成效的。有兜底保障(低保、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住房安全保障(危房重建和修缮),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安全饮水保障以及其他政策保障。
对于这些曾经被遗忘在树木和山沟之间的穷苦的人们来说,能用上自来水、能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已经算是幸福了……而且,据透露,在这里虽然穷,但没有真正的“贫困户”,只是为了完成政府指标而“造”出来的贫困村。对于那些真正极度贫困的人们来说,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
在A村,还有着一家农业合作社,由八位股东组建而成,通过土地流转,将一些农户的土地承包过来进行大规模生产。
虽然是合作社,但并非公有制经济,而是合作企业。只是由分散的、单干的、低效率的小生产变为合作的、机械化的、高效率的大生产,其基础仍是不动摇的私有制和三权分置的政策。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之初,实行所谓家庭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之为“两权分离”。现在农民保留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农民无论进第二、三产业还是进城市,还想给自己留一个后路,同时他又有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这样就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状况。
于是,合作社与个体农户签订合同,将他们的地收拢起来经营,一年一亩地可支付给农户一千一百元人民币。在最初组建时,人们都不看好他们,但通过最初的贷款和补贴,租赁和购买机器,以及近两年的发展,该合作社已经初具规模,挣了不少钱。
(以下是与一位合作社成员的谈话)
Q:咱们合作社一共承包了多少亩地啊?
A:现在大概有三百多亩了,国家有政策,超过二百亩地就有补贴。
Q:我看这里发展的还挺好的,都用上进口的GPS导航无人驾驶农机了。咱这里有多少资产啊?
A:固定资产的话,大概有三百多万了。你看这个大型烘干机,就这一台就价值98万块钱。那个无人驾驶农机在去年两全两高的时候就用上啦,现在机械化可是大势所趋哩……
Q:那么你感觉搞了合作社之后的生产生活比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呢?
A:以前单干的时候也就稀松,肯定不如合作一块干挣得多。我们最近还拿下来一个大项目,这是在搞合作社以前不敢想的。
………
将生产要素归于合作社共同支配,理事会进行规划管理,监事会进行监督保障,在收获后按股权分红。这就是他们生产的基本模式。
对于合作社大范围土地承包进行机械化生产,我是不意外的。
“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它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
原本,在毛时代的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孤立地去进行的。早在几十年前的新中国,教员就已经认识到了大规模机械化农业生产以及工农业结合发展的重要性。
在该合作社,有些成员并不亲自参与生产,而是靠股份进行财富分配。他们还雇佣了一些当地农户和可以干农活的劳力来进行生产劳动。在这里,劳动者是受合作社雇佣支配的(劳动者和合作社是雇工和雇主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不能参与到合作社的管理和分红中去——这样的生产模式只能让少数资产阶级股东富起来,是一种不平衡的发展。
“……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才能获得巩固。”(《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教员给出的方案,在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同时巩固了工农联盟,而当下的发展,是在市场经济和私有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带来的是令人发指的贫富分化、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农民和工人地位的极速下坠以及工农联盟的形同虚设。
在此次走访调查中,我们看到了贫困村的生活现状以及当地刚刚组建的合作社是如何进行生产的,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思考和重视。
——文章来自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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